出生醫學證明自查報告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十分的重要,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生醫學證明自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生醫學證明自查報告1
20xx年,全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計委、公安部有關啟用和規范管理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的啟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現將20xx年度《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啟用情況
按照省衛計委的統一部署,組織縣區相關管理人員,參加了省舉辦的.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培訓班,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對全市啟用新證工作進行了部署。同時,加強與市公安部門的溝通工作,對縣區公安戶籍管理人員進行了《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專題業務培訓,保證工作的協同性,發揮戶政部門監督作用。各地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全市于20xx年1月1日起順利啟用新證,完成了對舊證的清理登記、回收和集中銷毀工作,建立了《出生醫學證明》簽發信息上傳省網的接口。
二、20xx年度《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質量控制情況
20xx年,經各地各單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主要質量指標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1.《出生醫學證明》廢證率較高。省通報顯示,全省平均廢證率為0.7%,我市在13個省轄市中排名第二。根據婦幼保健綜合管理平臺數據統計,廢證率由高到低排序為:開發區33.3%、原海州區1.2%、灌云縣1.1%、連云區1.1%、原新浦區1.0%、贛榆區0.6%、灌南縣0.5%、東海縣0.4%。
全市共有接產發證機構94家,其中43家廢證率達到或超過1%,超標率為45.7%。從統計數據分析來看,公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管理較好,民營醫療機構管理較薄弱。
2.《出生醫學證明》換證率較高。省通報顯示,我市換證率全省最高,為全省平均換證率0.6%兩倍以上。換證率由高到低排序為:原海州區4.9%、原新浦區2.2%、東海縣1.7%、灌云縣1.0%、連云區0.9%、灌南縣0.9%、贛榆區0.8%。
3.《出生醫學證明》補證率較高。省通報顯示,全省補證率為0.8%,我市補證率達到了1.4%(含特殊簽發)。補證率由高到低排序為:灌南縣2.4%、東海縣1.8%、灌云縣1.7%、連云區1.7%、贛榆區1.4%、原海州區0.8%、原新浦區0.1%。
4.違規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在《出生醫學證明》上傳省網過程中,發現某縣婦幼保健所違規發放4枚沒有母親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不能通過省網審核,造成同期全市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不能上傳省網。
5.《出生醫學證明》網上簽發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在對20xx年度《出生醫學證明》使用情況統計與平臺系統審核比對時發現,東海縣:有5枚網上未廢但已交紙質版廢證,另有2枚網上已廢但未交紙質版廢證;灌云縣:有9枚網上未廢但已交紙質版廢證;灌南縣:有10枚網上未廢但已交紙質版廢證,另有1枚網上已廢但未交紙質版廢證;贛榆區:有9枚網上未廢但已交紙質版廢證,另有1枚網上已廢但未交紙質版廢證;原新浦區:有6枚網上未廢但已交紙質版廢證,另有3枚網上已廢但未交紙質版廢證。
三、整改要求
1.完善管理制度。各縣區衛計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監督管理,明確受委托機構的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提高管理水平。有針對性地對《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和簽發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崗位培訓,增強對證件毀損、丟失、制假、用假、販假事件的監察能力,防止失職瀆職事件的發生。
3.加強監督管理。要加強對《出生醫學證明》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管,督促證件管理和簽發機構嚴格按照相關制度簽發證件。建立責任追究制,在證件簽發和管理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按規定處理。
4.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針對《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的專項整治行動,查找薄弱環節,及時發現問題并限期整改,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市適時組織全市專項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出生醫學證明自查報告2
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報送20xx年度〈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相關材料的通知》(吉衛婦社便函字[20xx]1號)要求,現就我院20xx年度《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情況
我院具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助產技術服務項目)執業許可證,建立了《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手冊,制度健全。《出生醫學證明》實行專柜管理、證章分開、專人負責,免費簽發、補發、換發《出生醫學證明》。本年度未發生空白《出生醫學證明》丟失事件。
二、《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情況
1、有專職人員負責《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
2、只負責為在本院出生的嬰兒直接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從未給本院以外出生嬰兒簽發《出生醫學證明》。
3、嚴格按照《江西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簽發《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時,要求取好嬰兒的名字,出具嬰兒父母的身份證、產科簽發的嬰兒臨時出生證明,以及產婦出院結算發票。采用打印機打印方式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簽名正規,嚴禁涂改。《出生醫學證明》打印核對后,在臨時出生證明和結算發票上加蓋 “已辦理正式出生證”印章,避免重復辦證。《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登記在《江西省〈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登記本》上,并將其存根聯貼在登記本背面粘貼處保存備查。
4、本年度首次簽發數2221套。
三、《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換發與報廢情況
1、嚴格按照《江西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換發、報廢工作。為方便群眾,把補發《醫學出生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印在宣傳單上進行告知。補發時嚴格按照原出生信息給予補發,并在《江西省〈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登記本》上注明“補發”字樣。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經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2、《出生醫學證明》換發后,原證作廢,并把作廢的《出生醫學證明》貼在《江西省〈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登記本》背面粘貼處,定期進行集中報廢銷毀。
3、本年度換發數24套、補發數8套、因打印或填寫錯誤廢證數130套。
四、《出生醫學證明》宣傳情況
我院在婦產科和住院部收費處設立了《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須知》告示牌和流程圖,《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處印制了有關出生醫學證明的宣傳單向群眾免費提供。
五、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我院將繼續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進一步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的申領、簽發和監督工作,做到嚴格依法依規辦事,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完善管理制度、改善服務態度,努力讓群眾滿意、政府放心。
出生醫學證明自查報告3
永年縣的《出生醫學證明》工作,由永年縣衛生局委托縣婦幼保健院負責轄區內的事務性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堅持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河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這一法律證件的管理與簽發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開展全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專項督導檢查工作的通知》、市衛生局《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專項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和我縣實際,我們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專項督導檢查工作方案》,縣衛生局婦幼科和保健院主管領導帶隊,對我縣縣、鄉級醫療機構的`《出生醫學證明》工作進行了一次自查。在自查過程中,發現我縣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在《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發放工作中還存有以下幾種問題:
一、按照《〈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醫學證明》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出具。在檢查中,我們發現有個別醫療機構為醫療機構外的嬰兒辦理了《出生醫學證明》。
二、個別醫療機構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未按要求將新生兒和新生兒父、母親的個人信息存檔,《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聯未按要求粘貼在《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表》的右下方。
三、個別醫療機構未按要求使用統一的《出生醫學證明》登記表。
針對以上問題,督導小組十分重視,經過研究,決定采用簽發一批、查驗一批、完全合格后給予換領空白證件的辦法,同時對各醫療機構進行不定期的檢查與督導,切實做到萬無一失,嚴肅認真的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與簽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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