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報告模板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報告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事故報告模板,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事故報告模板1
第十八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必要時,應當對設備、場地、資料進行封存,由專人看管。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負責移動的單位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應當現場制作視聽資料。
事故調查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事故相關設備,不得毀滅相關資料、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第十九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經現場初步判斷,發現不屬于或者無法確定為特種設備事故的,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或者委托的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特種設備事故分別由以下部門組織調查:
(一)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二)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三)較大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四)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根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需要,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依法提請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派員參加事故調查。
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將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情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條根據事故發生情況,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派員指導下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因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的,依照規定應當由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調查的,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會同本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派員指導下級部門繼續進行事故調查。
第二十二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與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不存在任何利害關系。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人擔任。
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所聘請的專家應當具備5年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生產、檢驗檢測或者科研教學工作經驗。設區的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根據事故調查的需要,組建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專家庫。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可以內設管理組、技術組、綜合組,分別承擔管理原因調查、技術原因調查、綜合協調等工作。
第二十三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清事故發生前的特種設備狀況;
(二)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特種設備損壞、經濟損失情況以及其他后果;
(三)分析事故原因;
(四)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
(五)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范事故發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議;
(七)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四條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遵守相關秘密規定。
在事故調查期間,未經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參與事故調查、技術鑒定、損失評估等有關人員不得擅自泄露有關事故信息。
第二十五條對無重大社會影響、無人員傷亡、事故原因明晰的特種設備事故,事故調查工作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在負責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商同級有關部門,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單獨進行調查。
第二十六條事故調查組可以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技術機構或者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接受委托的技術機構或者專家應當出具技術鑒定報告,并對其結論負責。
第二十七條事故調查組認為需要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直接經濟損失評估的,可以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
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人身傷亡所支出的費用、財產損失價值、應急救援費用、善后處理費用。
接受委托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對其結論負責。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并應當如實提供特種設備及事故相關的情況或者資料,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資料。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查明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并根據對事故發生的影響程度認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第三十條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判定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
事故調查組根據當事人行為與特種設備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在特種設備事故中的影響程度,認定當事人所負的責任。當事人所負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證據、未及時報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一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向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程度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七)有關證據材料。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經事故調查組全體成員簽字。事故調查組成員有不同意見的,可以提交個人簽名的書面材料,附在事故調查報告內。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結束。特殊情況下,經負責組織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批準,事故調查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技術鑒定時間不計入調查期限。
因事故搶險救災無法進行事故現場勘察的,事故調查期限從具備現場勘察條件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商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事故報告模板2
一、水上交通事故概況
20xx年,溫州甌江海事處轄區共受理海事案件3件,無人員傷亡,沉船3艘,直接經濟損失349.67萬元(估計)。與20xx年相比,事故件數下降了75%,下降100%,沉船艘數下降63%,直接經濟損失上升632%。事故四項指標呈現三降一升的態勢,轄區安全形勢相對穩定。
其中,運輸船舶到達一般以上等級上報的船舶水上交通事故2件,無人員傷亡,沉船2艘,直接經濟損失346.27萬元,與20xx年相比,事故件數下降了60%,下降100%,沉船艘數下降60%,直接經濟損失上升1302%,一般以上等級事故四項指標呈現三降一升的態勢。
二、水上交通事故特點
(一)沿海貨船事故多
轄區今年發生的3起事故中,與沿海貨船相關的事故就有2起,占事故總數的67%。按事故船舶和沉船艘數統計,沿海貨船共發生事故2艘,沉船2艘,各占事故船舶的67%。因此,要進一步加強對沿海貨船的管理。
(二)事故水域分布
今年轄區港區水域、甌江干流、楠溪江水域各發生事故1起,各占事故總件數的33%,水域分布相對均勻。
(三)觸損事故多
全年共發生觸損事故2起,占事故總數的67%;碰撞事故1件,占事故總數的33%。
(四)事故發生時間相對集中
按月份統計,8月份事故件數最多,共2件,占全年事故件數的67%;10月份1件,占全年事故件數的33%;其他月份無事故。
(五)等級以上的事故比率明顯增加
今年轄區發生的3起事故中,重大事故2起,占事故總件數的67%,小事故1起,占事故總件數的33%,等級以上的事故比率與以往相比明顯增加。
三、水上交通事故分布狀況(運輸船)
四、事故原因分析
從轄區今年發生的事故來看,主要是船員主觀方面失誤造成的,但也有部分事故的發生與轄區通航環境方面存在著缺陷有必須的關系。如果從“人、船舶、環境”等因素來看,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復雜和綜合的。但針對轄區20xx年度所發生的事故,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主觀原因
船員文化素質較低,駕駛技能差,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樹立“我要安全”的安全觀,是事故發生的潛在因素。具體表現為:
1、船員值班疏忽,沒有謹慎駕駛
船員值班疏忽和沒有謹慎駕駛,最容易造成事故,主要表現為船舶航行中望疏忽,及發現船舶重要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而繼續冒險航行等。如8月4日,“浙溫貨0171”船與“永漁5906”船碰撞事故,主要原因就是“浙溫貨0171”船航行中,船員望疏忽,在碰撞前一向沒有發現對方船所導致的。8月23日,“靜濤16”觸礁沉沒事故,其觸礁的直接原因就是船長發現舵機存在安全隱患后,沒有及時選取安全水域錨泊檢查,而繼續冒險航行所致的。
2、船員缺乏基本的航海技能、操作不當
船員缺乏基本航海技能,在實際操縱過程中,沒有根據船舶自身操作性能及周圍環境狀況等,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最終釀成事故。如10月24日“永港515”觸損溫州大橋橋墩事故,與船長在過通航孔前沒有使用良好船藝,結合船舶自身性能和當時水域狀況,提早調整船位有直接的關系。另如“靜濤16”觸礁沉沒事故,在船舶觸礁后,經檢查,發現僅首尖艙進水,船長在沒有決定船舶當時是否存在沉沒危險和灘涂陡峭狀況下,就采取全速沖灘,是導致船舶沉沒,損失擴大的原因。
3、橋梁業主安全意識淡薄
隨著溫州經濟的不斷發展,轄區水域橋梁不當增多,個別橋梁業主存在安全意識淡薄,對橋涵標的維護存在疏忽,沒有保證橋涵標正常發光,給船舶及早辨別通航孔帶來必須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如“永港515”觸損溫州大橋橋墩事故,與大橋橋涵標沒有正常發光也有因果關系。
4、船公司沒有正確履行管理職責
船公司在船舶安全生產中負有特殊的作用,由于船公司管理的疏忽,往往是船舶交通事故的內在原因。如個別船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平時缺乏對船員的安全教育,在管理上存在必須程度的疏忽。轄區今年發生的事故,不同程度上與船公司管理不善密切相聯。
(二)客觀原因
航行中發生意外機器故障,是造成事故的客觀因素。如“靜濤16”觸礁沉沒事故,與“靜濤16”輪航行中船舶液壓舵柱塞油缸底座發生斷裂,導致舵機失控,存在必須的因果關系。
五、安全管理推薦和對策
針對我處轄區今年發生的`事故統計和原因分析,為今后更好地預防事故發生,我們認為,要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從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出發,狠抓源頭管理,透過提高船員綜合素質、加強對船公司的監督和指導、加強執法力度等措施或方法,全面消除各種事故隱患,保障航道安全暢通,確保轄區安全形勢穩定,具體推薦如下:
(一)加強船員安全教育和操縱等技能訓練
船員的因素,是安全管理的關鍵因素,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從根本上減少事故的發生,提高船員的綜合素質是首要任務。目前由于船員法制觀念淡薄,安全意識差,缺乏基本的航海技能等,經常出現值班疏忽、冒險航行等違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現象。因此,加強船員法制安全教育和操縱等技能訓練工作仍是安全工作的重點資料。加強船員管理可從下列幾方面著手:
1、各航運公司要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專題分析會,使廣大船員深刻吸取事故的慘痛教訓,以提高船員遵紀守法和安全意識。要認真落實船員后續教育工作,教育活動每年不少于24小時,教育中要注重對船員的基本操作潛力和應急技能的培訓,以全面提高船員綜合素質。
2、在今后的船員培訓工作中,要注重對船員法律、法規和安全意識的教育,使船員及早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同時還要加強對船員應急駕駛技能的培訓。
3、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船公司開展船員后續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防止船公司搞形式或走過場。
4、嚴格執法,加大對事故職責船員或有違法行為船員的處罰力度。
(二)繼續加強運砂船管理
今年轄區運砂船事故只占事故船舶總數的17%,與往年相比,有了很大幅度的下降,同時,往年的死人事故基本有運砂船導致,今年轄區持續零死亡的良好勢態,與加大運砂船管理密切相關,因此,繼續加大運砂船管理尤其重要。管理中,要不斷總結和探索管理新方法,同時,還要做好下列工作:
1、船公司和船東在選取船員時要嚴格把關,在確保船員適任的同時,還要合理安排值班船員,保證船員得到充分的休息,防止疲勞值班等原因產生船員值班疏忽。
2、個性是要嚴格執行溫州海事局《關于要求小型船舶從業人員穿著救生衣的通知》文件,要求船員在航行、作業時穿著救生衣,以提升船員自我保護潛力。
3、船舶須途經復雜航段時,如施工水域和存在較大風浪水域等,駕駛員不要擅自冒險航行,個性是夜間,駕駛員首先應詳細了解航道狀況,以便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同時還要使用安全航速,謹慎駕駛。
4、海事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巡查力度,采用日常管理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打擊運砂船超載等違法行為,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運砂船,要按照從嚴、從快的原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推薦砂石開采公司繼續實行對違法給予運砂船裝載,造成運砂船超載的挖砂船采取相應的措施。
5、要充分利用相關課題研究成果,透過“鏈網工程”,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齊抓共管,以船公司、砂石碼頭和開采公司等源頭管理為重點,同時在運砂船運輸生產的其他各環節上,也予以嚴打和施壓,以全面杜絕運砂船違法、違章行為。
(三)改善通航環境,帶給優質服務
轄區航道復雜,橋梁多,航道綜合治理措施沒有與港口航運業發展同步進行,加上個別業主單位對橋涵標維護存在疏忽,因此,轄區通航環境不容樂觀。為此,就如何改善轄區通航環境,推薦如下:
1、港口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航道綜合規劃和治理,改善港口通航環境。
2、各業主單位要提高安全意識,嚴格按照“兩防”等要求,切實加強對橋區和施工水域助航標志的設置和維護,確保助航標志處于正常狀態。
3、在目前狀況下,相關部門或船舶代理單位應提高服務質量,應主動向外籍港船舶帶給咨詢服務。
4、各重點工程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在重要時段要派人實施連續職守,同時,各單位要配置相關的宣傳器材,加強對過往船舶的宣傳和指揮。
5、做好巡查工作,對違章拋錨和挖砂船非法采砂等行為,要進行嚴厲的打擊,進一步維護好轄區的通航環境。
(四)嚴格船舶機械設備的檢查和保養工作
航行中,因船舶機械等設備意外故障而引發的事故也屢見不鮮,嚴格按規定做好船舶機械設備的檢查和保養工作,是保證船舶安全航行的前提之一。因此廣大船員要引起高度重視,嚴格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仔細做好對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和開航前檢查等工作,對發現的缺陷,應及時糾正,不得存在半點僥幸心理,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五)加大對船公司行業管理
目前許多船公司以掛靠經營為主,公司對船舶的實際營運狀況和船員配備狀況了解甚少,缺乏一套有針對性的管理辦法和措施,無法壓束船舶各種活動,帶來諸多不安全因素。推薦交通主管部門加強對船公司的行業管理,同時海事機構也要加強對船公司監督檢查,以幫忙公司完善各種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并全面予以落實,切實提高其管理水平。
事故報告模板3
第三十四條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其事故調查報告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復,并報國家質檢總局備案;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其事故調查報告報市級人民政府批復,并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的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接到批復之日起10日內,將事故調查報告及批復意見主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送達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并抄送參加事故調查的有關部門和單位。
第三十六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事故發生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對事故責任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組織事故調查的部門向社會公布,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的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由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由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立檔永久保存。
立檔保存的材料包括現場勘察筆錄、技術鑒定報告、重大技術問題鑒定結論和檢測檢驗報告、尸檢報告、調查筆錄、物證和證人證言、直接經濟損失文件、相關圖紙、視聽資料、事故調查報告、事故批復文件等。
第四十條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接到事故調查報告批復之日起30日內撰寫事故結案報告,并逐級上報直至國家質檢總局。
上報事故結案報告,應當同時附事故檔案副本或者復印件。
第四十一條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根據事故原因對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評估;需要制定或者修訂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應當及時報告上級部門提請制定或者修訂。
第四十二條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特種設備事故的情況、特點、原因進行統計分析,根據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技術特點、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在每月25日前和每年12月25日前,將所轄區域本月、本年特種設備事故情況、結案批復情況及相關信息,以書面方式上報至國家質檢總局。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特種設備特別重大事故,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和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發生特種設備重大事故及其以下等級事故的,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和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處以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或者資料的;
(三)阻撓、干涉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所涉及的事故報告、調查協調、統計分析等具體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委托相關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機構承擔。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9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同時廢止。
事故報告模板4
1、發生在學校的各類安全事故,現場人有責任及時匯報,并視事故大小學校按規定逐級上報。隱瞞不報,對責任人加重處罰。
2、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應保護好現場,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如有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3、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做好調查記錄,查清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強防范。
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本人和全校師生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5、對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主動關心他們,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6、對違反規章制度,盲目指揮、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必須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事故報告模板5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
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5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事故報告模板6
為切實加強我園安全工作,強化幼兒園的安全意識。我園將定期對本園發生的安全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做到警鐘長鳴。并努力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教師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事故通報工作制定以下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以對教師和幼兒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極端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工作的認識,加強領導、采取措施、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工作,確保幼兒園及各班級安全事故及時如實上報。
二、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任務
幼兒園(班)要做到及時報告園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兒意外傷害、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教師及幼兒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安全事故的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原因、現況等。
四、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責任制
為確保幼兒園(班)及時、準確的報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個班級或部門發生遲報、漏報、瞞報、誤報等問題由哪個班級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安全事故發生后,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將嚴肅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報告辦法
各班級或部門人員出現安全事故,主班教師或其部門負責人立即報告園領導,另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六、跟蹤了解并及時報告安全事故進展情況
教師或領導在獲悉幼兒或員工發生安全事故后,應詳細了解情況在積極協助有關人員對教師、幼兒或員工進行救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了解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情況,并應將相關情況及時逐級報告上級領導主管部門。
事故報告模板7
1、學校組織社會實踐、夏令營、外出參觀等大型活動,要嚴格申報審批制度。
2、全校性的或其他規模較大的外出活動,必須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嚴格控制參加人數,否則不得外出活動。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方可行動。
3、外出時,由校長親自帶隊,有足夠的教師參加,最好能和當地交警取得聯系,得到支持,確保路途安全。
4、出發前,由各班主任對學生進行認真的安全教育。同時,學校要對有關安全防范措施進行精心準備,對整個活動精心安排,制定詳細可行的.活動方案,送交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得到回復后,方可進行。
5、校長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無安全保障的活動。
6、凡擅自違反本制度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組織者的責任;對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事故報告模板8
編號:
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 故 名 稱: XX廠“1.23”李X重傷事故
填表單位(蓋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廠
審核人:
填表時間: 20xx年2月4日
一、企業詳細名稱:XX化工一廠 通訊地址:北京市房山區XX路X號 企業委托法人姓名:XXX
聯系電話:010-XXXXXXXX郵編XXXXXXX
二、企業經濟類型:全民所有制 國民經濟行業:石油化工行業 隸屬關系:中央在京企業 直接管理部門:中國石化
三、事故發生時間:
四、事故地點:XX廠低壓車間分離干燥區(Ⅲ區) 五、事故類別: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能力意識薄弱。
七、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九、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經濟損失:待計
十、事故經過: 低壓車間職工李X上第二個中班李X按規定對低壓裝置(Ⅲ)區進行正常工藝巡檢。23日0時5分,當從二樓離心機巡檢完,沿安全扶梯下樓后準備去B線干燥機巡檢時,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組人員立即將李X送往醫院后轉至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經醫院確診為右腿脛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壓車間操作工李X,在經常行走熟知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檢時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壓車間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對本單位現場作業環境危害因素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地點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電纜溝蓋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沒有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使職工在上崗工作中應具備良好安全行為準備不夠充分是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李X安全意識淡薄,處于經常行走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并在全廠通報批評。
(2)、事故當時車間值班人員趙XX以及事故當日(1月23日白天)車間值班人張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時上報,甚至在廠值班調度會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遲報,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分別扣除趙XX和張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3)、低壓車間領導班子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節前職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細,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事故,加大了事故處理的難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對低壓車間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罰:
①.扣除車間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②.扣除車間書記付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③.扣除車間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4)、根據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低壓車間1月份綜合獎金。
(5)、安全環保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對安全環保部1月份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安全環保部1月份綜合獎金。
(6)、副廠長溫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75%。
(7)、廠長馬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8)、黨委書記劉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事故報告模板9
第一節、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1、發生傷記事故后,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事故的人應立即報告領導。受傷人員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一事故,要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并應及時上報。
2、發生重傷和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包括死忘人數、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用快速的辦法分別報告公司質安部。
3、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進行。
第二節、發生事故后要迅速搶救傷員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不要驚慌,要有組織、有指揮,首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為了事故調查分析需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排險,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做出標記,要求現場各種物件的位置、顏色、形狀及其物理、化學性質等盡可能保持事故結束時的.原來狀態。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的破壞。
2、清理事故現場應在調查組確認取證完畢,方可進行。不得借口恢復生產,擅自清理現場。
3、每個在建工程必須于每月的2號之前向公司質安部報送職工傷亡事故報表。
事故報告模板10
(一)第一時間報告與處置
學校發生食物、飲水中毒和傳染病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后,應由學校校長按以下程序處理和第一時間報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處室飲水機(保溫桶)等所有食品、飲料的銷售。
2、立即按報告流程圖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時間、事件概況、人數、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報告人姓名及電話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醫院進行搶救。
4、立即按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開展搶救工作。
5、立即封鎖校內所有的.食品、飲品、原料、工用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
6、立刻對有關人員進行隔離。
7、應實事求是的報告,不得隱瞞事實。
8、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醫務人員對事件的真實性進行調查并上報。
(二)、事故后續情況報告
事故發生后,學校除了要第一時間按報告制度報告外,應按照上級及相關業務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置,負責處理事故的教辦、股室要及時報告事故發生、處置、善后工作情況。
1、事故處理情況報告:準確的數字,初步的經濟損失情況,在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處理情況(法院判決、調解情況)。如事故處理時間較長,應按要求多次、及時報送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2、事故結案情況報告:包括事故發生經過、事故發生原因、造成經濟損失、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事故教訓總結及為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所采取的相應措施等內容。結案報告在有關部門作出事故處理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報出。
事故報告模板11
一、 事故發生的經過:20xx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擴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蘭溪高架橋右側11#-1樁基(K311+556.3)鉆機沖孔,在施工中發現配電箱控制柜面板按鈕脫落,樁機操作人員余曉剛在未停電的狀態下私自打開配電箱維修按鈕,造成觸電事故。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及時報“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醫院,中途“120急救車”邊搶救邊送往醫院搶救,于中午時分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項目部及時派員做好了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上報了三江口邊防派出所和涵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是死者余曉剛于5月8日上午8時40分許,在未經報告專業維修人員的情況下,私自開啟電源箱對電源故障進行維修,導致操作不當觸電身亡,余曉剛的死亡屬自身違章操作導致意外觸電死亡。間接原因是1、樁機配電箱的安全系數低2、現場的防護措施不到位。管理方面的是1、防護人員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力2、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3、項目部的管理不善等
三、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1、事故全部責任為死者余曉剛私自打開電源箱引起的.,應負全部責任。 2、事故發生后,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各有關部門緊急會議,將事故善后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分工布置處理善后有關事宜。 (1)、向有關部門報告。 (2)、項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 (3)、工地停工整頓,對全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組織有關部門對工地施工用電整頓排查。
四、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
1、通過本事故的調查分析,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總結分析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吸取5.8事故的教訓,進行“舉一反三”,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找差距,在全標段內開展安全專項教育活動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2、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工作,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工地全線的施工用電進行整改排查。(1)、對全線布設電桿、電源線路進行排查。(2)、對工地全線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按規范整治。(3)、對工地所有機械設備進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更換,做到橫向到邊,豎向到底,堅決不留死角。
3、加強各施工段、施工班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經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現場施工技術負責人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一定要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技術措施,對施工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經常檢查,督促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5、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教育,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應該說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現已處理 完畢,做到不拖延、不擴大。
事故報告模板12
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11月19日上午8:40
1、事故地點:八面通工地機房
2、事故類別:
3、事故原因:20xx年11月19日上午8:40鄭金生在機房通道側從垂直通道門墜落至下一層
4、事故嚴重級別:輕傷
二、事故詳細經過
11月19日8時40分,八面通施工現場工人鄭金生和于士偉一組從室外往7層機房搬運主機底部組件的槽鋼,重約35KG,二人一次一人一件搬運。在往機房平臺搬運時,于士偉在平臺往往上拽,鄭金生在平臺下往上抬,鄭金生在往上抬舉過程中,左腳踩到機房垂直通道的門上。(該門是從機房平臺下方垂直向下開啟的,約500*700mm大)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x、王xx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xx作業不系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xx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注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長,未切實履行監督,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xx,x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xx,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xx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
五、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事故調查組xxxx年xx月xx日
事故報告模板13
集團公司安委會:
根據集團公司《關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活動”的通知》,要求,總廠制定了《總廠百日安全活動方案》;各分廠制定了《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計劃表》。具體開展了一下活動內容:
1、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六月份進行9場次員工安全培訓,進行了2場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有效的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提升了管理人員的案情管理技能。
2、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梳理,分廠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了專項檢查,對于新進的特種作業人員證件過期的進行及時培訓,共培訓叉車司機3名,報名培訓高壓電工3名,報名培訓高壓電工1名,培訓消防管理人員2名,確保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3、進行了防臺防洪專項檢查,確保防洪設施的完好,達到隨時可以啟用的狀態,順利通過臺風的考驗。
4、化學品管理專項檢查,統一各分廠的記錄臺帳,各分廠指定專人負責化學品的`管理,責任落實到人頭;制訂了化學品倉庫設置方案并實施。規范化學品管理,對查出的消防設施問題,積極進行更新整改。
5、各分廠對宿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查處違規用電、電氣線路不符合規范等安全隱患;查出員工持有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通過檢查領導及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使員工充分認識到自己的不安全行為和擁有危險物品的錯誤,為以后的安全管理夯實了基礎。
6、公司加強了暑期員工管,督促各分廠召開暑期安全管理工作會議,與帶家屬和小孩的員工簽訂暑期安全管理承諾書,確保員工及家屬的安全;讓員工充分認識到自己及家人安全的重要性。
7、公司開展了員工體檢活動,針對公市全體員工進行了一次全面體檢,從職業健康、員工身體狀況方面確保安全。
8、積極組織消防訓練,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的消防比武活動,獲得二等獎的好成績,為以后的訓練和消防保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接下來根據集團公司《關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活動”的通知》,要求繼續加強隱患排查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安全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技能;加強安全管理臺帳的建設,使安全管理做到有據可查,安全管理活動落到實處;建立公司管理體系網絡,形成體系化安全管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報告模板14
一、發生經過
1、日期:20xx年x月x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匯報,并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并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設備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設備的情況。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于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六、調查組成員簽名
xxx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調查組
職務
調查組
成員簽字
事故報告模板15
為了迅速、準確、全面的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國務院第34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27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對全局公路系統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報告程序制度規定如下:
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上報。
1、發生死亡事故,應在發生事故后24小時內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報告管理局,在報告的同時,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監督科每月統一上報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
二、事故報告包括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人。
三、事故報告之后,要跟蹤事故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到處理完畢。最后,還要回頭檢查。
四、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制定出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報告渠道暢通。
事故報告力求及時、準確。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遲延不報的,由局安委會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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