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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改革調研報告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改革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1
[20xx]28號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鄉(鎮)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西政發[20xx]30號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鄉鎮經濟發展的若干規定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夾河鎮積極推進,不斷摸索,經過近十年的運轉,運行秩序良好,既保證了鄉村兩級基層政權組織的運轉,規范了“三農”資金管理,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又堅持了財權和事權的統一,增強了鎮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保障能力,實現了鎮政府由單一管理轉為多元化的服務性政府,也推動了鎮域經濟的發展。近年來隨著國家對“三農”和民生問題的日益重視,各項惠農政策不斷加大,所有惠農、支農資金全部由鄉鎮財
政所負責管理,迫切需要完善鄉鎮財政職能,進一步的深化鄉鎮體制改革。
一、夾河鎮基本情況。
夾河鎮位于鄖西西南,是鄖西的邊陲重鎮。全鎮版圖面積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34538畝。全鎮轄19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143個村民小組,10190戶,總人口39479人。
二、財政體制改革及支持鄉鎮經濟發展取得的成效
1、鄉鎮財政管理理念得到創新。鄉鎮把實行“鄉財鄉用縣監管”改革作為調整和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強財政監管、規范理財行為、轉變政府職能、化解鄉村債務和緩解鄉鎮財政困難的重要手段,推進了財政工作績效評價體系、樹立了“為公理財,為民服務,以人為本”的財政發展新理念。引導鄉鎮領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發展觀,杜絕了鄉鎮舉債搞建設,超前消費的錯誤行為,從而,為不斷提高鄉鎮理財、聚財和管財工作水平開創了一個新局面。
2、資金使用效益得以提高。鄉鎮所有銀行賬戶取消后,各種渠道資金都進入財政專戶,便于資金“捆綁’使用,為政府統籌管理資金和運用財力創造了有利條件,基本克服了資金分散所造成的損失。在“零戶統管”核算中心財務管理中,我們有效的發揮監督機制,努力促使各單位做到收入合理,支出合規,報賬及時,手續完備.20xx年發生收入進項1738萬元,支出經費1625萬元,為各統管單位管好家.同時,通過財政預算的編制核定及資金統一核算、綜合平衡,為鄉鎮財政預算管理規范化、防止資金流失與挪用筑起了一道堅固的防線。
3、鄉鎮政府理財行為得以規范。一是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全部上繳縣級財政集中管理和核算,確保了收入的及時足額入庫,促進了鄉鎮收入有效增長。以20xx年為例,縣下達我鎮稅收任務295萬元,至11月底全鎮完成稅收302萬元(其中香料煙稅收完成70萬元),占任務的102%。二是支出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順序,合理安排支出和撥付資金。三是糧食兩補、良種補貼、能繁母豬補助、退耕還林補助等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按照二輪土地承包核定糧補及良種面積,在基層農商支行為農戶統一辦理“一折通”,所有惠農資金均通過“一折通”直接兌付到戶,確保了資金專款專用,惠農政策的落實。20xx年共發放糧食直補資金14萬元、,涉及農戶9000戶,柴油、化肥綜合補貼資金萬元、生態公益林補貼資金954萬元、退耕還林補貼資金萬元;完善退耕還林補貼資金106萬元,共計發放補貼萬元。四是實行鄉鎮長一支筆審批,財政所監督,提高了鄉鎮遵守財經紀律,維護財經秩序的自覺性。
4、村級財務管理得以加強。在村級財務“雙代管”活動中,我們強化責任,強化監督機制,強化管理目標,為村級建設健康發展,積極發揮監督職能。村級財務堅持每季報
賬,所有收入,全部進入村財專戶,封閉運轉,所有支出必須發揮村民理財小組作用,做到三章兩簽齊全,在村財管理上,達到了收支明淅,活而有度,極小收入,獲得最大效益的目的,在財務經辦中,除村文書,杜絕其他干部插于經濟事物。嚴格執行領用.報帳,再領用.再報賬的財務報賬規定,否則凍結一切財務活動,直到整改到位。20xx年共發生村級收入萬元,村級事務支出萬元,退回違規違紀票據60余張,金額12萬余元。通過財務經濟活動的有效監控手段,較好的保護村組干部的既得利益,有力的保證了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強化了村級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為村級各項事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xx年夾河鎮黨委政府辦下發了夾辦發[20xx]52號文件,成立了夾河鎮農村財務審計領導小組,制定了夾河鎮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實施方案。對全鎮的農村財務審計作出統一安排,每年確定5個村輪流進行重點監督審計.從5月到10月底鎮財務清理小組對今年確定的居委會,臥龍崗,長沙壩,黑虎廟,東溝五個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的財務進行了常規審計清理。全年清理審核村財務資產總額元。村財務負債總額元,所有者權益總額元,村財務總收入元,村財務總支出元。積極引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開展“一事一議”,采取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的形式調動農民“一事一議”的積極性。
一是尊重民意和共同受益是議事成功的基礎。“一事一
議”只有議那些村民關注,迫切需要解決和共同受益的問題,村民就有參與的積極性,議事才能順利通過并得以落實,二是量力而行和規范監管是議事成功的關鍵。我鎮地處鄖西西南漢江之濱,農民生活水平相對低下,開展“一事一議”工作只能從小事做起,先易后難,使農民現有收入水平能夠接受,在“一事一議”項目實施過程中,采取項目招標,群眾廣泛參與的辦法,既節省開支,又取信于民,群眾普遍感到滿意。三是干部素質和威望是議事成功的保證。落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村干部要具有為民服務之情,凝聚民心之信、清正廉潔之風,我鎮村級干部因受大山的困擾,別無生計門路,大部分村干部注重依靠當地自然條件發展經濟,帶領村民致富,在村民心目中的威望值高是村干部素質的良好體現。四是財政資金引導是議事成功的助推劑。按照縣政府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調動農民參與“一事一議”的積極性,財政資金在整個工作中起到催化劑的作用,極大地促進了“一事一議”的開展。20xx年全鎮共申報項目20個,工程預算總額萬元。自籌萬元,財政獎補60萬元,其中兩個重點村的項目已通過驗收。6、促進了鄉鎮財政職能發揮。“村財村用鄉代管”的實施,有效地促進了鄉鎮財政職能的轉換,財政所把工作重點由過去的收支管理型向綜合服務型轉變,其業務工作不再單純是“征收基金”和“上劃下撥”,而是面向基層,服務為主,認真做好糧食
兩補、良種補貼、能繁母豬補貼等各項國家對農民的'惠農政策管理工作,使基層財政服務發展的功能得到進一步加強。
三、財政體制改革及支持鄉鎮經濟發展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在肯定鄉鎮財政體制改革成效的同時,還應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必將影響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1、在鄉鎮財政體制改革方面。目前,鄉鎮可用財力少,資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突出表現為:一是鄉鎮事權遠遠大于財權,鄉鎮的剛性支出壓力不減,鄉鎮的支出控制難度較大。二是鄉鎮每月的可用資金有時和實際工作不對稱,鄉鎮資金的調度困難,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政府的正常工作運轉。
2、配套改革進展緩慢。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須同鄉鎮機構改革、化解鄉鎮債務等改革配套進行。從我鎮目前的實際看,隨著農業四稅的取消,鄉鎮政府的自主收入大幅減少,而又缺乏新的財源增長點。導致鄉鎮政府的財政困難的篇3:鄉鎮機構改革調查報告
目前,鄉鎮機構改革正在全國各地深入推進。如何使鄉鎮職能定位和機構設置更加科學合理,更加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更加切合廣大農村實際,更進一步提高鄉鎮工作效能,是新一輪鄉鎮改革能否取
得實效的關鍵。帶著這些問題,我鄉組織工作人員在全鄉范圍內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鄉基本情況方面
1、我鄉位于我縣東北部,屬怒江流域,與我縣的草卡、拉孜、熱玉、馬武、那曲地區的巴青縣接壤,幅員面積650多平方公里,人口515戶2914(包括敬老院3人)人,分屬6個行政村、16個自然村。6個行政村:扎根、加榮、卡達、達都村、瓦地、郭龍。16個自然村:瓦嘎、都、加赤、內久、卡達、珠村、古洪、色東、瓦地、瓦村、郭龍、那扎、扎根、達都、加榮、翁達。我鄉農牧業生產是典型的半農半牧生產方式。距縣城57公里,平均海撥4000米以上。距熱玉鄉34公里。
2、鄉黨委、政府編制17人,現有干部職工22人,包括(書記、鄉長各1人及2名副鄉長,科辦員10人,“百千萬工程”人員5人,后勤1人,聘用干部1人,公益性崗位1人)。鄉中心校編制14人,現在教職工15名(包括代課教師1名)。鄉衛生院現有4人(包括1名公益性崗位)。我鄉除黨委副書記空缺之外,配備編制較為合理。
3、近年來,由于鄉鎮職能定位不準,直接導致鄉鎮責任無限大,權力無限小,上級布置什么鄉鎮就落實什么,上級考核什么鄉鎮就干什么,結果是“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事情做了不少,但經濟發展一直成效不明顯。實
踐證明,鄉鎮要發展,關鍵是要強化發展經濟職能,大力培植財源,增強“造血”功能。要通過農牧民增收情況直接檢驗政府工作,從而進一步強化鄉政府在加快農牧區經濟發展、促進農牧民增收方面的職能作用。切實把工作重點從直接抓生產經營、催種催收等具體事務轉到為農牧戶和各類經濟主體進行示范引導、提供服務和營造發展環境上來,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致富,發展農牧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富余勞動力轉移,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提高市場競爭能力,促進農牧民增收。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鄉鎮政府具有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等七項職權。但《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法規又規定了執行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從而削弱了鄉鎮的職能,許多行政行為被縣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代替。從鄉鎮現狀看,鄉鎮面對的服務項目太多,服務對象面廣量大,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無所不管,社會治安無所不干,黨、政、社無所不包,但大包大攬的社會事務卻難以真正管好。“上有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各項工作的責任都落到了鄉鎮,每個鄉鎮要簽十幾個責任書,一些主要責任在縣里的工作也
讓鄉鎮來承擔,安全生產、信訪穩定等多項工作都實行一票否決,鄉鎮權責脫節現象十分嚴重。
5、現行的鄉鎮管理體制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形成并逐步發展的,存在著體制不順、效率不高等問題,已不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近年來,在鄉鎮機構改革問題上,雖然缺編的情況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決,甚至已經有了超編的現象,但鄉鎮職能中存在的服務缺位的問題卻始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縣直各部門每年為鄉鎮安排的工作設計經濟社會發展、教育、維穩、安居、黨建、基層基礎建設、精神文明等多個領域,而所安排的任務大多沒有單獨的經費,僅由縣財政撥付每年5萬元活動經費,鄉財政基本上沒有財政收入,無力改變現狀。
目前,凡涉及收費、審批、處罰等多個職能部門和經濟效益較好的事業部門,都是垂直條管,如國土、稅務、工商、電力、公安等,鄉政府無權行使其職權,對其人員也是看得見管不著管不了,開展工作只能靠協調。如果鄉鎮政府領導威望高,個人有魄力,平時與垂管部門負責人相處融洽,工作開展較為有力;反之,垂管部門出工不出力,出工講條件,相互扯皮。同時,由于不同“條條”有著各自特定的職責、任務和利益,受這種利益支配,難免會使部門權利利益化,利益政策化。這種“條條”、“塊塊”的關系,導致鄉政府職能先天不足,在協調運行上不夠順暢。鄉鎮地處農牧區工
作的最前沿,許多具體的工作任務必須靠基層干部完成,一旦各站所不配合,一部分農牧區工作就變得舉步維艱。一些要求積極配合的工作,協調非常難。鄉鎮站所管理一直是個薄弱環節,條塊關系理不順,就會阻礙農村經濟發展,有限的機構編制就不能得到最佳的利用。
6、鄉鎮可以支配的太少,財力十分有限。鄉財政運轉主要靠上級通過轉移支付來解決,預算內收支缺口很大。而許多民生項目都要求鄉鎮投入一定比例的配套資金,使這些項目成為了鄉鎮“棄之可惜,食之無味”的“雞筋”。近年來,為此增加了沉重的債務負擔。
7、我鄉對維穩工作高度重視,建立了《xx鄉各種突發事件處臵預案》,實行機關干部、小學教師、衛生院職工與民兵連聯動機制,實行主要領導帶班制,特別加強了敏感日時段的值班巡邏(延長巡邏時間、擴大巡邏范圍),并派遣鄉干部入住寺廟,嚴格了寺廟請銷假制度,加強了對寺廟僧尼的思想教育,確保我鄉社會局勢持續穩定。
二、鄉鎮職能方面
近年來,鄉鎮職能主要轉移到建設和發展上來。應保留的職能是:引導生態及公路會戰,引導示范推廣農牧業產業化。
農牧民到鄉鎮辦理的事項主要有:戶籍辦理、婚姻登記、宅基地審批、準生證辦理、林木采伐審批等。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2
鄉鎮是我國政府管理“五級結構”的最末端機構承擔著貫徹上級政策、管理鄉鎮農村、溝通城鄉的重要責。有道是“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足見鄉鎮管理的復雜性和重要性。鄉鎮管理是以鄉鎮政府為核心的鄉鎮組織依法管理鄉鎮范圍內社會公共事務的活動,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全面小康社會,難點在農村,重點在鄉鎮,工作著力點也在鄉鎮。鄉鎮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關系著一個縣區、一個市的整體發展水平和綜合實力。
一、鄉鎮設置現狀
統一設黨委、政府、人大、人武部、紀檢委(監察室)和團委、婦聯。一般鄉鎮內設黨政辦,經濟發展辦、社會事務辦、企業辦、計生辦等等,同時鄉鎮設置司法所、派出所、水管所、計生服務所、勞保所、國土所、財政所,和文化站、林業站、農業站等,這些就是傳
統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二、現行鄉鎮管理體制的特征與弊端
鄉鎮管理屬于基層管理的范疇,其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綜合性
鄉鎮管理的綜合性特點主要表現在:
第一,管理對象和內容十分龐雜。每一個鄉鎮都設有黨、政、武、企、群眾團體等機構,領導政治、經濟、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從管理方法的運用上看,鄉鎮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各項事業的發展,必須把各項工作加以綜合,采取綜合性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才能把各項工作推動起來,從而收到明顯的效果。
第三,從管理職能上看,由于鄉鎮工作的直接性和綜合性的特點,綜合協調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鄉鎮黨、政、經各部門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幫助,才能使鄉鎮管理朝著預期的目標發展。
(二)實踐性
鄉鎮處于我國政權系統的最基礎一級,鄉鎮管理處于廣大農村第一線。承擔著貫徹上級政策、管理鄉鎮農村、溝通城鄉的重要職責,具體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并使之具體化,把方針、政策、法律、規和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因此,鄉鎮管理必須直接面對鄉鎮各個部門或行業,必須從實際出發,解決生產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三)群眾性
鄉鎮作為農村基層行政區域單位,實質是鄉鎮管理機關代表人民群眾管理鄉鎮各項事務。要以廣大農民和城鎮民的愿望和要求為基本出發點,一切從群眾出發,一切為了群眾。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管理的本質是為人民服務。鄉鎮管理不但切實反映和維護農民和城鎮居民的正當利益,同時也體現農民和城鎮居民的愿望和
要求。
綜上所述,在現行體制下,鄉鎮政權的運作和管理特征集中體現為:
一是執行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政機關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過鄉鎮來貫徹執行,并具體落實到農民群眾中去。
二是綜合性。
鄉鎮全面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
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是直接性。除村民自治組織外,它沒有下屬行政組織,基本上是直接同農民群眾打交道。
四是非完整性。不象縣以上領導機關那樣功能完備、機構齊全。
鄉鎮管理體制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職能轉換不到位。一是管理職能越位。管了許多本應由市場、企業和中介組織管的事。二是服務功能錯位。上級將名目繁多的指標分解下達給鄉鎮,并簽訂目標考核責任狀,有些指標采取“一票否決制”,與鄉鎮主要負責人政績“掛鉤”。鄉鎮領導不得不將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實各項指標上,沒有足夠精力為農民服務。三是社會職能缺位。尤其是免征農業稅后,由于財力制約,大部分鄉鎮只能維持工作運轉,無力承擔公共設施建設,影響了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整體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鄉鎮政府的職權為七項。但在實際工作中,前鄉鎮承擔的工作內容十分龐雜,可概括為八大類近50項,鄉鎮工作事無巨細,包羅萬象,面廣、量大、事雜,將有些應由社會承擔的職能納入鄉鎮管理范圍,將有些應由農民做的事情由干部來做,成為“全能政府”、“無限責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 位的情況較嚴重,有些應該做的工作沒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該做的工作卻疲于奔命。
(二)站所設置不合理。站所的設置大而全,而且帶有計劃經濟體制的色彩。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鄉鎮不論人口多少,規模大小,站所設置千篇一律,這種狀況增加了財政開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劃由上級主管部門垂管,又受鄉鎮屬地管理,鄉鎮和部門之間缺乏有機配合與協作,形不成人才、資金、設施、技術的優勢互補。同時還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現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務型的干部少;“萬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專業技能的干部少;生產型的干部多,經營型的干部少,制約著鄉鎮功能的有效發揮。
(三)人權事權脫節。突出表現為責權分離,管用脫節。設在鄉鎮的站所、中心,有的職稱評定在縣以上部門,年度考核卻在鄉鎮。不少站所駐在鄉鎮,人財物卻垂直管理,形成“能看見的管不著,管
得著的看不見”。由于鄉鎮和站所主管部門權責重疊交叉,鄉鎮責大權小或有責無權,縣直部門權大責小或有權無責。《憲法》規定,鄉鎮政府是我國最基層一級政權,但《行政處罰法》等法規沒有賦予鄉鎮政府執法資格疑似鄉鎮在法律規定方面職權殘缺,存在著“責任大、權力小”和“任務多、要素少”的現象。如禁止農用車載客、安全生產、農村環保等,鄉鎮沒有執法管理權,但工作還得干,只有“違法行政”。由于職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單一的教育和說服,而現在利益多元化的狀況下這種手段是越來越不被認可,很多情況下是無效管理。
在對經濟發展的協調中,最常見的是作為為企業發展征地的主體嵌入,讓群眾理解為的負面行動,阻力前所未有,《物權法》出臺更加劇了企業征地發展與群眾利益的對立,單有的說服已經完全喪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讓鄉鎮政府卷入具體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質疑,甚至卷入法律糾紛旋渦,難于在對經濟的發展支持與老百姓的利益維護中有所作為,陷入干部無能、政府無用的信譽危機。
(四)政事、政企不分。財權、物權為在縣區業務部門,事權留在鄉鎮,存在著“見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見不到人”和“有責任的沒法管,有權管的沒責任”的現象,造成鄉鎮職能虛化,責任增大,自主權縮小。一些站所上劃后,大都承擔著本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肢解了鄉鎮政府的行政職權,難以發揮應有的行政效能。同時,鄉鎮政府往往包辦了企業、事業單位的事;黨委政府也很難把黨務和政務分開。條塊分割,權責分離,鄉鎮政府很難統籌、協調,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進而充分履行職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沒有執法權。
(五)鄉鎮債務多,負擔較沉重。鄉鎮財政實際上是轉移支付財政,自身沒有財政能力,收錢無門,掙錢無路,要錢無緣,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實在苦惱。由于債務較多,負擔較沉重,償還難度大,不同程度地影響到鄉鎮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時,鄉鎮償還能力有限,主要依靠縣區財政加大轉移支付額度。并且為了發展和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舊債尚未還清,又累欠新債,有的鄉鎮不得已向社會集資,向農村信用合作社借貸。花錢去路多,收錢來路少,鄉鎮領導窮于應對,甚至無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務活動和事業發展。
上述問題的存在,不能歸咎于哪級組織、哪個領導,其成因是復雜的。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五大,經過20年的農村社會主義改革和建設,農村管理體制、管理對象、管理任務、管理方式等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既有現實的原因,又有歷史的原因;既有社會條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條件的原因;既有體制機制的原因又有資金等管理要素匱乏的原因;既有鄉鎮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級組織的原因。這也是目前需要認真思考并逐步進行解決的問題。當前,我國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時期,新情況、新問題大量涌現,鄉鎮管理必須創造性地回答和解決農村現代化建設所面臨的現實矛盾和問題。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3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檢察機關經費保障狀況有了較大改善。但由于缺乏穩定、有效的檢察經費保障體制,檢察經費保障不足仍是制約司法工作發展進步的突出問題之一,基層檢察院特別是貧困地區基層院尤為突出。加快建立體制更加合理、機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學、保障更加有力的檢察體制,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為此,筆者結全我院的實際經費保障情況,就基層檢察院司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問題作些粗淺探討。
一、檢察機關經費保障的現狀及弊端
我國現行的檢察機關管理體制是以地方黨委為主、上級檢察機關為輔的雙重領導體制,即分級財政、分灶吃飯的檢察經費管理體制。依靠當地財政部門供給,是基層檢察院業務經費來源的主要渠道,但檢察院經費的分配和劃撥權由地方財政獨攬,又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劃撥的隨意性很大,何時劃撥、劃撥多少,完全受制于財政部門,而且審批程序也繁鎖,造成經費核撥不及時,經費保障率極不穩定。而財政撥款主要是人員經費,每月除去正常人員工資、社會保障費后所剩無幾,根本無法滿足正常的辦案、學習、培訓、車輛使用以及辦公用品等各方面的需求。從某種意義上講,經費保障問題已成為制約檢察事業發展的瓶頸,其弊端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阻礙了持續發展。
由于體制的制約,檢察機關的人、財、物都由當地政府部門來管理,隨意性大,特別是不發達地區的基層院更是面臨著諸多難以克服的困難。具體表現在:一是裝備經費無法保障。現行體制下檢察機關經費由當地財政撥付,許多基層院債務纏身、裝備落后、各項檢察業務舉步維艱;二是檢察隊伍素質無法保障:由于物質待遇捉襟見肘,檢察干警生活質量長期處于低水平狀態,經濟負擔沉重,心理壓力加劇,沒有財力和精力繼續學習,業務水平不能得到提高。部分干警工作熱情低落,宗旨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動搖。
(二)制約了職權行使。
現行體制增加了地方檢察機關對同級財政的依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上級檢察院領導下級檢察院工作的力度。如有的地方政府通過控制檢察機關的經費來控制檢察機關的業務工作,檢察機關在辦理具體案件中不得不看當地政府的臉色行事。有些地方政府因檢察機關秉公辦案影響了地方的利益,就以經費緊張等為名拖欠檢察機關的業務經費,對檢察機關實行的有關改善檢察機關工作條件和檢察人員生活待遇的措施不予支持。還有些地方政,府財政部門無視檢察機關的特點,將其與行政機關一樣采用地方經費包干,甚至給司法機關下創收指標。
(三)滋生了利益驅動。
由于現行政法經費保障體制存在先天性缺陷,使得中央三令五申的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缺乏保障機制,多年來難以真正落實,收支掛鉤、以收定支現象在許多地方屢禁不止,難免導致一些檢察機關受利益驅動,為錢辦案、越權辦案,滋生司法XX,損害公正執法。
二、解決經費保障的對策
當前,要按照黨的`十六大關于改革司法機關人財物管理體制的精神,以促進檢察機關獨立公正執法為目標,積極探索改革和完善檢察經費保障體制,建立與檢察機關行政、人事和業務管理體制相適應的檢察經費保障體制,減少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對同級財政的依賴,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從制度上保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檢察權。
(一)建立司法經費保障領導責任制。一是各級黨政一把手要站在維護穩定、鞏固政權建設的高度,牢固樹立經濟發展是政績,社會穩定也是政績的觀念,把對各級司法機關經費落實情況納入考核各級主要領導工作業績的體系之中。對未按標準實施保障的,上級可采用扣減其財政轉移支付和中央政法專項補助等方法,由上級財政直接撥付司法機關使用。二是各級檢察機關的一把手對于落實經費保障標準責無旁貸,在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領導關心與支持上多做工作,有所作為,進一步增強黨政領導和財政部門對檢察工作的了解,主動地支持公用經費標準貫徹落實。同時,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等部門的監督作用,上級財政部門和檢察機關也要加大對下級財政部門和檢察機關的檢查監督工作,把保障標準真正貫徹落實。
(二)改善司法經費保障體制。改變小預算大決算的保障形式,實行以財政預算撥款為主體,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以及財政返還罰沒款為補充的檢察機關公用經費供給辦法,建立穩定的檢察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劃清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范圍,對于檢察機關的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等由同級財政負擔;對一次性大型裝備經費、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等,則應納入同級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由上級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地方解決為主,中央和上級財政補助為輔。
(三)進一步促進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事權劃分原則和《經費保障標準》確定的開支范圍和分類要求,在年度預算
(四)實行檢察經費財政單列。根據檢察機關的性質和履行職責的要求,應實行檢察經費財。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4
摘要:殯葬,在人們的生活中占據著特殊的位置。因為它直接影響到我們的生存條件、生存環境的改善,影響到社會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個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體現。鳳岡縣自20xx年9月1日開始實施殯葬改革,截止目前,全縣全面實現遺體火化,火化率達100%,遺體火化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全縣共建有1462余處公墓,“三沿五區”治理率穩中有升。應該說,在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鳳岡縣的殯葬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我縣的殯葬改革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若不及時解決,將危及我縣多年的殯葬改革成果。
一、基本情況
鳳岡縣轄9鎮5鄉,86個村(社區),總人口43萬。全縣民政干部職工62人,縣民政局干部職工有31人,設專職殯葬機構一個,殯葬管理人員6人,招聘殯葬服務人員28人。我縣殯葬改革主要經歷了兩個階段:一是縣城集中治喪和遺體集中安葬階段。從20xx年6月起到20xx年8月底,對縣城范圍內的公民死亡后實行集中治喪和遺體集中安葬。二是遺體火化階段。從20xx年9月1日起,分四步推行遺體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遺體火化工作全縣順利推行。
二、我縣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現狀
1、縣殯管所機構設置及工作運行情況。20xx年,縣委、縣政府決定,由財政在項目建設期分期撥款377萬元。縣民政局當時用財產抵押向信用聯社分兩次貸款500萬元,爭取省市補助23萬元,共投入資金1000多萬元新建南天河殯儀館。以政府為主導修建的具有遺體接運、治喪、火化為一體的南天河殯儀館,占地面積24400平方米,建筑3609平方米,設有大小悼念廳5個,悼念廳為840平方米,擁有火化機3臺(其中,揀灰爐1臺、平板爐2臺),殯儀運輸車16輛(各鄉鎮均有一輛)。從20xx年5月1日起,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除國家工作人員、退離休干部外,所有死亡人員遺體接運、火化、進館停放及骨灰寄存四項基本殯儀服務費全部免除,由政府買單解決。
我縣原龍泉鎮文峰天河公墓20xx年經省民政廳批準設置,在集中安葬遺體中問題突出,加之在326國道沿線,設置不符合要求,為徹底整改這一問題,經省民政廳批準變更搬遷現在的南天河經營性公墓安葬骨灰,在修建中我們采取了社會融資的形式,按照BOT(建設——經營——轉讓)經營模式,合同期滿后無償移交給政府,由經營商投資500萬元修建了南天河經營性公墓。
2、鄉鎮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現狀。殯葬管理在鄉鎮基本處于起步階段。鄉鎮所在地沒有殯儀館、沒有開展集中治喪工作。從20xx年全縣14個鄉鎮上報共有1462個農村公益性公墓。如今,1462個農村公益性公墓中,有規劃、管理的約占0.5%;無管理,無規劃,成為集中亂埋亂葬墳地的占99.5%。由于墓地分散,祭祀活動難以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隱患增多,導致森林火災頻發。
從我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現狀中可以看出,監管不力,執法不嚴,導致超標準建墓穴,建豪華墓等不良現象又有所抬頭,且愈演愈烈,嚴重影響了本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同時,喪葬用品市場管理混亂,多數商家無證生產、經營喪葬用品;殯葬服務不能滿足群眾需求,尤其在農村,由于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群眾居住分散,辦喪事想找收殮、抬柩的人都很難,這一最基本的殯葬需求已成為群眾的現實問題。
三、殯葬改革基本成效
1、是實現了遺體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全覆蓋。我縣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招聘人員、離退休人員、全縣五保對象死亡的遺體實行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實現對全縣范圍內公民死亡遺體實行火化。涉及9鎮5鄉,69個村,17個社區,43.5萬人口。火化率達到100%。
2、是積極推進生態墓區建設,有效節約土地資源。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積極推進“綠色殯葬”,對各鄉鎮新建的公益性墓地,按照村級公益性生態墓區建設規劃進行批建,全縣共批1462處村級公益性墓地;1處經營性墓地(南天河公墓),使公墓向規范化、小型化、生態化目標發展。到目前為止,對“五保”、“三無”人員予以全免,特困人員予以減免。縣城經營性墓地按照生態化建設,實行園林化管理,受到省、市領導的高度評價。
3、是大力規范殯葬秩序,殯葬管理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縣城實現了在殯儀館集中治喪,遺體火化被的群眾所接受,提倡厚養薄葬,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呼聲越來越高。
四、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統籌管理不到位。由于南天河殯儀館比文峰村殯儀館遠,沒有開通從縣城到南天河殯儀館的公交車,人們坐車難和貴的問題,使縣城南天河殯儀館沒有發揮應有作用,資源閑置。
2、殯葬觀念沒有徹底轉變。一是部分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干部對殯改工作存在著忌諱心理,覺得與這項工作牽連是不吉利、晦氣的事情,不愿顧問殯葬管理,對殯葬工作是聽之任之,很少深入研究,更談不上想方設法去解決實際問題。二是群眾受千年封建傳統思想的影響,在不超平方安葬上,一部分群眾總是在想方設法建大墓。全縣村級公墓只是劃定一個地方,沒有統一建設,喪戶自行建造墳墓,建的墳墓與傳統土葬墓沒有兩樣,達不到殯葬改革節約土地的效果。
2、亂葬亂埋現象日漸抬頭。由于領導思想上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未將責任落實到人,因此,在管理上難免會出現漏洞,鄉鎮、村公益性墓地無人管理,存在相對集中的亂葬亂埋現象,并逐步加重。在調查過程中,全縣村級公墓均存在亂葬亂埋現象,并日漸惡化,有膽大的喪戶直接在墓地建大墳立大碑,造成青山再次白化,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泛濫成災,殯葬改革成果將毀于一旦。
3、公墓建設亟待規范。全縣大部分農村公益性公墓不規范,存在規劃面積過大,公墓點過多,隨意調整的問題。經調查,全縣有1462處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投入不足,公墓無整形、無墓穴、無路道、無綠化,群眾的滿意率極低,群眾意見大,若引資修建勢必抬高收費價格,增加群眾負擔。所以形成全縣公益性公墓在選址、建設、墓型和占地面積等方面多種多樣。調研中發現,有的地方在規劃、選址初期未充分考慮到祭掃交通問題或因選址地域限制,道路不通,即使形式上存在的農村公墓地,也因無人管理,沒有規劃,橫七豎八,亂葬亂埋,公墓土地浪費極大。甚至有些村,當初為了應付差使,找到一片荒地,立個牌子,交差了事,所謂的“公墓”就成了聾子的耳朵,完全是個擺設。在公墓選址上,有的建在公路邊,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墓型上有豪華型、有大碑型的,有磚石砌成圓型的,有土堆型的。甚至還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積上,小的不足1平方米,大的超過10平方米以上。安葬上存在只要是火化了,進公墓安葬,想怎么葬就可以怎么葬,形成了“合法”的亂埋亂葬。
4、管理隊伍有待加強。在人員配備上存在一定問題,縣殯葬管理所編制6人,實際在位2人;鄉、鎮的殯葬管理人員都由民政助理員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員承擔著民政、新農保、慈善總會等較多事務,導致多頭兼管力不從心。鄉、鎮政府重視不夠,導致政策不能很好落實到位。
5、縣城區公墓違建情況嚴重。縣城所在村在建公墓,違規現象亟待查處。有些村把所謂的公益性公墓作為經營實體,或與個體老板合資,交由個體經營者為主經營管理,村里收取一定的費用,致使管理失控,甚至聽之任之,任憑個體經營者所為。在管理理念上,不是作為公益性事業在辦,而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主觀指導思想上就是想方設法多掙錢,多創收,肆意違反相關規定,暗地違規經營,面向社會出售墓穴。甚至迎合部分有錢人的心里,肆意超標準建大墓,修豪華墓。比如我們調查的龍泉鎮天河公墓就存在此問題。同時,還有一些村組劃定的墓地,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也有超標準建豪華墓穴的問題。
6、喪葬用品市場管理混亂,多數商家無證生產、經營喪葬用品。
存在以上問題,主要原因有:
1、領導重視不夠。殯葬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現象在部分鄉鎮主要領導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體現,一些鄉鎮未能將殯葬工作納入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及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在殯葬改革落實上存在著應付、走過場現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將殯葬工作很好貫徹落實;未能將殯葬法規、政策宣傳到村、到戶,使群眾對喪葬理念一知半解,誤以為遺體火化就是執行殯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嚴,建大墳、造大墓也無人顧問,更談不上誰來制止。殯葬整治查處力度不夠,各鄉鎮普遍存在著治標不治本,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聲勢,輕實效”、“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屈指可數。
2、資金投入不足。公墓建設不規范,造成墓體超標走樣或亂葬亂埋,出現新的青山白化。整治青山白化,推行生態墓區建設,需要一定的資金保障,由于縣財政和鄉、鎮財政投入不足,造成村級墓地無人建設,即使建后也無人監管。鄉鎮沒有專項的資金用于生態墓區建設,有一定集體經濟的行政村,在公墓建設上愿意投資一些,道路暢通,公墓規范整潔,喪戶也樂意將親屬骨灰入葬村公墓。而村集體經濟空白的'行政村,那么就指山為墓,出現相對集中的亂葬亂埋現象。經調查,我縣多數村(社區)劃山為墓。
3、鄉鎮、部門工作缺少配合協作。殯葬管理涉及各鄉鎮及建設規劃、國土、林業、工商、公安等主要責任單位,但在實際工作中,就民政一家在管理,因此,執法力度遠遠不夠,部門之間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殯葬改革初期,縣委、縣政府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鄉鎮和部門也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年來,鄉鎮未將殯葬改革中公益性公墓建設提到重要議事日程,因此,鄉鎮與部門之間,缺乏統一的組織協調,出現相互推諉現象。
4、殯葬管理、執法人手不足,精力難以到位。一是鄉鎮一級無專職殯管員,均由民政助理員兼職,而殯葬管理工作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如果不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那么等事后再組織人員進行強制拆除,工作相當被動。而殯葬管理是一項得罪人的工作,鄉鎮民政助理員、駐村干部、村干部極不愿參與其中,明知擅自建大墓是違反殯葬法規的,但也熟視無睹,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樣,殯葬工作在基層上難以得到落實,出現殯葬執法無人到場,工作浮于表面,導致管理上存在漏洞。二是縣殯葬執法大隊雖已建立,但人員都是各單位抽人組成的,現已回單位上班,目前只有殯葬管理所的人,實際在位只有人員2人,依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若在執法過程中需1人回避,則執法人員無法執法。嚴重影響殯葬改革的順利開展。
五、建議和措施
1、加強領導,做好有關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各級主要領導特別是主管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殯葬管理工作,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至少一次召開專項工作會議,建立制度,落實責任人,確保信息暢通,違法違規現象有人管。繼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在已形成的縣、鄉、村三級宣傳網絡的基礎上,采取各種形式,充分利用報紙、簡報、有線電視、廣播、宣傳窗、標語、橫幅等媒介,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殯葬管理政策、法律、法規,把政策和法規向廣大群眾講明、講透,積極爭取廣大群眾對殯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思想認識,切實轉變落后的思想觀念,倡導新的喪葬理念。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2、加大財政投入,逐步推進生態墓地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資金以村級投資為主、社會自愿捐贈和群眾自籌相結合的原則籌集,村級公益性墓地是社會公益事業,目前由于農村村級經濟普遍還比較薄弱,農民群眾的生活也不夠富裕,自身承擔公墓建設和管理費用確實困難很大。也是無法消除亂葬亂埋和超標走樣,只有縣、鄉財政有足夠的經費投入,每建好一處公益性生態墓地,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縣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村級公益性墓地處數才能逐年遞增完善,這樣,骨灰才能有個很好歸宿。
建議:
①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的領導,成立工作組,具體負責抓此項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意見,在抓好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全面鋪開。
②安排一定的資金,適度投入給各公益性墓地,資助骨灰墻、骨灰堂的修建,同時幫助墓區疏通溝渠、硬化道路、修建標示牌、美化綠化等,以更好地促進農村公益性墓地健康有序地發展,這樣才能徹底消除新的青山白化現象。
③是要合理規劃好農村公益性公墓,要因地制宜,方便群眾,不能太小。如:天橋鄉龍鳳村23組規劃71個墓地,幾十人規劃一個公墓點,太小了。要加大整合力度。以大組為單位建公益性公墓為好。
④是要在殯葬改革推行中制定好自然災害處置預案,如年初的雪凝冰凍天氣,確實不能接運遺體的火化區,鄉鎮啟動規劃籌建殯儀館對遺體進行冷凍處理。
3、依法行政,維護殯改有序推進。嚴格執法,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公平、公正和公開;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將殯葬改革作為村民自治的重要內容納入《鄉(鎮)規民約》、《村規民約》、《居規民約》、《組規民約》之中。要建立健全殯葬聯系信息網絡,明確責任追究制度,以避免在執法工作中信息不靈,造成工作被動,產生不必要損失;充分發揮道教協會和白事理事會的作用,繼續加大對道職人員的管理。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5
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安排,我們于20xx年8月6日至10日對我區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尤其是“轉變鄉鎮職能,更新鄉鎮事務的管理理念”工作進行了系統回顧、考察和剖析。調研后,我們認為,全區按照服務主體社會化、項目運作市場化、監督管理系統化、考核評價規范化、經費保障制度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了“以錢養事”的運行模式,即“農民點單、政府買單、服務競單、農民驗單”模式;
抓好制度建設,構建包括準入機制、競爭機制、責任機制在內的長效機制,用制度規范新機制的運行;
保障“以錢養事”資金,落實到每個具體的公益服務項目和服務主體,做到專款專用;
加強農村公益服務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推廣隊伍的整體素質。總的特點是:我區鄉鎮綜合改革方向明確,進度較快,質量很高,程序規范,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一、基本情況
xxx是1993年5月撤地建市后,孝感市設立的唯一市轄區。全區現轄8鎮3鄉2場4街和1個開發區,共有村民委員會468個。國土面積1020平方公里,稅改核定計稅面積46.56萬畝。總人口84.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1.92萬人,農村勞動力28.62萬人。13個鄉鎮場(8鎮3鄉2場)計稅面積46.25萬畝,總人口61.7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58.79萬人。20xx年,全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6.16億元,同比增長11.3%;
地方一般預算收入1.25億元,自然增長15.9%;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5.5億元,同比增長25.2%;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35元,同比增長10.1%;
農民人均純收入3654元,同比增長10%。
xxx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工作于2005年5月啟動,按照“先班子后機關,先行政后事業”的基本思路,分四步實施改革。到05年底,全區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工作基本結束,取得了初步成果,達到了“六個到位”的改革目標。即領導班子職數調整到位、機構設置規范到位、鄉鎮事業單位整體轉制到位、分流人員精簡到位、全員養老保險到位、“以錢養事”新機制建立基本到位。在20xx年4月全省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考核檢查中,考核組給予了充分肯定。在20xx年全省“以錢養事”檢查中,被評為優秀等次,xxx委、區政府被評為全省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先進單位。在20xx年全省農村綜合改革考核評估中,被評為優秀等次。
二、主要做法
(一)鄉鎮機構改革情況。
在鄉鎮機構改革中我們做到了四個堅持:
1、機關改革堅持做到“一個規范三個精簡”。即規范鄉鎮機構的設置,精簡領導職數、內設機構和工作人員。全區13個鄉鎮場領導機構全部按“三辦一所”的規定設置到位;
領導職數由170名調整到113名,精簡職數57人,減幅33.5%;
機關內設機構由63個精簡到37個,減幅41.3%;
行政機關由770人精簡到431人,精簡339人,減幅44%。行政機關人員編制全部上網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杜絕了編外借、聘用人員。
2、事業單位改革堅持做到“兩轉三建”。即轉變單位性質,轉換人員身份,建立社保制度,建立“以錢養事”機制,建立公益性服務考評機制。2005年改革時,全區13個鄉鎮場直屬事業單位由166個精簡到13個,減幅92%,有143個原事業單位轉為自主經營、自負營虧的服務組織;
原事業單位1681人(在編在崗、含延伸派駐機構)中有1387人轉換身份、退出事業編制,減幅76%,并全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3、財政所、經管站合并堅持做到“一個比例兩個落實”。即由原財政所和經管站在編在崗人員按同比例實行競爭上崗,落實競爭上崗人員、落實人員分流政策。改革前,全區原財政所、經管站共有437人,其中財政所213人,經管站224人。通過競爭上崗,確定了200名上崗人員,最終原財政所上崗91人,經管站上崗109人。上崗人員按照規定合并,統一了工資標準,統一了工資發放渠道,統一了工作任務;
237名落崗人員按政策分流,財政所和經管站改革后的分流人員,原來經組織、人事部門明確,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的,按照機關分流政策執行;
原來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按轉制事業單位人員分流政策執行。
4、延伸派駐單位堅持做到“兩定三統一”。即定機構、定職能,統一定編、定崗、定員。通過改革,全區13個鄉鎮場共核定延伸派駐單位編制205人。其中:國土資源管理所編制52名,林業管理站編制13名,交通管理站核定編制40名,水利管理站編制33名,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編制36名,動物防疫監督工作編制31名(實際上崗21人)。通過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共有195人上崗(動物防疫監督工作崗位暫時空缺10人),564人轉制分流,并按政策得到妥善安置。
(二)“以錢養事”新機制的運行情況。
從2005年底,在全面完成規范機構設置、人員定崗分流等改革任務后,我區開始全面轉入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探索農村公益性服務“以錢養事”新機制。經過20xx年一年的探索,全區農村公益性服務“以錢養事”新機制已基本建立。在建立“以錢養事”新機制過程中,我們著眼“以錢養事”新機制的服務主體建設,在面向市場、實行整體轉制,人員退編、實行聘用制的基礎上,把服務主體從一開始就推向市場,實行制度化管理、規范化運作。
1、是合理安排項目,統籌安排資金,確保本級“以錢養事”經費比上年增加。我們狠抓了20xx年和20xx年本級財政預算,確保本級“以錢養事”經費比上年增加,確保省補資金全部到項目。由于經費保障有力,全區“以錢養事”工作中的物化投入、服務報酬、養老保險全部落實到位。20xx年,全區共安排公益性服務1120項,涉及8個行業和部門。20xx年共安排公益性服務1180項,比去年增加60項。20xx年全區“以錢養事”經費共計909.7萬元,比上年實際數增加364.6萬元,增長66.9%。其中,鄉鎮本級實際支出624.7萬元,比上年實際數增加79.61萬元,增長14.6%。省撥“以錢養事”補助資金275萬元、區級安排朱湖農場補助資金10萬元,均于20xx年底前全部撥付到公益性服務項目。20xx年全區本級“以錢養事”經費預算640.3萬元(不含省補資金),比20xx年實際數增加15.6萬元,增長2.5%。對照省定標準,從我區實際執行情況看,做到了“兩個高于”:1、高于省定標準。其中,種植業平均每畝2.24元,畜牧防疫平均每戶2.97元,水利平均每畝1.7元,農機平均沒畝1.96元,其他項目也全部高于省定標準(省定標準:種植業每畝不低于1元,畜牧防疫每戶不低于2元,社會事務服務項目按鄉鎮、育齡婦女人數和優撫、特困、五保、低保對象人數確定養事金額;
文體廣播電視服務項目按全區總人口數確定養事金額,文化體育每人不低于0.5元);
2、高于上年支出。本級所有項目經費全部高于上年實際支出。
具體作法:
一是以項目定預算。
區里出臺了關于“以錢養事”的文件,明確了經費來源,并由人大審議列入預算,專門下發了《關于xxx20xx年度“以錢養事”經費預算的批復》的文件(孝南常字[20xx]6號)。明確規定,政府對農村各項公益性服務經費的投入必須高于上年,實行減人不減經費,而且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地加大投入。在服務內涵上,明確農村公益性服務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財政籌措經費;
在服務的內容上,明確以鄂發[20xx]14號文件中列出的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為基本內容,在此基礎上各鄉鎮場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
在程序上,明確規定由鄉鎮政府和區直業務主管部門提出鄉鎮公益性服務內容,對于突發性、不可預見性的公益性服務項目,臨時安排。
二是以統籌保來源。農村公益服務實行區鄉財政分級預算,在不改變所有權、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的基礎上實行區鄉財政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確保服務經費兌現有足夠的資金保障。
2、建立和完善“以錢養事”新機制,確保資金使用到項目。
在建立和完善“以錢養事”新機制工作中,我們始終牢牢抓住合同簽定、項目確定、考評細則、農民簽字、專班考核和獎懲兌現等關鍵環節,不斷完善“以錢養事”新機制,確保了省補資金和本級資金到項目。農村公益性服務的項目,全部由鄉鎮場與服務中心簽訂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包括服務內容、經費標準、時間要求、考核估算、兌現辦法等事項。20xx年的所有服務合同在2005年12月底前簽訂完畢,全區共簽訂“以錢養事”服務合同84份,簽訂勞務合同825份;
20xx年服務合同也續簽到位。各鄉鎮場與區直業務主管部門共同擬定了具體考核辦法,做到了三結合,即:定時考核和隨機抽查相結合,全體服務對象和服務對象代表結合,鄉鎮與主管部門結合。日常考核以鄉鎮政府為主,年度考核由區直業務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聯合進行。探索建立了村民代表、專業技術人員和領導小組相結合的考核評價機制,推行服務對象簽字登記制度、服務項目臺帳管理制度和考核評價結果公示制度。考核必須有服務對象簽字認可。對服務對象簽字根據項目實際,采取服務對象直接簽字認可制和農民代表簽字認可制。實行農民代表簽字認可制的農民代表應具有公認性、平等性、廣泛性、責任性、義務性。20xx年全區平均對每個服務中心完成了8次不同層次的考核,從考核結果看,服務質量,服務效果都比改革前有明顯進步,受到95%以上服務對象認可。在年終考評中30個服務中心達到了優秀等次,54個達到了合格等次。
3、強化服務中心內部工作人員責任,實行競爭制、準入制和合同制,做到“三制”配套。為了提高中心服務人員服務水平,增強服務人員責任心,各服務中心內部一是實行競爭上崗制度。2005年12月全區統一組織了競爭上崗考試,擇優錄取825人進入服務中心。二是實行準入制度。由區人事局和各主管局共同組織,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凡符合下列規定條件之的,發給相應的《xxx農村公益事業執業資格證書》,沒有《執業資格證書》者無資格參加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的承包。《執業資格證書》一證管三年,實行滾動管理。每年由區人事局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免費審驗,審驗不合格或逾期不參加年審者,一律取消執業資格。全區第一批已發給相應的資格證472份,其余人員經過考試合格后也分批頒發相應的證書。三是實行合同管理制度。除鄉鎮與服務中心簽定委托服務合同外,各服務中心還與中心服務人員簽訂服務合同或勞務合同,對服務內容、質量、數量、報酬、獎懲等作出了具體約定。服務中心根據服務人員工作能力、工作強度、工作范圍與服務人員簽訂合同,約定雙方責任和義務。合同規定,按日歷進度完成工作任務、不出現重大事故的,發給基礎報酬,基礎報酬一般占合同約定報酬的80-60%(各鄉鎮不等),并預留20-40%的績效報酬,按年終考核結果兌現。
4、轉制人員和延伸派駐單位人員全部辦理養老保險,建立保障機制。按照《xxx鄉鎮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孝南政辦發[2005]60號的規定),通過宣傳發動,公開繳費政策,公示測算結果,完善參保手續,及時發放保險證等措施,對全區符合條件的13個鄉鎮場及6個垂直延伸單位人員實行了全員投保。采取年初列入預算,年末具體落實的辦法,保證續保工作形成長效機制。
2005年應參保2305人,應補繳個人賬戶資金2120.6萬元(單位1040萬元、個人1080.6萬元),實際參保2305人,實際補繳個人賬戶資金2120.6萬元(單位1040萬元、個人1080.6萬元)。參保率、繳費率、發證率均達到100%。20xx年新增退休32人,調出、死亡5人,算斷分流247人,應續保2021人,應征收保費2021人,實際征收保費596萬元(單位425.8萬元,個人170.2萬元);
實際續保2021人,實際征收保費596萬元(單位425.8萬元,個人170.2萬元),續保率達到100%。
三、改革經驗
在建立“以錢養事”的新機制工作中,我們分三個層面進行了探索,取得初步經驗。
在鄉鎮場對“服務中心”層面上,我們堅持做到“一個標準,兩塊支付,三方認可”,一個標準即以事多少為標準核定養事金額,兩塊支付即分月按進度支付和年終按考核結果兩部分支付,三方認可即農戶、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后確定合同完成情況。
在服務中心內部管理層面上,我們堅持做到“兩設兩取”,即:因事設崗,根據服務中心事情多少設置崗位類別和數量;
因崗設分,根據崗位工作任務設置分數;
按崗取人,服務中心內部公開競爭崗位,定崗定人;
按分取酬,依據個人所得分數換取報酬。具體操作,一是確定項目。畜牧防疫、水利建設、計劃生育、廣播電視、文化體育、水產、農機等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分別劃分成若干個具體項目,進行統一規范,突出“養事不養人”,全部推行服務項目化管理。二是競聘上崗。通過申報崗位、公開招考、中心運作等辦法,科學整合和有效配置“服務中心”人力資源,解決好項目服務的技術力量,保證政府委托的服務能夠真正做到“規范化運作、制度化管理”。三是嚴格考評。嚴格按規范程序進行服務業績考評,確保考評結果公平公正。在考評主體上,區、鄉、村三級分別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
在考評辦法上,實行中心、農戶、鄉鎮、主管部門四級綜合考核;
在考評監管上,建立考核評價工作責任制、全程公開制、責任追究制,加強對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四是按質取酬。嚴格按市場經濟的辦法規范“服務中心”人員的收入分配,形成按勞取酬、按質取酬與獎勤罰懶、獎優懲劣相結合的分配格局,既鼓勵多勞多得,又實行過錯賠償、責任追究,保證服務質效。
在面向市場層面上,我們堅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建立一個面向市場的社會化農村公益事業服務體系,即“變以錢養人”為“以錢養事”,促進了基層干部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增強了工作主動性。全鄉基層干部都充分認識到,改革是一種手段,也是長期的過程,只有自身嚴格要求,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認真學習,努力工作,才能適應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才能不被改革的洪流所淘汰。另外,引導干部職工觀念發生了變化,一些學有專長的干部職工重新調整對人生價值的認識,認為論身份不如論價值,被動等待改革分流不如早點主動自謀職業。
四、問題
1.分流人員政策不明,事業單位轉制難以到位。事業單位進行轉制和更名,政策不夠明確,轉制難到位;
對“以錢養事”的具體方案不明確。分流下崗人員沒有救助預案,再就業渠道狹窄,對現在工作積極性有負面影響。建議對分流人員繼續完善養老保險機制,為分流再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激發他們重新創業的熱情,幫助他們拓寬再就業渠道,使改革積極穩妥進行。
3、人員多,專業技術人員嚴重缺乏。由于農村服務中心對員工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要求,而新增人員沒有經過任何專業培訓和學習,沒有相關專業技能,由此在人員多的狀況下,又不得不請有專業技能及特長的臨時工,從而形成了有位子的無能上崗,能上崗的無位子。
3、債務多,不良債務難以處置。當前,我區鄉級不良債務共16929萬元,鄉平1209萬元,在農村稅費改革特別是綜合配套改革后,鄉、村難以通過自身努力對兩級不良債務進行消化。一是造成鄉、村運轉困難,二是有的不良債務會激化矛盾,形成不安定因素。
五、建議
1、進一步明確主體思想,切實轉變觀念。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全面啟動,其事業單位的事業機構編制被取消,實行集體轉制,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服務組織,原單位職工全部退出事業單位編制,轉變為社會人、企業人,應該沉著冷靜的思考,積極主動迎接挑戰,制訂適合發展服務事業的方法和措施并著力執行。改進工作作風,充分發揮職工的.主觀能動性,以改革為契機,確實轉變觀念,破除以前的吃大鍋飯思想和“等、要、靠”思想,樹立主人翁意識,發揚主人翁精神,以飽滿的工作熱情,昂揚的工作斗志去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變化。
2、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綜合素質,爭取在企業效能建設上有新突破。單位轉型后,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需要較強的競爭實力和長足的發展后勁。這就需要樹立時不我待的學習意識,樹立為民服務也是為自己服務的發展大局意識,樹立與時俱進的創新意識。企業的競爭實力不是喊口號就具有了,它需要全體成員心不斷的學習和充電,學習新技術吸取新經驗運用新成果,注重個人綜合素質訓練與培養,提高專業技能,提升實踐能力。沒有良好的服務意識,也就失去了全局意識,事業的發展將會功虧一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覺地把服務意識放在第一位,從大局意識出發,從大處著眼、從小事著手,實實在在為群眾服務,為用戶排憂解難,服務做好了、到位了,必然會樹立良好的形象,贏得良好的信譽,在市場中的競爭優勢也會不斷的提升。
3、實施市場化融資戰略,加快事業的發展和建設。一是采用租賃、承包和出讓經營權等方式,將企業經營權從資產中剝離出來,通過協議形式出讓經營權,使其在相應的約定期限進行發展經營;
二是積極爭取國家和各級領導部門的資金支持,開發公益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重點是解決好站址建設;
三是吸引社會各界力量來關注事業的發展,為農村服務事業發展籌積更多的資金。
4、建議上級政府加大對鄉村兩級的轉移支付力度,進行逐年消債,緩解基層的矛盾和壓力。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6
一、基本概況
烏敦套海鎮位于翁牛特旗東南部,305國道穿越境內,東連玉田皋鄉,隔老哈河與敖漢旗古魯板蒿鄉相望,南接赤峰市松山區哈拉道口鎮,西與東莊頭營鄉相鄰,北與那什罕蘇木接壤。南北長28公里,東西寬24公里,呈不規則不長方形,行政區域總面積56.8萬畝,其中耕地面積11.2萬畝(水澆地面積4.5萬畝),林地18萬畝,人工及飛播牧草保存面積13.3萬畝,草地8萬畝,森林覆蓋率32%。
烏敦套海鎮轄1個居委會、12個村委會,61個村民小組,39個自然村,全鎮總戶數6191戶,總人口23162人,其中少數民族1229人,非農業人口近4000人。2004年糧豆產量3000萬公斤,牧業年度家畜存欄5.6萬頭只;2004年鎮級財政收入41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700元。全鎮干部、教師、離退休人員、遺屬、民政供養人員共780人,每30人供養1人,財政供養率極高。
二、人員編制及工資現狀
全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各站所現有人員共135人。
公務員共39人(含財政所人員9人),其中男27人,女12人,平均工齡21年,公務員平均年齡40.8歲,其中50歲以上1人,文化結構為大學本科13人,大專12人,中專10人,高中4人,行政機構編制為29個,超編10個;黨政配置領導職數8個,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
事業單位設立12個職能相對獨立的站辦所,共有96人(含自聘人員9人)。其中男64人,女32人,平均工齡18年,平均年齡38歲,50歲以上4人。文化結構為本科8人,大專27人,中專40人,高中21人,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為62個,超編34個。事業單位人員中,有干部52人,合同制工人29人,全民工人6人,大集體工人2人,計生招聘3人,畜牧大集體2人,文化招聘2人。所有工人身份人員,由于鎮政府背著1176萬元的債務包袱,財政乏力,均未上交統籌保險,存在著嚴重的后顧之憂。
鄉鎮近幾年來總的趨勢是:人員逐步增多(2002年后主要是安置轉業兵),編制基本不變,工作量大幅度減少,工資有所上調,工資缺口越來越大。全鎮行政、事業站所累計超編44人,2004年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缺口達52萬元。
三、取消農牧業稅之前,鎮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取消農牧業稅之前,鎮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1)稅費征繳;(2)公路會戰;(3)生態建設會戰;(4)專項推進種養業;(5)迎檢達標軟件(計生、黨建、綜治等)。
四、取消農牧業稅后,哪些職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強化
取消農牧業稅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稅費征繳、強迫種養和經濟處罰,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亂攤派不存在了,財政、計生等部門的.職能弱化尤為突出。鄉鎮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轉移到建設和發展上來。
應保留的職能是:引導生態及公路會戰,引導示范推廣農牧業產業化。
應強化的職能是:(1)提高群眾的全面素質,強化對農牧民實用科技、政策、法制的培訓。(2)實施農田水利生態等基礎建設項目。(3)農村教育、衛生、扶貧、廣電、通訊等公益事業。(4)協調處理土地、林木、草場等群體性糾紛。(5)加強勞動保障,積極招商引資,實施項目拉動,發展鎮村民營工業,培植財源。(6)創新黨建工作思路、機制,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五、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是以旗縣為主完成,鄉鎮配合,哪些工作是由鄉鎮為主完成;縣鄉事權如何劃分?哪些工作本不應由鄉鎮承擔而實際承擔著,哪些工作本應由鄉鎮來做而未擺上工作日程
稅收:應是旗縣為主,鄉鎮配合,現在是職能倒置,改為以鄉鎮為主。
行政執法:鄉鎮無行政執法權,行政處罰權均在旗縣政府部門,涉及到經濟利益,鄉鎮只能回避。建議明確鄉鎮行政權和執法權,如宅基地審批、計生罰款、動植物檢疫、林木采伐審批及處罰、農機違章處理等。目前,行政權、收費權上劃,矛盾全部轉移到基層。
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主要應做好哪些工作,在綜合治理、文化、衛生、教育、民政、計劃生育、廣播電視等方面,鄉鎮主要承擔哪些工作任務
目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主要應該是提供及時有效的公共服務,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發布公共信息等,為社會公眾生活和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綜合治理主要承擔普法、民間糾紛調節工作,文化主要是當地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衛生主要承擔計劃免疫防疫宣傳、農村文明建設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廣為主,全面提升素質教育質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貧救濟、婚姻登記、優撫、低保救助,計劃生育工作主要是優生、優育、優教知識宣傳,人口管理和技術服務,廣播電視主要負責政策、法律和農村適用技術宣傳,維護有線電視節目正常播出。
七、農牧民需要到鄉鎮辦的事情主要有哪些,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能否滿足農牧民需求,主要原因是什么
農民到鄉鎮辦理的事項主要有:婚姻登記、宅基地審批、準生證辦理、林木采伐審批等。而鄉鎮行政事業單位不能滿足群眾的要求,因為最終審批權不在鄉鎮。
八、鄉鎮政府有無行政執法權,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鄉鎮政府沒有行政執法權。凡涉及收費、審批、處罰等比較直觀的行政執法職能部門,都是垂直條管,如公安、工商、國稅、地稅、交管、電力等,把沒有實際意義行政權利、人員多、收入少的部門放到了基層。因此,鄉鎮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協調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責成村委會按村規民約處理。
九、蘇木鄉鎮事業單位與旗縣業務主管局之間管理體制和職能劃分情況
目前,鄉鎮事業單位與旗縣業務主管部門之間,存在行政職能與服務職能交叉現象,鄉鎮事業單位不是行政執法主體,又沒有公務員資格,但業務局卻委托執法。行政權力向旗縣集中,收費權力向旗縣集中,影響和削弱了基層政府的職能發揮。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7
加強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抓好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該鎮在枝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具體指導下,今年以來,該鎮認真貫徹《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湖北省殯葬管理辦法》,按照《枝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克難攻堅,殯葬管理和殯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有力地促進了我鎮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一、該鎮殯葬改革工作情況
(一)健全組織,強化措施,配備精干的殯改隊伍。該鎮鎮委、政府高度重視殯改工作,把殯改工作列入鎮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專班負責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鎮委、政府還把殯葬改革工作納入綜合目標管理,明確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做到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我鎮的殯改工作在上級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順利開展工作。
(二)廣泛宣傳,更新觀念,營造濃厚的殯改氛圍。由于幾千年傳統土葬已深入人心,該鎮認識到要做好殯改工作首先要轉變群眾的思想觀念。為此,他們從全方位的宣傳入手,一是會議宣傳。認真開好“三會”,首先是開好鎮級領導班子成員會議,使領導班子成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其次開好駐村干部和村干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殯葬改革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鎮殯改工作;最后是村開好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學習宣傳殯葬改革政策法規。二是利用宣傳車進行宣傳,先后出動宣傳車10余次深入到村、組進行巡回宣傳。三是通過辦專欄、張貼標語、拉過街橫幅和分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殯改政策,先后在七星臺集鎮、大埠街、石套子等村懸掛橫幅6條,張貼標語160余份,張貼殯改通告56張,發放宣傳單3300余份。遇到群眾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他們力爭通過耐心仔細地做思想工作來解決問題。通過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使群眾明白殯葬改革的目的意義,使得殯改觀念開始逐步深入人心,殯改氛圍逐步形成。
(三)樹立樣板,創造環境,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農民群眾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樣做”的問題上,其態度往往還是“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為了讓群眾有一個看得見、摸得著、照著做的榜樣,該鎮在大埠街村、沈家店村啟動了公墓建設。修建公墓,既改變了過去以往土葬占用大量土地的問題,又節省了一大筆開支,使廣大農民看到了好處,嘗到了甜頭,自然而然地加入到殯改行列中來。
(四)嚴格管理,文明執法,建立健全各項殯改制度。針對七星臺集鎮、張家場村、石套子村、鴨子口村等地還存在的9個棺木生產點,為了從源頭上徹底杜絕土葬,6月 17日,由鎮領導帶隊,相關村“兩委”班子成員參與,對現存的24口棺木作了限令處理,對各棺木生產點依法進行了取締。針對各村死亡人口信息難掌握,殯葬政策難落實的情況,該鎮建立了以村書記為本村的殯管員,負責上報本村的死亡人口信息到鎮殯改辦,鎮殯改辦綜合情況后向市殯改辦報告的`制度。另外還建立了舉報制度、獎懲制度、督查制度等,確保轄區死亡人口信息準確,為搞好火葬奠定良好基礎。截止今年7月底該鎮無土葬行為,死亡的197人全部火化,火化率達100%。
(五)加強教育,改革陋俗,倡導文明治喪新風尚。把文明節儉辦喪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設內容,與“八榮八恥”教育、社會主義新農村鄉風文明建設、文明單位創建結合起來,搞好教育引導。對殯葬改革工作中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決不手軟;對喪葬中出現的封建迷信活動,堅決制止;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亂設靈堂等擾民行為嚴肅處理;在葬區公墓倡導不留墳頭、植樹植草、綠化生態墓葬為主要安葬形式。通過正面引導,使廣大群眾自覺樹立移風易俗、文明治喪的新風尚。
二、該鎮殯葬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該鎮的殯葬改革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社會文明進步的發展速度和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相比還不適應,與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一)鎮村公墓規范化建設還相當滯后。由于該鎮到目前為止公墓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死者火化后仍按原有傳統方式進行入葬,所以殯改的優越性不能得以充分展現,也導致部分群眾對殯葬改革的目的產生質疑。為了深入開展殯葬改革工作,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使該鎮的精神文明建設再上一個新水平,公墓規范化建設迫在眉睫。公墓規范化建設將使殯改的優越性得到充分體現,也能讓群眾從中得到實惠。
(二)群眾的傳統思想觀念仍在較長時間內存在。幾千年來傳統土葬方式已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老百姓的這種觀念得不到轉變,該鎮的殯改工作就會面臨許多問題和困難。雖然現在我們的殯改工作取得較好的成效,但這是因為上有政策的壓力,下有他們高壓態勢的管理,如若工作松懈,殯改工作就會受到挑戰。想要徹底改變這種觀念,使群眾自覺接受殯葬改革,維護改革成果,依然任重道遠。
(三)其它硬件配套建設相當薄弱,服務水平有待提升。目前,該鎮的火化用車管理不夠規范(靈車由枝江市審批),群眾反映有無證經營、有收費過高的現象,去火葬場要排隊、耗時長,返回后不得不在當天傍晚進行安葬。此外,亂埋現象、套棺重葬現象日趨嚴重,房前房后、田間地頭等亂建墳墓的現象沒有杜絕。
出現這些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也是歷史積累下來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抓殯葬改革的本土意識不強。少數村干部對殯葬改革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只是土葬改火化的認識層面上,沒有把殯葬管理作為本村的社會進步、村風文明建設和構建和諧新農村的范疇來統籌兼顧、協調整體推進。有的基層干部不重視,對殯葬工作認識模糊,致使基層宣傳殯葬法規缺乏力度和深度,落下實來殯葬改革推行起來困難多,難度大。
(二)傳統的思想觀念根深蒂固。由于受上千年來長期實行的傳統土葬的影響,現在盡管經過二十多年的宣傳教育,推行殯葬改革實行火葬,但在農村特別是農村老人中傳統思想根深蒂固,有相當一部分老人原來在自己身體好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壽木準備好了,不愿意接受火葬。
(三)抓殯葬改革的措施不力。一是市、鎮兩級人員少,日常工作繁雜,對工作也是疲于應付,抓殯葬管理只注重了宣傳教育和工作安排,對落實情況缺乏監督檢查,管理不到位。二是鄉鎮一級民政部門無專職的執法隊伍和人員,執法力量和剛性措施與實際工作需要不相適應,加之殯葬執法環境比較特殊,遇到具體情況沒人敢碰硬,執法難度大,執法難到位。三是市級各部門的資源整合不夠,爭取公安、工商、林業、國土、衛生、城市規劃及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部門參與執法的作用沒有發揮出來,民政部門殯葬執法單打一顯得力不從心,效果欠佳。
(四)殯葬管理投入不足,設施不健全。一是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滯后。現有些村無村級集體土地,建公墓的征地和各項設施的投資大,村級無力籌建,近兩年才新建成的2個村公益性公墓也都是民政局扶持興建的。村原預留的集體土地幾乎都處于絕跡邊緣,所以亂埋亂葬的現象無法從源頭上進行治理。二是在農村辦喪事用來停放遺體的設施缺乏,村民自制或購買棺木的現象嚴重,套棺重葬很難杜絕。三是在基層的殯儀服務組織缺乏,沒有正規的殯儀服務機構為村民進行正確的引導和提供相關服務。
(五)公墓作用發揮的不充分。在已經建有公益性公墓的村中,村民感覺進公墓安葬不方便,有相當一部分村民將故者安葬在自己家的自留地上,致使公墓的作用沒有很好的顯現出來。有的公墓沒有人員管理,宣傳和服務工作跟不上,公墓的作用沒發揮出來。
三、對殯葬改革工作的想法
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農村殯葬改革也勢在必行,必須用科學發展、服務大局、惠及群眾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推進殯葬改革。
(一)加大殯葬法規的宣傳力度。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長期堅持不懈地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和殯葬法規知識,在廣大人民群眾中形成一種強大的輿論氛圍,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殯葬法規、自覺實行殯葬改革、樹立厚養薄葬的良好社會風氣。
(二)加大對殯葬工作的領導力度。根據國家《殯葬管理條例》要求,各級領導首先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大領導力度,切實加強對殯葬工作的管理,以適應推進殯葬改革、規范殯葬行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在具體工作中,市、鎮、村三級要把殯葬管理事業的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去,納入新農村建設的范疇統一規劃、統一推進,納入年度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工作責任制統一考核、統一檢查落實。
(三)加大對殯葬改革的投入力度。各級領導要站在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高度,把殯葬改革作為一項社會公益事業來高度重視,增加與社會相適應的相關投入,否則這項事業將發展無力,后勁不足。一是建議市政府對必要的殯儀服務設施進行投入,增強殯儀服務機構的造血功能和服務功能。二是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適當安排資金,對重點區域或者成效明顯的地方采取以獎代補或以獎代扶的形式解決農村興建和維護公益性墓地,解決和治理亂埋亂葬的問題。
(四)加大對殯葬管理的執法力度。殯葬改革是一場移風易俗的深刻變革,是對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戰,面對的困難和問題可想而知,單靠殯葬事務主管部門一家孤軍奮戰,力量明顯不足。一是執法力量亟待加強。殯葬改革工作本來就難,必須充實執法人員,解決無人、無力管的問題。二是政府應加大支持力度,由政府牽頭協調,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工商、林業、城建、國土、環保等各有關部門協同參與的專門的殯葬執法隊伍,并建立相應的聯動機制,改變民政部們目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角色的狀況。必要時應采取一些硬性措施,加強殯葬管理,理順殯葬秩序。三是市政府要進一步強化鎮政府在殯葬改革中作為一級政府應承擔的職責任務,加大對鄉鎮殯葬管理工作的目標監控和考評力度,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共同抓好殯葬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8
隨著農村稅費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鄉鎮的職能應由行政命令型,向經濟服務型轉變,實現小政府、大服務的格局。鄉鎮是最基層的一級政府,主要面對著廣大農村,直接服務于農民,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完成,鄉鎮的主要工作應放在搞好農村經濟、文明建設,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上來。
一是要圍繞農民增收,搞好服務。幫助農民搞好農業結構調整,向農民推廣農技、農機等技術服務,傳授科學的田間管理知識。
二是要加強農村教育。百年大計,教育為本,農村要發展離不開教育,只有教育發展了,農民的素質就會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場信息,科學種田,農業就會增產,農民就能增收,這樣才能使農民真正脫貧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每個鄉鎮地域都比較廣闊,人員居住分散,管理不便,為了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管理。要經常深入到鄉鎮進行普法宣傳,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
四是要加強計劃生育管理。提高人口素質,少生優生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因而計劃生育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來隨著農民外出工的增多給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不便,再上傳統的'人口觀念“兒孫滿堂”、“養兒留根”的落后思想,扭轉這一傳統觀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們加大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力度。
五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保護好農村這塊政治陣地和文化陣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養,杜絕邪惡,自覺去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促使社會各項事業長足發展。鄉鎮要經常深入基層發展黨員,增強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六是加強防災救災體系建設。由于多方面的因素,農民還不能完全擺脫“靠天吃飯”的制約,遇到天災人禍,必須有一個強大的防災救災應急體系。如我縣的“110”地震。六是加強衛生防預體系建設。全縣85%的人口分布在鄉鎮,居住分散,醫療基礎設施差,專業技術人員缺,遇到大的疫情就很難應服。如“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就是一個例子。因此加強農村衛生防預體建設就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取消農業稅后,鄉鎮政府的職能主要體現在上述六個方面,工作方式以主動為農民服務為主,減少了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預。農業稅取消后,鄉鎮干部從催糧要款等與農民有直接沖突的關系中擺脫出來,變為積極為農民提供各項服務,逐漸改善鄉鎮與農民的關系。農民對鄉鎮所做的工作會認可的滿意的。
取消農業稅后,鄉鎮的工作是減少了,但收取農業稅只是階段性工作,其它工作需常抓不懈。而且鄉鎮還承擔這年度性或階段性工作如禁牧、鄉鄉通油路工程、農田建設等工作需要鄉鎮抽調大量人員來完成。根據鄉鎮的主要職能和實際工作量,現有行政、事業機構設置和上次市縣級機構改革的要求基本一致,而且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取消農業稅后,鄉鎮應保留農業技術、計劃生育、文化廣播、衛生等公益性事業單位。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9
鄉鎮農機管理機構是農機化工作的最基層單位,是聯系廣大農機手的橋梁和紐帶,是農機技術宣傳推廣、修配服務、安全生產管理和發展農機合作服務組織等工作的主力軍。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建設得如何,直接影響到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和新農村的建設。根據湖南省《關于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方案》精神和婁底市農機局的要求,我局在今年4、5月份,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對我市12個鄉鎮農機管理機構進行了細致如實調研,了解歷史,查明現狀,找出問題,提出建議,并在20xx年5月12日召集全市的農機管理員集中座談,征求意見,力促我市鄉鎮農機管理機構改革有序進行。
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20xx年,全市鄉鎮機構改革后,鄉鎮農機站進行了調整,實行農、林、牧、漁、水、機等多站合一,全部歸入鄉鎮農業綜合開發中心。目前,全市共有12個鄉鎮,共設12位農機員。
(二)經費來源情況。全市鄉鎮農機站經費撥款形式主要是財政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兩種,除毛易鎮農機站實行全額撥款外,其余11個鄉鎮站均實行財政差額撥款,農機管理人員的工資收入基本有保障,但養老保險等福利保障難以落實到位。
(三)管理體制情況。自20xx年鄉鎮機構改革后,鄉鎮農機站合并入鄉鎮農業綜合開發中心,原農機員繼續從事農機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為市和鄉鎮共管,以鄉鎮政府為主,市農機局主要負責農機化工作業務指導。
(四)人員結構情況。目前,全市鄉鎮共有農機員12人,農機員結構為:干部1人,職工11人;大部分為高中及高中以下學歷;30歲以下的1人, 30-50歲10人, 50歲以上的1人。
二、存在問題
(一)編制不夠合理。目前,全市12個鄉鎮僅有12名鄉鎮農機管理人員,且兼職人員多,占鄉鎮總數的80%,有6位農機員在崗不在編,占鄉鎮總數的50%。兼職人員不僅要負責該鄉鎮的農機化工作,還要承擔常年駐村包片、森林防火、鄉村規劃、計劃生育、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等非農機行政事業管理的其他工作。即使是農機專職人員,也經常被鄉級政府臨時抽調承擔其他任務,難以集中精力從事農機管理業務工作,使上級業務部門安排部署的`農機化工作在貫徹落實中出現“梗塞”,難以傳達落實到農村、農民和機手,給全市的農機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影響。通過調查,只設立1名兼職農機管理人員的鄉鎮,其農機化工作的各項指標都嚴重滯后。
(二)保障不能到位。全市12個鄉鎮站共12人,只有毛易農機站站長實行財政全額撥款,發全額工資,其余11名鄉鎮農機人
員,實行財政差額撥款,工資收入連續幾年為年工資總額的70%左右。又加之鄉鎮對農機工作不夠重視,工資補助不足,在養老保險等福利方面落實難以到位,特別是那些在崗不在編的農機管理員,更是難以安心工作,影響了農機工作的積極性。
(三)經費投入不足。鄉鎮農機管理機構辦公條件簡陋,因為鄉鎮農業綜合開發中心的設置,一般沒有獨立的辦公場所,都是幾個人擠在一起辦公,鄉鎮農機管理的辦公經費幾乎為零,辦公經費沒有得到有效保障。由于正常的辦分經費和必要的管理、公益性培訓,技術服務經費無法得到保障,經費嚴重不足,應用于農機管理、推廣等的設施設備基本沒有,不同程度制約了農機技術人員作用的發揮。致使農機業務工作無法開展。
(四)管理難以協調。農機站管理體制為市和鄉鎮共管,以鄉鎮政府為主,市農機局主要負責農機化工作業務指導。通過調查,鄉鎮政府只管用人,鄉鎮農機管理人員隨意更換、調動頻繁、錯崗錯編的問題比較突出,沒有充分考慮農機化的可持續性發展。農機局進行農機工作調配時,農機員每次都有新面孔,并且難以到位和適應農機業務與政策,影響了農機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主要建議
我市自從20xx年進入國家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籠子后,全市農機保有量快速增長,農機化工作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而我市拖拉機掛牌率、持證率和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與省內先進地市相比差距較大。鄉鎮農機站的改革勢在必行,因此要進一步理順鄉鎮農機管理機構體制編制,充分發揮鄉鎮農機管理機構的作用,促進我市農機化的科學發展。
一、 合理設置編制。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xx]4號)和湖南省《關于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冷水江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和農機化發展實際,合理設置鄉鎮農機站編制。冷水江工業比重大,多為丘陵山崗地形,走現代農業是唯一選擇,作為現代農業支撐的農業機械化的發展尤其重要,現在每個鄉鎮僅一名農機員,并且多是在崗不在編,嚴重影響農機員的積極性,制約農機工作的深入開展。綜合座談會各方意見,我市每個鄉鎮以設置2個編安排 2名農機員(其中含1名農機技術人員)為宜。
二、明確工作職責。在科學設置農機編制后,應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在立足三農的基礎上,全市鄉鎮農機職責還應結合冷水江市城鄉統籌,明確其工作職責,讓鄉鎮農機機構切實擔負起鄉鎮農機推廣、技術培訓、信息服務、協調組建農機作業服務組織、農機數據統計、農機購置補貼宣傳監管等工作,協助農機監理機構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理順管理體制。農機站現有管理體制為市和鄉鎮共管,以鄉鎮政府為主,市農機局主要負責農機化工作業務指導。這種管理體制經過實踐表明,便于鄉鎮管理,但卻使農機局與鄉鎮工作
難以協調一致,導致鄉鎮農機工作邊緣化、無序化局面。難以進行業務指導。因此,在“市鄉共管”大原則不變的前提下,實行市農機局管理為主的管理機制,即人員的考核、調配、晉升和業務經費由市農機局管理,鄉鎮政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等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
四、落實經費保障。一是將鄉鎮農機員工資納入市財政統發中心,使鄉鎮農機人員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落實鄉鎮農機工作經費,經費來源由市和鄉鎮兩級按一定比例撥付,并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確保鄉鎮農機工作的開展。
五、加強自身建設。鄉鎮農機員在機構改革后加強農機工作責任感和積極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為準,按照以農業機械化為技術支撐的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強化工作職責,結合本地實際,以辦點示范和組建專業合作社等服務方式,促進全市農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鄉鎮改革調研報告10
鄉鎮政府在我國整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過去,我們靠農業的積累、農民的貢獻和農村的支持,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國民經濟和工業化體系,但另一方面,城鄉二元結構也日益強化,農村發展越來越落后于城市,廣大農村地區和農民群眾并沒能很好地分享到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成果。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皇糧國稅”,給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生活帶來了深刻變化,使得鄉鎮政權組織
面臨著許多新的情況和弊端。對鄉鎮政權組織、領導班子、黨員干部的執政能力和服務水平等都提出了嚴峻的考驗和挑戰。
一、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歷史
(一)農村稅費體制的改革
農業稅費改革從20xx年以安徽省為試點單位,并逐步擴大到四川、重慶、甘肅、青海、山東等16個省份。于20xx年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農業稅。農業稅費新農村建設中鄉鎮行政管理創新研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減輕農民負擔。農業稅費取消以后,鄉鎮政府從下鄉催收稅費這一項工作中得以解脫,但隨之而來的是鄉鎮財政的短缺,鄉鎮債務無力償還,農村公共設施建設資金匾乏。鄉鎮政府除了
配合稅費改革的需要進行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之外,必須應對處理農村公共設施建設、償還鄉鎮債務等一系列問題。
(二)加強新農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當前,我國總體上已經進入到“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對農業和農村支持保護的條件和能力。同時,改革開放以來,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獲得了巨大發展,農民的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農村社會事業、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設等方面卻相對滯后,這已經明顯制約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制約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
二、現今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狀況
(一)機構設置及管理情況
鄉鎮一級設立的機構主要有:①黨群機構:黨委辦公室(有的鄉鎮把黨委辦公室與政府辦公室合在一起,稱為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室、政法委、人民武裝部、團委、婦聯;②政府機構:政府辦公室(或黨政辦公室)、派出所、國家稅務征收分局、地方稅務征收分局、工商局、計生辦、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辦公室;③司法機構:人民法庭、司法所(或司法助理);④下屬企事業單位:計生服務站、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國土管理所、財政所、糧管所、煙草站、社會事務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林業站、衛生院、中學、中心校、郵電所等;⑤機構管理情況:在政府機構及政府所屬企事業單位中,郵電所、工商所、國家稅務征收分局、地方稅務征收分局、國土管理所、林業站、派出所、煙草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屬于垂直管理單位,即人事權及財權都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管理,是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
(二)行政運作模式
鄉鎮辦事處均建有相同的領導機構核內設機構,即均設有黨委、人大、政府三大領導機構。同時,不管是鄉鎮或辦事處,均設有大體相同的黨群部門和政府機構及企事業單位。
三、鄉鎮行政管理體制中的弊端及原因
(一)現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1.政府職能錯位、龐雜
一是鄉鎮職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來越多,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無所不包,收稅收費、招商引資、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無所不干,如同一個全能的政府。有的鄉鎮職能錯位、政企不分,既是財產所有者代表、又是企業經營者代表和社會管理者代表,直接參與微觀經營。有的在發展經濟中職能越位,強制農民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有的代替農民決策去辦企業、發展經濟。二是鄉鎮機構設置重疊。機構設置的不合理,必然導致職能錯位;責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導致職能錯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產生違法行政行為。三是由于權責不一致,弱化了鄉鎮應有的職能。鄉鎮在職能職責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表現在鄉鎮,而根源卻在上級部門。
2.權力與責任不等,行政運作方式跟不上發展的需要
一是存在權小責大的矛盾。鄉鎮政府具有的七項職能中,鄉鎮政府主要做的工作卻大部分是“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稅務、國土機構工作地點在鄉鎮,財物和業務管理權則屬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而他們承擔的業務工作,有相當一部分卻是由鄉鎮政府來幫助完成的。鄉鎮政府承擔的責任沒有減小,反而更大了。被上劃的站、所越來越多,鄉鎮管理不了,有責無權。對上,上級政府每年下達
給鄉鎮各種任務,并且實行目標考核,鄉鎮干部形象地稱之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每天應付每種事務喘不過氣來。三是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與行政命令式政權運作方式的矛盾難以解決。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以直接的、微觀的、權力導向型管理為特征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傳統的行政管理運行方式已暴露出很多問題,鄉鎮企業和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明顯違背了經濟規律、市場規律和管理原則。
3.財政不堪重負,體制不順讓腐敗更加惡化
一是財政供養人員過多,財政不堪重負。個別缺編單位進人時,不是從超編單位選調,而是從下級選調或公開招考,造成缺編單位逐步滿編,而超編單位繼
續超編的現象,財政供養人員的總量在不斷增加。二是財政供養人員與財力不相匹配。三是財政體制不順。以農業為主的鄉鎮,由于財政支出遠遠高于財政收入,這就必然使得這些鄉鎮的財政為短缺型財政,只得靠吃上級定額補助解決諸如發工資等一系列問題。另一方面,由于分稅制,上級政府往往從自身角度出發,將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部分或全部轉移到鄉鎮,如義務教育、民兵訓練、計劃生育等純公共產品。
4.黨政、政事不分
黨政不分,主要表現為黨委一元化領導與鄉鎮長負責制
之間的關系處理不夠好。按照規定,鄉鎮行政工作實行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現象較為普遍,這種黨政一體化運作的現象與黨政分開的改革目標是格格不入的。同時,在鄉鎮也普遍存在事業單位管理模式僵化、政事不分等問題。由于職能界定不清晰,部分事業單位嚴重依賴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上主管部門怎么說就怎么做,經費上有財政撥款作保障,人員也由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實際上成了主管部門的附屬物,造成這些事業單位法人意識淡薄、責任意識淡薄。
5.政績考核不完善,科學合理的選拔任用體系未成形
對于鄉鎮干部在內的公務員選拔任用辦法不科學、不完善,考核公務員的政績還沒有找到一種把個人貢獻與集體貢獻合理區分的辦法,因此往往會出現把集體的政績說成是個人的政績,把別人的政績說成是自己的政績的現象。這種考核辦法的不完善,還會加劇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而且會促使政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速度,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同時,提拔任用干部必須經過大會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推薦,這本是擴大民主,落實干部、群眾選擇權、參與權的一項重要措施,但是,部分鄉鎮干部(甚至縣級干部)對此卻異常敏感。
(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的原因
1.對鄉鎮政府職能認識不夠
由于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鄉鎮政府工作職能重心、職能方式的慣性作用,致使鄉鎮干部的觀念意識滯后于形勢發展的需要。鄉鎮干部對鄉鎮應該履行什么職能,新時期如何落實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如何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缺乏明確地認識。仍然習慣于完成上面的任務,習慣于做好眼前的事,缺乏發展意識和發展規劃。
2.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限制鄉鎮的職能體制
鄉鎮原有一些主要職能站所比如工商、稅務、國土、電力等先后實行了垂直管理。原則上鄉鎮是“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但是由于站所的人才物全部收歸縣級職能部門,所以鄉鎮對于這些站所只能協商,不能控制和指揮。這樣,鄉鎮在履行某些職責的時候就很困難,另外行政執法權又只能授予縣級職能部門。鄉鎮在推動工作的方法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3.經濟因素限制了鄉鎮政府職能的發揮
稅費改革以前,鄉鎮財政收入的70%來自農業稅。免征農業稅以后,鄉鎮財政收入大幅度減少。但是鄉鎮政府的事權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既要發展農村經濟,努力增加本級財政收入,還要負擔公共交通、公共衛生、農村公共設施維護、農村教育、社會治安、文明創建活動、科技推廣等公共事務。這些公共事務決大部份依靠鄉鎮財政自行解決。而且這些公共事務支出大、欠賬多。這也大大制約了
鄉鎮行政管理職能發揮。
四、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措施
(一)完善鄉鎮致府的機構安置
在新時期,鄉鎮面臨的問題并非源自鄉鎮本身,而是來自于整個政治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鄉鎮不過是整個體制矛盾中最尖銳、最集中的環節。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鄉鎮的弱化和取消都意味著矛盾向核心地帶的靠攏。鄉鎮的困難決不是鄉鎮制度本身的困難,而是整個體制改革困難的集中體現。因此,鄉鎮改革不是取消鄉鎮,而是要合理定位鄉鎮的職能,改革鄉鎮的體制。
(二)創新思路,轉變觀念,加強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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