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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農產品經紀人是活躍在農村經濟領域,從事農產品收購、儲存、銷售等中介服務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在搞活農村商品流通、助農增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抓好我縣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提高其組織化程度,規范其經營行為,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我縣新一輪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根據市農產品經紀人協會有關要求,現將我縣農產品經紀人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和今后發展思路等情況作了專題調研:
一、發展現狀:
我縣農產品經紀人協會是11月初經縣民政局批準成立,由縣農副公司牽頭,縣農民經紀人自愿發起組成的非營利性、公益性社會團體,是全縣性行業社團組織,協會發展會員59個,其中單位會員13個,個人會員46個。縣供銷聯社在12月初舉辦了全縣農產品經紀人職業資格培訓班,免費為農民群眾提供住宿和培訓資料,全縣參加培訓的農民經紀人和農產品經營大戶達70人次,取得農產品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達67人,為發展農村經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從我縣農產品經紀人目前的組織形式看,農產品經紀人以自然人居多,法人組織相對較少。其活動范圍主要集中在雙石鋪、鳳州、平木、留鳳關、河口等中心城鎮、交通要道和農副產品集散地。其中有少數農產品經紀人經營規模較大,經常在四川、河南等地進行農產品交易活動,但是從事國際農產品交流的少之又少。我縣農產品經紀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平時從事種植、養殖等農事活動,在銷售旺季或農閑季節則自發“轉型”成為農產品經紀人,這種經營形式既保證了農業生產,又保證了農副產品的順利銷售,也給農副產品營銷網絡帶來了強大的生命力。此類經紀人約占全部經紀人隊伍的60——70%左右。也有相當一部分農產品經紀人專職進行經營活動,他們不但擁有自己的門市,具有穩定的客戶群,而且資金實力較雄厚,經營規模也較大,早已不從事農事活動。此類經紀人約占全部經紀人的30%左右,他們是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主力軍。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農產品經紀人已經成為我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帶動力量,已經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促進力量。他們在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對接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是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縱觀我縣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發展歷程,他們有幾點作用非常值得肯定:
(一)在農產品貨暢其流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長期從事農產品流通業務,上連龍頭企業或外地客商,下連農戶,有廣闊的銷售渠道,有利于活躍農村市場,搞活農產品流通,解決農產品賣難。
(二)在市場信息的傳遞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長年從事購銷活動,有穩定的客戶群體,他們走南闖北,腿長耳靈,信息渠道暢通,掌握著大量的經濟信息、科技信息和市場信息,是農村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在打造農產品品牌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見多識廣,他們深知品牌的功效和作用,因此,他們堅持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并積極引進外地的品牌。
(四)在農業科技的應用推廣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一方面是商人,一方面是義務科技宣傳員、推廣員,他們不僅積極引進新品種,而且對品種改良、技術推廣非常積極,直至產品推銷都全程服務,對農業科技進步有重大貢獻。
(五)在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方面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有專職的,也有兼職的,但最初大都是農民,他們不離土不離鄉,降低了農民土地短缺矛盾,自己富裕了,而且通過搞活流通,解決農產品賣難,也帶動了周圍農民收入的增加。實踐證明,當地出一個“大販子”,會帶出一批“中販子”,跟上一群“小販子”,相當一批農村剩余勞動力被轉移到非農產業。
二、存在問題。
由于我縣農產品經紀人多是自發產生的,多年來,地方政府大多停留在一般性號召和鼓勵上,缺乏有效的研究和扶持。因此,對農產品經紀人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缺乏有效統一的政策和策略。組織形式過于分散,多為單打獨斗,單幫獨闖;經營方式相對落后,抗御市場風險能力較弱;金融部門缺乏有力的資金扶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經紀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主要表現在經紀大戶少,法人組織少,加入經紀人協會的更少;
二是執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信息不靈。主要表現在執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經過專業培訓的不多,主要憑經驗執業,不能充分運用高科技手段掌握和運用信息;
三是法律意識淡薄,維權能力不強。主要表現在,多數經紀人做買賣憑感情,口頭談價,不簽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沒有維權依據,多數都受損失;
四是社會地位不高,政府扶持不足。主要表現在:雖然農產品經紀人在新農村建設經濟發展中做出了突出貢獻,但個別人對他們還存有“二道販子”的偏見,他們在融資、稅金、登記等方面還有很大的困難,需要有關部門加大扶持力度,促進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對策及建議。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要著力扶持龍頭企業發展,龍頭企業可以是生產加工企業,也可以是科技企業、流通企業和中介組織。根據我縣實際,應把農產品經紀人的發展規范問題置于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大局中去運籌,置于產業化的鏈條中去把握,置于產業化經營龍頭的地位中去對待。制定發展目標和途徑,進行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強化政策和資金扶持。抓住關鍵的瓶頸環節,積極應對發展中的挑戰。
1、加強對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管理。
過去,農產品經紀人隊伍是自發興起的,處于無序發展的狀態。在以后的發展中,縣上要成立發展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擔負起對全縣農產品經紀人的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的職能,加強對發展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工作的領導。
2、努力為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制定并實行各項優惠政策,積極扶持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展。要建立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展的激勵機制,注重總結經紀人隊伍建設與發展的成功經驗,對作用明顯、貢獻突出的典型要大力推廣,對成效顯著的農產品經紀人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
3、加強調研,搞好規劃。
搞好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是一項創新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摸清底數,找準問題,采取相應對策是加快農產品經紀人發展的有效途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制定農產品經紀人發展規劃,可以明確發展目標,增強工作動力,更好地促進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健康發展。
4、扶優扶特、加快培育我縣優質名牌農產品。
我縣大部分優質農產品沒有注冊品牌,現急需注冊商標,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同時,要扶持有實力的經紀人在全國大城市建立直銷點或發展配送、連鎖經營。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議金融部門研究制定扶持農產品經紀人發展的政策,使經紀人大戶在本地的特色優勢產業擴大經銷規模,并積極鼓勵經紀人延伸產業鏈條,向產品加工、產前、產中服務領域拓展。在經紀人貸款擔保形式和抵押內容上靈活調整,完善管理辦法,幫助農產品經紀人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6、完善和創新經紀人協會的運行機制。
我縣由供銷社牽頭組建的農產品經紀人協會一個,今后要進一步明確協會的法律身份、經濟角色和社會角色。協會一定要切實承擔起服務、協調、指導經紀人隊伍健康發展的職責。政府對農產品經紀人協會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對經紀人的扶持,要通過協會去落實,使協會的權利和義務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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