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借款糾紛被告答辯狀
借款糾紛被告答辯狀 1
答辯人:XXX有限公司,地址:XXX,法人代表:XXX
被答辯人:XXX,女,53歲,漢族,住址:XXX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提起的借款糾紛一案,答辯意見如下:
一、被答辯人出示的所謂借條純系偽造,真實性不認可
20XX年至20XX年被答辯人XXX任答辯人公司總經理,全權管理公司的生產、運營工作,公司財務收支均需被答辯人簽字確認。被答辯人任職期間,公司資產、財務資料、財務專用章全由被答辯人掌控,公司賬目核算不規范,現金管理極度混亂。
20XX年,答辯人公司因人事變動,免去被答辯人職務。為此,被答辯人耿耿于懷,利用職務之便私蓋財務專用章,偽造一系列“借款證據”,設計一出與答辯人之間的借款糾紛。
首先,被答辯人出具的“集資款”收據(日期為20XX年6月3日)的真實性不認可。答辯人作為公司法人,向職工集資需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答辯人從未向主管部門申請過集資,被答辯人出具的所謂集資款收據純系偽造。
即便真有所40072.96元的“集資款”發生,被答辯人在訴狀中已明確認可該筆款項早已連本帶利收回。其次,被答辯人出具的七份“中國建設銀行現金交款單”純系偽造。該七份銀行現金交款單與答辯人公司原始憑證內容不符:
一是記錄內容不一致;二是沒有銀行蓋章;三是表格制式從20XX年到20XX年全是統一格式,沒有變化;四是被答辯人出具的銀行現金交款單為第二聯“貸方憑證”,應為銀行存根,被答辯人無權獲取。
以上種種,足以證明該七份銀行現金交款單的虛假性。再者,被答辯人出具的2份借條(日期為20XX年7月20日和20XX年2月27日)也系偽造:一是該2份借條記錄內容存有歧義;二是沒有原始的收入、支出憑證;其真實性無法認可。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任何借款糾紛!相反,被答辯人可能要承擔侵占公司財產的刑事責任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任何借款糾紛!相反,被答辯人利用職務之便,乘公司管理混亂、賬目核算不規范之機有大量舞弊行為。通過審計發現,由被答辯人領取將近三十萬的現金沒有支出憑證,還有幾十萬的現金支出沒有任何人簽字,無法確認現金流向。被答辯人很可能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為此,答辯人保留追究被答辯人侵占公司財產刑事責任的權利。
綜上,被答辯人出具的所謂借條純系其利用職務之便自行偽造,真實性不予認可。因此答辯人懇請貴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依法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利,并追究被答辯人偽造證據的責任。
此致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借款糾紛被告答辯狀 2
答辯人:鄭某,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____縣____鎮____村程莊村36號。
委托人:龐____,____邦律師事務所
被答辯人:周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____縣____鎮________街。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不是本案實際借款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屬于錯誤。
被答辯人所提交的書面欠據借款人處并無答辯人署名,被答辯人提也無證據證明答辯人系該筆款項的實際借款人,故該筆欠款與答辯人無關,答辯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屬于錯誤,被答辯人無權請求答辯人還款,應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一切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辯人借款,該筆欠款也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答辯人不必承擔任何還款責任。
收到貴院送來的相應訴訟材料之前,答辯人并不知曉該筆借款的發生,被答辯人主張的欠款數額達80萬元,對于如此巨大的一筆款項被答辯人卻從未見過;答辯人自始至終未曾聽說過該筆借款,也未與程某形成共同舉債的合意,被答辯人也并無證據證明該筆借款被用于答辯人共同經營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該筆欠款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答辯人不必承擔任何還款責任,被答辯人向答辯人主張還款無事實與法律依據,應予以駁回其訴訟請求。
綜上所述,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被告,該筆欠款不屬于共同債務,被答辯人向答辯人主張還款無事實與法律依據,請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糾紛被告答辯狀】相關文章:
被告離婚糾紛答辯狀范文201610-27
土地糾紛被告答辯狀(精選6篇)03-14
借款糾紛答辯狀范文07-06
被告答辯狀02-25
被告答辯狀05-24
關于借款糾紛答辯狀怎么寫09-18
經濟糾紛借款答辯狀范文04-01
撫養費糾紛一審被告民事答辯狀05-20
經濟糾紛借款答辯狀范文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