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借款合同【推薦】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擔保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后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范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周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后第14日,以后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后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愿和擔保人擔保意愿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于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發放后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后,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周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周數,貸款利率為雙周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凈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周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周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周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選擇雙周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周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后一期還款日將剩余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后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期還款日。
雙周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周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后一期還款金額為剩余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并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后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后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一萬元,提前還款后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后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并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并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于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于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于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并將該帳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并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并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后,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于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并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范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借款合同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人連帶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短缺,由丙方提供擔保,向甲方申請借款。現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茲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總額為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______)。
二、利息
借款的利息為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期屆滿
乙方應以現金方式或轉帳方式全額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四、
乙方應當按期還款,如需延期還款,必須在借款到期前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延期還款書面申請,丙方提供延期擔保,三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后,乙方才能延期還款。
五、
借款用途______。若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4
合同編號: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擔保借款合同5
甲方(債權人):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為保證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元整),丙方應乙方要求,自愿對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上述主合同而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經友好協商,三方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署了保函。
一、擔保內容
1、本保函所擔保的債權是指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主合同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為追收逾期貸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貸款利息、貸款本金等。
3、丙方應根據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本保函約定的保證期為兩年,自本保函簽訂之日起計算。
5、在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6、本保函自丙方蓋章、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無效
不影響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項下的擔保延伸至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后丙方的法律責任。
7、丙方具體承諾,在簽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經充分理解并明確承認簽署本保函的法律后果,因此確認本保函不會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不能履行或無效,也不影響本保函的有效性及其對甲方的保證責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在訴訟期間,本保函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應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保函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6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擔保借款合同7
告貸人:(以下簡稱甲方)
告貸人:(以下簡稱乙方)
確保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確保甲﹑乙﹑丙三方簽定的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的`個人購房告貸及擔保合同的實行,經三方當事人洽談一致,對原合同中第2條第1款、第2條第2款、第2條第3款、第2條第5款做如下修正,詳細如下: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稱號及場所改動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稱號及場所。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筑面積2條第2款建筑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置辦價改動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置辦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改動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除上述改動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正的個人購房告貸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告貸及擔保合同具有相等效能。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收效。
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效能相同。
告貸人(蓋章)告貸人
擔任人(典當人)
或授權代理人
確保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8
出借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借款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
鑒于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 )因資金周轉,需要使用資金,故甲方經乙方要求向其出借資金,即甲方為借款債權人,乙方為借款債務人。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期雙方共同履行約定的權利義務。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 )。
二、借款用途:用于 先生(身份證號: )資金周轉需要。
三、借款期限: 天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證本次借款絕不延期,否則愿意承擔相應
的違約責任)。
四、此次借款由 (身份證號: )提供融資服務,甲
方基于對此的信任向乙方借款。融資服務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另行簽訂融資服務協
議進行約定。
五、借款利率按月息 %計算。
六、借款支付方式: (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應將借款資金轉入乙方
指定的賬戶: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具體情況以甲方出具的支付憑證為準,乙方收到借款資金后,應向甲方出具收條。
七、還款期限及方式:借款到期后,乙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償還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
八、保證條款:
1、乙方以個人資產【汽車/房產/ 】為甲乙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抵押,對此次借款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乙方 先生/女士保證資金用途合法周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和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愿積極維護自己的.聲譽和信用,并同意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將本次借款中乙方的信用表現通告其他金融機構和他人,由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九、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的義務。逾期不還的,甲方除有權要
求立即償還借款外,借款人應當按借款總額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計算標準,支付逾
期還款違約金。如連續逾期達 天或 年 月 日未及時還清所以款項,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用作借款抵押的上述資產,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用作借款抵押的財產的所有權,乙方不得毀約,及無理追回。
十、其它:
1、除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
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
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
2、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各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9
貸款人:
借款人:身份證號:
出質人:身份證號:
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嚴格執行。
出質人愿以下列動產(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后,貸款人經審核評估后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借款用途: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貸款期限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后五天內,借款
人不來辦理續借手續,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質保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文件及材料連同質物一并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并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沖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生產經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保或爭議。
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用本企業資產或個人財產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借款人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質物的保險、公證鑒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本合同發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擔保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擔保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現甲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利率: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償還: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六、擔保條款
1、本協議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資折、工資卡)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2、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乙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甲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以及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保證人(丁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保證人(戊方):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地:______電話: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1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甲方在 中標,根據該項目發包人 (以下稱發包人)的要求,甲方須提交以發包人為受益人的《預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請乙方為保證甲方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以下稱保函)。乙方審查甲方提交的申請文件和有關情況資料后,認為甲方符合乙方的擔保條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
第二條 保函金額
《預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額為(人民幣)
整,是乙方累計承擔保證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證為一般保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
自保函簽發之日起至 止。
第五條 保證范圍
《預付款保函》的保證范圍:
在保證期內,被保證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依據主合同和保函的約定,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履行保證責任的條件及方式
在保證期內,若甲方未能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該工程監理公司(全稱: )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的書面索賠通知及被保證人沒有能力履行債務的法律文件后,經核定,在28個工作日內并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債務的追償
1.一旦乙方履行保證責任,即有權開始對甲方的追償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償債務時,應向甲方出具:
(1)發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有關文件;
(2)乙方向甲方發出的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償債務的范圍包括:
(1)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額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后,應在七個日歷天內履行清償義務;
(2)逾期違約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間內履行清償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從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后的第八個日歷天開始計算,違約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3)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
(4)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 保證擔保費
1. 保證擔保費為人民幣 (¥ )整;
2,保證擔保費為事前繳納。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將上述保費退回。
第九條 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依約交納保費后,乙方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變動、產權或經營方式的調整而影響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受其制約;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向保證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簽訂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2
合同編號: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以下統稱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借款人需人民幣: (大寫 )用于 ,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
1、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人民幣: 大寫( )的借款;
2、本合同項下借款僅用于: ;
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借款期限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4、本合同項下寬限期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5日內;
5、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據》(本合同附件一)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
6、本合同項下借款在借款期限內,出借人不計收款利息;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未向出借人全部履行還款義務,則自該筆借款發生之日起至全額償還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該筆借款的資金利息。
第二條 借款人應當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若逾期未全額償還,在寬限期限內,逾期每日向出借人支付本合同下借款總額5%的滯納金;若寬限期屆滿,借款人仍未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視為借款人根本性違約,借款人除應當向出借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滯納金、利息外,還應當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同時向出借人支付其實現債權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丙方項下各擔保人自愿以其個人所有的全部資產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違約金、出借人實現債權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四條 借款人及丙方項下個擔保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自愿在任何時候配合出借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所需費用有借款人支付。
第五條 出借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出現任何可能致使本合同項下出借人 債權難以實現以部分實現情形時,出借人有權提前主張本合同項下債權。
第六條 本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活解除本合同;確須變更、接觸的,必須經雙方協議并一致同意;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和合同中約定的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至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通知活溝通均應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
4、附件一:借據(僅由借款人出具一份,有出借人留存)
5、附件二:
出借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借款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丙方項下各方簽字(蓋章/捺手印):
本合同簽到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貸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就個人借款一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內容: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2借款用途 :。
1.3借款期限自 日止。
1.4借款利率。
第二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的賬號/銀行卡號: 。戶名: 。開戶行: 。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1.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并支付給貸款人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個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歸還借款,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5天通知借款人,否則,加收15天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本借款合同由提供保證擔保。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章)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名稱及號碼身份證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于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于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15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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