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借款合同[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2
貸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其他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后,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3)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
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并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人民法院起訴。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3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動資金,特向甲方申請臨時借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簽訂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小寫:100萬元)。
二、借款期限:1個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歸還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1.5%月計算,(按實際借款天數折算),借款時支付合同約定時間利息(最短天數不低于7天)。
四、違約責任:借款到期,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如出現違約,需按借款金額的5‰天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借款還清,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4
經中國______銀行(下稱貸款方)、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__________(大寫)元,用于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各方各執____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5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7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自有的一輛非營運汽車抵押給乙方,該車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廠牌車型:,甲方以該車輛作為抵押交付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于本人所有,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自愿承擔所有因糾紛產生的費用)。
二、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還款方式:
四、甲方將抵押車輛相關物品及證件交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車輛及隨車相關物品、證件掛失、轉讓,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抵押期間質押該車輛必須交由乙方占有,如乙方原因造成抵押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質押車輛損壞或滅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給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乙方有權委托拍賣行拍賣,乙方拍賣該質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用于收回借款,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七、甲方承諾:由于本人未履行到期借款,車輛被乙方拍賣。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協助辦理相關過戶事項。
八、乙方應對甲方交付隨抵押車輛的相關物品、證件妥善保管,未經甲方同意在抵押期間內不得使用、轉讓、抵押及處分。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本合同在甲方償還借款后,乙方將車輛及相關物品證件完整無損返還甲方(以交付時質押車輛照片為完整標準),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擔保人承諾:由于甲方未履行到期借款,擔保人自愿無條件向乙方償還甲方借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擔保人:
擔保人電話:
擔保借款合同8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甲方)
聯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聯系方式: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為準。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 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2、計息方式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為準;
2、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2、分次還款。
第六條 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由于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2、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并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4、為促使借款人及時還款,本合同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借款人按時(提前)還款后全額退還,超出借款期限產生逾期的不予退還,該條款中的保證金與上述中違約金同時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月為/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托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9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住宅房一套作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息:按月利率為20‰(即月息2分)計付利息。按月付息,到期本息還清。
第四條: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焦作市解放區迎賓路19號龍源世家小區11號樓2單元29號,房產證號為:焦房權證解放字第201406909號,建筑面積142.56平方米的住宅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抵押物。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訴訟費、律師費及其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由乙方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上述抵押物在設定本次抵押時,沒有出租為乙方自用。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上述抵押物進行重復抵押或轉讓、及其它影響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萬元。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時,還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其他規定
在乙方將抵押的《他項權利證書》辦結交給甲方之日,甲方將借款實際交給乙方,實際借款日與本合同前述借款期限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日為借款的起始日,前述借款到期日相應順延。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成立,自辦理完抵押登記,甲方收到《他項權利證書》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登記機關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10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
借款人(即購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證人:
1、
2、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購房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借款實際發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購買位于 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借款人的購房合同編號為 ;所購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四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的基礎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為 %.借款發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調整生效日起以調整后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浮動比例確定合同的借款執行利率。借款發放后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利率:
(1)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
(2)利率調整以 (大寫)個月為一個周期。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費發放日或該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心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預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為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寫)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間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余齊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第五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憑證并辦妥相關手續。
2、購房首期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費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4、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 ___,卡號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劃入借款人上述結算賬戶后,再將全部借款劃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售房人__________ 的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第七條 還款
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采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歸還本息。借款人以每一個月為一個還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發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 借款對應日)為還款日。沒有借款對應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還款法全稱)規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1) 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2) 等本遞減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3)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應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遞減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應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還清。
2、采用其他還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應還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
3、借款人保證每個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戶中存入足額的款項,以償還當期及逾期本息,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銀行卡)遺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賬戶變更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借款人應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變更原因和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從新的還款賬戶劃收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借款人承諾按本條第2項約定支付違約金、遵守貸款人關于提前還款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可同意提前還款。
2、借款人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______個月內提前還款的,應按提前償還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寫)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3、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還款時執行年利率不變,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調整。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并重新計算剩余借款的每期還款額或還款期限。
第九條 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后,簽訂期限變更協議,并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債權債務轉讓
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將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未隱瞞涉及的未結訴訟或仲裁、承擔的債務和擔保及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
3、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
4、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借款人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款項償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和費用的順序。
5、當抵押物價值減少、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接受貸款人的檢查與監督。
7、當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單位等聯系方式。
(2)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
(3)借款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而引起訴訟、仲裁。
(4)出現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至借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3、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證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階段性保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書,辦妥正式的抵押登記并將有關抵押文件交貸款人收執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項約定的保證責任終止情形出現之前,階段性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借款人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每期債務期限變更協議的,階段性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協議變更后的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布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前到期,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除本條第3項外,本合同其他約定均適用于本項約定的保證人。
5、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1)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有關款項;
(3)當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須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方式等發生變化;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出現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擔保的,保證人愿先于抵押擔保對所擔保債務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并同意貸款人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直接劃收相關款項。
6、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影響擔保能力的,保證人須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詳見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的《房地產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3、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人聲明與保證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貸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賣、變賣、抵債等方式處置抵押房產時,無條件遷出抵押房產并自行解決本人及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須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無法解決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貸款人安排的臨時住所或短期租賃的房屋,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5、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
7、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在與貸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險公司處辦理有關保險,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貸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抵押登記
抵押人委托貸款人(或貸款人認可的中介結構)在本合同簽訂后憑本合同、房地產權證及相關文件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預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證明、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權利證書的正本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9、抵押權的實現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違 約 責 任
第十五條 貸款人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條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的約定對借款人計收罰息和復利。
2、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 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 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聲明與保證。
(6) 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
(7) 保證人未履行第十三條第6項的約定義務。
(8)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3、保證人、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復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七條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八條 借款人因房屋買賣合同與售房人之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涉及的律師服務費、登記、評估、保險、鑒定、鑒證、公證、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擔保的,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
3、貸款人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為風險評估之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根據執法部門要求提供個人基本信息和個人信用情況;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辦理個人借款業務和貸后管理中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保存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擔保,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 簽章 )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保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抵押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文件;
4、用于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于抵押的證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盡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傭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2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訂立:經甲方、乙方和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人民幣元整(大寫:),用于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略)。
第二條 甲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乙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相同。
第三條 乙方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利息。
第四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對乙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丙方承擔責任。丙方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代償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乙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乙方及丙方負責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及丙方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甲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甲方加收___%的利息,并可以從乙方及丙方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乙方及丙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乙方、丙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九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保證擔保借款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一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于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借款合同范本具體條款。
擔保借款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__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5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用于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 %,服務費 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后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系指 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 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 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七條 借款擔保
7.1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 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 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 、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 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 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 的履行的;
F 、發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 、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 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 、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 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后,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擔保方追償。
8.3 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 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約定的保證范圍 、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 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 經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 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 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 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并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后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反擔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納 元(小寫:¥ 元)反擔保保證金,并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 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愿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 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 。《質押抵押物清單》 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質押抵押物清單》 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 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 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 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 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 行為。
20.5由于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 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 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并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長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并將 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 用。
第二十一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登記
21.1本合同簽訂后,質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抵押登記手續,質抵押登記證 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質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 質抵押人應辦理變更登記,乙方應予協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丙方協助乙方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或將相關 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21.3出質人應當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丙方,丙方驗收無誤后應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 證,質物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質押抵押權的實現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乙方或反擔保方在3天之內仍未清償的,三方協商以質 押抵押反擔保物折價優先受償,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拍賣、變賣該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2.2 質押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 繼續向借款人或反擔保人及有利害關系的人追償。
22.3 處分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質押抵押的質押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在處分質押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二十三條保險
當事人應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借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第一受益人為丙方。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24.1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丙方損失時,丙方按丁方反擔保金額的2%向丁方收取違約 金,丙方將丁方交納的保證金扣轉為違約金,收歸丙方所有。丁方還應向丙方賠償所有 費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 議書》。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 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轉讓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償義務后,可以無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同意,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轉讓時應當通知借款人和反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第二十六條公證經協商同意,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不辦理公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質押抵押人和反擔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獨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 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條補充條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如任何一方違約, 則違約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承擔強制費、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 費5 %及其它實現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30.2本合同各條款,已經各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各方已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 解或疑義。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公章):
反擔保人(丁方):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質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質押物清單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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