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動物的作文【匯總6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借助作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信息。那么,怎么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動物的作文6篇,歡迎大家分享。
動物的作文 篇1
這世間有很多讓我著迷的事情,可還是養狗最讓我著迷。
去年,奶奶家報了一條小藏獒,黑色的,看他那冷酷的眼神,讓人害怕。可是我可不是這樣的,對于一向喜歡狗的我來說,要和他成為好朋友,SO Easy!
我給他起了一個很好的名字,叫“寶寶”
每天,我除了和寶寶玩,就是為他好吃的。
我們很快成了好朋友。
早上,我剛起床沒看見著可愛的'小家伙,蹲在地上,仰視著我,似乎在等著我和他玩!我以最快速度穿好衣服,洗漱完。就開始給它“做飯”。
寶寶喝了一碗牛奶。終于飽了。
他還纏著我和他出去玩、沒辦法,把他拉出去溜溜。
到了外面,寶寶聽話極了!想一個做錯事的孩子。
我就開始逗它、他這才恢復本性、撒歡兒了起來、一時間讓人承受不了。
寶寶滾得一身土,回家后,吃完午餐。我抬頭看了看火紅的太陽,決定給寶寶洗澡……
我先把盆里倒滿水,然后寶寶的專用梳子,浴液拿出來。
在盆里,寶寶和我玩水上游戲,一會小爪子撲騰撲騰的濺起小水花,一會把頭埋在水里,咕嘟咕嘟的冒著小水泡,還往起跳,見了我一身水,他還是不罷休,鬧得更歡了。
洗完澡后,我說:“作揖,不然不給你玩玩具”這個小寶寶還真聽話,果然作揖了,作為獎勵,我給他戴上了一個小墨鏡。我對寶寶說:“寶寶,Very handsome!”
養狗能讓我從中得到很多歡樂。
養狗真讓我著迷。
動物的作文 篇2
我喜歡螞蟻,因為它勤勞樸實,更因為它們在危難面前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有一次,有幾只小螞蟻在廚房的水泥地上匆匆地爬著.我一時頭腦發熱,跑到水池邊打開水龍頭往一只紙杯中倒了大半杯自來水.然后,我走到那一些小螞蟻的旁邊,將紙杯一傾,杯中的水就全部倒在這一些小螞蟻的身上.這水就像傾盆大雨一樣,這一些小螞蟻立刻被淹沒在大水中.那些小螞蟻在大水中無法走動,寸步難移.就在這滅頂之災的時候,它們并不慌張,而是圍成一團,奮勇拼搏,最后它們終于沖出了我給它們制造的大海.
脫離災難以后,它們繼續排著長隊匆匆地往前走.我順著它們前進的方向觀察.原來,不遠處地上有一塊蠶豆大小的.蛋糕.它們立刻蜂擁而上,然后搬起蛋糕就走.很快,它們就把蛋糕搬到了自己的洞里去了.不一會兒,它們又出來尋找食物了.這時,我尋機一動,拿了一塊餅干放到離開它們有一段距離的地方.這一些小螞蟻真靈巧,不知道它們靠什么一下子就發現了那塊餅干,紛紛爬了過去,正如人們所說的一句話:“人心齊,泰山移”.小螞蟻一起扛起餅干回到自己的洞里去了.
我看著這一些小螞蟻心里感慨著,小小的螞蟻竟然是那樣的堅強,那樣的團結,那樣的聰明靈活!我被小螞蟻們感動了,我感謝小螞蟻們給予我的堅強、團結的精神.
啊!小小的螞蟻都有這種堅持不懈、團結互助的精神,何況我們人呢?讓我們記住茨威格的話――人類的一切工作,如果值得去做,而且要做得好,就應該全神貫注.
動物的作文 篇3
有一只獅子王,他是歡樂森林的國王,他每天都過得很快樂,動物狂歡會。
六月一日快到了,獅子王想:最近天氣很好,明天舉辦個動物狂歡會吧。于是,他就在大樹上貼了一張通知,上面寫著:明天早上在森林運動場舉辦一個狂歡會、、、、、、。
第二天清晨,太陽公公剛睡醒,只露出半個紅臉蛋 。第一個到場的是孔雀先生一家,他們展開了五顏六色的大扇子,正當他們跳得起勁時,突然從樹上跳下幾只小猴,嚇了他們一跳。一只小金絲猴很調皮,她躺在大象的背上,很神氣。
遠處傳來了響亮的'喇叭聲,大象高聲喊:“獅子王來了!”走在前面的是小松鼠樂隊和豹子樂隊。獅子王邊走邊唱,他身邊還有幾只老虎在給他打節拍。
這時侯,小白兔、小老鼠、小山羊、梅花鹿都來了。不知什么時候大猩猩也來了,他穿著樹皮做的衣服,草做的裙子,跳起了歡快的夏威夷草裙舞。鸚鵡、烏鴉、啄木鳥、、、、、、數不清的鳥兒飛來了。
突然一道金光從天而降,原來是一只金鳳凰在空中飛舞。大家一起歡呼、一起喝彩,圍成一圈手拉手,歡欣雀躍,唱起歌、跳起舞,狂歡會進入高潮啦!
一陣陣美妙的歌聲在森林回蕩,一群雪白的鴿子在天空中盤旋,唱著和平歌。動物們一起高聲唱了起來,和平萬歲!
動物的作文 篇4
魯迅先生有篇名文《狗貓鼠》,他說:自己仇貓,理由充足。一是貓的性情和其他猛獸不同,它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盡情玩弄,直至玩厭了才吃下去;二是貓與獅虎屬同族,身材卻遠比它們小,所以表現出一副媚態(《朝花夕拾》)。
我小時候喜歡貓,理由也充足。貓的皮毛光潔柔軟,用手撫摩感到非常舒服;貓的叫聲“喵、喵”,輕柔、迷人;貓的眼睛溜圓,瞳孔隨光線強弱變化,夜間圓,中午變成線,非常好看;貓的.四肢短小,能爬樹,善跳躍,是捉鼠的高手。貓也是好玩的小動物,我們常玩“吊貓尾”,就是把一只死老鼠綁在貓的尾巴上,貓想吃,夠不著,急得它瞪著兩眼團團轉,惹得人們哈哈大笑。
我喜歡貓,還緣于我恨老鼠。小時候常聽媽媽說:“小老鼠,上燈臺,偷油喝,下不來,叫個貍貓抱下來。”老鼠不僅偷油喝,還咬壞我的書籍,糟蹋囤里的糧食。我家養了1只大花貓,就是為了捉老鼠。貓雖說吃過我喂的麻雀,也咬傷過小雞,但是它的功大于過,所以我不與它計較。那時養狗看家,喂貓捉老鼠,狗和貓都是我家的“寵物”。
20世紀80年代以后,人民豐衣足食,貓也開始養尊處優,它吃膩了老鼠,想換換胃口,于是不再捉老鼠。人的性趣高雅,貓又成為某些人的“寵物”。貓吃的是魚蝦、精肉和香腸,這時貓與老鼠和平共處,它們成了好朋友。
人的愛好也會隨著時間變化,過去我愛貓,如今卻討厭貓。一位偉人說過:“不管黑貓、白貓,捉住老鼠才是好貓。”現在不論黑貓、白貓,還是黃貓、花貓,一概不捉老鼠,不捉老鼠的貓當然不是好貓。這里不包括某些人喂養的名貴貓、特種貓和從外國進口的波斯貓。
我討厭貓,還因為有些無主貓,人們吃剩的飯菜成了它的美味佳肴,它們在學生宿舍樓、家屬區到處亂竄,吃飽了沒事干,或求偶,或嘻鬧。一到晚上,總有幾只貓撲騰騰地你追我趕,或者“鳴——鳴”、“喵——喵”地嗥叫,令人心煩,干擾人們睡覺。這些無主的貓啊,已成為人們的禍害,早該“人人喊打”了!
動物的作文 篇5
余之處所,乃在一高樓,后有一院,久已棄之不用,不知何時何處,有棄貓入。
吾初見,乃一日上樓,蓋聞有貓咪嗚作響,乃觀,有一車棚,廢棄多日,遍地狼藉。
為貓之室,有小貓三兩只,蜷縮而臥,其毛花白色,不足盈尺,可愛之甚。
次日再觀,一老婦人攜滿盆魚蝦而入,余問,蓋自餐店而歸,索其棄魚而喂。未幾,又一大貓歸,見生人,乃拱背咪嗚,電馳而入,乃退,遙遙而擲,其疑甚而不食。
嗅之已久,方食,而非自食,為喂幼貓。
貓,乃輕捷之物,低頭啃咬。不刻魚便入其腹,只留血跡。而余甚喜,思撫其頭。而貓一躍而上圍壁。待我退下,復亦如此。只可令人遠觀而不可近瞧矣!
逾時,十數魚入貓腹,而幼貓之大者已飽,其小者方食。則魚乃至其身半。而其不以魚大刺多為慮,低頭而噬。 吾觀之,覺其有不妥之處:貓,其性甚野。而今喂,則以人之慮而慮貓,或僅以此為樂。而不使其性得揮,雖其為野貓仍似人寵。則不利于二者。 愛貓,必使其性得揮,否,若人死,無魚可喂,則貓亦死矣。吾應遂其性。而非以己養養貓矣哉。
動物的作文 篇6
那一天,我上了三年級。有一天回家,好朋友妮妮和東佑叫我晚上出來玩,我便連連點頭。
晚上,剛剛寫完作業我準備出家門。天色已經暗了,我看到桌子上的手電筒。我的眼珠轉了轉,便想到:嘿,那個手電筒出去扮鬼來嚇唬一下他們。于是,我拿起手電筒,跟媽媽打了聲招呼,就悄悄的坐上電梯。我剛走出樓洞,就聽到了蛐蛐的叫聲。但是,我看到了東佑和妮妮在就看到我了,就沒法扮鬼了。我摸著后腦勺對他們說:“嗯,咱們去捉蛐蛐吧。”他們異口同聲的說:“好的.!”
于是,我打開了手電筒。不遠處,花叢里就有蛐蛐的叫聲。我們攝手攝腳的往花叢那邊走去。我們掰開花草,立即用手電筒照去。嗬!這蛐蛐真棒,長長的觸須不停地舞動。說時遲,那時快,東佑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猛地向下一扣。不料,小蛐蛐早已做好逃跑的姿勢,猛地一蹬,逃出了我們的“包圍圈”。我們哪肯放過,妮妮往東一撲,我往西一按,結果忙活了了半天,到后來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但是,我們并沒有傷心,因為我們干了一件有趣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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