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國家版權局關于向臺灣出版商轉讓版權注意事項的通知論文
廣大朋友們,關于“國家版權局關于向臺灣出版商轉讓版權注意事項的通知”是由論文頻道小編特別編輯整理的,相信對需要各式各樣的論文朋友有一定的幫助!最近,接連有臺灣和香港出版商或版權經紀人到大陸一些地方與我作者接觸,要求作者轉讓其作品在臺灣的出版權。大陸與臺灣開展正常的版權貿易,無疑有利于海峽兩岸的文化交流。由于大陸尚未頒布版權法,作者對自己的權利不十分明確,對版權貿易也了解甚少。因此,向臺灣轉讓版權應取積極的慎重的態度。為保障作者權益和促使對臺版權貿易的健康發展,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在成立版權代理機構之前,作者向臺灣轉讓版權,可以要求國家版權局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處)協助辦理,也可以自行簽訂合同。如自行簽訂合同,最好事先向國家版權局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處)咨詢。
二、凡簽訂向臺灣轉讓版權的合同,均須將合同副本(或復印件)上報國家版權局登記審核。
三、簽訂向臺灣轉讓版權的合同,請注意以下事項:
1.一般只轉讓某一部作品的某種形式的使用權(例如漢文繁體字本的出版權),而不是版權;作者仍保留全部版權;
2.一項合同最好只涉及一部作品的授權使用,不宜一次授權使用多部作品,也不宜一次授權一部作品的多種形式的使用(例如同時授與出版權和翻譯權、改編權等)。
3.所轉讓使用權的行使期限一般以不超過五年為宜,行使地區范圍應有明確規定(例如臺灣或東南亞地區);
【國家版權局向臺灣出版商轉讓版權注意事項的通知論文】相關文章: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09-20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10-08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范本)07-28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6篇)07-28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6篇07-28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樣本10-05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范本12-13
論文版權轉讓合同范本10-08
實驗型論文版權轉讓合同通用12-01
論文著作版權轉讓合同書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