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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工資績效提成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銷售工資績效提成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銷售工資績效提成方案1
一、背景:
在激烈市場競爭中,把握市場導向,增大市場份額,穩定優質客戶顯得越來越重要。所以我們必須在酒店開業前期,必須做好各方面的宣傳,立足桃源、常德兩大市場,大力發展張家界的團隊旅游市場。
二、目的:
通過實施這份提成方案,可以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激勵員工努力為酒店創造更大的效益,平衡勞動與薪酬兩者的關系。
三、方案:
1、主要思路
將銷售員的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浮動,完成任務的40%的,發崗位工資,超過40%到80%部分按8‰提成,超過80%部分按1%提成。
2、銷售部人員工資構成
銷售員(主管)薪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
其中基本工固定,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按照個人完成的任務量浮動。
3、銷售部月度任務量分解
銷售部每月的任務量是酒店的總任務量的百分之三十,再根據崗位不同,制定個人的任務量,基本上是主管須完成25%,銷售員須完成18%,如下列公式:銷售部月度任務量=酒店的月度總任務量×30%
銷售部月度任務量=經理任務量+主管任務量+銷售員任務量×3人經理任務量=銷售部月度任務量×35%主管任務量=銷售部月度任務量×20%銷售員任務量=銷售部任務量×15%
例如:酒店9月份總任務量為300萬,則銷售部總任務量為90萬。經理任務量=90萬×35%=31.5萬主管任務量=90萬×20%=18萬銷售員任務量=90萬×15%=13.5萬
4、銷售部提成方案
1、銷售員(主管或經理)須完成個人任務的40%方可領取崗位工資,否則只能領取完成量占任務量40%的比例×崗位工資+基本工資。
例如,某銷售員9月份完成3萬的.任務,則其薪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3萬/13.5萬)×100%/40%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55.5%
2、銷售員(主管或經理)完成個人任務的40%以上80%以下,則超出部分按8‰提成,此為效益工資。即銷售員(主管)薪酬=效益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完成比例-40%)×8‰×個人任務量。
例如,某銷售員9月份完成10萬的任務,則其薪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10萬/13.5萬×100%-40%)×8‰×13.5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368元
3、銷售員(主管或經理)完成個人任務超過80%的,超出部分按1%提成,即薪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完成比例-80%)×1%×個人任務量+40%×8‰×個人任務量。例如:酒店9月份總計劃完成數=300萬銷售員個人任務量=300萬×15%=13.5萬某銷售員完成12萬任務
則9月份該銷售員薪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12萬/13.5萬×100%-80%)×1%×13.5萬+40%×8‰×13.5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120元+432元=基本工資+崗位工資+552元。
5、個人完成任務的比例與薪酬的參照表:
a=基本工資b=崗位工資c=個人任務量(萬元)完成比例
(完成任務量/個人任務量)薪酬0 a 5 a+0.125b 10 a+0.25b
15 a+0.375b 20 a+0.5b 25 a+0.625b 30 a+0.75b 35 a+0.875b 40 a+b
45 a+b+0.0004c 50 a+b+0.0008c 55 a+b+0.0012c 60 a+b+0.0016c 65 a+b+0.0020c 70 a+b+0.0024c 75 a+b+0.0028c 80 a+b+0.0032c 85 a+b+0.0037c 90 a+b+0.0042c 95 a+b+0.0047c 100 a+b+0.0052c
1.獲取更多的回頭客,開拓客源
2.增加員工收入項目,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增加酒店效益,獲得雙贏目標:把每一位員工都培養成優秀的營銷人才發揮每位員工的潛力
宗旨:全員營銷客人滿意人人受益辦法:
1.講授此方案,發動員工參與。
2.為員工培訓營銷常識
3.為參與員工印制名片,職務為:澳門豆撈營銷代表。
4.凡是營銷代表所預定客人在本店消費,可獲得3%提成,有打折優惠情況或店內舉行優惠活動的提2%.
5.凡是營銷代表所預定客人,本人有權為客人奉送價值本桌消費額5%的菜品一份。
6.本酒店簽單單位就餐,營銷代表不享受提成。
7.銷售本店充值卡者,一次性充值5000元以內的可享受3%提成。5000元以上的提4%
8.所有銷售要在客人滿意的前提下完成,否則不計發提成。產生嚴重投訴者,講給與50―100元罰款或取消營銷代表職務。
9.每月酒店將評出銷售狀元一名,視其銷售額給予獎勵
銷售工資績效提成方案2
結合公司目前業務發展趨勢,為建立完善的銷售管理機制,規范營銷人員薪酬標準,提高營銷人員工作激情、發揮團隊協作精神,進而有效提升營銷部門銷售業績,為公司整體營銷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特擬本方案。
一、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提成+激勵獎金
二、基本工資:
1、營銷人員按其銷售能力及業績分為一星、二星、三星營銷員。
單月個人達成3萬人以上合同或者連續3個月(含)以上達成有效業績(5000人以上合同)為三星
單月個人達成2萬人以上合同或者連續2個月(含)以上達成有效業績(5000人以上合同)為二星
單月個人達成有效業績(10000人以上合同)為一星
全月無業績為不享受星級待遇
2、營銷按其星級不同設定不同基本工資:
三星營銷員基本工資:5000元
二星營銷員基本工資:4000元
一星營銷員基本工資:3000元
無星級營銷員基本工資:2500元
連續2個月(含)無業績,按其基本工資80%發放。
三、銷售提成:
三星營銷員提成標準:3.0%
二星營銷員提成標準:2.5%
一星營銷員提成標準:2.0%
四、業務應酬費用:
公司正式編
制營銷員可于業務開拓過程中申報相關業務應酬費用;非正式編制不享受此待遇。
所申報業務應酬費從本人銷售提成中按所實際報銷金額扣除
申報業務應酬費未達成實際銷售業績,次月不得再申報業務應酬費
五、團隊業績:
由2人協同開發業務視為團隊業績
主要開發者享受80%業績(如:10000人合同計為8000人合同);協助開發者享受20%
主要開發者按其星級所對應標準80%享受提成(如:三星為3%*80%=2.4%);協助開發者享受20%
六、業績認定與提成發放:
每月1日為計算上月業績截止日
以業主方簽定書面合同為業績最終達成標準
財務部門于發薪日計算并發放銷售提成
七、激勵獎金:
每季度末個人業績排名首位者按該季度個人業績總額0.5%發放
年終個人業績排名首者按該年度個人業績總額0.1發放
銷售工資績效提成方案3
第一條目的
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資制度,以利于調動員工的工作用心性。
第二條薪資構成
員工的薪資由底薪、提成及獎金績效構成。
發放月薪=底薪+提成+獎金績效
標準月薪=發放月薪+業務提成+獎金績效+社保(暫定)+車旅生活等補貼
第三條底薪設定
試用期底薪為2500元月(包括話費以及車費補貼),試用期考核為兩個月,業績總額做到50000后轉正(轉正后直接獎勵現金800元),轉正后銷售額做到50000月底薪為3000元月,未能完成50000扣除相應獎金與績效。
第四條底薪發放
底薪發放,發放日期為每月1號,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五條提成設定
1.提成實行分段式提成
2.基本業務提成為1%(執行公司最低價格標準成交)標準量:10萬
3.銷售提成實行分段制:以公司底價成交提成1%;到達30萬直接獎勵現金1000元;到達50萬按2%提成;到達100萬按3%提成;到達150萬按4%提成;到達200萬及以上按5%提成
第六條提成發放
業務提成隨底薪一齊發放,以合同訂單為準計算,結算后次月發放,發放日期為每月1號,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七條獎金設定
年終
1.年終公司整體業績達標
2.年終個人業績達標
3.年終業績超過標準定額及年終個人業績超過定額,按超過部分的百分之一,予以獎勵。
1.每月業績超過標準定額,按超過部分利潤百分之一予以獎勵。
第八條獎金發放
1.年終發放日期為:每年年底公司整體統計后發放。
2.每月發放日期為:每月一號,予節假日和公休日前發放。
第九條績效設定
根據個人工作表現及銷售業績,每月考核,適當做出調整。
第十條績效發放
發放日期:每月一號
第十一條相關行政及管理人員為銷售做出貢獻享受0.04%的總業績提成。
第十二條本規則自年月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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