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通用10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1
為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貿領域人員密集場所各類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單位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促進我縣商貿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領導組織
成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三、監管范圍
從事商貿經營行為的大型商場、超市等商貿流通企業。
四、監管內容
(一)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
1、重點排查治理商貿領域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車通道、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裝修裝飾材料、電路線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災隱患,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及維護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員密集場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安全隱患。
(二)督促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1、檢查督促商貿企業建立并嚴格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以及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
2、檢查督促商貿企業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完善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3、檢查督促商貿企業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督促商貿企業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體實施步驟
(一)行業部門做好安排部署。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商貿領域安全監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貿企業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抓好落實,并要求企業全體職工積極參。
(二)企業做好自查自改。指導、部署商貿領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須不定期對本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排查率要達到100%,做到無一遺漏。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必須立即整改。
(三)行業部門做好督查檢查。行業主管部門必須成立檢查組對本領域人員密集場所進行不定期的專項督查檢查和企業自查整改情況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進行督查。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提高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把人密場所安全監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確保監管工作落到實處。行業部門主要負責人是人密場所安全監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
(二)加強學習培訓。行業主管部門要定期指導商貿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學習和培訓,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確保學習、培訓取得實效。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重點指導和督促人員密集場所有關單位落實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切實提高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對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未做到消防“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三)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加大對消防安全的`宣傳力度,在商貿流通領域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氛圍。要采取多種形式教育,對進入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購物的群眾進行教育,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方法。要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及時曝光。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2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防范措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確保我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中小學校、幼兒園、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穩定,現就區內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區安委成員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對轄區內的人員密集場所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本區安全生產工作態勢良好。
二、對象和范圍
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的對象和范圍為區內養老院、福利院、醫院、中小學校、幼兒園、文化市場和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三、檢查內容
(一)安全基礎:是否取得有關許可證照,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和工程質量驗收投入使用,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人員是否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二)消防安全:是否將彩鋼板等非阻火材料用作主體建筑或附屬設施的建筑材料,報警、噴淋、滅火、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等消防措施是否配足備齊,是否定期巡檢、按期檢測,安全出口是否閉鎖,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進行裝修裝飾,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教育,是否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演練。
(三)建筑質量安全:建筑工程是否經過有關單位設計,施工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是否辦理招投標和施工許可手續,監理檔案是否齊全,工程是否經過竣工驗收。
(四)供電安全:是否存在有超負荷用電現象,照明燈具是否安裝可靠,電氣線路是否規范、有無亂接亂拉現象,是否按照有關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配電室布置是否規范,電工安全用具是否齊全。
(五)特種設備安全: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檢測情況,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情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和落實情況。
四、組織實施
(一)成立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二)排查整治步驟
整治從20xx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6月10日至6月15日):開展自查自糾。各養老院、福利院、醫院、中小學校、幼兒園、文化市場和娛樂場所按照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對查出的'隱患要認真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并制訂應急預案,自查情況及時上報區安全監管部門及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第二階段(6月16日至6月25日):督促檢查階段。由各成員單位派員參加,成立4個安全專項督查小組,對各相關單位進行全面督查,確保各項火災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1、養老院、福利院督查組:組長:陳厚文,成員:區企業服務和工信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住建局、區質監分局、城郊供電公司、區社管局等相關單位工作人員。
2、醫院督查組:組長:羅為富,成員:區企業服務和工信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住建局、區質監分局、城郊供電公司、區社管局等相關單位工作人員。
3、中小學校、幼兒園督查組:組長:林斐,成員:區企業服務和工信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住建局、區質監分局、城郊供電公司、區社管局等相關單位工作人員。
4、文化市場和娛樂場所督查組:組長:林斐,成員:區企業服務和工信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住建局、區質監分局、城郊供電公司、區社管局等相關單位工作人員。
第三階段(6月26日至6月30日):總結階段。對此次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對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場所進行整改。
五、有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要以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契機,加強排查整治,嚴查細摳,認真落實各項檢查內容,嚴防走過場,確保不留盲區、死角。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要立即制訂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隱患,堵塞漏洞。
(二)各專項督查小組要深入一線,深入現場,認真查找事故隱患,做好隱患記錄,認真督促整改,對不能現場整改的要進行跟蹤問效,確保排查出來的隱患得到有效整改,并將排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于6月29日前報社管局綜合處匯總。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切實增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識與能力,為建設和諧平安開發區創造良好的環境。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3
為落實區安委會《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內外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確保全園區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結合園區實際,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園區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一、工作目標
結合冬季安全生產大檢查,通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專項檢查,全面排查和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尤其是火災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單位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提高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保障水平,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檢查范圍
賓館、飯店、商場、公共娛樂場所、幼兒園及各“九小場所”
三、檢查重點
(一)針對于重點企業
1.建筑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業務是否熟練、是否存在脫崗漏崗;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3.單位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4.建筑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
5.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材料、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是否設有宿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6.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是否與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單位簽訂合同,并每月開展維護保養。
7.具有一定規模的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災高危單位管理要求,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采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針對于“九小場所”
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檢查用火用電情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章用火,嚴禁電動車充電;所在建筑消防設施必須定期檢驗合格,消火栓必須完整好用,防火門、應急照明,燈箱式疏散指示標志必須完好;滅火器材配備及維護必須符合要求,嚴禁違章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場所內必須懸掛消防安全提示牌、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四、工作步驟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自20xx年1月1日開始至20xx年2月28日結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月3日,研究制定行動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二)專項檢查階段。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2月25日,聘請第三方專家對轄區內的重點企業及各“九小場所”進行拉網式排查,要求各網格長陪同,所檢查的人員密集場所要逐個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能夠當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時限、整改單位及責任人,限期抓好整改;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又無力整改、無法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的企業或單位,上報至安監站,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關閉。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2月27日,各片區、網格要認真梳理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2月27日前形成隱患臺賬并上報至安監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片區、網格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清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對因思想不重視,導致專項檢查不力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二)加大執法力度。各片區、網格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做到無死角、全覆蓋,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要持續深化打非治違,加強動態化巡查,對發現的非違企業一律采取堅決措施進行查處,嚴防死灰復燃。
(三)廣泛宣傳發動。要充分利用發放明白紙、宣傳車張貼海報等形式,大力宣傳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檢查的重要性,宣傳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識,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要加強社會監督,設立舉報電話(安監站0546-7366105),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進一步調動全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4
根據文藝街道公共聚集場所環境復雜,人員比較密集,極易發生群死群傷安全事故的特點,為了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傷亡和財產損失,現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根本利益出發,以積極救助事故死、傷者生命健康和財產損失為目標,以應急救援工作反應迅速、處置果斷、自救和他救相結合為基本原則,實行辦事處統一領導、各社區、各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參與的救援體制。
二、工作原則
(一)組織指揮、警力編程、財務保障等三到位,快速反應、跨區增援、統一指揮、有效處置、應對有序,保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應急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以人為本,專職隊伍和群眾相結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實現群眾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提高辦事處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置和應急救援水平。
(三)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辦事處統一領導,各社區、各部門負責。
三、實施方案預警級別和應急處置
(一)預警級別
1、Ⅰ級重大事故(用紅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Ⅱ級較重大事故(用黃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死亡3(含3人)至9人(含9人)以上安全事故;
3、Ⅲ級較大事故(用藍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輕傷1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4、Ⅳ級一般事故(用橙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重傷3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置
1、人員密集場所應急救援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發生Ⅲ級以上安全事故報案時,要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小組各成員;
2、小組成員接通知后,需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并按照職責分工,逐項落實救援措施。
四、組織機構
設立人員密集場所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一)應急組織指揮機構
組長:
(二)各專業組職責
1、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救援。
3、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醫院治療和死亡人員遺體的臨時安置。
4、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是:辦事處聯同供電公司負責落實搶險工程車輛、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轄區派出所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5、事故調查組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6、善后處理組
主要職責是:辦事處民政部門、司法所具體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員的賠付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并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和保險公司及時支付事故賠償款。
五、預測、預警
(一)信息傳送和報告
辦事處安監辦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對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信息組織編寫上報。
(二)信息報送時限
Ⅲ至Ⅳ級突發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60分鐘內上報到區指揮中心;I至II級突發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區指揮中心,有關詳細信息隨調查和處置工作進展隨時續報。
(三)預警級別發布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現場的`需要,負責預警發布;如出現II級、I級災害事故時,負責組織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迅速到達指揮所,開展緊急指揮工作。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人員密集場所應急指揮中心在接到發生II級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報案時,要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小組各成員;
2、小組成員接通知后,需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并按照職責分工,逐項落實救援措施。
(二)分級響應
1、Ⅲ至Ⅳ級突發災害事故發生后,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調集力量,迅速出動進行滅火救援任務,并將有關信息上報區安委會。
2、I至II級突發災害事故發生后,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同時,要對事故做進一步核查了解,將詳細情況上報區安委會。
(三)指揮程序
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根據現場緊急處置工作需要,由現場最高領導成立現場指揮部,并組織調配現場指揮部運作的相關保障(救援、信息、電力、社會秩序等)。
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突發災害事故現場周邊適當的位置,現場指揮部周圍要部署相應警力,建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工作部位。
各協調管理機構和電力、通信、公安、人防、環保等專業性強的部門要根據職責,按照突發人員密集場所事故的種類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指揮相關科研工作,不斷開發更新設施設備,提高指揮平臺的等級。依據專業特點建立各類咨詢專家和現場操作專家隊伍,為緊急指揮決策咨詢和現場技術處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發生一級突發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有關人員和專家要運用各種緊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迅速對有關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適時提出緊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指揮決策參考。
(四)信息報道
媒體監管與協調。發生特大、特殊突發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后,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事故影響程度和類型,組織有關責任單位、職能部門和專家擬寫新聞通稿、專家評論或事件公告。有關新聞稿件統一由辦事處宣傳部門負責審核。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人員密集場所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的影響范圍進行評估、核實損失情況,并對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情況進行匯總,形成材料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二)調查、總結
人員密集場所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做好突發火災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調查、總結、上報。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5
為落實《鄭州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鄭防安【20xx】號)的要求,認真吸取臺灣新北市臺北醫院“8.13”火災和哈爾濱市松北區太陽島北龍溫泉酒店“8.25”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我院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院消防安全,根據上級統一安排部署 ,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時間
20xx年8月30日 至10月31日。
二、檢查范圍
學院所有學生活動場所。
三、 檢查內容及責任部門
(一)消防行政許可辦理情況。責任部門:后勤保障處。
學校建筑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責任部門:學院黨政辦,安保中心。
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確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是否制定單位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消防演練;是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落實24小時雙人值班,是否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是否明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專人負責巡查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重點工種操作人員是否經過專業消防培訓,是否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方法,能否熟練操作滅火器材和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
(三)建筑防火。責任部門:后勤保障處。
外保溫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是否采用可燃裝飾板材;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修;建筑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違規停放車輛或私搭亂建、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車通道 ;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筑;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為頂棚或區域內分隔;建筑外墻門窗上是否違規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等障礙物。
(四)安全疏散。責任部門:公寓辦、安保中心。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安全疏散距離、寬度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防火門是否處于正常啟閉狀態; 疏散通道、疏散樓梯間是否存在堆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樓梯首層是否直通室外;通向屋頂的樓梯出口是否鎖閉; 樓道、門廳是否存在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現象。
(五)消防設施。 責任部門:安保中心。
是否按規定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消防水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廣播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并確保完整好用;具有電氣火災危險的場所是否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是否存在損壞、挪用、遮擋消防設施現象;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是否與具備資質的維護保養機構簽訂合同,維保機構是否依法認真履責、每月開展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六)安全用火用電。責任部門:后勤保障處。
電氣線路敷設是否規范并定期檢測; 是否安裝過載斷電保護裝置;是否私拉亂接臨時線路;是否使用 “三無”電器產品;是否違規使用電暖氣、電磁爐、“熱的快”、電爐、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是否違規存放、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是否定期清理廚房灶臺和油煙道,廚房操作人員是否清楚可燃氣體切斷閥位置和使用方法。
(七)安全施工。責任部門:后勤保障處。
學校施工現場,需要動用明火的,是否依法經過審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和現場看護;施工區域是否與周圍采取物理分隔措施;施工現場是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是否明確專人現場看護,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八)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建設。責任部門:安保中心。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是否按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單位所在區域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集中區域的,是否將其納入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協作組織,并嚴格落實區域聯防互查互檢、定期會商、宣傳教育、疏散演練、應急處置、工作交流 “六項制度”。不屬于重點單位的場所是否結合建設規模、使用性質,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 隊, 配備相應的人員和消防器材,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 演練。
四 、工作步驟 :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5日前)
1、學院召開消防安全檢查專項工作會議,組建領導機構,層層動員部署,明確工作目標任務。
2、安保中心組織學院各餐廳負責人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要求各餐廳組織人員定期進行隱患排查,從事餐飲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消防安全四個基本能力。
3、安保中心組織召開各系安全員會議,安排部署學生活動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練工作。
4、安保中心和學生處結合,安排部署消防宣傳進軍訓活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9月6日至10月20日)。
各系、處、部門結合本單位實際, 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實,認真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三)總結鞏固階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系、處、部門本單位 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驗收,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經驗做法。
五 、工作措施
(一)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9月10日前做好安排部署,落實相關責任,必須責任到人。
(二)各相關責任部門在9月20日前,把相關資料及檢查材料報送安保中心。
(三) 專項檢查結束后,安保中心將根據在專項檢查工作中各部門的工作情況,制作一份工作簡報上報學院。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6
根據《賀蘭縣公共安全保障行動五年計劃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特制訂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目標,突出工作重點,抓住關鍵環節,采取果斷措施,堅決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出口的違法行為,保障疏散設施完好和安全出口暢通;督導單位認真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實現安全發展”理念,以事故預防為主線,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解決突出問題,夯實公共安全工作基礎,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使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落到實處,成立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安全隱患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安全隱患治理的范圍
全縣23座加油站(賀銀加油站、宏興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寶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賣場、永泰百貨、新百聯超市、雙寶超市、陽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場超市及其它人員密集場所。
(二)安全隱患治理的內容
1.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或員工休息時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被遮擋、覆蓋的。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3.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4.在人員密集場所,應當采取多媒體、廣播、書面等宣傳方式,告知顧客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線,并形成制度。
四、時間安排
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分組織部署、自查整改、檢查驗收、抽查監督四個階段。
(一)組織部署階段(3月1日—3月31日)。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制定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細化工作措施,廣泛宣傳發動。
(二)自查整改階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業單位要成立安全生產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集中精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自查,全面細致地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加強安全措施,對自查發現的一般隱患,要立即進行現場整改。重大隱患必須落實具體整改時限、措施、責任、預案,列入臺帳管理。通過自查自糾,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上一個新的臺階。
(三)檢查整改階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將組織人員對負責監管的重點企業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大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跟蹤督促整改,暫時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監管計劃,確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隱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對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能現場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以確保安全。
(二)對存在安全隱患治理問題的,應當責令當場改正,對不能當場改正的,應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于情節嚴重的留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企業要從促發展、保穩定高度充分認識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切實有效的方法,將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二)各企業在此次安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加強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和疏散設施的完好,確保消防安全。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企業要充分利用電子屏幕宣傳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存在違法行為拒不整改的企業,堅決予以曝光。同時,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列入社會公益宣傳的內容,不斷強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在安全隱患治理中,鼓勵采用技術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果。企業要認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訓,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相關制度,積極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強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長效性的安全管理機制。
(五)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嚴懲違法違紀行為。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于干擾、阻撓專項治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理;對于在安全隱患治理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嚴肅查處。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7
為認真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深入推進春夏火災防控工作,進一步強化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堅決確保全鎮消防安全形勢穩定,經鎮政府同意,鎮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鎮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發動全鎮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開展一次自查自改,綜合采取強化檢查、嚴格執法、加強指導、跟蹤督辦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災隱患,關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處理一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全面提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水平,堅決杜絕重大火災事故,全力遏制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1. 公眾聚集場所。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會堂以及歌舞娛樂、演出放映、游藝游樂、桑拿洗浴等公共娛樂場所;
2. 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校外培訓機構,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
3. 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博物館的展示廳;
4.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間和員工集體宿舍;
5. 旅游、宗教活動場所。
三、檢查重點
(一)行政許可。建筑物或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場所是否對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修保養。
(三)電氣安全。電氣線路、管路敷設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并定期檢測;電纜井(溝)封堵是否嚴密;是否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電動自行車是否違規停放、充電;是否及時整改電氣隱患問題。
(四)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五)裝飾裝修。是否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外墻保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外墻門窗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六)日常管理。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是否落實常態化自查自糾;是否組織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是否掌握“一懂三會”知識(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逃生);是否存在違規焊割、違規用電、違規用火的行為,營業性場所是否存在超員經營現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現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是否落實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否按照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處置要在三分鐘”的`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摸底排查。各村(居)、各條線部門,組織全面排查學校、養老院、施工工地、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徹底摸清底數,逐一查清隱患。消防部門加強對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的統籌、指導,同時,嚴格落實“每日一查”制度,加大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檢查頻次和力度,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規模較大、功能較復雜的,要組織技術力量,逐一開展“會診式”檢查。鎮區、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職,加強消防安全檢查,落實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對沿街的小場所、小門店,居民住宅區內的小超市、小飯館、小旅店等場所,以及利用村民自建住宅進行改造的農家樂(民宿),開展全面摸排,提示消防安全,提醒消除隱患。
(二)落實隱患整改。對一般火災隱患實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確整改措施、時限和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動態隱患隨時消除,靜態隱患見底歸零。對重大、區域性火災隱患實行綜合治理,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牽頭和配合整治的地區、部門要加快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確保隱患按期整改銷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封、關停或落實超常規防控措施,督促單位加強巡防看守,切實降低社會面火災風險。對符合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兩罪”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查處,倒逼責任落實。
(三)實施約談曝光。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工作措施不落實、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所屬行業系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組織進行約談,督促依法履職、整改到位。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全面約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告知法定職責,明確工作要求,督促作出消防安全承諾。組織主流媒體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通過跟蹤報道、明察暗訪等形式對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選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發揮強大警示震懾作用。
(四)組織培訓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廣播、電視、短信、樓宇視頻、戶外大屏、宣傳櫥窗等媒介,提醒群眾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掌握正確的逃生方法。開展“趁熱打鐵”警示教育,發生有影響的火災后,要通過現場會、媒體采訪等方式,對社會廣泛開展警示性宣傳。組織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集中培訓,督促社會單位對全體員工開展教育培訓,所有員工必須全部培訓一遍,新進員工必須經消防培訓合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操作自動消防設施。
(五)固化常態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建設評定活動,督促人員密集場所對照評定細則逐項開展自評,監管部門按照一定比例開展進行抽查,并將評定結果納入部門評星、評級、年檢等工作內容。10月底前,全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創建達標率不低于70%,年底前不低于95%。對未創建達標的單位,納入消防安全監督檢查的重點對象,加大檢查指導力度,對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并納入信用體系實行聯動懲戒。推廣應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固化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檢查內容。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持續推進建筑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簡易噴淋、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等物防技防手段應用,有效提升消防安全設防等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居)、各部門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內外火災事故教訓,清醒認識當前嚴峻的消防安全形勢,按照鎮消委會統一部署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始終保持排查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組織研究,分管領導親自督辦,加強組織領導和調度指揮。
(二)嚴格監管,形成合力。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形成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管合力。
(三)強化督導,落實責任。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將組成督導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查暗訪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提出表揚;對工作不落實、進展緩慢的,通報批評;對發生較大以上及影響的火災事故的,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各村(居)、各條線部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請及時上報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10月23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8
為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防范工作,堅決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富蘊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從2020年12月31日至全國“兩會”結束,在全縣部署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發展思想,通過檢查,摸清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現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和綜合治理機制,推動人員密集場所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不斷提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堅決預防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專項檢查行動的開展。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段曉鵬兼任,具體負責專項檢查的日常工作。指導賓館飯店、文娛場所、社會福利機構、衛生醫療機構、商(市)場、宗教場所、文博體育場館、培訓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健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指導統籌元旦、春節、全國和自治區“兩會”等重要節點聯合檢查工作。
三、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檢查范圍
1.公眾聚集場所: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禮堂、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游藝、游樂場所以及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等公共場所。(牽頭單位:消防救援大隊。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安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交通運輸局、商科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醫療衛生機構: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各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等。(牽頭單位: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教育系統:各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場所、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校外培訓機構等。(牽頭單位:教育局。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社會福利機構:養老院,福利中心,老年病醫院等。(牽頭單位:民政局。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文化旅游領域:文博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影劇院、錄像廳,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旅游景區等。(牽頭單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6.勞動密集型企業:各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牽頭單位:消防救援大隊。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科工信局、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7.宗教活動場所。(牽頭單位:統戰部。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8.沿街門面店、“九小場所”。(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專項檢查的內容及方法(見附件1)
1.合法性手續。人員密集場所所在建筑是否辦理消防合法性手續,公眾聚集場所是否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并檢查合格。
2.裝飾裝修材料。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做外墻保溫,是否搭建、使用芯材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建筑。
3.防火分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占用防火間距;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
4.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車通道設施是否符合標準要求,是否設置標識標線,是否存在搭建違章建筑或停車占用行為。
5.自動消防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進行維護、檢測。
6.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等場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電動自行車管理。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是否存在采取“飛線”、入戶等方式違規充電等情況。
8.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實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要求。
9.用火用電用氣管理。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營業或使用期間是否進行電焊、氣焊、氣割、砂輪切割、油漆粉刷、防水處理和外墻保溫施工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設有廚房的單位,是否每季度對煙道進行清洗。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按照近期富蘊縣相關會議和通知要求,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對本鄉(鎮)、本行業系統人員密集場所的摸底排查,如實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見附件2),逐一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臺賬和火災隱患整改清單(見附件3)。督促本地、本行業領域各企業事業單位開展“七個一”活動,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組織一次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諾,切實提升單位消防安全水平管理水平。
(二)開展警示教育。要結合元旦、春節等重要節假日和重要節點,組織對本鄉(鎮)、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一次培訓警示教育,通報典型火災事故案例和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督促指導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宣傳培訓教育、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控制室值班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實施聯合執法。各相關行業部門要在元旦、春節、全國和自治區“兩會”期間開展聯合執法,對行業系統人員密集場所開展督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充分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督促單位進行整改;對嚴重影響本鄉(鎮)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并督促單位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方案,落實嚴防措施,確保安全。
(四)媒體宣傳曝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政府門戶網站等新聞媒體和“富蘊縣零距離”“新疆消防重點單位知識培訓微課堂微信小程序”等平臺,廣泛宣傳普及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常識,推送典型火災案例。督促單位認真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動,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對集中檢查期間排查發現的嚴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要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主流媒體曝光,用輿論力量倒逼隱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將開展專項檢查作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加強調度指揮,逐級壓實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責任。
(二)加強綜合治理。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檢查、移交查辦等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門要分行業、分領域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整改時限和措施,按期照單對賬、照單銷賬。
(三)強化跟蹤問效。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屬地管轄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安委辦將結合實際,在元旦、春節、全國和自治區“兩會”等重要節點組織開展督導檢查,重點對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工作臺賬和火災隱患整改清單及行業系統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核查,檢查發現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特別是,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9
為深入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指導全區做好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健全和規范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切實提升單位防控火災風險能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是規范和加強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通過開展標準化管理工作,使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實現標準化、標識化和規范化,努力構建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完善”的良性工作模式,有效提高抗御火災風險能力。
二、工作目標
以公安部令第61號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為依據,以狠抓標準化管理“一個中心”、“五項標準”和“三會”建設為主要措施,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和自治區安委會“三項行動”,深化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幫助單位建立規范、可行、操作性強的管理機制,努力實現2009年全區100%建筑消防設施標準化、標識化、規范化“三化”建設達標,20xx年60%的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達標,20xx年100%的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的工作目標。
三、標準化管理內容
以建筑消防設施標準化為中心,通過規范單位“五項標準”和“三會”建設,督促單位建立健全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并落實防火檢查和巡查、隱患整改、設施維護保養、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制度,逐步建立規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五項標準”:
一是組織制度建立健全。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及職責,明確內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成立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巡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電管理、重點部位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消防檔案管理、工作考評和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按照規定參加火災公眾保險。
二是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嚴格按照有關消防技術標準設置建筑消防設施,建立相應維護保養、日常管理、值班操作等制度,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各項規定,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在火災發生后第一時間能夠全面、有效啟動,防止火勢的蔓延。
三是消防設施標識規范醒目。按照總隊《關于印發<開展消防安全標識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08]武新消防字第365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消防設施標準化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新公消[2009]235號)文件要求,規范設置制度規程、設施器材、安全警示三類管理標識,實現消防管理組織、職責制度、設施器材、應急疏散等消防管理內容標準化、可視化。
四是培訓演練扎實有效。圍繞“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三會”目標,開展全員培訓和重點崗位人員專門教育,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定期組織開展全員參與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做到影像資料齊全,過程記錄詳實。
五是防火巡查檢查落實到位。嚴格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自查、每日巡查、定期檢查相結合的防火檢查制度,定期測試維護消防設施,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嚴格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實施步驟
各地要按照“分類指導、典型示范、逐步推進”的工作原則,督促指導單位運用先進科技手段和產品,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操作性強的管理機制,切實增強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標準化管理創建工作分三個階段逐步實施。
(一)實施階段
地下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為重點,結合公安部在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系統部署開展的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三項行動”,扎實開展“天山霹靂”、“天山春雨”《消防法》宣貫工作。同時,要結合旅游、教育、衛生、文化等部門制定下發的《旅游星級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賓館、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七類場所消防管理標準、辦法、通則,認真貫徹落實總隊2004年61號令現場會、2008年巴州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現場會和全區建筑消防設施標準化管理現場會精神,在分類指導、試點引路、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督促、指導單位全面貫徹落實公安部令第61號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各地要在9月底前完成建筑消防設施標準化、標識化、規范化“三化”建設,向建國60周年獻禮;總隊將定期對各地“三化”進度情況進行排名,并于9月份結合“三項行動”和“天山霹靂”專項行動驗收工作,開展以建筑消防設施“三化”建設為中心的驗收工作,力爭全區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100%;10月份總隊將組織新聞媒體和人大、政協代表開展一次天山系列專項整治“萬里行”采訪活動,并在“11.9”晚會上對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二)推廣階段
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安監、工商、文化、教育、衛生、旅游、建設、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門,將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納入其行業監管工作范疇,督促其協助抓好相關行業單位的標準化管理推廣實施工作。同時,各地要將標準化管理工作作為建筑工程審核、驗收抽查、備案和日常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狠抓落實,督促指導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全面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
(三)驗收階段
各地要提請當地政府將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納入當地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等工作考評范疇,加大推廣落實力度,狠抓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一個中心”、“五項標準”和“三會”建設的`貫徹落實,力爭100%的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達標。20xx年底前,各地要按照《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考評標準》,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考評驗收,并書面上報總隊防火監督部。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強化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從近年來全國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分析看,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規范是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因此,推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使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向標準化方、標識化、規范化發展,對于推動我區消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強化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有效預防火災發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各地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入推進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明確工作職責,強化標準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總隊將此項工作納入各支隊黨委班子年度考核范疇。
(二)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進程。各地要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積極調動行業系統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按照“分類指導、典型示范、完善機制、整體推進”的工作原則,狠抓“一個中心”、“五項標準”和“三會”建設,分行業、分階段的逐步推進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工作。
(三)規范管理,加強督導,努力提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各地要認真按照《2009年消防監督工作意見》,大力推廣應用“城市火災監控系統”、“火盾消防安全質量管理系統”等軟件,有效提高單位技防水平和標準化管理工作的質量和科技含量。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 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妥善處置可能發生的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擁擠事故,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救援體系,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為實現構建和諧平安興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對發生在車站、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娛樂場所、文體活動場所、大型活動舉辦地等人群聚集場所,因人群密集、秩序失控造成嚴重影響治安、交通秩序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處置,均適用于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公安局對全縣區域內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處置工作具體負責。具體處置過程中,堅持“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指揮員及其權限。
2、預防為主,工作在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處置有機結合,把預防事故發生的各項工作和措施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及時消除可能引發擁擠事故的各種因素。
3、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縣公安局各警種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一旦事故發生,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并充分整合各類應急資源,及時處置,科學應對。
4、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作為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擁擠事故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1、成立林周縣處置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擁擠事故應急指揮部,為全縣密集人群擁擠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機構。
2、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縣分管副縣長李輝擔任
成員:縣委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政府辦公室、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住建局、縣供電公司、縣水利局、縣安監局、縣政府法制辦、武裝部、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單位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這些部門、單位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
3、各單位主要職責是:
(1)縣委辦公室:做好以縣委或縣委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文件的審核工作。
(2)縣委宣傳部:把握對內、對外新聞輿論導向,減小事件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3)縣委政法委:協調我縣政法各部門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決定的有關工作。
(4)縣政府辦公室:做好以縣政府或縣政府名義下發的文件的審核工作。
(5)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我縣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和加強重要設施、技術裝備的立項和投資安排。
(6)縣公安局:制定落實縣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工作方針和政策的具體實施措施;負責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縣應急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對相關活動情況的搜集、整理、評估、核實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爭的形勢,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性、預警性情報信息。
(8)縣財政局:負責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9)縣衛生局:為我縣應急處置和緊急求援提供公共衛生及醫療保障;組織協調藥監、醫藥部門提供藥品保障。負責組織救護車輛、專家和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視情況安排附近醫院做好病房、器械、藥品和醫護的準備工作,并及時上報傷員的救護情況。
(10)縣住建局:加強縣城公共交通、縣城水源地、供水、供熱、供氣、緊急避難場所等公共設施的安全與防范工作;參與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處置、工程搶險和有關保障等工作。
(11)縣供電公司:擔負突發事件發生后我縣電力設施的安全維護和搶險,確保電力供給等工作。
(12)縣水利局:負責協助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全縣水利設施、設備、水源的安全。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突發事件發生后我縣礦井、人防設施等地下工程的搶險救護工作。
(14)縣汽車站:為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救援工作提供公路運輸保障。
(15)縣政府法制辦:提供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法律保障。
(16)消防大隊:參與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救援工作。
(17)鄉鎮政府
由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事故單位等部門及有關保險機構參加,做好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工作。
(二)辦事機構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
(3)協調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后決定的有關事宜。
三、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突發事故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密集人群擁擠事故(Ⅰ級)
人群密集場所,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二)重大密集人群擁擠事故(Ⅱ級)
人群密集場所,因擁擠、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三)較大密集人群擁擠事故(Ⅲ級)
人群密集場所,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四、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及預警信息收集
1、縣公安局制訂針對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有效的預防、處置措施,建立高效、靈敏的情報信息網絡,加強對事故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特別強化情報信息工作,擴大信息收集的范圍,增強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廣度,提高信息傳報的效率,報送信息必須及時、客觀、全面、準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
2、預警信息。
(1)在戶外舉辦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人員密集擁擠,道路、橋梁等狹窄通道嚴重堵塞,現場警力無法疏通;
(2)在室內舉辦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嚴重超員,人員無序聚集,正處失控狀態;
(3)在車站售票處、搞開業慶典和促銷的商廈等人群聚集場所,人員密集、通道堵塞,秩序失控;
3、信息報送。縣公安局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預警或報警信息,在立即報告縣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4、預警發布。縣公安局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密集人群擁擠事故實際情況、危害性和緊急程度,及時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同時應及時向縣政府、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二)預警行動
縣公安局接到預警信息后應迅速核實情況。
1、情況屬實的:上報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應急預案,并考慮事故的實際情況、規模、影響,立即擬訂相應工作措施,及時、有效地開展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2、情況不能迅速核實的:應積極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核查,必要時上報縣政府、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1、啟動
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由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并將處置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及市公安局。
2、現場處置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到位、應急處置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后,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投入處置工作。
擁擠事故正在發生的處置方法:
(1)發生擁擠的通道或場所的執勤民警要告知觀眾不要驚慌、不要擁擠,必要時啟用廣播系統發布通告,同時迅速截留過往人員,組織分流、疏散、搶救,并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2)指揮部調動警力趕赴增援,采取用人墻形成分流通道進行隔離,或分段組織疏散撤離。
(3)重點維護通道(樓梯)狹窄處、人員擁擠處的秩序,保護婦女兒童先行離場,對起哄、故意擁擠以及趁火打劫的,要給予警告或實施強制措施。
(4)組織醫護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或立即送醫院搶救。
擁擠傷亡事故已經發生的處置方法:
(1)迅速實施現場管制。傷亡事故發生后,有關警種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治安管制,對重點部位實行守護。通過現場管制,切實起到震懾犯罪、穩定民心、控制局勢的作用。
(2)迅速疏散群眾。要引導現場人員和車輛有序離開現場,防止擠、踩、壓傷(亡)事故的再次發生。要維護好現場和通往醫院的交通秩序,保證救護車輛暢通無阻;場外執勤人員要疏散圍觀群眾,并協助維護好交通秩序。
(3)迅速救護傷員和被困群眾。要積極協同衛生部門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搶救。
(4)迅速調查事故原因。及時組織對案發現場進行勘查,搜集并固定事故發生現場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對嫌疑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要進行控制和訊問,并協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和經過進行調查。
(5)迅速恢復現場秩序。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要迅速清理現場,盡快恢復現場秩序。同時,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者家屬安撫工作,將事故對社會的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
3、應急結束
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密集人群擁擠事故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相關部門按照密集人群擁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布、公布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二)恢復與重建
縣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事故發生后,縣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交通、治安秩序。
(2)縣應急指揮部要積極配合有關單位調查、統計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群眾自發的聚集活動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單位及時做好傷亡人員的救護、喪葬撫恤以及恢復、重建工作。
六、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適時組織密集人群擁擠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預備隊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現場模擬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二)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布密集人群擁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并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防護、救助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全縣相關部門的領導干部進行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方案】相關文章:
人員密集場所的活動方案10-09
人員密集場所防范工作方案(通用8篇)07-06
人員密集場所防范工作方案范文(通用8篇)01-07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07-05
人員密集場所安保方案(通用13篇)01-04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疏散方案(精選14篇)07-06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