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積極與包村干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群眾、商戶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群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了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參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干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干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并逐戶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戶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2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市政府、區管委會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全區社會事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20xx年xx經濟技術開發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醫療機構、敬(養)老院、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范圍
區屬各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醫療機構,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
三、組織領導
社會事業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區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王軍同志任組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局與區屬學校、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負責人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中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教職工、醫護人員簽訂禁放承諾書;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等單位與工作人員、從業者簽訂禁放承諾書。
2.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規定》和《通告》的行為。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后一課”和《寒假至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學生宣傳教育。
3.各單位要將《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單位顯眼位置。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宣傳口號》。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 “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各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與區局簽訂的《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工作方案,于元月20前報區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3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于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凈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凈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制《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匯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4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布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范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并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群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干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群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小學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范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群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范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后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后,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游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采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于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范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布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5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于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范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信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區、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群防群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托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開展“走村入戶、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區(村、組)的黨員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干,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干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借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筑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采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區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戶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污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區(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干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6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xx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歷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臺、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離25米范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范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筑,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于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于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并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瓊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xx〕68號)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范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范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范、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核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煙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范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煙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是屬于“兩關閉”“三嚴禁”范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
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
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
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為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
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
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注冊關,依
法查處無證照或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范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范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布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審核、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后,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復印、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為,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設備進行取暖,吸煙、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
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
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并建立隱患臺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戶開展
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戶,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戶,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戶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核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戶名單另
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于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致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扎扎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戶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著力解決煙花爆
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
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
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鼓勵群眾
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8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9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區和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規定范圍內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巡查執法,嚴格依法管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徹底扭轉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管理寬、松、軟的局面,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全力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
二、組織保障
因機構改革及人員崗位變動,現對市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名單如下:
組長:陳文副市長
黃振華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賢兆華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黎光市應急局局長
高群明生態環境局局長
吳冰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唐志堅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黃健市教育局副局長
廖克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羅小杰市公安局治安、森林(合署)負責人
韋偉傳市民政局副局長
劉志偉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鄧海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黃國強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黃立寧市水利局副局長
陸芳華市文廣體旅局副局長
莫光波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劉源市應急局副局長
李海波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賴澤才市林業局副局長
梁戰陽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副局長
盧國紹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古詠東市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副主任
劉科岑溪市氣象局副局長
趙善斌梧州銀保監分局岑溪監管組副組長
各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羅小杰同志兼任,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抽調。辦公室要及時向組長、副組長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向各成員單位通報。
三、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強化任務落實,確保宣傳到位
各鎮、各部門要對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及職能范圍內的管理服務對象進行宣傳教育,要求干部職工帶頭遵守煙花爆竹禁燃禁售規定。
1.市委宣傳部
統一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城區充分利用市區內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標語、宣傳欄、大型LED屏、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教育,向廣大群眾宣傳“依法、安全、環保”的新理念。
2.市公安局
負責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通報,對旅宿業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
3.市應急局
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布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加強禁燃禁售宣傳。
4.生態環境局、岑溪市氣象局
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條件監測,加強部門會商、預警預報,春節期間及時進行數據收集、分析、上報,做出評估,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大氣污染治理及煙花爆竹禁燃禁售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
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對工業企業單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特別是春節)利用手機短信對廣大市民進行宣傳。
6.市教育局
負責組織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教育,采取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各種形式進行宣傳,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活動倡導環境保護新風尚。
7.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致新婚夫婦的一封信”;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市民倡議書”;積極宣傳倡導文明祭掃。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
加強對各自監管的工程項目人員禁燃禁售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9.市交通運輸局
組織對管轄的工程項目、客貨運車輛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利用微信、標語、宣傳欄、公交車站牌、公共交通工具閃燈標語等形式加強宣傳,杜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
10.市文廣體旅局
負責組織利用廣播、電視進行禁燃禁售煙花爆竹宣傳。
11.市衛生健康局
負責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員傷亡情況,向市民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做好各級醫院、診所等單位、企業禁燃禁售宣傳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按各自職責負責全市餐飲企業、旅宿業、商場、個體工商戶、各大農貿市場及周邊商販的宣傳,向業主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告知書”。
13.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根據職責利用市區內燈箱、LED屏等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宣傳;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對占道經營攤點進行清理。
14.梧州銀保監分局岑溪監管組
負責組織對銀行、金融行業機構進行禁燃禁售宣傳告知。
15.市林業局
負責組織對林區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對涉林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通報。
16.各鎮人民政府
負責對各鎮區服務對象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組織對各村(社區)、住宅小區、幼兒園等居民集中區域以及商鋪等服務區域,利用廣播、微信群、抖音、廣告、標語、文體演出等形式進行宣傳,做到全覆蓋。
17.市工業園區管理中心
負責對干部職工及園區內企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在園區內全方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二)突出重點,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我市
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點管理,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布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對從事零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給予處罰。
各鎮人民政府牽頭,公安、應急、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抽調人員配合組成聯合執法組,在重大節日、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強道路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加強市場、街道、商店、公共場所巡查,嚴防違規銷售、批發、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管煙花爆竹違規燃放
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大對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和單位,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給予處罰。對違規燃放,不聽勸阻,阻礙執法的行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并在媒體曝光。
各鎮組織力量加強禁燃禁售區域的日常檢查巡邏,防止居民群眾非法銷售、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及時制止、收繳,并進行曝光。不聽勸阻的,及時移交應急、市場監管、公安等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罰。黨員干部、職工違反規定在禁燃禁售區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律通報單位并報市紀委監委按規定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是我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重要舉措,岑城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及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采取措施,春節前后進行全方位宣傳,確保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鞏固成果。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注意將收集的相關圖像、視頻等資料進行系統整理;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全方位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要加強信息報送,每年農歷正月初八、正月三十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xxx;電子郵箱:xxx)報送落實本方案情況。此外,每半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情況。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1
為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圍
1、禁燃產品。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制成、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干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范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范圍)。
3、禁燃行為。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臺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朱東平
副組長:何治國、何垂標、何麗娟、何俊
成員:鄭少平、義永輝、陳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陳文群、黃智勇、黃東發、盧芳、陳云、張立志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5722197。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范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何俊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范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范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臺。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通過嚴厲查處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拓寬定崗輻射范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占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后,按照占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衛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2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扎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吳昊青衣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茂青衣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宇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毅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鄭紀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萬嘉文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尹麗紅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長
成員:王建洪、鄭杰、張亮、鄒強、陳松濤、張朋龍、羅勇、汪學明、沈焱軍
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杰、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范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愿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干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3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質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xx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 xxx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干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并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占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區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 開展上街入戶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戶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 結合占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制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置宣傳咨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并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 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置“禁放”警示標志;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臺,加大對占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占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占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占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4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見附件1)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扎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后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干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臺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筑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布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二、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余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并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敘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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