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底排查20xx 年以來各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開展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堅決遏制新增。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態度,立行立改。對頂風而上的,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依 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 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工作氛圍,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 房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摸底排查。根據國家、省、市整治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各鄉鎮(街道)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和村(社區)等基層力量,結合土地變更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調研制定整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結合部門職責,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調研,深入了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基層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級協調機制匯報溝通,待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發后,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時間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開始)。制定下發《關于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對新增違法用地“零容忍”,堅決查處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導調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縣違法占用耕地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占地情況、審批情況、涉訴案件和執法等情況。縣整治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實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同時,根據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
(三)按時匯總上報。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況,落實月報制度,每月18日前報縣整治工作專班。階段工作成果,按規定時間上報。10月15日前,通過信息平臺上報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組織完成自查自糾,上報摸排最終成果。縣整治工作專班匯總后報市。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全面摸排工作,真實準確地摸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全面摸清全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根據不同房屋類型,采取相應技術路線,明確調查內容,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本次摸排對象為20xx年以來農村各類亂占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范圍界定。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草業主管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地的土地;其他有關情形。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含國有和集體),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其他有關情形。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贛自然資規〔20xx〕2號)要求興建的種植、養殖業房屋,和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技術路線
采取縣鄉結合的方式,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基礎資料準備
縣級利用部、省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及提取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線索圖斑,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三調”統一時點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農房一體調查數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成果等,制作摸排工作基礎資料,輔助鄉鎮開展摸排工作。
(二)摸排工作方式
采取“內-外-內”作業模式開展摸排。內業收集土地調查、新增耕地、衛片執法、土地規劃、永久基本農田等基礎數據和歷年用地管理數據,制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調查摸排工作底圖和相關數據表格;鄉鎮組織工作人員和村干部,以村為單位,利用亂占耕地摸排外業調查軟件,逐村逐戶(項目)開展外業實地調查,采集房屋信息,收集相關佐證材料;對外業摸排信息進行整理,完善信息采集表,利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核查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填報、提報、審核、復核,分類登記造冊,準確定性,形成縣、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
(三)統一數據匯交
各鄉鎮要利用省平臺填報摸排信息,采集房屋信息,上傳現場照片;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要嚴格審核復核摸排成果,上報并形成統計匯總結果。省、市審核通過后,通過數據接口導入國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匯交平臺。
(四)成果質量管控
各鄉鎮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充分采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縣級將采取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加強對鄉鎮摸排工作的跟蹤督辦,嚴格檢驗鄉鎮摸排成果質量。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堅決予以糾正,并嚴肅追相關人員責任。
四、時間安排
各鄉鎮要制訂摸排工作方案,明確組織方式、工作方法和責任分工,進行動員部署和培訓,扎實開展摸排工作。10月25日前,各鄉鎮要利用省平臺完成填報、提報、審核、復核工作,并匯交初步摸排結果。11月5日前,各鄉鎮要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并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鄉鎮要成立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保障所需工作經費。
(二)精心組織實施,扎實開展摸排工作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縣級組織、鄉級落實的原則進行。各鄉鎮要壓實摸排工作的主體責任,對標要求集中力量攻堅。要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嚴格把握摸排范圍及類型,采取進村入戶、逐宗核實等措施,進行拉網式、全覆蓋、無死角摸排,切實摸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要確保摸排數據真實準確全面,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調查、錄入、審核、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人,并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第三次國土調查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復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有條件的鄉鎮,可以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摸排工作。各鄉鎮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核查平臺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縣自然資源局和縣農業農村局是牽頭部門,在縣委、縣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切實履行縣級負責相關職責,認真組織開展摸排工作。要及時指導督導鄉鎮摸排工作,嚴格審核鄉鎮摸排成果,及時共享宅基地有關信息,整體推進全縣摸排工作,確保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任務。
(三)壓實責任,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各鄉鎮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落實摸排人員(填報人)、審核人員和復核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摸排人員(填報人)為鄉鎮干部、村干部,審核人為鄉鎮干部、分管領導,復核人為鄉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村級向鄉(鎮)上報摸排成果實行摸排人員(填報人)、審核人簽字負責機制,鄉(鎮)向縣級上報摸排成果實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對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農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過程中,要按照“走到、看到、問到、記到”原則對外業調查摸排圖斑逐一調查和舉證,如實記錄圖斑現場實際情況,填寫相關信息、收集佐證材料。其中,單戶住宅只需一張房屋正面照片;其他各類房屋,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狀況的現場照片,舉證包括房屋全景、局部近景、建筑物內部特征三類照片,要能夠舉證說明摸排圖斑與實際用途類型一致。房屋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或舉證APP國土調查云分析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行測量。
縣級設立政策咨詢專用電話:0796-7623892,為各鄉鎮及時解疑釋惑,隨時進行政策指導,確保全縣摸排工作標準統一、嚴謹規范。各鄉鎮也要相應設立專用咨詢服務電話,組織精干力量,為農民群眾隨時宣傳、解答相關政策和疑問;對摸排工作中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各鄉鎮要及時匯報反饋。
(四)嚴格監督檢查,嚴肅追究問責
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監督,邀請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紀委監委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干部參與亂占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并主動報告。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紀委監委機關移送。縣政府將加強對各鄉鎮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主要領導;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摸排與遏制新增同步進行
各鄉鎮要充分利用鄉村廣播、流動宣傳車、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張貼宣傳報、發放宣傳冊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充分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既要宣傳“八不準”相關規定,尤其是對20xx年7月3日后“頂風違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要宣傳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保障措施,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要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提高廣大干部群眾依法用地、依規建房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公布舉報方式,對打著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xxx
二、組織保障,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郭東亮(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林小麗(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
副 組 長:邱日榮(黨委副書記)
梁秀霞(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黃榕芳(黨委組織委員)
劉中永(黨委宣傳統戰委員)
袁慶科(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鄭曉明(政府副鎮長)
李華先(政府副鎮長)
賴煜瑞(綜合執法隊隊長)
龔敏芳(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
李金春(二級主任科員)
李選周(四級主任科員)
成 員:鐘煜升(司法所所長)
石筱渝(派出所所長)
黃雪蘭(黨政辦主任)
郭華芳(紀檢專干)
伊 磊(財政所所長)
李建林(國土所副所長<主持工作>)
黃金成(農技干事)
雷永昌(村鎮建設干事)
吳如鋒(綜治辦主任)
林 晨(供電所所長)
謝小惠(組織人事工作人員)
各包村工作隊
各村村兩委干部
領導工作小組統籌協調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下設辦公室掛靠國土所,李華先和鄭曉明任辦公室主任,黃雪蘭、李建林、黃金成任辦公室副主任(崗位人員如有調整,調整后人員接替)。
三、工作職責
1.部門工作職責
(1)鎮紀委:負責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農村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遏制不力相關鎮村干部責任。
(2)黨建辦(組織人事):負責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列入干部平時考核和村級工作季度考核。
(3)黨建辦(宣傳):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4)國土所:負責在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地類現場核查,對農村村民亂占耕地建住宅以外的違法行為案件查處工作。
(5)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農技):牽頭負責組織開展全鎮亂占耕地建房及“非農化”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農村村民亂占耕地建住宅違法行為案件的制止和查處。
(6)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鎮建設):負責指導查處市場主體和個人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中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認定,協助依法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7)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發的治安、刑事案件查處、偵辦和突發治安事件的處置,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的妨礙公務、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8)司法所:負責指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發的矛盾糾紛的處置。
(9)綜治辦:負責指導各村、各部門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維穩工作。
(10)綜合執法大隊:定期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巡查,發現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立即制止,下發責令停止、限期拆除等通知書,第一時間上報鎮農村亂占耕地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并負責牽頭組織力量拆除耕地上違法建筑物。
(11)供電所:負責停止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建設工地提供用電服務。
2.包村干部職責
掛村領導對所掛村農村亂占耕地整治工作負總責,負責牽頭做好所掛村亂占耕地建房等“非農化”整治工作;包村工作隊對所包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負具體責任,負責牽頭巡查發現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監督村干部巡查到位,對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巡查一次,發現亂占耕地違法建設行為及時制止并持續跟蹤,制止無效的向鎮農村亂占耕地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上報和提出處置意見,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切實把亂占耕地違法建設行為制止在萌芽狀態。
3.村兩委干部職責
各村主干是所在村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第一責任人,牽頭負責本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日常巡查和及時制止;建立網格化巡查制度,村兩委干部按照網格化片區負責開展亂占耕地建房的宣傳巡查、制止工作,各自包片區、村小組干部每兩天巡查一次,發現亂占耕地違法建設行為及時制止并跟蹤落實,制止無效的第一時間向鎮農村亂占耕地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上報和提出處置意見,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每周實行“零報告”制度,將《太拔鎮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周報表》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送國土所或農技站。
四、工作內容
1.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根據《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懲處違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頂風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實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復耕。
2.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鎮村兩級宣傳欄的中心宣傳效果,緊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做好相關知識專題宣傳。充分運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體,定期推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相關知識。擴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宣傳效果。在人群密集場所醒目位置粘貼、懸掛、發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內容的海報、橫幅、宣傳單等,提升群眾耕地保護意識。通過宣傳車巡回播放和各村村村通定時播放農村亂占耕地整治相關音頻,提升整治工作氛圍。利用圩天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集中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干部的依法用地意識,做到家喻戶曉。
3.強化部門協作。切實履行耕地保護和執法監管的主體責任,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體制機制,國土所、農技站、村建站、執法隊、包村工作隊、村兩委干部等按照工作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增強執法合力,形成強大的工作氛圍,做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全方位巡查,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一經發現,立即拆除,并對拆除后的案例進行跟蹤,杜絕反彈現象發生,確保全覆蓋,形成“逢建必報、違建必查”。
4.明確處置程序。對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日前存量占用耕地建房的進行摸排并將摸排情況按要求核實信息并及時報送鎮農村亂占耕地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于20xx年7月3日后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在接到村級組織報告或者群眾舉報亂占耕地建設情況后,由鎮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國土所、農技站、村建站、執法隊、包村工作隊等配合第一時間到現場踏勘核查地類,如屬于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由鎮人民政府下發停建、限期拆除等通知書,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依法拆除,如屬于破壞耕地行為的,由自然資源部門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限期恢復原貌,在固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報縣自然資源局監察大 隊查處。
5.嚴格督查問責。將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列入干部平時考核和村級工作季度考核,作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主干評先評優依據。成立太拔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督查組,由鎮長任組長,鎮紀委書記、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紀委辦、國土所、農技站、村建站等部門干部擔任。對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且未及時報告,被鎮督查組督查或群眾舉報發現的,將進行以下追責處理:
1.屬于正在開工建設(打地梁或砌墻基)的,發現1起,由鎮督查組牽頭、掛村領導參與,對村主干、包片村干部進行約談;發現2起,由鎮督查組牽頭、掛村領導參與,對包村工作隊進行約談,并對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給予全鎮通報批評;發現3起及以上的,由主要領導約談掛村領導,對包村干部給予全鎮通報批評,并對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給予提醒談話處理。
2.屬于亂占耕地建房完成一層(含樓板),發現1起,村主干、包片村干部作出履職情況說明,并給予全鎮通報批評。發現2起,由主要領導約談掛村領導、包村干部、執法隊、村主干、包片村干部,并對包村干部、綜合隊人、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給予提醒談話處理;發現3起及以上的村,按規定對包村干部、綜合執法隊、村主干、包片村干部進行誡勉談話或以上處分。
3.屬于亂占耕地建房二層(含樓板)及以上的,發現1起,對村主干、包片村干部進行誡勉談話以上處分;發現2起以上,對包村工作隊、綜合執法隊進行誡勉談話以上處分。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4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臺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于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著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范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范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范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并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匯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采集占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范圍內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采集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后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一并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范(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臺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占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云任組長、劉亞杰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并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干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閱、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5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 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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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標
迅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做到精準發力,針對摸排階段上報國家匯交平臺的問題圖斑,按照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整治工作態度要堅決,把握重點和節奏,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要求,以“零容忍”態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遏制住增量,堅持分類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堅持分類處置,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分類處置
(一)嚴肅整治新增問題。對我市圖斑中20xx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印發以后新增的5個問題圖斑,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復耕地原狀。
(二)嚴肅整治占用基本農田問題。對涉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22個鄉鎮235個圖斑,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治,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基本農田原狀。
(三)分類處置歷史問題。對歷史問題,本著保障農民住房需求,保障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需要,保障涉農產業、稻米產業、扶貧產業的發展實際,按照國家分類處置政策進行處置。
在國家整治工作方案出臺前,對確實符合設施農業條件的,經所在鄉鎮、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認真梳理認定后,由鄉鎮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補辦設施農業備案手續。
(四)國家衛片執法圖斑問題。20xx年至20xx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圖斑涉及占用耕地40個圖斑(其中占用基本農田28個圖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改,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耕地和基本農田原狀。
綜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實施依法整治280個圖斑,分布24個鄉鎮。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問題。針對各鄉鎮范圍內眾多平地而起的龐大砂石土堆,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力物力,對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立即恢復被占耕地農業生產。
四、穩步推進拆違
本次拆違行動,分為宣傳動員、責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強制拆除三個階段,行動結束后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一) 宣傳動員(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違法當事人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進一步強調法律責任,努力保障平穩拆違。
(二)自行拆除階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按規定時限要求自行徹底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對自愿拆除但確有拆除困難的,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拆除。同時,要準確客觀分析工作形勢,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做好助拆前各項準備工作。
(三)依法強制拆除階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對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隊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拆除期間妨礙拆除工作,侮辱、毆打執法人員或阻撓其執行公務等,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對違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問題,也采取以上方式嚴厲整治,務于5月20日前全面復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階段領導小組,負責集中拆違行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 長: 楊 健 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 趙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孫松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
呂國東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張振東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市自然資源局、城管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應急局、信訪局、國網五常電業公司、衛健局、財政局、消防隊、電視臺、公證處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佟銳、邱志平擔任。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調度通報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特殊時期或攻堅階段將進行集中辦公。
(二)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齊裝上陣,合力攻堅,根據工作實際,因地施策,科學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積極參與推進拆違工作。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統一調度進駐的部門工作組開展工作,確保順利實施拆違,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1、消防部門根據鄉鎮需要,備好消防車,做好防火救援準備。
2、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備好120 急救車,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好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對拆違行動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4、應急部門做好現場拆違指揮,保障安全。
5、公證處做好擬拆建筑物內的機械、設備、物品登記工作。
6、電業、水務部門隨時做好企業斷電停水工作。
7、城管部門配合鄉鎮實施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
8、財政部門負責強拆經費保障,做好現場拆違鑒定和拆違成本預算,先期撥付鄉鎮50%拆違資金,拆違復耕后撥付50%。
9、法院做好拆違工作的法律支撐和訴訟工作。
10、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11、公安機關打擊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對涉嫌破壞農用地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2、融媒體中心全程跟蹤拆違工作,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用地,合法建設,積極支持拆違工作。
13、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拆違引發信訪案件的接待和維穩工作。
14、鄉鎮政府落實拆違主體責任,做好拆除機械、設備準備工作和物品搬運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儲選址工作,同城管部門實施違法違規建筑拆除工作,確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運到位,復耕到位。
15、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對整改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參與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檢查驗收。拆違完成后,領導小組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違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嚴防虛假整改,確保復耕到位。
六、歸檔立卷
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戶一檔”信息系統錄入及整理,根據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材料,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的規范化工作臺賬和整治檔案成果,確保經得起督導檢查、法律檢驗和歷史檢驗。
本方案有效期2年實施期間,上級政府出臺與之有關的政策或印發文件,以上級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規定為準。
農村亂占耕地專項行動方案 篇7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于法有據,確保不留后遺癥。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摸排范圍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后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范圍。
4.不在摸排范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三、摸排時間安排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臺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并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干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臺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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