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整治方案匯總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通行環境,切實規范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的管理,充分展示我區良好形象,落實省、市、區政府關于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區局決定自20xx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區集中開展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清理整治工作。現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通過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內容虛假、違規廣告,增強廣告發布主體守法意識,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科學化管理,讓高速公路段的戶外廣告形成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成為對外宣傳和展示企業實力的名片,為迎接4.18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整治范圍
明確整治范圍如下:一是高速公路收費站區、服務區以及建筑控制區(高速公路隔離柵外緣起30米、互通立交或特大型橋梁隔離柵外緣起50米內區域;沒有隔離柵的,從公路用地外緣起算,下同)內的廣告設施;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外至隔離柵外緣起100米范圍內的廣告設施;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內設置的隸屬其他產權主體(非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廣告設施。
(二)積極履職盡責
1、限期整改。對于設置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服務區以及設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外至隔離柵外緣起100米范圍內,手續完備,但內容的違法、違規的廣告,于20xx年5月10日前責令廣告發布者糾正到位。
2、理順登記管轄權限。利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和服務區內的廣告設施發布廣告的,統一由省工商局登記;沿線其他區域的戶外廣告,該戶外廣告設施必須符合設置規劃,并依照《省廣告條例》、《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廣告設施設置涉及用地的,還應當提交國土資源部門核準的用地審批手續,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由區局依法登記。20xx年6月1日前,暫停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
(三)主動支持配合
積極協助區政府規劃等部門按照《省廣告條例》的規定,于20xx年4月30日前,依據《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設置指導意見》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程,制訂我區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不符合設置規劃和指導意見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登記。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15日-3月15日)
按照市局以及區政府要求進行充分動員,明確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對高速公路沿線職能范圍內的廣告設施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制作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數字化監管信息平臺。
(二)清理整治階段(20xx年3月16日-5月10日)
根據整治工作部署與要求,依照工商職能分工和制定的整治實施方案,在調查摸底基礎之上,全面組織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對本區境內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違法違規內容責令廣告發布者限期整改。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整治工作序時要求,及時認真進行總結,接受市局以及區整治協調小組的專項檢查驗收,確保驗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保障高速公路沿線廣告整治工作順利實施并取得實效,區局決定成立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整治工作,協調、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區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管科,承擔日常工作。各分局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結合轄區實際,研究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注重宣傳,保持穩定。各分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履職,當好政府聯系相關廣告企業的橋梁和紐帶。既要保護廣告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又要多做正面引導,多做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及時、詳細地向有關廣告企業及相關利益者傳達、解釋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內容和要求,把政策法規宣傳到位,積極營造平穩、理性、和諧的整治氛圍,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三)依法行政,防患未然。整治行動要堅持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做好后勤保障,確保執法人員、車輛、裝備及時到位,確保執法安全,提前防范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
(四)鞏固成果,長效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結束后將手續完備、合法保留的戶外廣告逐塊建立檔案資料,并錄入經濟戶口管理系統,納入日常巡查范圍,加強長效管理。
(五)加強聯系,溝通信息。各分局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整治動態信息實行每周上報制,緊急重大事項信息應在事發后2小時內專門報送。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縣關于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厲行節約要求,著力解決突出問題、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規范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分級負責、齊抓共管。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明確各人員工作職責,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堅持總量控制、規范管理。嚴格編制核定、嚴格配備標準,從嚴控制公務用車數量和經費規模,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堅持積極穩妥、注重實效。立足實際,著眼大局,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實事求是處理問題,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在清理糾正違紀違規問題的基礎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設,著力構建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治理工作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工作范圍
我局的公車配備及私用
(二)專項治理工作內容
1.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是指違反公務用車編制規定,超額配備使用、未經審批配備使用、不在編制內配備使用公務用車。
2.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濫用軍警號牌。換車、借車是指未達到換車條件,擅自采取折舊變賣、轉送下屬局、提前報廢等方式處理能夠正常使用的公務用車,利用職權以各種名義借用、調用、換用下屬局或其他特定關系對象的車輛。攤派款項購車用車是指向下屬局、企事業局或其他服務管理對象攤派款項購買車輛,或擅自接受下屬局、企事業局或其他服務管理對象贈送的車輛,以及攤派、轉嫁車輛運行費用。豪華裝飾公務用車是指增加公務用車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公車私用是指將公務用車用于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學習駕駛等非公務活動。
三、工作步驟與推進措施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從本實施方案下發之日起至20xx年六月基本結束,共分5個階段。
(1)動員部署(截至20xx年12月)
由同志任專項整治組長,召開動員大會,對具體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自查自糾(截止20xx年1月xx日前完成)
對公務用車進行登記,并將登記情況在本局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登記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對違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同時填報《違規借車(換車)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違規使用軍警號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表》、《離退休干部繼續占用原工作用用車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領導干部使用豪華車輛、進口越野車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對登記自查情況簽字負責。將以上表格上報鄉公務用車專治辦,及時匯總后報宣威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督導檢查(截止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上面會由縣紀委牽頭,組織縣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等局及特邀監察員和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組成監察小組進行明察暗訪、聽取匯報、集體座談、查閱資料等形式進行督導。
我局專項整治辦公室也會在平時尤其是元旦、春節等重要時段進行公務用車集中管理、節假日封存、公車私用方面進行嚴格的督查。
(4)整改落實(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
根據中央和省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文件規定,制定發改委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的具體管理規定,規范公務用車的購置審批和日常管理制度,并認真總結經驗,形成專題工作報告,嚴肅查處違規情況,及時上報典型案件,推動整改落實。
(5)評估總結(截止20xx年6月)
結合即將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堅持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首先,全面匯總。梳理專項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方向,并在局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其次,將局政治工作總結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報縣紀委黨風廉政室。
最后,重點抽查了局公務用車經費支出情況嚴明紀律,為建立長效機制打基礎。
四、專項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在縣紀委的領導下進行,成立發改委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有關規定和工作措施,協調解決專項治理相關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發改委104辦公室,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領導小組對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責、走過場的,要責令整改;對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推進源頭治理,不留死角。登記自查是這次專項治理工作的基礎環節,必須做扎實,全面掌握公務用車的型號、價格、分布、使用等基本情況。要按照登記表內容對公務用車逐車逐項登記信息;確保不遺漏一輛車,不遺漏一項信息,包括在編、不在編、借用、借出的車輛均須進行登記,不得瞞報、漏報。要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對本局所有車輛進行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包括違規情況如實登記填報。要將登記情況在本局進行公示后報縣黨風廉政室,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務用車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認真研究有關政策規定;明確相關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營造良好氛圍。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匯總情況;要注意總結好的經驗,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要認真受理信訪舉報,嚴肅查處典型案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要把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與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銜接,在清理規范的基礎上探索完善相關制度,為下一步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創造有利條件。
整治方案 篇3
近年來園區認真開展了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等在同一建筑內混合設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一些場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災隱患還比較突出。為堅決遏制“三合一”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園區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年6月底,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與經營部位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排查整治的范圍: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即設有員工宿舍的廠房、倉庫,從事生產儲存活動的有人居住的建筑,經營使用可燃物品、住宿于一體的企業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從年6月1日開始,到年6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業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整治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員對“三合一”場所的認定能力和水平,確保場所界定清楚,隱患認定準確。
(二)全面排查階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會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場所的性質、建筑結構、規模大小、住宿人員數量、存在隱患等基本情況,摸清底數,查明情況。對于排查過程中發現的`“三合一”場所,要責令限期整改;對于情況緊急隨時有可能發生重特大火災的,要責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業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堅持“疏堵并舉、有效防控”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對排查發現存在“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問題的,要區分不同情況,采取措施將住宿人員從生產儲存經營場所中搬離出來,實現生產、儲存、經營與住宿完全分離。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明確整改時限,督促各企業制訂整改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實施整改,通過開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墻防火分隔,規范安裝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局部自動噴水應用系統,加強火源管理,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要及時組織經貿、公安、安監、工商、建設、土地、規劃、勞動保障、稅務、房管、供電、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確定的職責分工,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確保關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合一”場所完成整治后,要統一組織驗收,做到整治合格一個、組織驗收一個。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吊銷相關證照并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場所,再次檢查發現“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動結束后,各企業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自查驗收,并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今后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措施與意見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6月30日前上報園區管委會綜合執法大隊。園區管委會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企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對各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扎實抓好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加強領導。各企業要成立“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扎實推進整治工作開展。
(三)強化責任。“三合一”場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業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企業“三合一”場所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實行責任追究。
(四)廣泛宣傳。各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尤其要大力宣傳新修訂的《消防法》,宣傳“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開展整治的有效辦法;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整治方案 篇4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全市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縣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5月—7月。
1、迅速組織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實施,并加強檢查和指導。
2、開展專題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規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工作。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通過設立校園欺凌舉報箱、匿名問卷調查、學生訪談、同伴舉報、調看監控錄像、教師與家長報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園欺凌的真實情況,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5、及時有效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9月—12月。
各校要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中小學校責任督學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教育督導室和局安穩辦。
2、縣普查。縣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全縣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部門、市教育局及本級政府。
3、市教育局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單位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5
為進一步規范絮用纖維制品加工行為,全面提升絮用纖維制品質量水平,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絮用纖維制品等違法行為,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1年的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關注民生、依法履職、科學監管為指針,通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明確監管職責,進一步規范絮用纖維制品生產加工行為,提升絮用纖維制品質量,推進企業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促進絮用纖維制品產業健康發展。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實效,確保全市絮用纖維制品質量安全。
二、整治目標
1.轄區內符合行業標準的絮用纖維制品加工企業全部按有關要求取得手續齊全的證照。
2.所有絮用纖維制品加工企業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做到“六有”:產品標識齊全有效,有出廠檢驗記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有原材料和產品進銷臺帳、有產品標準依據、有質量安全承諾。出廠產品必須符合標準和相關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不準出廠。各類臺賬記錄內容真實、齊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與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實行分開生產。同一生產企業不得同時生產“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除依法標注標識外,必須在產品和包裝的顯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標識。警示標識應當采用永久性方式標注。
4.再加工纖維產品按規定進行包裝,產品名稱統一標明為“再加工纖維”,其顯著位置應當有“禁止用于生產脫脂紗布、脫脂棉等醫療衛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的警示說明。警示說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標注,不可采用可撕毀、可拆除的方式標注。
5.“禁用原料”進行脫色漂白生產再加工纖維的生產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打擊;確保轄區內不發生區域性質量問題和重大的絮用纖維制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區域:鎮北營村,鎮土山、村。
(二)重點企業:全市所有絮用纖維制品及再加工纖維產品企業。
(三)重點工作:進一步規范絮用纖維制品及再加工纖維產品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完善企業質量檔案;加強產品用途監管;強化聯合執法檢查,堅決遏制和杜絕“黑心棉”。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6月1至6月15日)
通過召開絮用纖維制品專項整治會以及印發宣傳材料、印發明白紙、村村通廣播、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向絮用纖維制品加工企業廣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強化內部質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纖維制品加工企業嚴格按照整治目標及相關部門的具體要求進行自查自糾,限期整改,完善各種手續,辦理相關證照,進一步規范絮用纖維制品加工行為。否則將依法取締。
(三)檢查驗收階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檢查驗收小組,并邀請市纖檢所技術人員,嚴格按照各部門的相關要求,逐企業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并經驗收組各成員單位簽署意見后方可開工生產。
(四)鞏固提高階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質監局會同相關鎮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不定期對絮用纖維制品企業開展聯合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對違法行為依法嚴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責令停產整頓,整頓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五、責任分工
鎮、鎮政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和要求,負責搞好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督導企業增強法制觀念、質量意識和主體責任意識,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質監局:落實市政府研究確定的有關事項,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安排和組織,為專項整治行動提供技術支撐;檢查企業的產品質量,同時按要求對企業的產品進行抽樣并及時送市纖檢所進行檢驗。
工商局:負責檢查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企業,該吊銷營業執照的依法吊銷;對無照生產經營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依據消防大隊和市質監局提供的相關證明,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環保局:負責檢查企業環評情況,對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
安監局:負責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嚴格依法查處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
消防大隊:負責檢查企業消防安全情況,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嚴格按要求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對于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點,實施聯合執法,依法關停。
供電局:負責配合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違法違規企業實施斷電。
國稅局及地稅局:負責對企業納稅情況進行稽查,依法查處存在偷稅、漏稅、逃稅等行為的企業。
公安局:負責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對阻礙執法、甚至暴力抗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鄉鎮及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嚴格開展執法檢查。檢查過程中,企業存在任何一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六、相關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強絮用纖維制品專項整治的工作領導,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質監局局長為副組長,質監局、工商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供電局、消防大隊、國稅局、地稅局等相關部門主管副職和、鎮鎮長為成員的“絮用纖維制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鎮,鎮長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間,鎮、鎮切實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嚴格按照整治目標及部門的要求,共同推進整治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強化監管,嚴格執法。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力度,嚴格執法程序,依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掌握情況,及時反饋。專項整治期間,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將整治情況向整治小組辦公室匯報。整治小組辦公室要將每一階段的整治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向市政府進行專題匯報,重大事項及時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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