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公司注銷清算方案10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熱】公司注銷清算方案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1
一、清算報告的內容
(一)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托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的原因。
(三)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四)清算組織的工作情況,如進行接管,清理財產、確認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托稅收機關或海關出具完稅證明等。
(五)確定清算基準日帳面資產負債情況。
(六)清算審計情況,包括該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情況等。
(七)資產評估情況,主要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對被清算單位的固定資產、房地產、無形資產等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由清算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八)債權確認情況,主要說明債權的組成和債權人的情況。
(九)清算組織提供的事業單位有無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清算費用,詳細注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十一)清算結論,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的估價。
二、公司注銷清算報告的范本
根據《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已經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清算組成員組成情況。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xxx、xxx組成,由xxx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了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三)公司財務狀況。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x元。
(四)公司財產構成狀況。(應以“財產清單”的'形式羅列公司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存放地點;銀行存款應注明開戶行及銀行帳戶)
(五)公司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
1、債權的清收情況;(包括債權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收等情況)
2、債務的清償情況;(包括債務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償等情況)
(六)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情況。
公司剩余的財產由全體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保存情況。
公司會計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由xxx負責保存。
(八)其它有關事項說明。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2
一、企業清算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是指企業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
應注意的是,這個規定包括兩個層面的清算: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二、哪些企業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視同清算)。
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如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并、分立等,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三、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的確定
1、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解散之日;
3、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之日;
4、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產之日。
四、清算期確定、清算備案和時間要求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60號)文件規定,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因此,企業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內,有兩個所得稅納稅年度,第一個納稅年度為1月1日到終止生產經營之日,第二個納稅年度為終止生產經營之日到注銷稅務登記之日。
1、第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生產經營,按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應將終止生產經營當年度1月1日至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于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當年度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2、第二個納稅年度
進入清算期的企業應對清算事項,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應當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開始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清算所得稅事項備案表》并附送以下備案資料:
(1)納稅人終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開始清算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組聯絡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計劃書。
(4)欠稅報告表。
3、企業在清算期內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外的所得,仍須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25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分國(地區)不分項原則,采取“抵免法”,計算按照我國稅法計算的在我國境內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4、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資料,完成清算所得稅申報,結清稅款。
(1)清算報告或清算方案或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執行情況說明;
(2)清算期間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須經中介機構審計的,還應同時附送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
(3)資產盤點表;
(4)清算所得計算過程的說明;
(5)具備下列情形的,還需報送資產評估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①資產處置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
②采取可變現價值確認資產處置所得或損失的。
(6)企業清算結束如有尚未處置的財產,同時報送尚未處置的財產清單、清算組指定保管人的授權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7)股東分配剩余財產明細表。
(8)非營利組織還應同時附著清算結束后其剩余財產的處置情況說明。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3
一、清算組組成情況:
清算組由清算組成員、組長、副組長姓名及產生的程序。
二、清算報告是什么意思?
清算報告一般是公司注銷時對公司財務情況匯總的書面報告。報告經相關機構確認后生效,是注銷公司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報告必須在提出注銷登記前完成。
三、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東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報告;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有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報股東確認。
四、清算報告內容:
1、注銷單位的概況,包括注銷單位的性質、地址、法人證書編號代碼標示、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原因;
2、注銷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托稅收機關或者海關出具的完整納稅證明;
3、注銷單位確定清算基準日賬面負債情況;
4、注銷單位流動資金、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明細表;
5、注銷單位債權確認情況;
6、清算組織提供的注銷單位有誤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說明;
7、清算費用,詳細注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8、清算結論,對注銷單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估價。
五、清算方案:
1、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2、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3、稅款;
4、企業債務;
5、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
6、清算方案應盡股東會確認;
7、清算財產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8、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4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x公司已經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登記情況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
成立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注冊資本:xx萬元;
股東姓名:xx,出資xx萬元。
二、公司清算組已于20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取得《備案通知書》(文號)。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擔任。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元。附《資產負債表》。
五、公司財產狀況。附《財產清單》。
六、公司債權債務狀況:公司應收債權數額為xxx元,債務為xx元;
七、公司資產總額為xx元,并按以下順序進行清償:
1、清算費用;
2、剩余財產由股東xx所有
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畢,剩余財產已分配完畢,實收資本為零。
清算組成員簽字:
經全體股東審查確認,一致通過該清算報告。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5
1、解散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第43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法》第41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的召集、通知及表決等程序應當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會議召開應提前15日通知全體股,公司股東會需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形成解散決議。
2、成立清算組。
股東會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
根據《公司法》第183條“公司因本法第180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公司應當依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具有本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進行清算時,不按照規定通知公司登記機關的,公司登記機關可能會予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的`,可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3、公示清算組信息。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登錄當地政務服務平臺,通過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訪問或直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債權債務清冊、資產清冊(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合同書、協議書等法律文件、賬務賬冊、空白支票、職工花名冊、公司歷史檔案等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
4、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級報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據《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1條“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法第185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清算程序終結前可以補充申報。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的,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財產予以清償。
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清算組應在核實后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經債權人要求,清算組應重新核定后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的,清算組應告知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3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制定清算方案前,應以清算組的名義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以保證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對公司財產全面盤點,核實債權債務后,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公司股東會確認。未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不得執行。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清算組須承擔賠償責任。
債權為公司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到期債權,清算組應及時清收;對于未到期債權,清算組應與債務人協商,要求債務人盡可能提前清償,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等方式進行優化處置。清算組在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制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和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賬務賬冊,將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東會或原審查批準部門,由其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予以確認,取得企業終止回執。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組的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驟與安排;
(5)公司債權債務的確認和處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執行情況;
(8)清算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
(9)其他有必要說明的內容。
清算組制作的清算報告必須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根據《公司法》第186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6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xxx公司已經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登記情況,包括公司名稱:xxx;公司類型: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成立時間:20xx年xx月xx日;注冊資本:xxx;股東姓名(名稱):xxx;股東出資額:xxx;出資比例xxx。
二、公司清算組已于20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取得《備案通知書》(文號x)。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xxx、xxx等人組成,由xxx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xxx在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x元。附《資產負債表》。
五、公司財產狀況。附《財產清單》。《財產清單》內容包括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等。
六、公司債權債務狀況。xxx
七、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并按以下順序進行清償:
1、清算費用;xxx
2、所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xxx
3、稅款;xxx
4、債務;xxx
5、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畢,剩余財產已分配完畢,實收資本為零。
清算組成員簽字蓋章:
xxx公司清算組
經全體股東審查確認,一致通過該清算報告。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7
第一條指導思想
規范公司下屬企業因經營方式調整、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而停業時,所涉及的員工分流安置工作。以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內部穩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在編職工,且因原單位全部停業或部分停業而需要分流安置的。
第三條分流安置渠道與辦法
1、重新安排崗位
(1)重新安排崗位基本原則
①崗位重新安排以在公司內部單位及公司出資企業培訓轉崗為主。對愿意工作的員工,分批安排新崗位。
②員工在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內部單位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勞動合同關系不變、社會保險關系不變。安排到公司出資的獨立核算企業工作的,工作期間勞動合同關系、社會保險關系需作相應變動,但公司認定為連續工齡。
③崗位重新安排以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需要為主,要有利于員工原來崗位技能的發揮、有利于接收單位的員工結構改善和工作質量、工作效率的提高。
④接收單位與新員工按公司規定簽訂上崗合同、明確崗位職責和要求,同時對新員工做好崗前培訓工作。
⑤員工轉崗后,平均工資性收入按照新崗位標準(三年內不低于原崗位水平)。原來實行聯銷計酬等浮動考核的,不低于原崗位平均水平。因違章違紀受到調崗處理、降級使用、未完成工作任務扣獎者除外。員工轉崗后三年內,年度工資調整幅度參照新單位員工的.平均水平。
⑥員工到新崗位工作后三年內若提出內部退養、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可參照享受本辦法相關待遇(有時限規定的條款除外)。
⑦單位停業后,原非在崗員工待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2)停業單位員工退出原崗位及重新安排崗位的工作程序
①堅守崗位,有序退出。企業根據停業準備工作需要和清場進度情況,分批安排員工退出原崗位。員工退出原崗位前必須做好工作移交手續。
②退出原崗位的員工,回家等待新崗位安排。在正式通知到新崗位報到前作帶薪休假處理(先把本人當年的年休假用完),帶薪休假期間維持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僅限原在崗員工)。
③企業根據需要建立留守工作班子(或暫時保留原單位領導班子及必要的工作人員),負責清場各項工作及員工的生活保障工作。企業對留守工作人員維持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年終根據留守工作表現一并進行考核、獎勵。
④公司人事部根據各單位用人需求情況,會同原單位領導班子(或留守工作班子)研究提出員工崗位重新安排具體意見并組織實施。
⑤當待安排員工有多種崗位選擇時,可結合員工本人意愿安排崗位。
⑥當同一崗位有多人競爭時,由用人單位進行公開招聘、綜合考評、擇優錄用。
⑦當距離退休不足5年時,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不再重新安排崗位,按照本辦法“內部退養”規定享受企業內部退養待遇。
⑧員工崗位重新安排工作分批進行,一般在六個月之內完成。崗位安排以企業報到通知書為準,并明確報到截止期(一般設定5個工作日)。
⑨經公司重新安排崗位且書面通知后,員工不到新崗位報到的;第一次作取消帶薪休假處理,崗位工資按80%發放,不再享受各類獎金和福利待遇。第二次作公司內部休崗處理,企業不再安排崗位。
2、內部退養
(1)適用范圍;男55周歲、女45周歲以上,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公司人事部審批后可簽訂內部退養協議。
(2)內部退養手續;
①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內部退養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公司人事部在《內部退養審批表》填寫審核意見并報公司經理室審批。
②凡批準內部退養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簽訂《內部退養協議》一式三份,經申請人簽字、所在單位和公司人事部蓋章后生效,并從次月起享受內部退養待遇。
③《內部退養審批表》、《內部退養協議》由公司人事部統一印發。《內部退養協議》中必須明確;申請人前12個月工資總收入;申請人前12個月平均崗位工資;內部退養待遇等相關規定。
(3)內部退養待遇
月生活費
①以本人退養前12個月平均崗位工資為生活費計算基數,發放標準為;計算基數×發放系數—本人應繳四金。
②發放系數
男59周歲、女49周歲以上,發放系數為100%;
男58—59周歲、女48—49周歲,發放系數為95%;
男57—58周歲、女47—48周歲,發放系數為90%;
男56—57周歲、女46—47周歲,發放系數為85%;
男55—56周歲、女45—46周歲,發放系數為80%。
③內部退養期間,隨著員工年齡增加,發放系數按上述標準逐年提高。
④退養人員月生活費最低標準(繳納“四金”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節日與年終補貼
①以本人退養前12個月工資總收入(公司直管干部不含年終
一次性績效獎或專項獎)減去退養前12個月全部崗位工資的余額作為節日與年終補貼基數。
②節日與年終補貼總額為;
節日與年終補貼基數×發放系數
(其中發放系數與生活費發放系數一致。)
③節日與年終補貼發放辦法;
根據退養員工節日與年終補貼總額,在“五一”節前發放15%左右,國慶節前發放15%左右,春節前發放70%左右。
④當年退養不足12個月的,節日與年終補貼按退養月份分段計算。
⑤節日與年終補貼總額最低標準;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一個月)的80%。
⑥內部退養期間,企業按國家相關規定為退養人員繳納“四金”,個人應繳“四金”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內部退養人員繼續享受企業組織的體檢、生日和退休溫馨工程待遇內部退養人員不再享受其他各類獎金、車餐貼、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不再參與退養以后的企業工資調整。直至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4)停業單位原休崗、長病假人員符合年齡條件的,可申請辦理退養手續。生活費計算基數、節日與年終補貼基數均參照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5)原單位(或公司指定的托管單位)具體負責內部退養人員的管理工作及生活費發放。
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在重新安排崗位前經本人書面申請、單位同意,員工和企業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1)距離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上的,補償金按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本企業工作年限(老員工按國家法規認可的工作年限)計算。其中本企業工作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2)距離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內的,補償金按本人前12月平均工資×距退休月份數計算。若距退休月份數大于本企業工作年限的,仍按本企業工作年限計算。
(3)非在崗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月平均工資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00%計算。
(4)在重新安排崗位前(或接受崗位安排后三年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另按經濟補償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公司直管干部不享受本項補貼)。
(5)企業停業、員工享受帶薪休假后6個月內(中山西路市場、關橋市場已享受帶薪休假員工在2010年10月31日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若其計算補償金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補助;本人前12個月在崗的;補助到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本人前12個月非在崗的;補助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20%水平。
本人前12個月部分在崗、部分非在崗的;分別計算后取平均水平。
上述員工在補助后繼續享受30%一次性補貼。
(6)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數據以政府正式公布之日為界,在此之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上一次公布的標準執行;在此之后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新公布的標準執行。
4、休崗
(1)休崗期間每月按公司規定標準發放生活費,2010年為720元(繳納“四金”后),以后參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而相應變動。
(2)休崗人員要求重新安排崗位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公司人事部在公司系統或公司投資企業內根據崗位需求進行安排。公司人事部原則上在接到本人書面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安排。若本人拒絕到崗,則需3個月后再次提出書面申請。
第四條其他規定
(1)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不屬于本辦法范圍。
(2)市場化用工人員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約定及國家勞動法規執行。
(3)對非停業單位的員工崗位調整與分流安置按照公司原規定執行。
(4)公司出資的獨立核算單位停業時,員工分流安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其中企業轉制時支付過工齡補償的,在參照享受本辦法待遇時先退還工齡補償款,然后將轉制前后工齡連續計算。
第五條若遇國家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經公司黨政班子討論通過后,可對本辦法分流安置相關待遇根據國家規定進行適當調整。若屬于重大變化,則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第六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辦法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8
根據《公司法》、《株洲xx激光再制造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及株洲xx激光再制造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株洲xx”)于20xx年8月19日股東會通過的《株洲xx激光再制造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關于公司解散清算的決議》,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清算組組成
1、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清算組成員由全體股東擔任,各股東可授權委派代表擔任,受委派的代表須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
2、清算組設組長一人,由大股東深圳市xx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xx先生擔任;清算組設秘書一人,由株洲xx公司生產負責人劉xx先生擔任;
3、清算組成員均為無薪人員(除經清算組聘任的人員除外),株洲xx公司不承擔薪酬費用;清算組各成員開會的車費、單獨聘請的各類中介所產生的各項審計費或代理費等各項費用均由各成員獨自承擔,株洲xx公司一律不予承擔。
二、清算組會議召開及表決機制
1、清算組原則上每1個月召開一次清算會議,清算組秘書須提前3天以電話及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清算組成員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單個或合計持有表決權10%比例及以上的清算組成員可申請召開臨時會議。清算組成員須確保如附件所示的聯系電話準確及實時開通。
2、為保證各股東的權益,重大事項須通過清算會議表決通過,如聘用付薪留守職員的薪酬激勵方案、帳款回收及資產出售變現方案、重大清算事項處理、每月清算工作審議、工商稅務等國家機關的.注銷手續、單項金額10000元以上的費用審批等重要事項處理。
3、為使清算工作順利進行,清算會議實行三分之二表決權通過機制,表決權的比例等同于各股東在株洲xx公司的股權比例。
三、清算組職權范圍
1、遣散在職員工、聘用留守職員及決定留守職員的薪酬方案;
2、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通知、公告債權人;
4、處理與清算本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5、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6、清理債權、債務;
7、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8、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9、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四、清算時間大致規劃
1、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5日內,申請稅務審計,并辦理相關注銷登記手續。
2、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著手資產變現,特別是應收帳款催收;預計三個月內處理完實物資產,并針對應收帳款采取多種方法追討。
3、計劃在20xx年2月底前,清算組完成所有清算程序,分配剩余資產。
五、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清算組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及法定補償金;
2、支付清算費用(具體以實際開支為準),主要為房租、聘用清算人員報酬、車輛油資差旅費用各項費用、稅審及稅款費用、各項登記評估費用等。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股權比例分配。
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七、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9
一、總則
為確保本公司注銷清算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清算方案。
二、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公司類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經營范圍:
成立日期:
營業期限:
三、清算原因
四、清算組的成立
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由xx組成,其中xx擔任清算組組長。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通知、公告債權人;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清理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五、清算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x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于xx告知其公司清算事宜。
于xx在xx上發布公司清算公告,要求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x日內申報債權。
(二)清查公司財產
對公司的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核實資產的數量、價值和狀態。
收集、整理公司的財務會計資料,包括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審查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對公司的對外投資、債權等進行清理和核實,確定其價值和可收回性。
(三)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根據清查結果,由公司財務人員在清算組的監督下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資產負債表應準確反映公司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狀況,財產清單應詳細列出公司的各項財產。
清算組對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進行審核,確保其數據準確無誤。如有異議,應重新清查和核實相關資產和負債。
(四)清理債權、債務
對公司的債權進行清理,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向債務人發出催款通知,要求其盡快償還欠款。對于可能無法收回的債權,進行評估和分析,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金額。
對公司的債務進行清理,包括應付賬款、銀行借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等。核實債務的金額、期限和債權人信息。與債權人溝通,協商債務清償方案。
在清理債權、債務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清算組應積極采取措施解決,包括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
(五)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對于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清算組根據合同的'性質、履行情況和對公司清算的影響,決定繼續履行、解除或轉讓合同。在決定解除或轉讓合同時,應與合同相對方協商,妥善處理相關事宜,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處理公司其他未了結的業務,如尚未完成的項目、正在進行的訴訟等。對于正在進行的訴訟,清算組代表公司參與訴訟活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六)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清算組會同公司財務人員對公司應繳未繳的稅款進行清查,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等。根據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在清算過程中,因資產處置、債務清償等活動可能產生新的稅款,清算組應及時申報和繳納。同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登記相關手續。
(七)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在清償公司全部債務后,如有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分配方式進行分配。
如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按照法定程序申請破產。
(八)制作清算報告
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清算報告應包括公司清算的原因、清算組的組成、清算工作的步驟和結果、公司財產的處置情況、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剩余財產的分配情況等內容。
清算報告由清算組全體成員簽字,并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九)注銷登記
清算組持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稅務注銷證明等相關文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后,公司終止。
六、財產處置方案
貨幣資金:公司的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優先用于清償債務、支付清算費用和繳納稅款。如有剩余,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存貨:對于公司的存貨,根據其性質、市場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采取以下處置方式:
對于有市場需求且易于變現的存貨,通過出售、拍賣等方式進行變現;
對于質量不合格、過期或難以變現的存貨,經評估后可考慮捐贈、報廢等方式處理,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固定資產:公司的固定資產(如房屋、車輛、設備等),通過以下途徑處置:
對有價值且有市場需求的固定資產,委托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然后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變現;
對于已報廢或無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無形資產: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根據其價值和市場情況進行處置:
對于有商業價值的無形資產,可以通過轉讓、許可使用等方式實現其價值;
對于已無價值或不再使用的無形資產,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注銷或放棄手續。
七、債務清償順序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組的報酬、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用等;
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所欠稅款;
公司債務,包括銀行借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八、清算費用預算
公告費用:預計x元,用于在報紙等媒體發布公司清算公告。
清算組報酬:預計x元,根據清算工作的復雜程度和工作量確定清算組成員的報酬。
咨詢費用:預計x元,用于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提供法律咨詢、財務審計等服務。
訴訟費用:預留x元,用于處理清算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訴訟糾紛。
其他費用:預計x元,包括辦公費用、差旅費等與清算工作相關的其他費用。
九、附則
本清算方案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在清算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或政策調整,清算組應及時調整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本清算方案的解釋權歸公司清算組所有。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10
一、總則
目的
為規范公司注銷清算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債權人及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注銷清算工作依法、有序、高效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xx的注銷清算工作。
清算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本次注銷清算工作。
二、清算組及職責
清算組成立
公司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后,在規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xx組成,其中xx擔任清算組組長。
清算組職責
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對公司的各類資產,包括但不限于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核實其數量、價值和狀態。
通知、公告債權人。自成立清算組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解散清算事宜,要求債權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對于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項目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解除或轉讓等方式進行妥善處理,以減少公司損失或避免產生新的債務。
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與稅務機關溝通協調,核算并繳納公司應繳納的各項稅款,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等,并辦理稅務注銷登記手續。
清理債權、債務。對公司的債權進行追收,包括向債務人發出催款通知、協商還款計劃、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等方式;對公司的債務進行確認和清償,按照法定順序和比例向債權人支付款項。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根據股東的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剩余財產進行分配,并制作剩余財產分配清單。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在清算期間,如果公司涉及訴訟案件,清算組代表公司參加訴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三、清算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清算準備階段
召開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決議,確定清算組成員和清算組組長。
清算組在成立后,刻制清算組印章,并在銀行開立清算賬戶,用于清算期間的資金收付。
制定清算工作計劃和時間表,明確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和責任人。
收集、整理公司的`各類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財務報表、會計賬簿、合同協議、債權債務文件等,為后續的清算工作提供依據。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階段
清算組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已知債權人公司解散清算事宜,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債權。通知內容包括公司解散的原因、清算組成員名單、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聯系人等信息。
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其他指定報紙上發布公司解散清算公告,公告期為六十日。公告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債權人能夠及時獲取信息。
(三)財產清查階段
對公司的貨幣資金進行清查,包括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核對銀行對賬單和現金日記賬,確保賬實相符。
盤點公司的存貨,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等,確定存貨的數量、質量和價值。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按照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清查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核實其所有權、賬面價值、使用狀況和折舊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確定其清算價值。
梳理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專利、商標、著作權等,評估其價值,并核實相關的權屬證書和使用情況。
清查公司的對外投資情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短期投資等,收集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和相關資料,確定投資的價值和收益情況。
對公司的其他資產,如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等債權進行清查,核實其賬齡、債務人信息和可收回性。編制資產清查報告,詳細記錄各項資產的清查結果。
(四)債權債務清理階段
對公司的債權進行清理,根據債權清查結果,向債務人發出催款通知,要求其盡快償還欠款。對于逾期未還的債權,分析原因,制定追討方案,可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追討。
對公司的債務進行確認,審核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核對債權憑證、合同協議等相關文件,確定債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金額。對于有爭議的債權,通過協商或法律途徑解決。
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公司債務,優先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然后清償公司的其他債務。在清償債務過程中,保留相關的支付憑證和文件。
(五)稅務處理階段
與稅務機關溝通,確定公司在清算期間需要繳納的稅款種類和金額。清算組對公司的財務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核算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款。
完成公司的納稅申報工作,提交相關的納稅申報表和財務報表。繳納清算期間應繳納的稅款,并取得完稅證明。
辦理稅務注銷登記手續,向稅務機關提交注銷申請、稅務清算報告、完稅證明等相關文件,經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后,完成稅務注銷。
(六)剩余財產分配階段
在清償公司全部債務后,如有剩余財產,根據股東的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分配。編制剩余財產分配清單,明確各股東應分得的財產金額和形式。
以貨幣形式或其他合法形式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并保留相關的分配記錄和憑證。
(七)編制清算報告階段
清算組根據清算工作的完成情況,編制清算報告。清算報告應包括公司解散原因、清算組成立情況、清算工作過程、資產清查結果、債權債務清理情況、稅務處理情況、剩余財產分配情況等內容。
清算報告經股東會確認后,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八)注銷登記階段
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注銷登記申請,包括注銷申請表、股東會決議、清算報告、營業執照正副本等相關文件。
公司登記機關對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如符合注銷條件,予以核準注銷,收繳公司營業執照,并發布注銷公告。
四、清算財產的管理和處置
在清算期間,公司所有財產由清算組統一管理和處置。清算組應建立健全財產管理制度,對財產的收支、保管等進行詳細記錄。
對于公司的存貨、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在處置前應妥善保管,防止資產損壞、丟失或被盜。可根據市場情況,采取公開拍賣、變賣、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以實現資產價值的最大化。
對于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等,可根據其價值和市場需求,選擇合適的方式進行轉讓或放棄。在處置無形資產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
公司的貨幣資金應存入清算賬戶,用于清償債務、繳納稅款和支付清算費用等。清算組在使用貨幣資金時,應嚴格按照清算工作計劃和財務審批程序進行操作。
五、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的范圍
清算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算組的報酬、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用、審計費用、評估費用、財產保管費用、職工安置費用等與清算工作相關的一切費用。
清算費用的支付
清算費用從公司清算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組應合理控制清算費用的支出,確保費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支付清算費用時,應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并進行詳細記錄。
六、其他事項
在清算過程中,如發現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其他問題,清算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本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方案部分內容無法實施或需要調整的,清算組應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并報股東會審議通過。
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組應將清算期間的所有文件、資料進行整理歸檔,保存期限不少于 [具體年限] 年,以備相關部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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