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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防治監理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揚塵防治監理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揚塵防治監理方案1
成立了以局領導帶隊的兩個巡查小組,以紀檢組為主的督導檢查小組,迅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門的檢查項目和工作方案。對全區在建工地進行了全覆蓋的拉網式檢查,分析了我區需要重點巡查的區域。對市上管理的項目跟市上進行了相關的對接,對在建項目的環保整改已經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區已建立起了從項目立項、設計、施工、監理到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監管機制。同時我區組織開展建筑節能專項執法檢查,對違規工程、違規企業和違法行為進行了有效的'整治和處理。針對文明施工及揚塵防治開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動100余人次,檢查區所有的工地,對各類不文明施工行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項目36個,轉發了各級相關環保文件,組織召開所有在建項目的環保會議,傳達相關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時制定了在建項目的要求和相關的檢查項目,發出《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業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揚塵專項整治方案》,重點對施工現場管理作了具體要求,如設置美觀整潔的硬質圍擋,裝卸物料時采取噴水、遮擋等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車輛沖洗設施,地面,采取硬化、臨時綠化、防塵網覆蓋等“六必須六不準”防揚塵處理措施和管理辦法。
2、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建立了質安站巡查督辦、建設單位負總責、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監理單位負監督責任的“四位一體”的文明施工綜合整治目標體系,質安站與各工地簽訂了創衛目標責任書和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工程參建各方職責。重點對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場地平整施工等階段進行嚴控,督促參建各方主體嚴格落實規范標準,全面做好各項防揚塵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蓋,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時用防塵網覆蓋,減少揚塵;二是場區道路及時硬化,保證暢通、堅實、排水暢通無積水;三是做好灑水降塵,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裝卸、運輸過程中,及時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盡力縮短起塵操作時間。現在城區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塵降塵措施,極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與人居環境。
3、強化現場管理,推進文明施工。規范各工地的現場圍擋、出入口硬化、土覆蓋、保潔措施等揚塵防治的硬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圍擋、道路硬化、車輛沖洗、臨建設施等按照標準的要求實施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評估,評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開工建設,不得通過各階段的安全評估與質量備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進行評估與備案。同時進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廣文明施工新工藝、新措施,不斷降低、解決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居民的影響。
二、存在的問題
1、部分責任主體對文明施工的意識還不強。主要表現為思想不夠重視、投入不夠到位、措施不夠落實,如施工現場料堆遮擋不夠完整、嚴密,不灑水濕潤,造成容易起塵的物料產生揚塵;不能及時清理和覆蓋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機動車不能及時沖洗等,均易產生建筑揚塵。
2、部分工地規范管理與現場條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實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動性大,有效施工時間短,白天保交通、夜間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場地的限制等影響,給施工組織帶來挑戰,難以全封閉施工,現場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況
一是集中整治,扎實整改。開展安全施工及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整治,對城區建設工地進行全覆蓋檢查,對于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現場文明施工措施達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現場會議,明確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自職責,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設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揚塵防治監理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建筑施工現場排水整治工作,保持和提升我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攻克藍天保衛戰和碧水澄清戰,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人民群眾居住舒適感,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全縣建筑領域施工揚塵排水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落實《大氣污染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溫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溫州市建筑領域揚塵污染防治指南》、《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揚塵排水管理的長效機制,督促各方主體單位認真履行責任,有效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強化日常管理,加強揚塵監測設備與噴淋降塵系統的聯動,按要求辦理排污許可證、取水許可證,大力推廣六級沉淀池等設施,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提高揚塵排水治理工作的震懾力,有效減少施工活動對城市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全面提升我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二、整治范圍
全縣所有建筑工地。
三、整治標準和要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同時結合我縣建筑施工實際,制定了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內容和標準(附件1)、施工現場排水整治內容和標準(附件2),并著重落實好以下幾點措施:一是對處于主體高層階段的工地要在外腳手架上安裝噴淋噴霧等降塵系統,并與施工現場揚塵監測設備聯動;二是在建工地要安裝PM2.5、PM10等揚塵指標的監測設備并接入“智慧工地”系統;三是施工現場建立噴淋噴霧系統定期定時開啟制度,在揚塵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確噴淋噴霧系統開啟的時長和頻率,城區內的項目除雨天外每天開啟噴淋、噴霧降塵的次數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時,同時利用揚塵監測設備的檢測數據開啟現場的噴淋噴霧系統;四是建設單位按要求向屬地綜合行政執法申請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對處于樁基施工、土方開挖階段的工地要建立車輛沖洗用水循環利用系統,設置三級及以上沉淀池并設置濾網(鼓勵推廣設置六級沉淀池),沉淀池的體量要滿足沖洗水循環需求,通過沉淀過濾,重復使用沖洗用水,最大限度減少污水排放量。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3月底前)。各分局(所)要結合本轄區建筑工地實際情況,對照揚塵整治工作要求,制定相應的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各建設、施工、企業要組織對本企業各工程項目進行逐一檢查,按照標準要求,對揚塵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自查,達不到要求的立即落實整改。
(二)自查自糾和檢查督導階段(2021年4月初至11月底)。各建筑施工責任主體單位要按照整治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排查,有效落實揚塵排水防治措施。我局將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對揚塵整治不力、情節嚴重的.建筑工地予以處罰,全面形成“有問題必改,違法必糾”的共識,督促各主體單位落實和履行揚塵治理主體責任。
(三)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12月)。各分局(所)、各建筑業企業要對本次建筑工地揚塵排水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問題,汲取經驗,全面完善和規范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創新工作舉措,建立完善揚塵排水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和局屬各分局(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安管站,安管站具體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各分局(所)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協調推動轄區內的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照揚塵排水整治的標準和要求,制定完善相關制度,落實措施,定期組織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建設單位應當將建設項目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預算,及時撥付費用;施工單位應當合理制定揚塵污染防治費用使用計劃,落實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實施常態化監管;監理單位應當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定期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揚塵防治措施實施情況,并分階段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及時報送建設單位。
(三)加大執法力度。加大對建筑施工揚塵控制工作的監督,將建筑施工揚塵控制工作列入日常監管內容,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公眾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的舉報和投訴。對揚塵控制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令其停止違規行為,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督促各主體單位落實和履行揚塵治理主體責任。
(四)積極推進綠色工地建設。大力宣傳綠色施工理念,營造創建氛圍,層層落實創建責任,將創建活動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指導和推廣“綠色工地”創建工作,有效落實綠色施工標準的各項內容。各單位要切實落實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揚塵治理6個100%要求,結合標化創建“八個必須”和《溫州市綠色工地創建標準》,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全面落實防塵防治措施,將施工揚塵防治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提升建筑工地綠色施工水平。
附件:1、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內容和標準
2、施工現場排水整治內容和標準
附件1
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內容和標準
內容
標準
管理措施
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治理責任,明確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和支付方式。
制定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方案并向負責監督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備案,建立施工揚塵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揚塵治理組織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建立揚塵管理臺賬。
對外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開展揚塵防治培訓教育、技術交底、檢查。
場地要求
連續、封閉設置施工場地圍擋,重要區域和主要路段范圍內的房建工程圍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圍擋高度不低于1.8m,材質符合要求,清潔美觀。
工地出入口、場內主要道路、生產加工場地、材料堆放場地、辦公區、生活區場地必須進行砼硬化處理,強度、厚度、寬度應滿足安全通行、施工作業和衛生保潔的需要。施工現場道路應做到暢通、平坦、整潔、無散落物。
建筑材料、構配件等應按規定要求堆放,做到整齊有序、穩定牢固。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必須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場內裸露的場地、24小時以上不外運臨時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措施,超過3個月不施工的裸露土采取綠化、鋪裝或者遮蓋,防止揚塵。
外腳手架按要求設置密目安全防護網并定期清理。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出場,清運前應集中分類堆放,并采取封閉或覆蓋等揚塵控制措施。樓層內建筑垃圾應采用封閉容器或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凌空拋撒。
配備專人保潔,對工地道路、堆場、裸土覆蓋區進行清掃和灑水降塵。
施工現場根據實際場地情況適當布置綠化,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在圍擋頂部、運輸主通道兩旁、腳手架密目網外側等部位設置噴淋、噴霧降塵裝置,并應適時開啟噴淋、噴霧降塵裝置,市區內的項目除雨天外每天開啟噴淋、噴霧降塵的次數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個小時。
施工現場配備與工程規模相匹配的衛生保潔人員、移動式灑水設備和移動式霧炮,適時灑水清掃、開啟設備降塵。
安裝揚塵監測設備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聯網。
作業規范
在土方開挖、回填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噴霧或灑水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濕潤,遇風力6級及以上天氣時,應停止土石方作業。
基坑工程支撐拆除和樁頭處理,應采用濕法作業、邊作業邊噴霧或灑水等有效的揚塵控制措施。
對混凝土結構件或砌體表面進行剔鑿、開槽打孔、清掃作業時,應采取防塵降塵措施,應灑水濕潤后作業。
使用中小型粉碎、切割、鋸刨等機械設備進行石材、木制品等切割加工時應采取濕化作業,宜設置專用封閉式作業間。
按要求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現場散裝水泥罐、預拌砂漿罐底部出口要采取封閉隔離措施,臨時攪拌區、木料加工等產生揚塵的材料加工要設置封閉加工棚,防治揚塵飛揚,并采取措施降塵抑塵。
運輸要求
工地出入口配備車輛沖洗設備,落實沖洗制度,嚴禁車輛帶泥上路
運送土方、渣土、易產生揚塵材料的車輛應采取封閉或遮蓋措施,嚴禁沿路遺漏或拋撒
附件2
施工現場排水整治內容和標準
內容
標準
排水控制管理措施
制定施工現場排水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施工排水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排水治理組織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建立管理臺賬。
按規定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開展排水治理培訓教育、技術交底、檢查。
施工場地排水措施
在工地開工前設置完整、獨立的雨水、污水、沖洗水排放系統。
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要做到雨水、污水、車輛沖洗水等三類水獨立設置、分類收集、分級沉淀、有序排放,不得混排,特別是用于車輛清洗的沖洗水不得與雨水、污水互通混排。
對處于樁基施工、土方開挖階段的工地要建立車輛沖洗用水循環利用系統,設置三級及以上沉淀池并設置濾網,沉淀池的體量要滿足沖洗水循環需求,通過沉淀過濾,重復使用沖洗用水,最大限度減少污水排放量。
主體施工階段的在建工地要有組織地進行排水、排污,雨水、污水、沖洗水應分流排放,待達到排放標準后排入市政管網。
洗車平臺四周應按照場地條件設置放坡、防溢座等污水防溢措施,其中工地大門一側應設置防溢底座或加設污水溝。
施工圍擋底部必須設置30-50cm混凝土或磚砌底腳,嚴禁在圍擋底部亂設排水孔洞,防止泥漿、污水外溢或滲流。
在進行鉆孔灌注樁等可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作業時,應設置泥漿池、泥漿溝,對泥漿進行集中收集消納,嚴禁泥漿外溢。
嚴禁施工現場污水亂排偷排行為,臨近河道的建筑工地,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措施,防止污水、泥漿漏排入河。
揚塵防治監理方案3
一、治理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村企聯動、精準治理、強化落實”的原則,以全面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有效做好各類揚塵污染管控為目標,以全面落實揚塵污染防治作業規范和監管機制為要求,以落實主體責任為抓手,堅決克服松懈、麻痹、厭戰情緒,嚴格落實各項抑塵防治措施,實施專班推進制度,構建起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揚塵污染治理體系,形成長效機制,全面徹底整治施工工地揚塵,城鄉結合部道路揚塵、交通公路揚塵,裸土裸地揚塵,工業企業揚塵,露天礦山(含礦山治理)揚塵,河道治理、水利整修建設揚塵,飯店、停車場加油站停產場揚塵,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揚塵,奮力扭轉被動落后局面,為完成全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奠定堅實基礎。
二、時間安排
20xx年3月26日——5月31日
三、整治范圍
集中專項整治全鄉范圍內的各類揚塵污染。
四、工作任務
(一)所有建筑、拆遷、管網電網通訊網建設改造、其他市政施工揚塵及重點項目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
牽頭責任領導:
責任村:各村
1.存在問題。(1)部分工地(含無證工地)建設單位主體責任缺失,無揚塵治理工作方案,沒有對工地進行有效監管,未督查、指導施工單位落實揚塵治理措施;市政、電力、城鄉綠化和通訊等部分公用建設工地長期實行系統內部監管,法律責任不明確,揚塵治理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2)施工單位主體責任缺失,環保意識淡薄,肆意妄為、野蠻施工,“6+2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部分施工工地裸土和物料覆蓋不到位、車輛沖洗不到位、場區道路硬化不到位、濕法作業不到位,遠程視頻監控和在線監測設備安裝點位設置不科學,安裝不到位、運行不正常,未與監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聯網;(3)執法監管主體責任缺失,體制不理順,相關部門未有效執法,甚至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失職瀆職等行為;監管存在盲區,一些移交的、交叉的監管事項“兩不管”問題突出,比如大量無手續工地、城郊裸土裸地等均存在監管盲區,(4)工程監理單位未將施工揚塵治理納入工程監理范圍,對施工單位揚塵污染行為糾治不及時、不到位;(5)渣土運輸車輛管控不到位,帶泥上路、密閉不嚴,路面遺撒嚴重,私拉亂倒現象時有發生;(6)全天候監管巡查力度不到位,夜間巡查管控不到位,偷排偷放、違法違規現象嚴重。
2.整治目標。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主體責任,通過全面治理,確保各類施工工地符合《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13/2934—20xx)中規定的施工場地揚塵標準。同時,強化全天候巡查監管,確保各類施工揚塵按照相關要求常態化管控到位。
(二)縣城區及城鄉結合部、開發區道路揚塵整治,309國道及道路施工揚塵整治。
1.存在問題。(1)部分道路、支路街巷、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道路未硬化、路面破損嚴重。(2)309國道、神雪線道路積塵清理不到位,灑水頻次不夠。(3)神雪線改擴建工程。未按照施工工地6個100%落實到位。2.整治目標。定時清掃、灑水、保潔抑塵;神雪線施工工地按照6個100%進行落實。
2.整治目標。通過集中治理和常態化作業,實現“雙五雙十”和“六無六凈”標準。3.整治要求。深入推進“潔凈城市”創建活動,對轄區主要道路范圍內的未硬化道路全面進行硬化;堅持常態化規范作業,清掃、灑水。4.責任主體。縣交運局負責309國道段道路整治,轄區其它道路由責任村負責整治,確保抑塵管控到位。
(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揚塵治理揚塵整治。
1.存在問題。部分村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亂堆亂放。2.整治目標。要嚴格做好日產日清。
(四)加油加氣網站點、飯店、商鋪停車場等揚塵整治。
1.存在問題。加油站氣、飯店停車場地存在清掃、灑水不及時。2.整治目標。每日清掃、灑水、保潔抑塵。
(五)裸土裸地揚塵整治。
1.存在問題。(1)縣城區、開發區(含冀津園區)內圍擋圍合區域內、城區周邊裸土裸地存在監管盲區,部分建筑和生活垃圾亂堆亂放,部分地塊種植農作物;(2)城區道路兩側及公共區域、企事業單位及老舊小區內部、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仍存在大量地面;(3)河道及河床兩側存在土地;(4)出讓未開發及拆而未建的閑置土地、國土儲備土地存在大量土地,綠化、硬化、苫蓋不到位。
2.整治目標。對出讓未開發及拆而未建的閑置土地、國土儲備用地、道路兩側(含道路)及城市公共區域土地、企事業單位庭院及居民社區土地和樓頂裸土、河道及河床兩側土地、城中村及城區近郊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七大類裸土裸地,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分類整治,明確裸土裸地位置、面積、土地類型及性質、所屬單位、分管部門、整治措施,整改時限等信息,本著“因地制宜、宜硬則硬、宜綠則綠”原則,全部高標準整治到位,全面減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揚塵污染。
(六)工業企業揚塵整治。
1.存在問題。(1)部分工業料堆未按要求進行圍擋、苫蓋、封閉倉儲,部分料棚四周封閉不嚴,未配備噴淋等防塵設施或降塵噴淋設施形同虛設;(2)場區內道路硬化綠化不到位,不徹底;(3)物料傳送帶未采取密閉、吸塵等措施;(4)在線監控設施安裝不到位、安裝未正常運行,或未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5)出廠運輸車輛未進行沖洗;(6)生產過程中未采取抑塵措施,揚塵污染嚴重。
2.整治目標。按照《縣20xx年重點企業無組織排放精準治理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在物料存儲、物料運輸、生產工藝過程、廠區道路、車輛管控、顆粒物監測體系等方面精準治理,實現無組織排放大幅度減少,長效管控機制運行完善。
(七)露天礦山揚塵以及林業綠化整治
1.存在問題。部分露天礦山未及時恢復植被,抑塵措施不到位;林業綠化抑塵措施不到位,管控不到位。
2.整治目標。通過開展露天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著力解決露天礦山開采、生態修復以及林業綠化揚塵污染問題。
3.整治要求。(1)對已開采完結的'采場、平臺及時覆土,種植草籽、側柏等綠植進行綠化,綠化未到位前,積極采取高標準苫蓋和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2)現有采場要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并配備灑水設備對開采、破石、裝卸、運輸、道路等各個環節灑水抑塵,有效降低揚塵污染;(3)開鑿巖孔作業時,要使用帶捕塵設施的潛孔鉆;(4)對易產生揚塵的點位要采取臨時性抑制揚塵措施,臨時堆放的石塊必須采取苫蓋、灑水等抑塵措施;(5)對采場內的主要運輸道路進行硬化,并做好濕掃保潔;(6)按要求安裝無組織排放監控設施,實現聯網。(7)林業綠化揚塵整治,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原則,從嚴落實揚塵治理要求,現場全部落實“八必須八嚴禁”制度
4.處罰措施。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主體,由縣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法高限處罰到位。
(八)河道采砂石及河道內砂石加工、水利整修建設等揚塵整治
1.存在問題。部分河道采砂石、水利整修建設抑塵措施不到位,管控不到位。
2.整治目標。通過開展河道采砂石、水利修復綜合整治揚塵治理,嚴厲打擊肆意妄為、亂采濫建、隨意作業等違法行為,著力解決河道修復整治揚塵污染問題。
3.整治要求。(1)河道采砂石項目揚塵治理參照《縣20xx年重點企業無組織排放精準治理實施方案》要求落實;(2)水利整修建設,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原則,從嚴落實揚塵治理要求,現場全部落實“八必須八嚴禁”制度。
4.處罰措施。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主體,由縣水利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分別依法高限處罰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鄉政府成立由鄉政府鄉長任指揮長,鄉人大主席任副指揮長的揚塵治理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全鄉的揚塵治理工作。
(二)強化過程管理,及時掌握動態。各責任領導、各村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照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標準,組織專項排查,逐項建立任務清單和工作臺賬,確定監管責任人,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管體系,實行“定格、定員、定崗、定責”體系,強化精細化管理,切實解決監管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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