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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慈善助學活動方案
各鎮(街道)慈善分會,各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慈善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有關精神,根據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民政局、共青團溫州市委、溫州市慈善總會、溫州市希望工程實施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溫州日報報業集團、溫州市廣播電視傳媒集團《關于開展20xx年愛心溫州·結對助學活動的通知》(溫教發〔20xx〕8號)精神和xx實際,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念上書、念好書”,實現貧困生資助全覆蓋,經研究,決定聯合發起“愛心xx·慈善助學”活動。現將20xx年結對助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和條
“愛心xx·慈善助學”活動資助范圍為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資助條如下:
(一)大學生資助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按溫教發〔20xx〕8號和xx區慈善總會〔2014〕21號執行。
(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對象
1xx區戶籍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單親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災、因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而無法入學的普通高中學生。
2在我區普通高中就讀的因災因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居民子女。
(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對象
符合下列條之一的在xx區澤雅鎮中小學讀書的學生均可申請助學:
1笫一類助學對象:澤雅中心學校轄區內中小學的寄宿學生;
2笫二類助學對象:澤雅中心校轄區內中小學中餐在校就餐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單親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災、因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四)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子女資助對象
根據《xx區扶殘助殘若干規定》(溫甌辦發〔2012〕17號),在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學習的殘疾學生和低保、特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向xx區殘聯申報。各校應協助區殘聯做好這部分學生的申報工作。
二、資助渠道與標準
(一)資助渠道
xx區慈善總會與xx區慈善總會教育分會按1∶1比例承擔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校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的資助。殘疾學生和低保、特困殘疾人家庭子女由區殘聯負責資助。
(二)資助標準
1高中學生每人每年2000元;
2澤雅鎮中、小學住宿生每人每年1200元;澤雅鎮中小學中餐在校就餐的五類生每人每年補助00元;上述學生加上財政營養餐補助和區住宿生補助后學校免費提供營養餐。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要求資助的學生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填寫《20xx年度愛心溫州結對助學申請表》,按以下要求上報:
1普通高中貧困學生申報程序
普通高中貧困生于6月0日前登錄“溫州市教育社會救助管理系統”(網址:zrgn)網上申請。按要求如實填寫,成功提交后攜帶網絡要求上傳的相關證、證明原到學校核對確認后由學校上傳網絡。高中新生需同時上傳中考分數成績單和高中錄取通知書;
2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⑴笫一類助學對象的材料要求:
澤雅鎮中小學的寄宿學生以學校的住宿名冊為準。
⑵笫二類助學對象的材料要求:
澤雅鎮中小學的低保家庭子女、單親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災、因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要提供證明身份的戶籍證明、低保證等證;因災、因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要提供原始證明材料。
澤雅中心校于20xx年9月20日前上報區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區內中小學資助對象的有關申報材料由學校統一建檔,區教育局組織審核。澤雅鎮中小學助學名冊由學校上報澤雅中心學校初審,澤雅中心學校要逐個學生核實,杜絕學校虛報冒領,名單確定后再統一上報區教育局計財科;普通高中學生結對助學名冊由所在學校在“溫州市教育社會救助管理系統”(網址:zrgn)網上初審后,匯總證明材料統一上報區教育局計財科。區外普高的學生審報材料直接由區慈善總會統一建檔、審核。
(三)各高中要開展宣傳,公布貧困生資助范圍、條和申請程序;高中新生和高中在讀貧困生網上申報信息的審核、匯總;建立家庭經濟困難高中生檔案;各類學校落實助學聯絡員,做好助學資金接收,協助慈善總會做好助學資金分配和發放工作;提供貧困生及捐贈人的典型事例,協助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四、聯系地點和聯系電話
區教育局:
聯系人:電話:
區慈善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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