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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委禁牧治理方案(通用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鎮委禁牧治理方案(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鎮委禁牧治理方案 篇1
各行政村、有關單位:
現將《照陽河鎮禁牧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由于連續遭受嚴重旱災造成飼草短缺,現各村對禁牧管護工作普遍放松,導致生態工程區內,大面積中幼林被嚴重破壞。為切實保護和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加強禁牧管理,明確責任,鎮黨委政府成立禁牧工作專項督導小組和禁牧管護大隊。嚴格實行禁牧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禁牧隊負責日常巡查并配合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執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鎮禁牧工作第一責任人為政府鎮長,分管副鎮長為主要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相關責任人,村支書為直接責任人,禁牧隊成員、包村干部、村主任為具體責任人。各級干部要從全鎮禁牧工作的大局出發,團結協作,各司其職,努力搞好禁牧工作,鞏固已取得的生態建設成果。鎮黨委政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的督導組,將不定期對全鎮的禁牧工作進行督導,對禁牧工作不力的干部,要嚴格按照規定處罰。分管領導、包片領導、包村干部、禁牧隊所罰款項用于禁牧工作經費開支。
二、包片領導、包村干部,深入到村,熟悉工程區的名稱、造林時間、方位、面積,并給村干部、護林員、羊倌召開禁牧工作會議。工程區內一旦發現有牲畜。第一次罰包片領導1000元,包村干部500元;罰村書記、村主任各800元;罰村會計、村婦聯各600元。第二次發現工程區內有牲畜,罰包片領導3000元;并且鎮黨委可以向上級組織反映調離本單位。罰包村干部,停崗3個月。對禁牧工作不力的村取消包村干部、村干部年終評優資格,對嚴重失職者,年終考核以不稱職對待,并可建議免去職務
三、包片領導負責好自己所包的片,包村干部管好自己所包的村,直到明年林業驗收結束。包村干部有權處罰在工程區內放牧的牲畜,但是要采取一定措施,講究工作方式方法,不要與群眾之間激化矛盾,村干部要主動積極全力協助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在本村開展禁牧工作。
四、對違反禁牧管護規定的養殖戶,要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做為破壞林草資源的植被恢復費,具體標準為:從本文件下發之日起,每發現一只山羊,強制性收取植被恢復費50元,收取15日后再次發現的,每只收取植被恢復費100元,依次類推,以后每15日收取植被恢復費100元,直至處理。對于其它牲畜,每只羊進一次禁牧區收取植被恢復費20——30元,每頭大牲畜進一次禁牧區收取植被恢復費50——80元。對于拒交植被恢復費的',當場扣留牲畜,限3日內交齊,對拒不執行處罰的,鎮禁牧隊可將沒收的牲畜拍賣抵頂,多余的退還養殖戶主,對生態工程區毀壞嚴重的,在實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在禁牧過程中,如發現圍攻、辱罵、毆打禁牧人員和管護人員等事件,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要介入,對肇事者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五、鎮政府將進一步完善有關禁牧工作責任制,繼續深入持久地向廣大群眾宣傳有關禁牧的法律法規,明確責、權、利。對偷牧、夜牧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并為其保密。
鎮委禁牧治理方案 篇2
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發展理念,有效保護和培育林草植被,切實鞏固造林綠化成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辦法》《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統一安排部署,將生態保護與修復作為千秋大計、國之大者,按照保護優先、統籌規劃、封育結合、從嚴監管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全面開展封山禁牧,嚴禁偷牧亂牧,切實保護林草植被,為建設綠色吳堡奠定堅實基礎。
二、封禁范圍
縣域內全部區域。
三、封禁期限
五年
四、封禁內容
(一)放養牛、羊等食草牲畜;
(二)損壞、擅自移動界樁、圍欄和標牌;
(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五、職責分工
縣政府:負責全縣封山禁牧工作,將封山禁牧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縣委組織部:將封山禁牧工作納入各鎮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進行評比。
縣委宣傳部:負責封山禁牧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
縣林業局:負責全縣封山禁牧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結合林長制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落實科級干部包抓鎮(街道),并組建禁牧督查隊,定期不定期對各鎮(街道)禁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巡回監督檢查。組織在重點林區的主要入口或人畜活動頻繁區設立明顯標牌、界樁或圍欄;委托縣森林公安派出所依照《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對相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改良全縣飼草、牲畜品種工作,推行舍飼圈養;擴大飼草種植面積,提高飼草產量;加強飼草加工、儲藏和家畜圈養的設施建設。支持引導飼草種植加工并免費發放養羊戶,從源頭上解決群眾舍飼養殖飼草不足問題。
縣財政局:負責封山禁牧工作經費的落實。
縣公安局:組織森林公安加大禁牧執法力度,配合鎮政府(街道辦)對阻礙禁牧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鎮政府(街道辦):負責對轄區的食草性牲畜存欄數進行全面統計,建立養殖戶管理檔案,并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和專職工作隊,制定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封山禁牧日常宣傳、巡查管護及違規行為的制止上報等具體工作。
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鎮政府、街道辦做好封山禁牧工作,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
封山禁牧工作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和廣泛的群眾性,涉及廣大養殖戶的切身利益。各鎮辦及有關部門要從保護生態的大局出發,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通過張貼禁牧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發送手機短信等,深入鎮村、養殖戶宣講封山禁牧政策,使廣大群眾認識實施封山禁牧的重要意義,真正把封山禁牧轉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縣林業局、各鎮辦要公開舉報電話,暢通投訴渠道,方便群眾監督。
(二)專項整治
縣委、縣政府成立禁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劉斌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副主任羅飛燕和縣林業局局長王振榮同志擔任,相關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各鎮(街道)實行聯防聯治,做到管護不留死角,縣封山禁牧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封山禁牧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督查過程中發現一次偷牧現象扣0.1分,兩次者扣0.2分,三次以上者扣除相應的分值,在縣電視臺曝光、通報批評,并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督促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破壞林草資源的違法行為。
各鎮(街道)對轄區養殖戶實行網格化管理,與各村養殖戶簽訂責任狀,明確不得從事放牧行為;同時與各村護林員簽訂責任狀,明確所管責任區范圍內不得發生任何放牧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縣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對隨意進入林地放牧、屢禁不止的養殖戶,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有力處置。對破壞森林資源影響較大的羊群毀林典型案件,要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并對當事人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形成強大的威懾力。
(三)總結考核
縣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年封山禁牧工作進行總結考核,把封山禁牧工作作為保護林草資源的經常性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巡回跟蹤檢查,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牧有人禁,形成封山禁牧工作監管的長效機制。
鎮委禁牧治理方案 篇3
認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和培育森林植被,鞏固我縣造林綠化成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封山禁牧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及省市的安排部署,按照統籌規劃、保護優先,以封為主、封育結合,從嚴管理、禁牧與圈養結合,恢復生態和保護農民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封山禁牧行動,及時查處和制止違規行為,營造維護生態環境良好氛圍,為建設綠色平利奠定堅實基礎。
二、封山禁牧范圍
封山禁牧的范圍: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水源保護地;天保工程范圍內特種用途林地、防護林地,封育期內的林地和退耕還林地,各類工程造林的幼林地;法律法規規定禁牧的其他區域。
三、封山禁牧主要內容
禁止在封山禁牧區域從事下列活動:
(一)放養牛、羊等草食動物;
(二)非法采伐、違法獵捕、采集野生動植物;
(三)移動或損毀標志、標牌、界樁等封山禁牧設施;
(四)其他破壞封山禁牧的行為和活動。
四、職責分工
縣林業局:在全縣范圍內大力宣傳封山禁牧工作,在封山禁牧區主要路口、山口設立明顯標志、標牌等設施,注明封山禁牧有關要求;把依法禁牧作為森林資源管護的經常性工作,履行監
管理職責,加大林業行政執法力度,對違反《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的行為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縣農業農村局:引進和改良家畜品種;推廣農作物秸稈、樹葉、牧草等農林副產品的使用,拓寬草、飼料來源;加強飼草加工、儲藏和家畜圈養設施建設。
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合理安排家畜圈舍用地。
縣財政局:負責封山禁牧工作經費落實。
縣公安局:加大禁牧執法力度,對阻礙禁牧的行為進行查處。
縣融媒體中心:做好封山禁牧政策和工作的宣傳。
縣監委:負責調查處理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封山禁牧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
各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認真做好封山禁牧法律法規宣傳和日常巡查工作;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并依法調查處理。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8月20日前)。縣林業局牽頭安排封山禁牧工作,組織在全縣范圍巡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各鎮組織鎮村干部和護林員深入村組農戶進行宣傳,教育引導放牧業主認識封山禁牧重要意義,把封山禁牧轉變為群眾自覺行動,確保封山禁牧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專項整治階段(20xx年8月21至11月20日)。成立平利縣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由縣林業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各鎮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定期對封山禁牧工作進行督導,嚴肅查處破壞森林草原資源等違法行為。各鎮與各村護林員、牛羊養殖戶分別簽訂責任狀,明確禁牧區域,制止放牧行為,對隨意進入封山禁牧區域放牧、屢禁不止的養殖戶,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處置。各鎮要把封山禁牧工作作為對護林員管理考核的.主要內容,督促各村護林員按規定做好林區巡查工作,發現失職行為給予責任追究。縣林業局對破壞森林資源影響較大的羊群毀林典型案件,通過媒體予以曝光,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形成強大威懾力。
(三)總結考核階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縣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鎮封山禁牧工作進行總結考核,形成封山禁牧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各鎮政府對本轄區封山禁牧工作負責,要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逐級分解落實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各鎮鎮長是第一責任人,鎮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的封山禁牧工作;包村干部、村組干部、護林員為直接責任人,對所屬區域的養殖戶實行包戶監管。
(二)廣泛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各鎮及有關部門要從保護生態的大局出發,結合《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頒布實施,廣泛宣傳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做到輿論造勢先行、宣傳發動到位,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自覺性、積極性和參與性。
(三)強化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單位既要按照明確的職責各負起責,也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聯防聯治的工作合力。縣林業局要牽頭建立定期聯系制度,按要求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規放牧行為,促進封山禁牧工作順利實施。
(四)強化監管,嚴格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封山禁牧責任追究制度,由縣政府督查室、林業局牽頭成立督查組,對各鎮封山禁牧工作不定期督導檢查,發現偷牧現象的,在縣電視臺曝光并通報批評,對封山禁牧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予以責任追究。
鎮委禁牧治理方案 篇4
為了持續鞏固全市造林綠化和退耕還林成果,扎實推進封山禁牧工作,根據《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延安市退耕還林成果保護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統籌規劃、保護優先、以封為主、封育結合,恢復生態和保護農民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大力開展封山禁牧行動,及時查處和制止違法行為,營造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生態子長奠定堅實基礎。
二、封山禁牧范圍
子長市封山禁牧的范圍為市域全境,其中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工程區域、“兩線三點”重點綠化區域,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蘋果、核桃、紅棗等主要經濟林區為封禁重點區域。
三、封山禁牧主要內容
封山禁牧區域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一)放養牛、羊等食草牲畜;
(二)焚燒、野炊、墾荒、非法采伐;
(三)違法獵捕、采集野生動植物;
(四)非法采礦、采石、采砂、取土;
(五)損壞、擅自移動界樁、圍欄和標牌等封山禁牧設施;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和活動。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至3月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延安市退耕還林成果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市林業局、鎮(街道)等相關部門開展進村入戶宣傳,在醒目地段設立宣傳牌,并對養殖戶、養殖羊子的品種數量、飼草儲備及養殖戶生活狀況進行詳細摸底登記;市融媒體中心要充分發揮媒體宣傳作用,及時跟蹤報道相關動態信息,做到封山禁牧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轉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
(二)專項整治階段(20xx年4月至9月底)。市上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封山禁牧工作隊,將封山禁牧工作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鎮(街道)、村組。市林業局抽調森林公安、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協同鎮(街道)開展綜合執法,對野外放牧行為進行集中查處,對不具備舍飼條件且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要堅決取締,對屢禁不止的釘子戶、難纏戶要予以重點打擊,不得隨意降低處罰標準,對破壞封山禁牧造成較大影響的典型案件,媒體公開曝光,并嚴肅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形成強大震懾。
(三)總結考核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底)。市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鎮(街道)封山禁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獎優罰劣,建立封山禁牧工作監管長效機制。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扶持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提高畜牧業規模化、專業化水平,穩定提高舍飼養殖水平和養殖收益,真正實現封得了、禁得住、不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封山禁牧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市上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林業局局長、退耕辦主任為副組長,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森林公安局、水務局、司法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融媒體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子長市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退耕辦,惠仲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封山禁牧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工作,全面推進封山禁牧管理和政策落實,各鎮(街道)也要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封山禁牧工作的領導,制定封山禁牧實施方案,組建封山禁牧工作隊,將封山禁牧工作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村組,確保封山禁牧工作有效推進。
(二)夯實工作責任。各鎮(街道)是封山禁牧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一把手是封山禁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封山禁牧工作負總責。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市林業局負責封山禁牧工作的組織協調、政策宣傳、目標責任制落實等工作;市退耕辦負責封山禁牧的日常巡查、暗訪、監督考核等工作,市司法局負責執法人員培訓、資格證件發放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將封山禁牧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制定家畜飼養用地總體規劃;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優良畜種和草種的引進和推廣,逐步擴大舍飼養殖規模和人工種草面積,推進畜牧業優化升級;市水務局負責飲用水源等保護區封山禁牧的防護指導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舍飼養殖環保達標認定;市森林公安局負責組織開展封山禁牧執法工作,嚴厲打擊野外放牧等違法行為;市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封山禁牧有關政策、工作動態、禁牧成效等宣傳工作。
(三)強化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期間,市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要抽調人員,采取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各鎮(街道)封山禁牧整治工作進行跟進督查,對措施不嚴、工作滯后的鎮(街道),全市通報批評,對長期整改不達標的鎮(街道),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鎮委禁牧治理方案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封山禁牧工作,保護和培育林草植被,鞏固生態造林成果,加大推進京津冀水源涵養功能區建設,增強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退耕還林條例》、《河北省封山育林條例》、《河北省濕地保護條例》、《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張家口承德地區草原生態建設和保護的決定》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統籌經濟發展和生態建設兩大主線,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建設理念,全面落實封山禁牧、舍飼養畜政策,促進經濟和生態建設協調發展。
二、工作原則和目標任務
封山禁牧工作堅持保護優先,統籌規劃、以封為主、封育結合、嚴格監管和可持續性發展的原則。圍繞建設生態隆化的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封山育林工作長效機制,確保禁得住、不反彈。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實行封山禁牧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針對當前封山禁牧工作有所反彈不利形勢,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整治和打擊因散養放牧而破壞林草植被、濕地等自然資源的不法行為,有效遏制農村養殖戶在禁牧區內放牧破壞林木和林地、草地、濕地資源的不良勢頭,大力推進封山禁牧工作責任網絡和防控體系建設,同時對舍飼養殖戶要完善相關制度和審批手續,建立詳細檔案,加強監管,確保我縣森林草原資源安全,為實現建設生態隆化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三、明確封山禁牧區域、封禁時間和禁牧畜種及禁牧區域內所禁止的活動。
(一)封山禁牧區域、禁牧時間:本縣下列區域實行全年全時封山禁牧。
全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喬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退耕還林地),其中,公益林地、退耕還林地、幼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京津風沙源治理、退化林分改造、義務植樹、社會造林、廊道綠化等生態工程區;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公園;劃定的基本草原;生態脆弱區、重要水源地、鐵路及高速和主要干線公路兩側第一層山脊線內、實行休牧和具有特殊用途、退化嚴重改良后的基本草場為重點禁牧區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牧區域。
(二)禁牧畜種:羊、牛、馬、驢、駱駝和其他人工飼養的草食動物。
(三)禁止在封山禁牧區域內從事下列活動。
1.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2.森林防火期未經批準野外用火;
3.砍柴、割草、采挖樹木和其他植物;
4.毀林開墾、采石、采砂、取土;
5.未取得獵證或者未按獵證規定獵捕野生動物;
6.擅自移動或者毀壞封山育林標牌、界樁及其他封山育林設施;
7.其他破壞封山育林的人為活動。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封山禁牧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政府縣長任組長、主管縣長任副組長、各鄉(鎮)、宣傳部、公安局、林業和草原局、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國有林場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指導全縣封山禁牧工作開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隆化縣林業和草原局504室,林草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協調推進,各鄉(鎮)和林管處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
五、工作措施
(一) 全面開展封山禁牧專項整治活動
該項整治活動的時間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為期12個月,共分三個階段。
1.調查摸底階段
各鄉(鎮)、農業農村局對全縣牲畜養殖情況和舍飼圈養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以村為單位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并將調查摸底結果于3月1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對無舍養條件的養殖戶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集中整治階段
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根據調查摸底情況,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草畜不配套的養殖戶。二是加大對偷牧、亂牧行為的打擊力度,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堅決予以禁止。三是突出抓好水源保護地,公路設線,河道兩岸生態脆弱區等重點區域的巡查管護工作,建立巡查監管機制,明確責任,全面落實封禁措施,嚴防野外放牧行為。以鄉(鎮)為主,縣撲火大隊配合,抽調縣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建立“封山禁牧專項整治行動綜合執法隊伍”,突出整治重點,集中查辦有關案件,對破壞封山禁牧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并對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在全縣上下形成封山禁牧高壓態勢。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安州街道辦要于每年 10月1日之前將活動成果以及存在問題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3.專項督查階段
提請縣督考辦抽調林業和草原局、公安局、農業農村局、退耕辦等部門單位組成督查組,不定期對全縣封山禁牧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力的鄉(鎮),縣政府將約談鄉鎮政府主要領導,并在全縣通報批評。
(二)全面落實封山禁牧各項政策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界定職責,確保穩定
根據省、市關于封山禁牧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對封山禁牧工作進行明確責任界定。各鄉(鎮)人民政府(林場)、安洲街道辦事處是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本轄區的封山禁牧工作。要組織成立封山禁牧工作組,采取主要領導包片,主管領導包村,責任干部、護林員包戶的網格化管理措施,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長效機制;各村組要聘用一名禁牧監管員,落實監管責任,努力在全縣上下形成群禁群治的重大合力。封山禁牧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各鄉鎮長、安州街道辦公室主任為本轄區封山禁牧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護林員、村干部為直接責任人,因工作開展不力,出現野外放牧現象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深化宣傳教育
各鄉(鎮)和林草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要采取板報專欄、標語橫幅,專題會議、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做好宣傳工作。一要大力宣傳國家關于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二要宣傳我縣封山禁牧工作的政府命令和實施方案,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各地制定的封山禁牧鄉規民約,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法規意識。三要宣傳我縣封山禁牧工作開展情況,宣傳封山禁牧的目的、意義。宣傳的對象要以農村村民牛羊牲畜養殖戶為主,要深入到各家各戶,通過宣傳讓廣大農民了解到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監督作用,把封山禁牧納入鄉規民約,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為封山禁牧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加大林草行政執法力度。
林草主管部門要把依法禁牧作為森林資源管護的經常性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大林草行政執法力度,對隨意進山放牧屢禁不止的禁牧戶,果斷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處理,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林地、草地、濕地、植被等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破壞草原、濕地、森林資源等違法違規偷牧、亂牧行為,做到管護不留死角、查處不留死角、禁牧不留死角。對隨意在禁牧區放牧,破壞林草植被,造成嚴重損失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關于封山禁牧的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對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人員,要進行勸阻教育,也可以根據鄉規民約對有關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對進入禁牧區域放牧并拒絕、阻礙禁牧工作者執法或故意尋釁滋事、謾罵毆打禁牧護林執法者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真正做到徹底封禁,確保林草資源安全。
4.推行標準化養殖。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把推進舍飼養殖作為調整農業結構的重要任務和和封山禁牧的配套措施來抓,積極引導廣大群眾轉變傳統生產方式,大力發展舍飼養殖業,推行人工種草,秸稈利用,舍飼養畜的措施,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三)加強監督,嚴格檢查
督查組常年開展封山禁牧明查暗訪和專項督查活動,并對違法違規野外放牧情況進行通報。對禁牧不力,全年被發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野外放牧的鄉鎮,向縣政府做出書面檢查。全年被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野外放牧的,對相關鄉鎮農業農村工作實行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依法依紀進行問責。
鎮委禁牧治理方案 篇6
一、政策背景
石泉縣地處漢江中上游,林地面積12.64萬公頃,森林覆蓋率75.8%,生物資源豐富,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重要水源地,肩負著一江清水供京津的政治責任。為了落實國家、陜西省封山禁牧制度,保護森林資源,提高林分質量,鞏固生態造林成果,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政策依據
(一)法律法規
(二)政策文件
《安康市林業局關于切實做好封山禁牧區域劃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林字(2020)199號)
三、主要目標
鞏固各項目林業工程成果,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發展森林資源,提高森林質量,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更好地促進石泉縣境內秦嶺森林植被恢復,改善生態環境,促使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四、主要內容
1.封山禁牧范圍;
2.封山禁牧期限、禁止行為及相關處罰標準
五、涉及范圍
(一)封山禁牧范圍
1.云霧山封山禁牧區。主要以整合優化后的鬼谷嶺國家級森林公園范圍為主,面積9011.78公頃。
2.漢江封山禁牧區。主要以整合優化后的蓮花古渡國家級濕地公園范圍為主,面積2702.62公頃。
3.燕翔洞封山禁牧區。主要以整合優化后的燕翔洞省級地質公園范圍為主,面積3922.50公頃。
4.鳳凰山封山禁牧區。主要以鳳凰山林場范圍為主,面積2117.35公頃。
六、注意事項
(一)封山禁牧期限
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1月7日。
(二)封山禁牧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1.放養牛、羊等草食牲畜;
2.損毀、擅自移動界樁、圍欄和標牌;
3.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七、執行標準
1.在封山禁牧區域內放牧的`,依據《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行政處罰權的機構責令放牧者改正,可以按每只(頭)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處以罰款;情節嚴重,不聽勸阻,繼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三次以上違法放牧,屢教不改的,按每只(頭)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處以罰款。
2.在封山禁牧區域幼林地放牧致使林木毀壞的,根據《森林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損毀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3.損毀、擅自移動封山禁牧界樁、圍欄和標牌的,依據《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行政處罰權的機構責令恢復原狀;逾期不恢復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代為恢復,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4.阻礙封山禁牧工作人員依法履職的,由縣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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