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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外包工程服務合同
技術外包服務合同范文[1]
1、業務名稱 magento網店程序開發
2、服務費用
(1)人員費用如下:
外包人員的費用:高級工程師(四年及以上magento開發經驗)xxx元/人/天,一般工程師xxx元/人/天,食宿、差旅、交通、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為包干價格,包干價格為6000RMB/人/月,工作地點按目前約定的北京。
(2)考勤的計算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
(3)費用的計算:
計算方式為:當月實際服務費 = 工作師日單價*實際上班的天數*工程師數量+加班費
上述付款均應以銀行轉賬方式付至乙方在此指定的下述賬戶:
戶名:XXXX
開戶銀行:
地 址:
帳 號:
(4)考勤的確認以甲方的最終確認為準
甲方在每月第2個工作日前對乙方人員上月的考勤進行書面確認。
3、人員新增
如甲方項目需要增加服務人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內安排人員進行面試。新增人員的費用以實際到崗人數為準,從實際到崗日期開始計算。
4、人員調換
如乙方人員的工作能力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員。
5、加班
(1)加班的定義:指乙方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應甲方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為甲方提供的項目技術服務,不包括由于乙方工作效率等原因導致的加班。乙方加班應事先取得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批準;出現緊急情況需要臨時加班例外,但事后應報甲方相關負責人。
(2)乙方人員工作時間為甲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按雙方約定的人月費用支付乙方,乙方人員在加班工作前要征得甲方的書面批準。
具體加班費用如下:
對于在工作日加班時間,甲方應按小時服務費標準的150%支付;或是甲方負責加班員工的調休; 對于在周六和周日加班的,按小時服務費標準的200%支付;或是甲方負責加班員工的調休;
對于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小時服務費標準300%支付。
6、付款約定
月結。在乙方人員進場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自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國家財稅規定的6%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經當月校準的服務費(到場人員月工資合計+食宿等包干補貼合計)。滿一個月后,甲乙雙方對實際工資及補貼進行核對,并在下個月的月結費用中增減。
若乙方未能按期提供技術服務(符合合同要求),每逾期1個日歷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逾期技術服務所對應服務費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每逾期1個日歷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務費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7、乙方服務場所
北京市朝陽區
8、其他條款
甲方不能在合同期間無故終止合同或提前終止項目,若甲方有該情況發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
支付開發人員3個月的協議中約定服務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 代表(簽字):
日期: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技術外包服務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單位計算機的維護服務問題,經充分協商,決定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的內容
甲方自愿將本單位的_________臺計算機(含顯示器)交給乙方維護,具體配置見配置單。乙方提供上門服務。合同期為_________年。甲方共有臺式計算機_________臺給乙方維護,共需要維護費用¥_________元(RMB)/年;在合同期內,甲方如果新增電腦,維護費用每臺¥_________元(RMB)/年。該款項自合同簽署后,甲方需(按年付)_________日之內付清商議服務款項給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給乙方服務費¥_________元(RMB),大寫¥_________元(RMB)。該合同總計甲方需付給乙方服務費¥_________元(RMB),大寫¥_________元(RMB)。
二、上門服務項目
乙方提供上門服務的項目包括:
1、電腦各類故障檢修無法啟動,不能進入系統,運行速度減慢,常死機,電子郵件設置等,操作系統重裝;
2、系統軟件安裝WIN98、WIN2K、WINXP等,操作系統的補丁升級,系統主板BIOS升級;
3、工具軟件安裝及維護Office2000、Acdsee、金山詞霸等市面常用軟件;
4、增加及更換電腦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內存、顯卡、聲卡、電源;
5、電腦升級給客戶最佳的升級方案,用最少的花費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類硬件驅動程序安裝各類顯卡、聲卡、Modem;
7、查殺電腦病毒,各類電腦病毒(分區病毒、文件病毒、郵件病毒)查殺,但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不能夠確保原有數據的完全恢復;
8、數據備份光盤或硬盤備份(所需的備份介質由客戶提供)。
三、協議細則
1、甲方_________臺臺式計算機中,在廠商保修期內的有_________臺,已經過保修期的有_________臺。甲方損壞的計算機仍在廠家保修期內,乙方可提供軟件及檢測服務(不開機箱),若檢測結果是硬件損壞,乙方可送至廠家維修站保修或更換,但甲方必須提供詳細地址、聯絡方式和計算機的保修證明,乙方不保證保修成功及所需時間。維修站點在城區內不另收服務費,在城區外需加收相應的交通費。
2、甲方損壞的電腦部件不在廠家保修期內,乙方可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給甲方免費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對于已經使用時間已經達到或超過_________年的計算機若出現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換的壞件成本費用需要甲方另外負擔,乙方不收取其他費用。
4、在保修期內的每臺計算機每年按_________元人民幣收費,保修期外的每臺計算機每年按_________元人民幣收費。若有機算機的過保時間剛好跨度本合同的時間范圍的,按照保修器內的計算機收費。
5、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會配合甲方數據信息的安全使用,并嚴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但乙方不承擔由于維修造成的信息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數據、資料丟失等。甲方應當自行轉載,先備份數據、資料。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做備份,但不對備份甲方資料、數據的完整性承擔責任。
6、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權記錄電腦的特征(如編號等)和在電腦上做標記用以識別電腦,在確認甲方電腦的型號和編號以后,甲方電腦管理者簽字確認。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況乙方工程師在甲方計算機進行維護時,甲方應盡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計算機的驅動程序(在有的情況下),乙方工程師需要現場查閱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絡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裝操作系統)時,乙方工程師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數據需要備份,甲方應當配合。
8、乙方工程師上門維修時,如甲方不滿意該工程師的服務,可投訴至甲方技術支持中心,投訴電話:_________,乙方將在24小時內處理投訴,并把結果反饋給乙方。
9、乙方人員不得利用假、壞計算機配件,來提出讓甲方維修或更換的申請,一旦甲方發現此種情況,有權作出自我保護,停止該計算機配件的維護,并向乙方管理層提出申訴。
四、軟件說明
乙方在維護甲方電腦時,為其安裝的任何軟件,版權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提供任何軟件的版權。甲方如需安裝正版軟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購。如甲方需要查殺電腦病毒服務,必須安裝正版的殺毒軟件。在保證甲方用戶正常功能和保護數據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師有權決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五、服務響應時間
乙方接到甲方報障時,承諾從報障時后60分鐘內安排工程師上門,如果報障地點離乙方超過5千米,響應時間為90分鐘,具體時間由甲方和乙方約定。上門前乙方進行電話確認。乙方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務或晚上服務,則甲方每次需付¥_________元(RMB)的士費。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將主機交給上門工程師搬回乙方維護,承諾在48小時內預約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門工程師在現場操作。
2、故障情況在現場無法解決。
3、故障情況解決所需的時間較長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執行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增刪本合同條款內容,應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當地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續簽合同,則另簽合同。若乙方與甲方之間有難以解決的矛盾,經雙方協商難以調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約,但甲方必須付清已經服務的次數所需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外包合同(簡版) [3]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范圍:
4. 承包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 工程質量:
7. 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
第二條 發包方工作
1. 開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
2.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 指派 (聯系電話: )為發包方駐工地代表或主要聯絡人,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材料、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與業主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 提供經業主或發包方確認的工程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其他技術要求等。
第三條 承包方工作
1. 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發包方審定。
2. 根據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單采購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字確認。
3. 指派 (聯系電話: )為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6. 對施工現場業主所滯留的物品、設施等采取保護措施。
7. 施工中未經發包方或業主的書面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8. 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
9. 參加發包方或業主單位主持召開的工程進度協調會議。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1. 發包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2. 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 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 因設計變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含8小時,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 發包方、承包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承包方可自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若發包方要求復驗時,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發包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發包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或質保期屆滿時一次結清。
分期撥款進行的條件 |
撥款% |
金額(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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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審查期滿后 日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 本工程發包方提供設備的,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凡約定由承包方提貨的,由承包方承擔運輸費用。
2. 由發包方供應的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 所有工程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于承包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4. 凡由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 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或其他發包方提供的書面標準。
2. 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
3. 由于發包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經濟損失。
4. 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 由于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發包方不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2. 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發包方 元違約金。發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為獎勵。
3. 承包方按照發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 款外,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為獎勵。
4. 承包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設備及堆放的各種物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 發包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6.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為準,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裁判。
2. 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地震、火災、動亂、罷工、運輸事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乙方供應商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 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7日內向對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
5.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延期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違約方應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協議;若雙方不能簽訂協議的,按照現行行規、慣例執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附件
1. 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 工程預算書;
3. 發包方提供貨物清單;
4. 會議紀要;
5. 設計變更;
6. 其他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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