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企業借款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借款合同1
貸款人:
負責人: 聯系人: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借款人:
負責人: 聯系人: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
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循環借款額度和使用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循環借款額度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限內,借款人可循環使用上述借款額度,但每次提款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且在該期限內任一時點上的借款余額不得超過循環借款額度。
2.3 借款人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實際提款日起至約定還款日止,以借據記載為準,但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最短不少于 ,最長不超過 ,且任何一筆提款的到期日不得遲于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屆滿日。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人民幣借款利率確定方式】
人民幣借款利率為下列第 種:
(1)固定利率,年利率為 %,在合同有效期內利率不變。
(2)浮動利率,借款利率以基準利率加浮動幅度確定,其中基準利率為提款日與該筆借款期限相對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為 (上浮/下浮/零) %,合同期限內浮動幅度保持不變。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 (1/3/6/12)個月為一期,一期一調整,分段計息。第二期利率確定日為提款日滿一期之后的對應日,如果調整當月不存在與提款日對應的日期,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其他各期依此類推。
(3)其他: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算,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3.4除利息外,借款人還應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承諾費按下了第 種方式支付:
(1)按循環借款額度的 %,在本合同生效日一次性支付給貸款人。
(2)對循環借款額度按 %得年費率,在本合同生效日以及該日在每一年的對應日按年分次支付,并在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屆滿日結清全部承諾費,不足一年的仍按一年收取。
(3)本合同生效后,在每 (月/季/半年)的20日,按循環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已提款項(計費周期內日均余額)的差額和 %的年費率,分次向貸款人支付,并在循環借款額度使用屆滿日結清全部承諾費。
(4)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按下列第 項提取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直接向貸款人指定銀行營業網點提取借款。
(2)通過網上銀行自動提取借款。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于但不限于:
5.2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符合本合同約定,提前還款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賬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開立或指定下列賬戶作為提款以及還款的專用賬戶:
第七條 擔保
7.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7.2 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合同為:
擔保合同名稱:
(編號: )
擔保人:
第八條 財務約定(選擇性條款,本條 □適用 □不適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應遵守下列財務指標約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將爭議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書(格式)
第二部分 循環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利率和利息
1.1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1.2 借款逾期后利率調整規則仍按原利率執行。
第二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前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況;
(2)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為發生不利于貸款人的變化;
2.2 借款人滿足提款條件后,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一結息日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還款日和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 借款人申請提取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征得貸款人同意,并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3.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于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齊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 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 擔保
4.1 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4.3 經貸款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借款以應收賬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或追加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的擔保:
(1)應收賬款出質人對付款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率連續2個月上升;
(2)應收賬款出質人對付款方已到期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占對該付款方應收賬款余額的5%以上;
(3)應收賬款出質人與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產生貿易糾紛(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技術、服務方面的糾紛)或債務糾紛,導致應收賬款可能無法到期按時償付的。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5.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5.2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伙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5.3應付的其他債務已按期償付,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5.4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5.5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加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5.6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企業借款合同2
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貸款人(甲方):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________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
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3)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4)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5)根據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6)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六條第
(1)、
(2)、
(3)、
(4)、
(6)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_________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貸款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附件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字號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四章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日內,到甲方指定的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于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五章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十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八條;
3.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六章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企業借款合同3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本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請求以乙方名義向金融機構為其融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貸款
1.甲方因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請求乙方以乙方公司名義向金融機構為其貸款,乙方并將所貸得的款項向甲方出借,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整_)。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甲方的公司經營發展需求。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乙方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合同為準。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并按每月還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日。
3.首次還款本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貸款的發放:乙方貸得款項后將所貸款金融轉入甲方以本公司名義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甲方指定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貸款的金融機構要求進行還款(按乙方與金融機構所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準。)
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6.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每月還款期限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的擔保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甲方真實資料與物質作為本次借款的憑證及抵押物:
1) 甲方公司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法人及股東身份
證等證件),并保證相關證件的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將甲方名下的 作為甲方
借款的擔保物質。
第四條 甲方義務與責任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借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5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7.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否則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8.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9.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0. 甲方因違約造成乙方的信譽及金錢損失的,或因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甲方將按乙方與金融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執行違約責任。同時乙方將有權依法處臵甲方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同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質押、保證);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月日 簽署日: 年月日
企業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托貸款人):
委托方:
鑒于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已于 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乙方須按委托合同約定,向甲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
現甲、乙雙方以委托合同為基礎,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委托貸款事項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第一章 貸款事項
第1條 根據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有關事項確定如下:
1.1 貸款幣種為: ;
1.2 貸款總金額為(大寫):
(小寫): ;
1.3 貸款用途為: ;
1.4 貸款期限為: ,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實際的貸款分期到位,發放日與上述約定不同的,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
1.5 貸款年利率為:。
1.6 一次性操作費用為: 。
第2條 甲方的提款計劃: 。
第3條 甲方的還款來源: 。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發放的此筆委托貸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筆委托貸款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與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3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4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5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7 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第5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5.2 在委托人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賬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劃付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
5.3 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 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給委托方,如甲方的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XX)銀行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償;
5.5 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7 如擔保人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三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及利息計付方式
第6條 委托貸款的償還方式為:
1.上付息,甲方在貸款到賬10內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費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銀行可代為理財,收益歸甲方);
3.甲方從第三年開始歸還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償還本金,如果委托方同意展期五年,可從第六年開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歸還本金, 甲方提前(XX)月將本金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章 擔保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1. 編號為 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2. 編號為 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3. 編號為 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9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發放的貸款。
第11條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向甲方催收,并可對逾期支付的款項,根據逾期天數按照委托方要求代扣罰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歸還本金,乙方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委托拍賣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無力按照授權委托承擔拍賣,在期限內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委托擔保公司或專業公司負責抵押物的拍賣,拍賣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負責代付及追繳。
第12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擔保人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13條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將貸款放出,則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額發放貸款的情況除外。
第14條 如甲方要求提前還款,則甲方事先經委托人同意,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甲方經委托人同意提前還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由其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16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約定由擔保人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則在其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抵押權/質權設立)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17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18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權限,則應就修改內容同時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七章 附件
第19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23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4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委托方:
年 月 日
企業借款合同5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日期:
企業借款合同6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擬向出借方借款。現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月利息為 。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將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以 形式交付借款方。出借方逾期交付的,應按照 的標準線向借款方支付違約金。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以 形式還清。借款方逾期還款的,應按照日 的`標準向出借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3、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為向違約方索賠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用等。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所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雙方簽字頁)
出借人(簽字):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企業借款合同7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具備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適用上述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必須是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被直接適用的依據,即《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規章,而不屬于行政法規。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并不能推定企業間借款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作為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直接依據《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于部門規章,建議在立法上對此作出調整。
二、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該怎么辦
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對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應依據維護金融秩序原則、過錯責任原則及公平原則等原則處理。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系被確認無效后,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可作如下處理:
對借貸本金的處理:借貸本金作為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全額返還給出借方,而不適用損害賠償予以替代。
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
在實踐中,對無效借款合同項下的利息的處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聯營糾紛解答》的規定,即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企業借款合同8
借款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
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借款
期限為。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
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
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
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
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9
甲方(貸方):____乙方(借方):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務:現住址:聯系方式:________
乙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務:現住址:聯系方式:________
鑒于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種類
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長期或中期或短期)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3.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3乙方向甲方提供3. 條借款時,實際借款日期與還款日期以甲、乙雙方辦理的借據或者匯款憑證記載的日期為準。
借據或借款支取憑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息
4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借款日起計息,利息確定為年利率為____%的固定利率,若利率需要調整,乙方應于利率變更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達與否不影響執行。
第五條還款日期及還款方式
5. 1甲方應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及利息,還款方式為。
第六條擔保及抵押
6.1 為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實現,甲方以其個人所有的房屋作以抵押,該房屋基本信息如下:
房屋位置:
房屋性質房屋結構及現狀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房屋所有權署狀況:產權人:;擁有%的產權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該房產所涉土地使用年限:
6.2甲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權屬無爭議,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并承擔借款本金總額的%的違約金。甲方承諾并保證對該抵押物不再增設其他抵押債務,否則給乙方造成債權不能實現的損失部分,甲方應向乙方足額賠償。甲方承諾并保證向乙方提供的一切相關抵押房產的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與本合同關于抵押財產的條件。
6.3鑒于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或乙方另行要求的合理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手續或預抵押登記手續。甲方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日內或貸款人乙方要求的合理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甲方拒絕在上述時間內辦理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由此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乙方予以足額賠償。
6.4抵押擔保的范圍與期限:
6.4. 抵押擔保的范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違約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登記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4.2抵押擔保期限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6.5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6.6鑒于抵押物的現狀,甲方應將關于該抵押物的買賣合同等相關信息原件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償前交由乙方保管,并且甲乙雙方同意將抵押物在抵押期間交付由使用,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甲方使用該抵押物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但由于違反本條所作的'改變而產生對該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該增加物則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關于該抵押物的維修、自然損毀應由甲方承擔。
6.7抵押權存續期間,若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乙方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6. 0條的約定處理。
6.8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6.9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6.1 0甲方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償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利息;
6.11 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乙方配合甲方辦理注銷預抵押登記手續。
6. 12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將抵押物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甲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日內甲方未予清償;B、發生第6.8、6.9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重新提供擔保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行使抵押物處分權時,應向甲方或者該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后30日內,甲方或者其他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搬離該抵押房屋。
6. 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甲方。
6. 4乙方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予積極配合。抵押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甲方應當在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臨時住房,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6. 5乙方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7. .2甲方提前還款,應經乙方同意,并補償乙方的預期收益損失及其他費用;
7. .3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7. .4自覺接受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7. .5積極配合乙方對其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7 .6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 7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事項的費用;
7.8對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7. 9抵押物共有權人發生變化、或者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基本信息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發生其他債權債務訴訟、仲裁的,應在發生之日起三日內通知乙方。
7. 1 0其他
7.11乙方的權利、義務:
7.1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2對甲方逃避乙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7.2.3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2.4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2.5借款期限屆滿,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清償債務及利息,對于甲方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7.2.6其他
第八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9.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貸款本息,賠償損失;
9.2. 甲方財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乙方債權的實現;
9.2.2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擔保的;
9.2.3甲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欠息或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9.2.4甲方如要求貸款展期,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0.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雙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11
借款人(以上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每學期、學年度發放貸款的利率,根據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檔次進行確定,按______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計息方法變更,貸款人無須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或計息方法也做相應調整。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借款用途此貸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間的學雜費及生活費用。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做他用。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儲蓄或信用卡賬戶,并留有足夠的余額,授權乙方于約定的還款日自動從該賬戶中扣收應償還債務。
第七條提款方式甲方借款的學雜費部分由乙方按學年度分次劃入甲方就讀學校所指定的'賬戶(或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甲方借款的生活費用部分由乙方按學期分次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月,利率__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月,利率__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月,利率__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月,利率__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月,利率______(月)
第八條還款方式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法月均還款法遞增還款法)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由財政貼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______償還。
第九條還款計劃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償還貸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貸款寬限期,利息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償還,貸款本金自寬限期滿的次月開始償還。)還本付息日為當月的____日。采用月均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每學年度確定一次,每學年度內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為: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十條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采用如下第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由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三)由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提前還款甲方在合同生效________年后,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日前_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2
貸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
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于貸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于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伙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并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貸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稅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采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貸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于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并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第六條 貸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布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貸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貸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借款合同13
簽訂企業借款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可以是共同被告;
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可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實踐中有些地方出現私貸公用的`情況,所謂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業,由于已經有逾期貸款未還等原因而不能貸款,于是便由個人或私營企業以自己名義代為貸款,所貸款項由企業使用。這就是所謂私貸公用。私貸公用以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屬于委托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何列被告,應考慮以下情況:
(1)出借人不知道貸款人是企業,貸款后貸款人也未披露企業用款情況,企業也未主動介入還款事宜的,應以借款人為被告;
(2)貸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實際用款人,出借人選擇借款人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仍然應列借款人為被告;
(3)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出借人選擇用款人為被告,可以用款企業為被告。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
4、借款單位或者擔保單位發生了變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產等,原告起訴誰,包括與該企業有關系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即列為被告。
【企業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 )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伍百萬圓整( )。 第三條 借款期間月利率計為%,即月利息為人民幣 ( )。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共計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款項一次性匯付于乙方指定賬戶。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項之日起,及時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項憑證。
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時間與金額:
乙方應當于借款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足額(本金+利息)一次性還款于甲方。
乙方足額還款后,甲方應當返還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于乙方。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 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屆滿,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還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項,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積極履行還款義務。
3、乙方逾期還款,逾期期間按月利率 %計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3、因執行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 日期: _ _年_ _月_ _日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 電話: 日期: _ _年 月_ _日
企業借款合同14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大。然而,普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無法及時、有效地從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現實狀況,進一步加劇了企業間借款活動的發生。由于法律文件的相關規定較為模糊,司法實踐中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態度不一,企業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肯定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而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更有利于促進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司題的解釋(一)》第四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后,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然而,我國現行法律及行政法規中并沒有關于禁止企業間借款行為的明確規定。只是在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貸款通則》第七十三條中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進行罰款并予以取締。其他關于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規定則多散見于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司題的解答》、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司題的批復》及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企業借貸司題的`答復》、《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文件中。當時,之所以禁止非金融企業間的借貸行為,理由是企業間借款合同與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企業間的借貸活動,不僅不能繁榮我國的市場經濟,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貫徹執行,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控,造成經濟秩序的紊亂。”①但是該理由所依據的《銀行管理暫行條例》早已于20xx年被依法廢止。
現行法律規范不僅沒有關于企業間借貸行為的禁止性規定.還在部分法律及司法解釋中間接對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借款行為給予了保護。
企業借款合同15
借 款 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貸 款 行:中國光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借款人因業務經營需要,向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行經審查,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貸款用途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確定:
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借款人只能用于流動資金周轉,具體用途為
2.借款人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也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3.未經貸款行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貸款用途。
第三章 貸款幣種、金額、期限和劃付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幣種、金額(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先決條件完全得到滿足的情況下,貸款行應按照下列第____款規定的方式將貸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貸款行處開立的賬戶:
1.一次劃付,貸款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將貸款金額全部劃入借款人在貸款行處開立的賬戶;
2.分次劃付,具體劃付金額和日期如下:
3.不定日分次劃付: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劃付,具體的次數、金額、期限以劃付時的借據/貸款憑證記載為準。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一經劃出貸款行,即視為貸款已經放款,該筆貸款從劃出之日起開始計息。
第四章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第五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對貸款行在本合同項下所發放的貸款向貸款行支付貸款利息,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年利率采取___________(固定/浮動)利率。
1、若采取固定利率,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
(1)利率基礎:
A: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
B:執行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礎利率:______%
C: 執行由中國光大銀行發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礎利率: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礎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實際執行年利率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礎上, 按數值 (上/下)浮 BPs,實際執行年利率為 %
在貸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
2、若采取浮動利率,貸款實際執行利率的定價采用下述方式:
(1)利率基礎:
A: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
B:執行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礎利率:______%
C: 執行由中國光大銀行發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礎利率: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礎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實際執行年利率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礎上, 按數值 (上/下)浮 BPs,實際執行年利率為 %
利率調整周期為具體調整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本合同貸款幣種為人民幣: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后,如果中國人民銀行實施人民幣貸款利率市場化政策,則借款人應與貸款行進協商以確定利率標準,如在協商開始后的五(5)個銀行營業日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借款人應在無法達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個銀行營業日內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2)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檔次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基礎利率的,在執行浮動利率期間,如人民銀行宣布取消(或不再更新)對應檔次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采用屆時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同檔次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平均利率作為定價基礎利率,并由雙方協商重新明確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利率調整方式,或按照屆時人民銀行等有權機關統一意見執行;如屆時全國間同業拆借中心取消(或不再更新)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平均利率,則采用屆時乙方發布的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礎利率作為定價基礎利率,并由雙方協商重新明確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利率調整方式,或按照屆時人民銀行等有權機關統一意見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本合同貸款幣種為外幣: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后,如果在相關利息期的報價日上午11點整(倫敦時間),沒有一家相關銀行向倫敦同業銀行拆放市場的主要銀行就美元存款利率報價,則借款人應與貸款行進行協商以確定替代利率;如在協商開始后的五(5)個銀行營業日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借款人應在無法達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個銀行營業日內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計息方法,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款行有權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基準利率或計息方法,按上述相同的上/下浮比率/數值,確定本合同新的貸款利率。貸款行做出調整前無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并有權從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日起,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或計息方法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_______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計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貸款劃出貸款行之日起,按照實際劃出貸款行賬戶的貸款金額和占用天數計收。
第九條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的,貸款行有權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30%-50%)。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行有權自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照挪用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50%-100%)。
第十條 對于借款人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貸款行有權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五章 貸款資金發放、支付和使用
第十一條 除非滿足下列提款先決條件,否則貸款行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1.貸款行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放貸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資金支付計劃,或者《貸款受托支付通知書》及交易合同等與貸款支付相關的交易背景資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載明的情況沒有變化,并且該等文件持續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發生的變化作出令貸款行滿意的解釋和說明;
2.借款人已填妥與本次提款有關的借據/貸款憑證。借據/貸款憑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等具體貸款條件如與借據/貸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據/貸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借款人須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妥與本貸款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及其他法定手續;若貸款行要求,還應辦妥本合同的公證手續等;
4.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借款人應確保根據貸款行要求辦妥擔保合同及擔保物的公證、登記和/或擔保物的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5.借款人未發生本合同所列之任一違約事件;
第十二條 貸款資金的支付
1、貸款資金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的支付方式分為貸款行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
貸款行受托支付是指貸款行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行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2、貸款資金的支付條件
(1)貸款行受托支付的條件與金額標準
借款人同意,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動資金貸款,貸款行有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規章采用受托支付方式:
①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一般;
②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的;
③貸款行認定的其他情形。
(2)對于上述第(1)項受托支付條件以外的其他情形,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按照貸款行的要求提交貸款資金支付計劃,貸款行審核同意后,按照該支付計劃的要求將貸款資金發放至上述貸款發放賬戶,借款人應按照提交的貸款資金支付計劃進行貸款資金支付。借款人應按每__________(月/季)向貸款行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第十三條 支付方式變更及觸發變更的條件
貸款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貸款行有權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變更貸款資金支付方式:
1、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
2、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
3、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
4、貸款行認為適當的其它情形。
第十四條 貸款資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為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后,如出現以下情況,貸款行可以限制直至停止相關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1、發生第十三條所述情形
2、貸款行發現借款人未按照借款用途支付或使用貸款資金及存在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貸款行受托支付的規定;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它約定;
5、貸款行認為適當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條 借款人應及時提供的貸款資金使用記錄和材料:
借款人承諾按照貸款行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資金使用記錄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交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勞務、資金合同和/或發票等能夠證明借款資金明確用途的書面或電子文件資料);
2、劃款憑證、支付結算憑證;
3、貸款行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六章 還款方式
第十六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條下列第_____款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
1.一次還本,借款人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償還全部貸款本金;
2.分次還本,具體還本金額和日期
第三次還本:
(1)償還本金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本日期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其他約定:
若遇還款日為非貸款行工作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貸款行工作日還款,該非貸款行工作日計入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借款人在償還最后一期貸款本金時,應利隨本清。
第十七條 借款人于本合同約定的和借據/貸款憑證上記載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應在貸款行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本金或其他款項,并采取以下方式歸還貸款:【 】1、授權貸款行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借款人賬戶中主動劃收;2、自行還款。
第十八條 借款人應向貸款行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時還本付息,貸款行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行處或貸款行系統內所有分支機構的任何賬戶中依次扣收借款人應付費用、貸款利息及復利、貸款本金。對于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扣收還款順序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在某一還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償還的一筆款項不足以償還當期到期應付款項,則該筆款項應首先被用于支付借款人應付的費用,然后用于支付貸款利息及復利,最后用于償還貸款本金。對于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扣收還款順序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貸款行工作日向貸款行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行的書面同意。
提前歸還貸款時的利息計收標準為【 】:
1、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至提前還款日。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需要展期還款的,應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前【 】個貸款行營業日正式向貸款行提交書面貸款展期申請。經貸款行審查同意的,由雙方另行簽署《借款展期合同》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七章 擔保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質物/出質權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貸款行與擔保人應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并辦理擔保合同的公證、和/或擔保物的保險、登記等手續。
第二十三條 借款合同展期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確保繼續在借款展期內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在借款展期內持續有效。
第八章 費用的承擔和補償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作為委托人的,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第二十五條 一經貸款行要求,借款人應立即向貸款行全額支付和補償貸款行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及實現債權的其它費用。
第九章 借款人陳述、保證和承諾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為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署,并加蓋借款人公章。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借款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準文件(如有)及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為了簽署和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向貸款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借款人所提交的財務報表真實地反映了該財務報表在出具時借款人的財務狀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借款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應根據貸款行的要求在貸款行處開立賬戶,本借款合同項下的資金,通過該賬戶結算使用。
第三十二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借款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備案或公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借款人沒有發生對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具有實質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的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前,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并且借款人將隨時按照貸款行的要求提供有關文件。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第三十六條 借款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第三十七條 按照貸款行之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借款人如屬于貸款行依據《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確定的集團客戶,應依據該《指引》第十七條的規定,及時向貸款行報告凈資產10%以上關聯交易的情況,包括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交易項目和交易性質、交易的金額或相應的比例、定價政策(包括沒有金額或只有象征性金額的交易)。
第三十八條 借款人承諾配合貸款行進行貸款支付管理、貸后管理及相關檢查。
第三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貸款行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及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并有義務按月向貸款行提供最近一個月份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或其他反映借款人資信情況的資料。
第四十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事項應提前三十個貸款行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行。
第四十一條 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并、分立、減資、股權轉讓、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進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者可能足以影響貸款行權益的行動等重大事項時,應提前三十個貸款行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行,并經貸款行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責任,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動。
第四十二條 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未經貸款行書面同意不得為其他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承擔足以影響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能力的債務,或提供足以影響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能力的保證擔保,或以借款人資產、權益設定足以影響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能力的抵押或質押。
第四十三條 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的任何其他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行。
第四十四條 借款人知悉并同意:本合同項下之貸款在任何時候均按貸款行的全權決定發放;該貸款接受貸款行在其全權決定的日期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查,以決定是否繼續給予借款人任何形式之貸款。貸款行有權隨時終止或暫停全部或部分貸款,取消借款人對貸款的任何進一步使用,而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只要貸款尚未發放,貸款行均有權隨時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并取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的全部或部分。
第四十五條 貸款行有權要求借款人在貸款行處開立如下帳戶作為專門資金回籠賬戶,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行要求開立賬戶并簽署賬戶管理協議,并及時向貸款行提供該賬戶資金進出情況,接受貸款行對回籠資金的管理。貸款行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具體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經貸款行同意,資金回籠賬戶不開通網上銀行支付業務。
第十章 違約事件
第四十六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2)其會計原則的重大修改;
(3)其或其子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財務、經濟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變化;
15.借款人涉及將會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或借款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6.借款人的財產被依法查封、凍結、扣押或監管,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
17. 借款人作為貸款行依據《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確定的集團客戶,利用與關聯方之間的虛假合同,以無真實貿易背景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債權到銀行貼現或質押,套取銀行資金或授信;或者通過關聯交易,有意逃廢銀行債權。
18.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并未能作出令貸款行滿意的補救;
19.發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況,實質性地對貸款行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不利的影響。
第四十七條 上述違約事件是否發生,由貸款行作出判斷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違約事件發生后,貸款行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停止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劃付;
2.宣布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3.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
4.從借款人在貸款行或貸款行系統內的任何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
5.宣布實施或實現有關貸款的任何擔保項下的權利;
6.貸款行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行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借款人應按貸款行要求向貸款行提供情況說明和資料。
第四十九條 合同雙方應當對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了解到的對方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資料及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借款人有關情況的除外。
第五十條 未經貸款行事先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五十一條 無需事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貸款行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只需在轉讓后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五十二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沖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同貸款行所欠借款人的任何債務相抵銷。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借款人對其支付給貸款行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借款人應向貸款行支付一筆額外的款項,以保證貸款行收到的金額相等于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
第五十三條 貸款行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貸款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貸款行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五十四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五十五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應經本合同雙方有效簽署。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的小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對本合同的解釋或任何其他目的。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處手寫內容與本合同印刷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八條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二章 法律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提交貸款行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________份、貸款行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簽訂。
第六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借款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行實現債權的情形時,貸款行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對貸款行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本頁為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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