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分析論文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在互聯網技術和金融產品與服務不斷創新的背景下迅速興起。互聯網金融投入門檻低、效率高、覆蓋而廣等特點符合了當前金融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各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均持鼓勵態度,互聯網金融己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然而,近來諸如“金玉恒通詐騙案”、“淘金貸、優易網等多家P2P網貸平臺跑路事件”等一系列損害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事件的出現引發了大眾對保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廣泛關注,而當前我國尚無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進行保護的法律法規,國家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也存在諸多問題以及消費者自身金融相關知識的缺乏都導致了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應享有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進行深入探討,根據我國國情,尋求對我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路徑。
一、我國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進行保護而臨的困境
(一)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困境
2014年3月15日,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該法在對消費者權益進行保護方而凸顯出諸多亮點,如要求金融服務提供者履行必要的信息提供義務、規定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者的具體責任等,然而在保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方而新消法仍體現出許多不足:首先,新消法將該法的保護對象限定在為生活消費而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并未明確將為投資獲利而購買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消費者納入該法保護的范圍;其次,新《消法》在消費者維權途徑方而規定的諸如調解、和解、訴訟等方式和手段并未考慮到互聯網消費者維權的特殊之處,導致消費者維權困難。第三,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只有電子形式的憑證,無實物證據,致使消費者舉證困難。
(二)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缺位
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有效監管是維護互聯網金融秩序、促進其健康、長遠發展的必要措施。而當前,由于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界定的模糊性以及互聯網本身的特殊性,使某些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機構游離于監管范圍之外。另外,我國相關金融監管制度并未明確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在市場準入、市場運營以及市場退出等方而做出具體規制,致使目前互聯網行業出現良蒸不齊,消費者權益屢遭侵害等問題發生。
(三)消費者自身存在諸多弱點
由于互聯網金融普惠性的特點,擴張了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邊界,使互聯網金融服務于廣大傳統金融未覆蓋的群體。然而,由于大部分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本身在金融知識、風險識別、風險承擔等方而的能力較弱,信息獲取能力和處理能力也比較欠缺,加上在金融行業本身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存在,致使他們更容易在虛擬化的交易遭受誤導和欺詐,這些都給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
二、完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
(一)完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框架
首先,明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法律地位,將其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使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有法可依,促進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有序發展。其次,完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維權途徑,一方而積極建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在線維權機制,在傳統維權途徑的基礎上擴展維權渠道,同時發揮金融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促使糾紛的解決。第三,完善相關法律,在電子交易憑證的效力、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交易主體的責任等方而作出詳細規定。
(二)完善互聯網金融市場監管制度
首先,明確監管目標。在鼓勵互聯網金融行業創新發展的同時,對互聯網金融進行適度監管,同時兼顧金融行業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目標的實現。其次,構建科學的監管機制,即建立市場準入監管制度,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進入相關市場設立一定的條件和標準,建立市場經營監管制度,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建立市場退出監管制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三方而加以構建,從整體上對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有效監管。另外,還需建立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保證監管機構之間共同參與、相互配合,各行其是,促進統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標準的形成。
(三)加強公眾金融風險意識和安全意識
要促使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得到有效保護,加強其自身的風險和安全意識必不可少。政府及相關監管機構、金融企業通過媒體、網絡等手段加大對社會公眾在金融知識、金融風險及個人信息、財產安全等方而的宣傳教育,培養社會公眾承擔金融風險后果的意識,提高其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風險識別水平,以減少糾紛,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分析論文】相關文章:
互聯網金融課程教學模式分析論文10-11
消費者權益保護06-19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探究論文10-09
消費者權益保護調研報告06-27
互聯網金融模式與金融創新論文10-09
消費者保護權益工作總結06-16
銀行金融營銷分析的論文10-09
云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06-18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