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金融借款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金融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金融借款合同1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出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請人民幣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出借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元整 ),借款于本協議生效后按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條 本合同雙方同意選擇第(____)項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銀行轉帳方式收款: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給付款項的,甲、乙雙方應保留銀行劃款記錄,甲方收到款項后,應為乙方出具本人簽署的收條或收據;
2、現金方式收款:乙方通過現金方式給付款項的,乙方應保留銀行取款憑證,甲方收到款項后,應為乙方出具本人簽署的收條和收據。
第三條 本次借款月利率為 % 。
第四條 借款期限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保證該貸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規定,因所借款項用于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導致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獨立承擔。
第六條 甲方在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償還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39;繼承人、法定監護人應在收到乙方發出通知后____日內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和實際發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信息或資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八條 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條 如甲方未按約還款和支付利息,則需支付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次協議有關事項辦理公證、登記、轉讓、
第三方協助、稅收或律師見證時,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登記的地址為當事人接收通知、傳真、及其他文件的地址,一方當事人和有關司法機關以E的方式向另一方發出相關的法律文件,不論對方是否收悉,發出文件____日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四份。
甲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2
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分行
負責人:某某;職務:行長。
住所地:鄭州市管城區紫荊山路61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登封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住所地:登封市盧店鎮朝陽路中段東側。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某,男,身份證號某某,住登封市嵩陽辦百花巷1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女,身份證號某某,住登封市嵩陽辦百花巷1號。
上訴請求
1、請求判令撤銷(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號民事判決書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
2、請求將第二項改判為被上訴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給付上訴人借款本息3022083.78元及20xx年7月27日起至實際還款日之間的利息和罰息;
3、請求改判被上訴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給付上訴人違約金30000元;
4、請求將第四項改判為被上訴人李某某、李某某對上述2、3項請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本案上訴費由三被上訴人共同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訴被上訴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1日作出(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號民事判決書,原判決存在如下三處判決錯誤:1、原判決第二項未支持20xx年7月27日起至實際還款日之間的'罰息;2、原判決未支持原審原告違約金請求;3、原判決第四項認定原審被告李某某、李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范圍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合同解除不導致合同所有條款無效
二、合同解除權可與其他權利一并行使
三、原判決第四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號民事判決書存在三處判決錯誤,請求貴院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分行
20xx年11月5日
金融借款合同3
貸款人、抵押權人(甲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借款人(乙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抵押人(丙方):,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在丙方提供房產抵押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具體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用于資金周轉。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個月,即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具體以借據為準。
五、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六、違約金:乙方如未能按時歸還利息或本金,即按應按借款本金數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擔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XX省房地產權證》編號:
(粵地權證穗字第號)作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屆滿,若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息,逾期超過XX日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金融借款合同4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 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 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 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第九條 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 月 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5
借款合同可以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區別:
1、貸款人不同。前者貸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機構,后者貸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業行為,是有償貸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當然,在執行國家計劃或者政策而簽訂的合同一般是沒有利息的。后者由當事人約定,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推定為無息。但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時成立。后者是實踐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國家嚴格監管。后者較少受到國家監管,不違法即可。但是,有償借款不應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
目前我國只允許兩類貸款人進行貸款,金融機構和自然人。金融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以及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外資金融機構。
《貸款通則》第2條規定:“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第61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征:
1、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于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采用書面形式。
3、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效力系指生效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主要體現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的合同義務
1)按期、足額提供借款。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由于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
2)保密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于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2、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1)依約提供擔保。借款人應依據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擔保,該項義務常發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生效之前。
2)如實申報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該項如實申報義務也常發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義務生效之前。
3)容忍義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基于約定產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借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的請求。
4)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按期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雙方當事人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前述方法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利息數額的確定,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6)按期返還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前述方法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確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終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人的解除而終止。此外,合同終止的其他原因也適用于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6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九條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月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金融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注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____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
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
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____日(含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____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后,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發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XX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6、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若丙方違反上述
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____日賠償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39;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甲方、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房字第號 借款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貸款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經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面積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 現經雙方商定,根據《____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周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復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30%,挪用貸款加罰利息100%.
五、甲方以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行 (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XX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中國XX個人____________貸款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一)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戶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放款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
第五條 貸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二)貸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1.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________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
金融借款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xx]90號文件,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于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戶。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戶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征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11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閱。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_________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相關法律規定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托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______在未告知答辯人______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______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______將答辯人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托,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鑒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12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業的經營擴展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因市場經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范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可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并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見,只要當事人雙方沒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采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生原因
(一)市場變化原因
作為企業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巨額款項目的是為擴大經營,但是因為市場經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并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系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巨額款項發放給已經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為日后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對于重要款項和需要協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于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信地址或聯系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注;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參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后債權的實現。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經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并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放貸款后,未進行有效跟蹤監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后,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于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于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能力、經營規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借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相互聯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范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風險防范,避免糾紛產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專業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于金融機構貸業務的規定有《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審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該項關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放后監管、催款的聯系溝通及糾紛產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放貸款的審核內容之一,根據現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額:即貸款發放的具體數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于此時產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現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于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生后,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于情面,不愿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商。有的銀行還采取對借款人采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盡早向法院起訴,借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金融借款合同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用途
種類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復抵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為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為需要并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并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于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為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 (2) (3)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14
貸款人(銀行):
借款人:
保證人:
借款人為進行生產,向貸款人申請借款,保證人為此借款提供擔保,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 借款時間共 年零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歸還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 還款資金來源。
2. 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 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人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二、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人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銀行帳戶: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銀行帳戶: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15
答辯人李某甲,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被答辯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xx有限公司、楊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閱。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托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在未告知答辯人李某甲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托,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鑒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xx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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