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范文匯編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經辦人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聯系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經辦人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聯系電話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滬車輛類別
廠牌型號顏色
初次登記時間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使用年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征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年____月(證號)
車輛保險險種1234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置
其它情況
第三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元(大寫元),由方負責(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2、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付給方,由方負責辦理手續;方為二手車經營單位時,由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3、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幣:元(大寫元),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4、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應將過戶、轉籍后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同時,方支付清方過戶手續費。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各類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屬二手車經營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3、乙方應了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落籍所在地辦理落籍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并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
甲方違約的,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3款,乙方應按延期天數每天人民幣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第4款,延期交付的違約方應按延期交付天數每天人民幣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延誤期內的風險責任。
4、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并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出賣車輛價款%(人民幣元)的違約金,并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39;,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元(大寫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風險承擔
二手車交易及辦理過戶、轉籍手續過程中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保管人承擔;未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第八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項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____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立合同雙方: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ㄒ韵潞喎Q甲乙方)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計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___________元,共計售價(大寫)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_____%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應付款________%,計(大寫)________元。余額計(大寫)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余額款本息共計(大寫)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寫)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大寫)__________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__%(高層住宅________%)預付維修費(大寫)______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買方:----------------
賣方通過轉讓自家莊基使用權獲得單元房一套,因資金周轉困難現欲出售,經中間人從中說和,買賣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房屋買賣有關具體事宜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標的:
該單元房位于涇陽縣電力局十字東隆興巷(人民銀行西)后邊一棟的第二層北戶,該單元房系一梯一戶;屬磚混結構,屬清楚,無任何糾葛。
二、建筑面積:約130平方米(含公攤面積);雙方以現狀進行買賣,雙方認可現狀;若單元房有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
三、買賣價格:雙方議定該單元房的賣價為203000.00元。
四、交付辦法:雙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雙方于簽約之日買方用現金先付給賣方33000.00元作為定金;20xx年5月1日前買方付給賣方120000.00元整,剩余的房款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2、賣方收到買方第一次房款后,將該單元房及相關手續(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莊基使用證復印件及與開發商張興旺的協議書)交予買方;賣方不得拖延,并向買方出據收條。
3、若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單元房歸賣方所有。
五、賣方保證該單元房的.室外鋁合金窗配齊,進戶門為盜門,室內墻面水泥粉刷,上、下水接通并必須進戶;
六、買方在裝修期間,賣方不得無故干涉和阻攔;買方在居住期間,若有其他居住戶干涉其正常生活,賣方出面予以協調;單元房的公共院子、樓梯及公共設施買方必須愛護。
七、賣方保證該單元房與第三人等無任何產權糾葛,否則,賠償買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若國家政策變化允許辦理房產手續,賣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買方辦理;若國家征用或拆遷該單元房,所得補償款歸買方所有。
九、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中間人:
買方:二○xx年x月五日
買賣合同 篇4
為強化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控制,確保合同條款準確、完備,減少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爭議。房產集團綜合管理部根據房地產建筑市場特點,對購銷合同條款風險因素進行了歸納總結,對各條款起草中應注意問題予以提示,形成本指引,供合同經辦人員起草合同時參考借鑒。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爭議通常有類,一類是合同條款約定不完備、不嚴謹、表述不準確造成合同約定不明、理解不同產生的爭議,一類是履行過程中違約導致的爭議。合同條款約定不完備、不嚴謹、表述不準確造成的爭議屬合同簽訂階段風險控制因素,該風險因素可通過合同主要條款的設計予以降低。
根據《合同法》第12條和第131條的規定,買賣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物、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條款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條款體現的是締結合同雙方的主體身份。合同經辦人員在起草該條款時應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各種類型的企業和個人都可以成為合同的賣方或賣方,但是“項目部”、“工程部”等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主體。同時,該處的合同主體應當與在合同最后簽字或蓋章的單位或個人一致。當事人的住所與發生糾紛后管轄法院有關,當事人是自然人時應考慮在合同中標明住所,企業住所地一般可通過工商檔案確定,可考慮不填。
2、標的物條款
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即貨物,標的物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它體現著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意圖。標的物通常通過品牌、規格、型號等內容來體現。簽訂合同時,要使用標的物的學名并使用全稱,名稱的約定必須規范、明確、具體,不得使用俚語、俗稱或方言。如果交易的是特定貨物,必須要寫明它的詳細特征,比如型號、出廠時間等。如果一次性購買不同種類和規格的商品,則應在合同中寫明每一種類或者規格貨物的基本情況。需要特別主要的是,對于機電等配套產品,不僅要寫明主機(主物)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等級和花色,必要時還應寫明隨主機的輔機、配件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等內容。
3、數量條款
標的物的數量是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的量除了通常所理解的量以外,還包含計量方式(單位)的約定。合同的數量有多種約定方式,有的是明確約定具體的量,有的是約定計算方式。數量爭議往往因計量方式約定不明產生,比如說用“一車”、“一批”等字眼。因此,約定數量條款時必須采用規范的計量單位。
4、質量 條款
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決定合同目的能否實現,質量條款也是合同的重要條款。質量的約定應根據標的物的具體情況,有國家、行業標準的建筑材料和機電設備產品,可通過約定適用的規范標準達到明確質量要求的目的;天然的出產物或質量受原材料影響較大的石材、瓷磚等產品以及無法用文字表述的產品,可通過雙方共同封樣的方式明確質量標準;非標準的加工定做產品則可以通過明確原材料、技術參數要求等對質量要求予以明確。合同約定采用規范來明確質量時應注意不同規范的.產品質量要求不同,應選擇質量要求高的規范。合同約定采用封樣的方式明確質量要求的,在封樣同時可要求賣方出具樣品品質的書面說明。
5、驗收條款
驗收條款是買賣雙方對賣方交貨后如何檢驗以及質量問題提出異議期限的約定。賣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貨物是需要通過驗收來確定,貨物的驗收條款通常應包含數量如何驗收,如采用稱重、理算還是其他方式,以及質量如何檢驗的約定。驗收條款中還應注意的是驗收期(又稱質量異議期)的問題。通常的情況下,作為賣方來說,希望買方能夠盡快檢驗,檢驗合格后就能免除其質量擔保責任,而對買方而言,交貨后立即檢驗通常只能查明表面是否存在瑕疵,其內在是否瑕疵是很難判斷的,特別是對于批量交付的材料,要求交貨后立即檢驗是不現實的。因此,關于質量檢驗期應約定充分的時間,應在合同中載明交貨驗收只限于表觀驗收,內在質量問題可在一定的期限或兩年內提出等。
6、價款條款
買賣合同中的價款,是指買受人取得標的物而向出賣人支付的貨幣,即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代價。價款一般是指標的物本身的價款,但大宗貨物在異地交付時,會產生運費、保險費、裝卸費、保管費等一切額外的相關費用。買方應當對價款及其是否包含相關費用寫清楚,同時如果是進口產品要特別注明價款所使用的貨幣單位。
7、履行期限、地點、方式條款
買賣合同所指的履行期限就是賣方交付貨物(或單證)及買方支付貨款的時間。約定明確有利的履行期限能給當事人帶來期限利益,如貨到后一個月內付款比貨到付款能推遲付款期限,有利于買方更充分地利用資金。買賣合同中對賣方履行期限的設定必須明確期間或期日,防止賣方以期限不明拖延交貨。買方付款義務的履行則可以約定以賣方提供產品的檢驗檢疫文件、單證以及稅務發票為前提,以爭取達到履行期限延長,遲延付款的效果。
買賣合同中的履行地點通常是指賣方交付貨物的地點。履行地點在買賣合同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履行地點是確定驗收地點的依據,是確定履行費用由誰負擔、風險由誰承的主要依據,有時是確定標的物所有權是否移轉、何時移轉的依據。另外,履行地點還涉及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為避免異地交貨產生貨物運輸風險及運輸費用的問題,合同履行地點多數情況下以約定買方所在地或項目現場為宜。
買賣合同中的履行方式主要是指交貨方式。交貨方式通常有三種,一種是送貨上門,一種是買方自提,還有一種就是代辦運輸(委托第三方運輸),代辦運輸還分為汽運、水運、航空運輸等等。不同交貨方式的風險轉移時間和運輸風險的責任承擔是不同的。對買方而言,通常情況下賣方送貨上門風險最小,買方自提次之,代辦運輸風險最大。
8、包裝方式條款
在貨物買賣中,要將貨物由所在地移到買受人指定的地點,一般要經過搬運、運輸等多種環節。如果對貨物的包裝達不到一定的要求,很可能就會對貨物造成損壞。因此,合同中最好對貨物的包裝方式作出約定。包裝方式應當根據保護貨物的質量、品質、性能和表面涂漆等不受損害來確定。其內容包括對具體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的約定。應當特別注意的是,除賣方送貨這一交貨方式外,上門自提和代辦運輸情況下運輸過程中破損的風險都是由賣方承擔的,這兩種交貨方式下必須提高賣方包裝要求。
9、違約責任
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是指買方或者賣方沒有嚴格按照合同履行所應承擔的責任。買賣合同中賣方常見的違約有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或產品質量存在瑕疵,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供貨以及毀約等情形,買方常見的違約是遲延付款。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以及定金責任等方式。上述違約責任承擔方式中,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及賠償損失等責任承擔方式即使合同中未約定也可根據違約情況要求違約方承擔,但違約金和定金只有在合同中約定了才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
違約金的約定方式有兩種,一是約定固定數額的違約金,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如逾期付款違約金通常是逾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幾的約定。違約條款的目的不在于追求對方違約時從該條款中獲利,而是增加對方違約的成本。因此,如果合同相對方違約屬大概率事件,可考慮約定相對高額的違約金以遏制違約的沖動。應注意的是,由于合同違約金屬買賣雙方意思自治的產物,發生爭議時法院調整幅度有限,約定的己方違約責任不宜過重。
定金作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應當注意的是約定的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根據擔保法定金罰則的規定,交付定金一方發生合同約定承擔定金責任的違約情形時,收受定金一方可全額沒收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定金是一把雙刃劍,應謹慎使用。
10、爭議解決條款
合同爭議發生時通常有三種解決方式:當事人協商解決,第三人調解,仲裁機構仲裁或者法院訴訟。其中,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第三人調解都是不具有強制力的解決方式,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還需通過仲裁或者法院訴訟解決。
仲裁和法院訴訟作為兩種有法律強制效力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了避免發生沖突,合同雙方只能擇其一。仲裁與法院訴訟的區別在于法院訴訟即使合同雙方沒有約定也是法定的糾紛解決方式,仲裁則只有雙方約定通過仲裁解決糾紛時才可以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有效的仲裁約定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轄。
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時應當注意三個問題,仲裁是一裁終局而非像法院訴訟不服還可以上訴,因此仲裁的公正性缺乏有效的保障機制,二是仲裁機構是在地級
市設立,區縣一級并無經濟糾紛的仲裁機構,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機構應當是有效存在的仲裁機構,三是仲裁和訴訟不能同時約定,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仲裁的約定就是無效的約定。
法院訴訟解決糾紛時應當注意,我國的法院也是可以選擇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的一個法院作為糾紛管轄法院。如未約定的,一方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經辦人員在約定合同糾紛管轄時應考慮買賣雙方是否在同一區域、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違約概率等因素選擇對我司有利的訴訟法院。
一份完整、規范的合同可以盡可能減少因條款約定不明產生的爭議,但合同的生命在于履行。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及合同簽訂后情況的變化都會導致糾紛的發生。因此,光有一份好的合同是不夠的,還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變更、補充合同約定。沒有一個交易是完全相同的,一份好的合同必須根據當次的交易情況認真起草,期望憑合同范本一勞永逸地解決合同起草工作是不現實的,合同經辦人員對此應有正確的認識。本起草指引所附文本僅供起草參考用,合同經辦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增改刪減。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棉花品名、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
計量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 產地 等級 數量 單價 金額 ------------------
單位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棉花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鑒(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買賣合同 篇6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使用說明
1、 此合同文本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新、舊)機動車買賣交易。
2、 賣方(乙方)對其出售的(新、舊)機動車應具有所有權;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新、舊)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才能與買方(甲方)簽訂此合同。
3、 簽訂此合同應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持一分,辦理車輛過戶或轉籍手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 本合同應使用鋼筆填寫。
5、 本合同不得翻印。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有權出售屬于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的委托),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第二條 (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車輛瑕疵狀況:
第三條 價款
。ㄐ隆⑴f)機動車價格(不含稅費):
金額大寫:
。ㄐ、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稅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一半( );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責一半(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 付款方式(支票、現金):
2、 付款時間:
第五條 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 驗收時間:
2、 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并辦理相關手續。
3、 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 15 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并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 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
3、 車輛交接后在辦理過戶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 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5 、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 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 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4、 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 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托權問題,造成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其他方式:
第十一條 幾項具體約定
1、 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并遵守(新、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 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后,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 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條款:
附件一
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請將(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或復印件)粘貼于此處
附件二
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復印件
請將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復印件粘貼于此處
附件三
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1、 機動車行駛證
2、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3、 養路費繳會憑證
4、 車輛年檢證明
5、 稅訖證明
6、 其它材料: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意見:
經辦人:
備案機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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