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起訴狀(薦)
勞動起訴狀1
原告:阜陽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阜陽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李xx
被告:李xx(又名李xx),男,漢族,1974年4月3日出生,住阜陽市潁州區xx一期x號樓xx戶,電話:xxxxxxxx。
原告不服阜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阜勞仲裁字(20xx)第x號裁決書,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不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20xx年6月份工資800元。
2、請求法院不支持原告為被告補發從工資中扣發的風險金100元。
3、請求法院不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二個月的雙倍工資1600元。
4、請求法院不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經濟補償金400元。
5、請求法院不支持原告為被告補辦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的各項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被告xxx年4月10日到原告阜陽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作秩序維護員工作,在職期間疏于職守、不服管理,給原告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被告于20xx年6月30日擅自離職,于20xx年8月申請勞動仲裁,20xx年12月底阜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阜勞仲裁字(20xx)第40號裁決書。但該裁決出現了較多的事實錯誤和法律適用錯誤。理由如下:
一、原告六月份未領取的工資是720元,但勞動仲裁結果竟支持其800元,這是不符合客觀實際的。
二、該仲裁裁決不應該支持原告向被告補發風險金100元。入職時,被告曾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我愿在貴公司服務至少一年,期間如本人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相關手續,其風險金和績效工資作為違約金和培訓費用不再領取”。期間對他們進行了培訓。另外,由于其糾集他人于6月30日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被公司罰扣。因此不應該支持原告向被告補發該風險金。
三、原告不應該向被告支付經濟補償金。被告自20xx年6月30日起,沒有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拒不上崗執勤,經領導多次勸說,通知其到工作崗位,被告拒不理睬,擅自離職。被告的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原告的規章制度,違背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辭職,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相關手續”的承諾,同時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被告的行為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但阜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卻支持了被告的仲裁請求,支持了李xx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顯然是不合法的。
四、原告不應該向向被告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1600元。原被告的招工表、應聘人員登記表等把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的非常明確。原告已經和被告簽訂了勞動合同,不存在支付雙倍工資問題。但勞動仲裁裁決卻支持了被告雙倍工資1600元。法律規定的雙倍工資即便適用于本案被告,雙倍工資的賠償也應按照不高于實發工資的`標準。被告工作期限是兩個多月,四月份工資443元,五月份723元,六月份720元,合計1886元。勞動仲裁裁決竟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2400元(六月份工資800元,雙倍工資1600元)?梢姴脹Q的結果于理不通、于法不容。
五、入職后被告不按原告的要求填寫社會保險參保申請,承擔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因此,未能辦理的責任在被告。
綜上所述,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沒有查明本案事實,裁決結果有諸多不合法、不公正之處。為此向貴院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
此致
阜陽市xx區人民法院
xxx責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起訴狀2
上訴人:_________按摩中心
地址: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_________
企業組織代碼號: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住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為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_按摩中心因不服_________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和事實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_________號民事判決,并依法改判;
2、本案的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屬于自行離職,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錯誤,上訴人不應該支付被上訴人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一、被上訴人的離職屬于自行離職。
被訴人于20___年1月30日向上訴人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于次日就不再上班,并聲稱于20___年1月31日與上訴人解除勞動關系。上訴人收到被上訴人的通知書后作出了相應的批示,允許被上訴人于20___年2月28日辦理辭職手續。上訴人于被上訴人20___年2月1日沒有上班的情況下貼出公告,通知被上訴人若三日內不上班即視為自離,但被上訴人一直沒有上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
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上訴人并不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上訴人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被上訴人的離職屬于自行離職。
二、一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的`月平均工資金額為5943.98元屬于認定錯誤,且無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第三款: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本案中,被上訴人主張的平均工資為8000元。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的平均工資為其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即5723元。上訴人并提供了被上訴人20xx年12月至20___年1月期間每月應發的工資為3371元、7834元、3411元、5137元、4967元、5970元、4604元、6395元、6856元、6635元、5665元、6144元、5820元、4696元。故被上訴人的平均工資英認定為5723元。
而法院卻根據上訴人提交的20______年1月至20______年12月工資表記載程佳音該期間應發工資數額,提除了未滿勤的月份(即20______年2月、20______年6月、20______年11月)的工資數額,計算出被上訴人的月平均工資為6142.11元,進而酌定被上訴人的工資為5943.98元(6142.11÷31天×30天)。故法院的認定錯誤并不符合法律規定。
三、一審判決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屬于運用法律錯誤,上訴人無須向被上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本案中,被上訴人以上訴人未依法為其參保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向被申請人送達“迫使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但上訴人未按上述法律規定提前三十日書面向上訴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被上訴人的上述行為明顯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行為,乃屬于主動解除與上訴人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動部[1996]354號)第二十點規定,對于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原審判決是僅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而認定被上訴人因上訴人沒給其買社保而被迫與上訴人解除合同,判令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一審判決忽略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一審判決忽略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故請求二審法院在充分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糾正一審中的錯誤判決,以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
勞動起訴狀3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被告:性別: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對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京勞仲裁字第XX號裁決書的第一項、第二項的錯誤裁決進行糾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擔支付和賠償義務;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告到原告處工作,簽訂了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6個月。工作期間原告對被告一直十分信任,進行培養并委以重任,但自20xx年以來,被告對工作表現出不負責的態度,并濫用公司資源于私人用途,并在未請假的前提下,無故曠工3天。
為此,原告提前通知被告,與其解除試用期勞動關系。被告為此十分不滿,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訴,要求原告支付經濟補償金和8月份工資的請求。
原告認為,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的第一項、第二項明顯不當。理由如下:
一、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前提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公司內部出臺的規章制度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是正當行《勞動合同法》所賦予用人單位的`權利。因此,原仲裁裁決認定原告對被告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缺乏事實依據,要求原告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裁決是錯誤的,原告與被告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沒有查明本案事實,裁決顯失公正。原告作為依法注冊的企業,始終遵行勞動法律法規規范,對于被告的處理并未超出法律法規規范尺度。原告認為,公司在承擔義務的同時,也應當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享受在勞動仲裁中不被區別對待的權利。為此向貴院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 致
勞動起訴狀4
原告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
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________(鄭州)房地產有限公司,住所地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東·與揚子·交匯處。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總經理。聯系電話0371-80000000。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責令被告支付原告自________年8月19日至________年6月20日在職期間的工資________元;
3、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發放的業務提成25125元;
4、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經濟補償金1966元;
5、責令支付加班費6093.33元;
增加一項訴訟請求,即責令被告支付原告因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4006.4元)、醫療保險待遇(1201.92元)、工傷保險待遇(200.32元)、失業保險待遇(400.64元)、生育保險待遇(100.16元)而遭受的各項損失共計5909.44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年7月19日,原告到被告處工作,直到________年6月20日原告離職被告都與原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為原告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及生育保險。工作期間被告對原告一直十分信任,委以重任。至到在原告向被告提出辭職時被告都再三挽留原告不要辭職,在看到原告辭職堅決時為此還再次承諾離職后原告發完的業務提成仍然按照原有約定售房款的1%的比例發放。原告的提成金在發放兩個月后被告突然終止了原告發完業務提成,在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繼續按照約定的'1%比例發放提成,被告卻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按照原有比例發放,最后甚至直接停止發放。原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于________年10月份委托律師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催要業務提成及工資。并在被告置之不理的情況下,于________年11月23日向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申訴,要求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支付在職期間的工資、發放的業務提成、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等請求,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經受理、審查,于________年2月21日做出鄭勞人仲案字〔________〕0040號仲裁裁決書。
原告認為,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明顯不當,無法令人信服。故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致
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起訴狀5
原告:
住所:
被告一:
住所:
被告二:
住所:
請求事項:
1、要求支付勞動報酬_______元。
2、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每日利息為本金的萬分之______即____元,從_____年____月_____日計算至本判決確定的`履行付款義務之日。
3、被告一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4、被告二承擔連帶責任。
事實與理由:
原告在_____年到被告一承包部分勞務的建筑施工項目上工作,此建設施工項目由________工程公司總承包。______年春節前夕,被告方將應該支付給工人的工資交給其工地負責人_____,但_____并沒有立刻將工資支付給原告,而是給原告打下工資欠條,注明:“今欠_________工人工資_____元。欠款人:______”。但之后一直沒有把工資支付給原告。經過成都法律援助中心的調解,被告仍然不愿意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第九條“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對勞務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北桓嬉徊粚⒐べY直接發放給勞動者,屬于違法行為,被告二沒有履行其監督之責,屬于共同違法,對于原告最終沒得到工資具有共同過錯,理應承擔連帶責任。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訴至貴院。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勞動起訴狀6
第一步:公司不服勞動仲裁起訴書的格式
原告:xxxx有限公司
住所: xxxxx廈寫字樓
法定代表人:王某
被告:段某,女,漢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址:xxxx**街道****路**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原告因工資等爭議一案,不服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xx年*月**日所作的深勞仲案[20xx]2***號裁決,現提出起訴。
第二步: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原告無須支付被告20xx年4月*日至20xx年8月*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人民幣4***8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1**5元;
2、請求法院判決原告無須支付被告20xx年度年終獎人民幣60**元;
第三步:事實與理由:
一、裁決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資及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是錯誤的。
二、裁決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資的25%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三、裁決要求原告支付被告20xx年度年終獎沒有法律依據。
勞動起訴狀7
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銷民法院(20__)樓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內容;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歸上訴人所有,由上訴人補償被上訴人64317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審判決未查明案件的事實,致使在分割房產時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
上訴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與被上訴人離婚沒有異議,但認為一審法院對于房產分割的處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實與訴爭雙方真實生活現狀情況下,作出的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的錯誤判決。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____
1、被上訴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審期間,上訴人舉證證明了被上訴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辦公樓有一套房屋對外出租。雖然被上訴人對該房屋沒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但被上訴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權權能;同時,該房屋房產權國資委已經多次承諾,該房屋如遇征收,補償款一律向被上訴人支付。即,被上訴人實際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訴爭房產,即便是判決歸上訴人所有,也不會造成被上訴人沒有房屋居住的“現實危害”。
2、上訴人無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審查明的事實,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僅有一套房屋即訴爭房產,除此之外,上訴人在別處再無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審判決結果將導致上訴人流離失所!更為可悲的是,上訴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隨上訴人生活,一審判決結果不但致使上訴人居無定所,更是要讓九旬老母隨上訴人一同流落街頭!
基于此,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訴爭房產時,未查明相關事實,致使判決結果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懇請二審法院體恤上訴人的生活困難,依法改判!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起訴狀8
原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請求事項: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請求判決被告立即支付下欠原告的貨款共計_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元。
2、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原告和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________購銷合同》。雙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約定了 __________的數量、單價、合同履行方式及貨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時還約定了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嚴據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貨等義務,合同 履行完畢后,經雙方結算,______購銷合同實際總貨款是_________元,被告欠下貨款_________元。自雙方結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 按合同約定立即支付貨款,被告推脫不予支付,事實上已經構成違約,依合同約定被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 的30%)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綜上,原被告簽訂了購銷合同,合法有效,且原告已經嚴據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貨義務,將合同履行完畢。而被告違約拒不履行合同義務,不給原告支付下欠的貨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現原告為維護其合法利益,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起訴狀副本____份;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此致
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起訴狀9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請求事項: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資_____元、加班費_____元、汽車保養費_____元。
2、請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雙倍工資款差額______元。
3、請求判令被告為原告補交______個月的社會保險費。
4、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與被告達成口頭協議,主要內容有:
1、原告為被告提供駕車勞務,每日工作_____小時,每周休息____日;
2、原告支付被告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押金;
3、被告支付原告基本報酬人民幣______元/月,超時加班費______元/時。____月____日,被告安排原告前往園區_____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駕車勞務,工作時間每日______小時。____月___日,被告要求原告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原告因對合同內容有異議而拒絕補簽。被告要求原告離職,雙方當日辦理交接手續。
后原告因討還押金及工資不成,提起勞動仲裁。仲裁庭以原告所駕車輛無道路運輸證為由裁定原被告間為非法用工關系,對原告提起的.雙倍工資要求不予支持。但原告前往運管部門了解原告所駕車輛有道路運輸證,仲裁庭認定事實錯誤。在仲裁期間被告自愿返還原告押金_______元人民幣。
根據《勞動法》第50條和第36條規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資______元、加班費_____元及原告所墊付的汽車保養費______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和第82條規定,原告要求被告再行支付一倍工資合計______元整。根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原告要求被告為其補交______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綜上,請求貴院依法查清事實,支持原告的上述訴請。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勞動起訴狀10
原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訴訟請求:
1、撤銷________勞人仲字[20___]第______號勞動爭議_____決定書。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經_______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受理、審查,做出了_______勞人仲字[20___]第______號勞動爭議_____決定書。原告認為,_____裁決關于_________________的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當撤銷。
理由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
。ㄉw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勞動起訴狀11
原告:xx性別x,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證號碼,住所:電話:
被告: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性別x,職務:xxx;電話:xxx
原告因與被告關于勞動爭議一案不服xx勞仲案(xx)第xxx號裁決書的裁決,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請求事項: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墊付的x年x月份、x月份和x份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xxx元;
2、拖欠的xx年xx月份和xx月份的工資,合計人民幣xxx元;
3、拖欠的xxx年x月份和x月份的平時加班工資,合計人民幣xxx元;
4、被拖欠工資總額的25%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xxx元;
5、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xxx元;
6、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xx元;
7、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關系的代通知金人民幣xxx元;
8、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因被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受工資損失合計人民幣xxx元,并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的xx的賠償金人民幣xx元;并支付xx年xx月xx日至本案審結的.工資損失。
9、由被告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
二、事實與理由:
1、原仲裁裁決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秘密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但申訴人作為被訴人業務人員,在被訴人處工作期間,與他人共同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與被訴人公司同類的營業,侵犯了被訴人的商業秘密”,這一認定是錯誤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關于商業秘密的規定,企業的經營信息或者技術信息若想構成商業秘密,必須滿足四個條件,即不為公眾所知息、能為權利人帶來物質利益和具有實用性,并要求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條關于競業禁止的規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經理負有競業禁止的義務,對于一般的員工,只有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禁止義務,并由用人單位單獨向勞動者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時,勞動者才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因此,原告不負有競業禁止義務。
另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業秘密,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業秘密” 。因此,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原告注冊成立了與原告經營范圍類似的公司,就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秘密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認定原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且申訴人利用被訴人為其提供電腦、辦公電子郵箱等工作條件,服務上述公司,并試圖以上述公司名義與被訴人的客戶洽談業務,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這一認定是嚴重的認定事實錯誤。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和《憲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個人隱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證明原告試圖以其它公司名義與被告的客戶洽談業務的證據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制訂的所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過了民主程序并進行了公示,根據《勞動法》第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是不能用來作為證據的,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證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紀律,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違反了“勞動紀律”的情況下,僅僅依據來源非法的證據就認定原告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是嚴重錯誤的。
另外,被告不但拖欠原告工資長達幾個月之久,并且拒不返還原告墊付的業務墊支費用。原告作為一名普通的業務人員,不僅要供養年邁患病的父親,還要支付高達xx元的住房月供。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原告當時生活的窘境。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原告真的有被告指控的所謂“xx”行為,也完全是由于被告的違法行為造成,是一種求生存的不得已行為,如何談得上“嚴重”情節;诖耍娴男袨橐膊粫䴓嫵伞秳趧臃ā25條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勞動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民事訴訟法》以及其它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原告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作出公正裁決,維護弱勢的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起訴狀1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總經理。
被告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決原告不支付被告工資4800元及經濟補償金1200元;
2、判決原告不支付被告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3000元及額外經濟補償金1500元;
3、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據此,原告依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依法判決。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起訴狀13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總經理。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原告和被告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郵寄送達等相關費用。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勞動起訴狀14
原告:張××,性別:男,1967年9月18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41052619670918××××,河南省滑縣人,住所:河南省滑縣留固鎮××村××組,聯系電話:1375620××××;
被告:中山××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小欖鎮××工業區××路××號,法定代表人:李××,職務:董事長,聯系電話:07602635×××。
原告因與被告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中勞仲×案字(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原告墊付的20xx年×月份、×月份和×月份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xx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資,合計人民幣××××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xx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時加班工資,合計人民幣××××元;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被拖欠工資總額的25%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6、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7、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關系的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月至20xx年×月因被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受工資損失合計人民幣××××元,并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的25%的賠償金人民幣××元;并支付20xx年×月×日至本案審結的工資損失。
9、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一、原仲裁裁決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秘密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但申訴人作為被訴人業務人員,在被訴人處工作期間,與他人共同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與被訴人公司同類的營業,侵犯了被訴人的商業秘密”,這一認定是錯誤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關于商業秘密的規定,企業的經營信息或者技術信息若想構成商業秘密,必須滿足四個條件,即不為公眾所知息、能為權利人帶來物質利益和具有實用性,并要求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條關于競業禁止的規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經理負有競業禁止的義務,對于一般的員工,只有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禁止義務,并由用人單位單獨向勞動者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時,勞動者才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因此,原告不負有競業禁止義務。
另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業秘密,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業秘密”。因此,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原告注冊成立了與原告經營范圍類似的公司,就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秘密是錯誤的。
二、仲裁裁決認定原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且申訴人利用被訴人為其提供電腦、辦公電子郵箱等工作條件,服務上述公司,并試圖以上述公司名義與被訴人的客戶洽談業務,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這一認定是嚴重的認定事實錯誤。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和《憲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個人隱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證明原告試圖以其它公司名義與被告的客戶洽談業務的證據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制訂的所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過了民主程序并進行了公示,根據《勞動法》第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是不能用來作為證據的,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證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紀律,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違反了“勞動紀律”的情況下,僅僅依據來源非法的證據就認定原告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是嚴重錯誤的。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由于勞動糾紛當中的主體包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此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是其中的任何一個,那么在書寫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的時候就要根據自己的實際身份進行書寫。
勞動起訴狀15
原告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排除對原告房屋衛生間漏水的妨害;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損失__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及合理費用。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事實與理由原告為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花園____棟___單元___層___室的業主,被告是其正樓上的鄰居。________年____月份,原告發現其房屋衛生間的塑膠板上出現了漏水情況造成原告及其家人如廁不便且墻上開始滲水,隨即原告便告知小區物業公司上門查看,經過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的檢查發現原告房屋衛生間的塑膠板上漏水的原因是被告房屋衛生間里蹲便器問題造成的。原告多次找到被告交涉要求及時解決衛生間漏水的問題,但被告每次均予以其他理由搪塞,小區物業公司與社區也從中協調多次但無果。為此,原告特向貴院起訴,請求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此致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具狀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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