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狀(通用11篇)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1
原告:
委托代理人:鄭,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朱,男,35歲,漢族,住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x號北京師范大學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技術部宿舍,聯系電話:。
被告: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26號榮寶大廈六層,聯系電話:。
負責人:臧黨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車輛維修費2x5元、車輛救援拖車費15x元,合計2x155元;
2、請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保險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4月2x日,赫日駕駛原告所有的大眾系列高爾夫牌小轎車于東城區南河沿大街大阮府胡同西口由北向南正常行駛過程中,因被告違章變更車道,造成兩車相撞,原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當日,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東城交通支隊東單大隊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規定》相關規定,出具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故處理結束后,原告委托北京大陸汽車俱樂部有限公司實施救援,支付救援拖車費15x元。為減少肇事車輛受損對原告出行帶來的不便,盡快解決損害賠償問題,原告委托北京北方華驛車輛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肇事車輛進行了修理,支付維修費2x5元。
另查明,被告車輛在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基于上述事實,原告認為,因被告的`過錯行為造成原告車輛受損,被告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告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清償責任。故此,特訴至貴院,懇請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
X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2
原告(yuangao)一:楊,男,身份證:
住址:河南省商丘市
原告(yuangao)二:溫州市xxx
住所:溫州市溫金大道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何煥明,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律師
地址:廣州市五羊新城東興南路號,電話:
被告一:,男,身份證
住址:四川省富順縣
被告二:廣州市
住址:廣州市天河區車陂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三廣州
住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被告四: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就路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賠償原告車輛修理費58938元,評估費2800元;
2,判決被告四在交通強制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3,判決上述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分許,原告一駕駛原告二所屬的車輛浙C13xxx重型半掛引車在廣惠高速公路自惠東向廣州方向正常行駛;被告一駕駛車牌號為粵AD1233重型半掛引車也行駛在廣惠高速公路上,且被告一所駕駛車輛與原告同方向自惠東向廣州方向行駛,由于被告一駕駛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粵AD1xxx車輛與浙C1xxx重型半掛引車發生碰撞,經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確定,被告一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后,原告將車輛開到華南地區唯一有資質維修此類車型的廣州優駟達商用車服務有限公司(一類機動車維修公司)進行維修,維修期間原告委托了廣州市華盟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事故車輛之損失價格進行了評估,車輛拆檢后經鑒定,車輛損失總價為58525元(見穗華價估(新)〔20xx),而實際維修總價為58938元。
經查證,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請的司機,事故發生時正在執行被告二指派的`運輸任務。而肇事車輛粵AD1xx重型半掛引車屬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險人直接向被告四購買了交通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現原告的車輛已修復,事故給原告造成損失共計58938元,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原告以實際損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賠未果,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法院提起訴訟,請貴法院支持原告的請求。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3
原告廖,男,1X年X月XX日出生,__市蘇仙區人,住__市蘇仙區XX村X棟X單元號。聯系電話:。
被告何,男,1X年X月X日出生,__市北湖區人,住__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_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系電話:13。
被告何,男,__市北湖區人,住__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5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系電話:1。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住所地:__市飛虹路1_號。聯系電話:2__3__1。
法定代表人徐郴范,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鑒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_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何承擔。
事實與理由
_年_月_日15時許,被告何駕駛被告何所有的湘L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后因傷情嚴重轉至__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后共住院天,共花醫療費454__元,出院診斷為: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鑒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_年_月1_日,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第A__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為其所有的湘L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何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后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_元,余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__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_年月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4
原告:___,__,漢族,生于__年__月___日,原在____有限公司工作
住址:____路____花苑__號__室,電話:__________
被告:___,__,漢族,______有限公司駕駛員
被告: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住所:__市____路____號
郵編:__
電話: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損害賠償金60000元;(附清單)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20000元;
三、賠償原告助動車損失費:5000元;
四、律師代理費4000元由被告承擔;
五、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年__月__日下午1:1__,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助動車正常行經____路、____路路口時,遭遇被告___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滬A____________)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助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六人民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顱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壓痛、耳聾等。后經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1)。原告又于__年__月__日,經__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路交通事故致顱底骨折,遺留頭痛、頭暈,左耳偉導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見證據2)。又于__年__月__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臚腦受傷,市六人民醫院于__年__月__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書,要求原告應住院手術檢查,但由于住院手術檢查費用高達1萬余元,且當時原告經濟窘迫而被告拒絕作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得不放棄了住院手術治療的`機會(見證據4)。現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遺癥,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____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
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5
原告:梅,女,漢族,19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住址:湖北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鎮________村____組,身份證號碼:。
被告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負責人:,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羅芳路122號南方大廈A座2-10、17-28層、B座1-4、15-19層
被告二:深圳市出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路苑____棟____層。
被告三:王,男,19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址:河南省________縣________鎮路,駕駛證號碼:,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原告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還應得賠償款為人民幣145695.86元。[其中醫療費23761.71元、鑒定費700元、誤工費8362.64元、護理費8124元、交通費____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900元、營養費____0元、殘疾賠償金116978.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00元,合計:184826.43元,被告一在交強險限額內直接賠償原告12____0元;超出交強險部分62826.43元;184826.43-12____0=62826.43>,被告二負同等責任并已經支付原告醫療費4000元則仍應賠償原告33695.86元;62826.43____60%-4000=33695.86>,另外,被告一已經支付了原告醫療費10000元,則原告在本案中應獲得賠償總額為:12____0+33695.86-10000=145695.86元]
2、請求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賠償原告145695.86元。
3、請求被告一在交強險限額內有限賠償原告的精神撫慰金。
4、請求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0年05月24日19時00分許,被告三駕駛粵B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羅湖醫院停車場出入口時,車身左側與原告騎行的無號牌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____0年5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口岸大隊作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認定被告三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原告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
____0年9月14日,廣東司法鑒定所對原告的'傷殘等級進行了檢驗鑒定,鑒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玖級。
被告一是肇事車輛粵號小型轎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的保險人,被告二是肇事車輛粵號小型轎車的所有人,現三被告至今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原告進行賠償,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深圳市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6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涵江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下稱“原審判決”),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依法撤銷原審判決第一項,并依法改判。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判決按城鎮居民標準認定被上訴人的各項經濟損失,不僅不符合客觀事實,也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請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糾正,并按農民標準予以認定。
1、被上訴人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明顯系事后單方制作而成,主要理由有以下幾個方面:
(1)租賃期限長達三年,租賃面積177.35平方,租金卻按照300元/月計算,明顯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
(2)該《房屋租賃合同》沒有所租賃的房屋具體位置,無法證明被上訴人的實際租住地。卓坡居民委員會與涵東派出所出具的《證明》依法不能采信,《證明》中提到“暫住”,那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暫住證明;且“新涵街號401室”與上訴人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租方林和平所有的房產證并非同一地址,前后存在矛盾;再者,林和平系外地人,其在涵江買房應當是用于自身居住,對外出租且租金如此廉價與常理不符。被上訴人所提交的`證據,顯然系事后為達到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的目的而刻意虛構而成,依法均應當不予采信,一審法院未查清案件事實,草率認定被上訴人的租住地在城區范圍,明顯錯誤,應當予以糾正。
2、被上訴人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所從事工作及主要收入來源,被上訴人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被上訴人原本就是涵江區人氏,家庭住址在涵江區江口鎮,根本無需租房。且,被上訴人為證明其收入來源曾向原審法院提交過工作及收入證明(被上訴人當庭予以撤回),根據提交的工作收入證明,被上訴人系在荔城區西天尾鎮的鞋廠上班,那么被上訴人將房子租住在涵江根本不符合常理。被上訴人主張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原審法院卻予以支持明顯偏袒被上訴人。
二、被上訴人原審訴求賠償項目和金額,部分不合理,原審法院予以支持明顯錯誤,應當予以糾正。
其中,醫保費用應按醫療費總額的20%予以扣除;誤工費應當按照88.74元/天計算,誤工天數為實際住院天數101天;殘疾賠償金賠償標準應當按照11184.2元/年的標準計算;鑒定費不屬于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保險公司不承擔;二次手術費應待實際發生后另行主張;車損費未經保險公司定損,且成龍摩托車行不具備修車資質,依法不應當予以認定。上述賠償項目及金額,請求二審法院予以糾正。
三、原審法院在交強險限額內預留給案外人的費用偏少,對案外人不公平,請求二審法院適當予以增加。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按城鎮居民標準認定被上訴人的各項經濟損失且部分賠償項目的認定是錯誤的,請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糾正。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7
原告:陳××,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天津××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天津市××區××小區××室。
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天津××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天津市××區××小區××室。
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天津××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住天津市××區××小區××室。
被告:中國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地址:天津市××區×××道×號。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于××賠償原告陳××下述各項費用的80%,總計1144087.52元:(以下三項總計1430109.40元)
1、醫療費194976.90元,誤工費57767.6元,住院期間的護理費85755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0750元,營養費10000元,交通費4000元;
2、殘疾賠償金294426元,被扶養人生活費78188.5元,定殘后的護理費487060元,鑒定費1200元;
3、后續治療費175985.40元。
二、請求判令被告于××賠償原告陳x明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對上述兩項請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被告保險公司在承保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五、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11日19時許,被告李××駕駛于龍海所有的津CC××××號帕薩特轎車沿創業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該車的前部與對行原告駕駛的.津A×××××號二輪摩托車前部相接觸,造成雙方車輛損壞,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李××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陳××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原告的傷情,經醫院診斷為:
1、四肢多發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頸骨折,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
2、繼發性腦干損傷、腦疝;
3、右額硬膜外血腫;
4、右額腦挫傷;
5、左顳、右枕顱骨骨折;
6、肺挫傷;
7、鼻骨骨折;
8、陰囊軟組織損傷;
9、右眼眶壁骨折,雙視神經萎縮等。
到起訴時至,原告尚不能康復出院。
經查,該肇事車輛是由被告于××雇傭被告李××駕駛的。被告于××在被告保險公司處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責任險,保險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29日止。
但原告方為治療所造成傷害,已負債累累,被告李××與于××拒不墊付醫療費用,且不配合辦理出院手續。
原告認為,被告于××作為車輛所有人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李××存在重大過錯,應與被告于龍海承擔連帶責任,被告保險公司應在投保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原告所請。
此致
天津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月3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8
原 告: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被告一: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被告二: 公司
住所地:
負責人:
電話: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兩被告賠償原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391543元[具體包括: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384993元,評估費6550元]。
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年11月1日下午16時15分許,案外人吳 駛原告所有的車牌號為滬 博斯特x牌小型轎車沿G60滬昆高速公路由西向東行駛,在進滬方向21.5公里后25米處,被告一駕駛車牌號為蘇 新甲殼蟲小型轎車同方向后面行駛,因被告一未保留安全行駛距離,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原告車輛車尾部位在本次事故中損失嚴重。
報警后, 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就該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一追尾,須承擔全部責任。
另查,被告一所有的車輛已向被告二 有限公司 支公司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且都在保險期間內。
事后,就原告車輛維修一事,兩被告始終不予解決。原告無奈,只好委托 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中心對原告車輛的車尾部位損失進行評估,用去評估費6550元,評估中心于x年12月29日出具評估意見書[編號:19#1-15-01194-LS],物損評估意見為:直接物質財產損失為384993元。
原告認為,因被告一罔顧法律規定,高速駕駛,且未保留安全行駛距離,致使原告的`財產遭受損失,合計產生費用為391543元(具體算法如下:384993+6550=391543元),就該費用,被告一理應賠償;因被告一已向被告二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且都在保險期間內,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告二對原告遭受的損失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現原告依法起訴,請求貴院依法作出判決,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市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9
原告:xxx,男,漢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現住xx。電話:xxx
被告:xxx,男,漢族,身份證號:xxx,xx人。電話:xxx
被告:xxx,男,漢族,身份證號:xxx,住xx。
被告:xx保險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地址:xxx。電話:xx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一、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各項損失共計133200.29元人民幣。
二、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xxx年12月06日14時50分許,被告xxx駕駛Fxxx轎車沿xxx道路由北向南行駛時與行人xxx(原告)發生交通事故,至原告xxx受傷。xxx市公安局交警認定,被告xxx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條之規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不承擔責任。
經xxx市xx醫院診斷為xxx。后經xxx評定為十級傷殘,左下肢功能喪失10%以上。兩次手術過后,患足仍不可負重,需繼續治療。可見,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造成損失包括醫療費xx元,被告xxx已支付19000元;誤工費41367元;護理費138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500;營養費1500元;輪椅600元;便座、復印、行軍床192元;鑒定費1664.8元;傷殘賠償金36584.4元;二次手術費7000;交通費500元;被扶養人生活費16211.5元;精神損失費1萬元,共計133200.29元人民幣。
綜上,被告之行為給原告造成的不僅僅是身體的傷害,更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和精神負擔,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敬請貴院依法審理,判如所請!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10
原告:xx
住址:xx
被告一:xx
住址:xx
被告二:xx
住址:xx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停運期間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x月xx日原告xxxx駕駛xxxx出租車公司xxx出租車與被告xxx駕駛xxx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經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認定被告方司機xxx負責。原告xxx所駕駛的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壞經xx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定損為xxxx元,損壞后送到修理廠修理,xx年x月xx日修理完畢交給原告xxxx行駛。
原告認為:被告xx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行車,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致使原告車輛損壞并造成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被告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xxx作為車主理應對肇事司機楊某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原告的車輛是從事出租營運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為致使原告的車輛停止營運xxx天,損失十分慘重。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或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用于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者應當予以賠償。據此,原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的停運損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11
原告:李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省____縣人,現住,身份證號:____電話:
被告一:王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省縣人,現住____,身份證號:____,電話:
被告二:____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被告三:____保險公司,住所地:
負責人:,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王____、____公司賠償原告誤工費9000元、護理費7697.3元、交通費94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350元、營養費540元、后續治療費5000元、傷殘等級司法鑒定費680元,共計____元。
2、被告____保險公司在其保險責任范圍內對上述款項承擔賠付責任;
3、由三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____1年7月27日3時30分許,被告王____駕駛被告____公司所有的云A6666號轎車在北京路倒車時,未確保安全,碰撞行人李____,致李____受傷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_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____字[____1]第340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被告王____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見證據1)云A6666號轎車已在被告____保險公司處投保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單號分別為____。(見證據6)
事故發生后,被告王____在沒有標明現場位置、沒有報警的情況下,用云A6666號轎車與原告李____家屬一起將傷者李____送往____醫院進行治療55天,被告王____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經診斷,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____骨折,醫囑出院后臥床休息一個月。(見證據2)
原告李____于____1年12月1日經____神馬司法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手骨折,出院后需定期復查,并服用藥物治療,后續治療費____0元,自受傷之日起全休4個月。”(見證據3)。
綜上所述,此次事故給原告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特請求貴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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