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上訴狀模板
導語:在我需要運用到上訴狀的時候,我們往往不知道應該要怎么樣寫才算標準?今天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精選上訴狀范文!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的欄目!
上訴狀范文1:
原告:兗州市綠源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從祥,經理
被告:兗州市宏宇膠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顏丙利,經理
被告:顏丙利,男,漢族,37歲,住兗州市兗州鎮北環城路,兗州宏宇膠帶有限公司經理。
被告:顏廷付,男,漢族,60歲,住兗州市顏店鎮劉胡村 被告:顏丙林,男,漢族,46歲,住兗州市顏店鎮劉胡村 被告:顏世申,男,漢族,52歲,住兗州市顏店鎮顏家村 被告:路永安,男,漢族,46歲,住兗州市顏店鎮滋山村 被告:楊傳旺,男,漢族,53歲,住兗州市顏店鎮曹街村 被告:鄭銀廣,男,漢族,58歲,住兗州市顏店鎮顏店村 被告:丁長森,男,漢族,56歲,住兗州市顏店鎮丁郗村 被告:張宜界,男,漢族,58歲,住兗州市顏店鎮大張村 被告:郝忠良,男,漢族,46歲,住兗州市阻燃輸帶廠 被告:丁世波,男,漢族, 歲,住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上述被告償還原告為第一被告代償的銀行貸款12172774.70元及利息(利息按銀行貸款利息主張至判決生效之日止)。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為第一被告在濟寧工商銀行、濟寧交通銀行、濟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案的各自然人被告對原告為第一被告貸款擔保1600萬元提供反擔保,并出具了反擔保函。第一被告在貸款到期后未能償還,原告共計為第一被告累計償還貸款本息12172774.70元,現原告依法取得對第一被告的追償權并根據反擔保函的約定要求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人:兗州市綠源食品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6日
上訴狀范文2:
上訴人:馬某,男,22歲,回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現羈押于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
上訴人不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0)西刑初字第769號《刑事判決書》,特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改判上訴人無罪。
事實與理由:
一、原判認定事實錯誤。
原判認為:上訴人“向家屬、公安機關捏造了由自己親手打開密封飲料的虛假事實,并通過相關新聞單位,向社會公眾散布該虛假事實”。這一認定不符合事實。
1、上訴人的虛假陳述并非出于自愿。上訴人于2009年11月7日在西單豆撈坊用餐時,在飲用的雪碧中發現不明物質,隨即入院治療。在公安機關調查的時候,上訴人向民警如實陳述了“不記得誰打開的飲料”,但是民警一定要求上訴人仔細回憶。為避免牽扯他人,導致個人隱私曝光,上訴人只好說是自己打開的。上訴人的“捏造”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而做出的虛假陳述。
2、“虛假事實”并未向社會公眾散布。所謂的“虛假事實”(即“雪碧由誰打開”)并未通過相關新聞單位“散布”到社會公眾。在上訴人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之前(2010年3月10日),任何媒體的
報道中均未出現“馬某親手打開了雪碧”這一事實。
3、“虛假事實”并未損害可口可樂公司的商譽。在雪碧事件中,“雪碧含汞”這一基本事實是導致可口可樂公司商譽受損的基本事實。“雪碧由誰開啟”并不影響到可口可樂公司商譽。上訴人的不實陳述可能會影響到事實的調查,但是不會直接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二、原判法律認識錯誤。
原判認為,上訴人“出于何種動機不影響對其行為性質的認定”,這屬于“客觀歸罪”,違背了刑事犯罪認定中“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 犯罪動機屬于犯罪的主觀方面要素,是犯罪構成的四要件之一。缺失了這一要件,毫無疑問不構成犯罪。上訴人并不存在犯罪故意。
在中毒事件發生后,上訴人并不知道是遭人投毒,直到公安機關偵破劉曉靜等人故意殺人案,上訴人在得到民警的告知后才了解了事情真相。在此之前,上訴人一直認為雪碧存在質量問題。既然上訴人不明知“遭人投毒”這一事實,那么就不可能具有損害可口可樂公司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犯罪故意。原判直接以行為的危害后果來認定上訴人的“明知”,顯然與事實不符。
三、原判結果對消費者維權將產生不利影響。
上訴人作為一名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遭遇人身損害,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錯誤地認為是產品質量問題,此舉并無不當。上訴人雖然對部分事實有所隱瞞,并不說明企業商譽的受損是由上訴人所造成。本案之所以具有重大影響,關鍵在于食品安全頻頻亮起“紅燈”,消費者缺乏安全感。
如果對上訴人追究刑事責任,必然會助長一些不法奸商的囂張氣焰,以“損害商品聲譽”為由,嚇阻消費者的維權行為,威脅敢于曝光的新聞單位。普通消費者不可能具備專業的知識和鑒定技術,如果需要在“百分之百”確定的情形下才能對經營者主張權利,顯然會使得消費者權利淪為一紙空文。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都有可能受到嚴重損害。
上訴人認為,一個判決,既要注重它的法律效果,也要注重它的社會效果。法院判決對社會秩序有指引的作用。本案無論從法律的角度還是社會影響的角度,都不宜判決上訴人有罪。可口可樂公司的商譽,經過法庭的審理和媒體的報道已經得到了維護。雪碧的清白,不需要通過上訴人的有罪來證明,更不能以千千萬萬消費者的權利作為代價。
綜上,請求二審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2011年2月28日
【常用的上訴狀】相關文章:
經典的民事上訴狀常用的模板01-10
精選的優秀民事上訴狀常用范文01-21
常用的經典刑事上訴狀范文201603-25
2016常用離婚民事上訴狀「精品」03-23
行政上訴狀范文-上訴狀范文04-01
上訴狀05-24
刑事上訴狀范文-上訴狀范文04-01
民間借貸上訴狀-民事上訴狀04-01
2016行政上訴狀常用范文03-25
上訴狀(范文)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