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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房總面積
以下是YJBYS 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有關于保障住房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喜歡。
由于新政策還未出臺,根據2012年6月中旬公布實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中規定,新建保障房戶型面積應在88平方米以下,且為保證保障房住戶以公共交通為主,選址區域必須在公交車站點5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或地鐵8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
同時強調了建設的低碳環保要求。
4類戶型均為標準戶型
《標準》對于保障性住房的戶型也有具體要求,必須按4類戶型建設。
其中A類戶型為一個或兩個居住空間模式,建筑面積約35平方米;B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建筑面積約50平方米;C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考慮可改造為四個居住空間的設計,建筑面積約65平方米;D類戶型為四個居住空間的模式,建筑面積約80平方米。
各類戶型建筑面積允許上下浮動5%-10%。
《標準》中還規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選用標準戶型庫中的戶型不應少于80%,20%以下的戶型可根據項目用地的實際情況,在滿足本標準相應指標的前提下進行針對性的設計,但均不得超出四類戶型的面積標準。
即所有保障房的戶型面積不得超過88平米的較高上限。
新建保障房面積不得超88㎡
今后,深圳的保障房建設將更加規范。
市住建局昨日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新建保障房戶型面積應為88平方米以內的標準戶型。
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將全部帶有室內裝修。
同時,保障房將優先選址公交較便捷的地區。
根據《標準》,保障性住房戶型按照房型分為四類。
A類戶型為一個或兩個居住空間模式;B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C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并考慮可改造為四個居住空間的設計;D類戶型為四個居住空間的模式。
同時,各類戶型均有嚴格對應的建筑面積。
A、B、C、D四類戶型建筑面積分別約35平方米、50平方米、65平方米和80平方米。
各類戶型建筑面積允許上下浮動5%~10%。
所有保障房的戶型面積不得超過88平方米的較高上限。
另外,《標準》對四種戶型的起居室、臥室、衛生間、廚房、陽臺面積都分別作出了明確規定。
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將全部帶有室內裝修。
《標準》中明確,保障性住房一次裝修率為100%,并且對保障房質量,裝修材料的選擇做了詳細規定。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
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
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
單身達到計劃生
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準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2平方米以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準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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