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東莞積分入戶分值
東莞積分入戶只需要必要條件,分值計算滿100分,就可以申請入戶,東莞積分入戶分值是怎么樣子,以下的東莞積分入戶分值相關文章,僅供參考。
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注:①二級指標中沒有標明年限的,無年限限制。②申請人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經查實的,受理單位5年內不得接受其入戶申請。③新莞人申請積分制人才入戶時,如系統無居住情況記錄的,需填寫《新莞人信息采集表》建立積分檔案。④正向加分項目中,不能提供有效的相應資料者不得分。)
個人素質 個人素質 |
文化 程度 |
本科及以上 |
80分 |
1、由本人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若申請人提供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的,必須是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且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教育部學信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部門技工教育網站上查詢到個人學歷情況的,可不用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但必須在遞交申請當日,向受理點提交以上網站未使用過的網上驗證查詢碼,查詢碼可寫在畢業證復印件的右上角)。 3、高中學歷層次包括:普高、中專、職高、中技。 4、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分別參照大專、本科學歷積分。 5、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畢業證書、驗證證明或查詢碼進行文化程度核查和評分。 6、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
大專 |
60分 |
|||
高中 |
20分 |
|||
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 |
高級職稱、高級技師 |
100分 |
1、由本人提供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3、具體目錄見我市公布的《適用于積分制業務的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名錄》、《適用于積分制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分類表》。 4、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部門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作出查驗。職稱證書由人力資源部門通過“市人力資源局專業技術資格查詢系統”作出查驗,不能在該系統作出查驗的,須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資源分局辦理資格確認。 |
|
中級職稱、技師 |
90分 |
|||
高級工 |
80分 |
|||
初級職稱、中級工 |
60分 |
|||
初級工 |
30分 |
|||
執業 資格 |
取得國家行業注冊執業 資格 |
50分 |
1、由本人提供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具體目錄見我市公布的《適用于積分制業務的執業資格名錄》。 |
|
參保情況 |
參加 社會 保險 情況 |
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 |
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累計滿1年積1.5分。 |
1、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就業情況 |
工作 時間 |
在莞工作時間 |
在莞工作1-2年的,每累計滿1年積1分;工作3-5年的,每累計滿1年積2分;工作6年及以上的,每累計滿1年積3分。 |
以下三種方式,申請人任選一種計分: 1、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由社保部門直接核實。 2、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勞動合同(2008年前的勞動合同須辦理鑒證)原件及復印件。 3、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
年齡情況 |
實際年齡情況 |
18-35周歲 |
5分 |
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 |
36-45周歲 |
1分 |
|||
46周歲及以上 |
每增長1歲減3分 |
|||
居住 情況 |
居住 時間 |
在莞居住時間 |
在莞居住1-2年的,每滿1年積1分;居住3-5年的,每滿1年積2分;居住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積3分。 |
以下三種方式,申請人任選一種計分: 1、選擇以居(暫)住證核定的,提供歷年流動人口居(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選擇以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的,由系統根據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結果自動計算。 3、選擇以新莞人信息服務管理系統核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居所 情況 |
在我市擁有自有居所并且產權清晰,申請人家庭人均(含隨遷人員)住房面積不能低于我市家庭人均保障面積,即18平方米。 |
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 |
1、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以下兩種情況不加分:申請人自有居所所在鎮街與申請入戶的鎮街不一致的;非住宅類房產。 |
|
社會貢獻 |
社會服務(近五年內) |
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志愿者服務 |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1、參加我市志愿者服務的,提供鎮街團委、婦聯、志愿者服務中心開具的其在本鎮街內參與志愿服務的時數證明。 2、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的,提交《社區志愿者服務積分入戶審核表》。 |
參加義務獻血 |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東莞市中心血站開具的《無償獻血證》原件及復印件。 |
||
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
每千元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捐贈證明。 |
||
表彰獎勵 |
近5年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或廣東省廳級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每次積50分,最高不超過100分。 |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減分指標 |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
不符合政策生育 |
違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育第二胎及以上子女的、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扣60分。 |
1、由本人提供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2、對原已提交戶籍地計生證明的,則無需重新辦理戶籍地計生證明,需提交現居住地計生服務所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從戶籍地計生證明辦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超生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滿5年;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
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 |
經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 |
每條扣80分 |
由公安部門通過部門聯網系統核查。現場填報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聲明。 |
|
在莞投資納稅情況 在莞投資納稅情況 |
個人投資 |
個人投資 |
個人投資(以工商登記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為依據)滿10萬元積4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由本人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
納稅情況 納稅情況 |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
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款達6000元以上(含6000元),積60分,不累計加分。 |
1、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積繳納; 2、由本人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 |
|
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 |
每滿1千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
每滿1千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
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 |
每滿10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1、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積繳納; 2、由本人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繳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比例以工商登記為準; 4、該兩種方式只能任選其中一種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
||
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
每滿3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
激勵條件 激勵條件 |
科技 方面 |
發明專利的發明人,或作為優秀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
60分 |
1、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發明專利、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獎勵的優秀科技成果可累計加分;其他優秀科技成果不累計加分。 |
技能競賽 |
近5年由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推薦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辦或聯合部門、行業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 |
100分 |
1、由本人提供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 2、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
|
近5年由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推薦參加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辦或聯合部門、行業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 |
90分 |
|||
近5年參加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主辦或聯合部門、行業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 |
70分 |
|||
計劃 生育 |
已納入東莞市計劃生育屬地管理 |
1、在東莞現居住地所在村(社區)計生辦申報計生信息的加5分。 2、按規定落實“一孩上環、二孩結扎”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及接受查環查孕服務的加5分。 |
1、由本人申報《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劃生育證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已上環的,提交上環證明或現居住地計生服務所出具的半年內的查環查孕證明;已結扎的,提交結扎證明。 |
|
地區 引導 |
在乙類、丙類鎮街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 |
在乙類鎮街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的,加10分;在丙類鎮街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的,加20分。 |
1、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2、乙類鎮街包括石龍、石碣、寮步、大嶺山、大朗、黃江、樟木頭、清溪、鳳崗、橋頭;丙類鎮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謝崗、橫瀝、東坑、企石、石排、茶山;其他為甲類鎮街。 |
|
企業 引導 |
我市“中國馳名商標”企業;我市近5年獲得市委市政府通報表彰的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納稅各前10名。 |
10分 |
1、申請人在該企業累計工作滿3年且目前在崗,多項不累加。 2、受理部門在受理時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勞動合同或者工作證明在系統上勾選企業名稱及機構代碼;由社保部門核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與工作單位一致及繳納時限。 |
|
對口 幫扶 |
屬我市對口幫扶地區安排在我市就讀的中職、技校畢業生。 |
30分 |
本人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選拔 考試 |
參加我市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等選拔性考試,所考職位(組)成績在規定名次內。 |
30分 |
1、本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由鎮街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提供的詳細名單核實評分。 |
|
一級指標 |
二級 指標① |
三級指標 |
指標分值 |
所需資料及有關說明 |
東莞積分入戶【3】
一、申請對象
(一)基本條件。申請入戶我市,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超生的,必須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5年,且夫妻雙方接受處理完畢;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3.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4.在廣東省內參加社會保險。
5.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二)積分條件。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建立積分指標體系,對申請人申請入戶的條件進行量化評分,當申請人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100分時,經公示無異議的,獲得入戶資格。
二、申請積分制入戶所需資料
申請人申請時,應一次性提交所需資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核驗原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隨遷人員的,應在申請時一并提出。
(一)基本資料。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時,應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資料:
1.申請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2.申請人本人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3.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聲明(現場填報)。
5.在莞就業、經商證明材料。(1)就業的,提供以下任一種材料: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單位證明;(2)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3)經商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4)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通過核查其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作為在莞從業的依據。
6.目前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目前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二)積分材料。申請人應按照《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提供相應積分項的證明資料,不能提供有效證明資料的不得通過審核或加分。《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各積分項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申請人提供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必須是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在教育部學信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部門技工教育網站上能查詢到個人學歷信息的,可不用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但必須在遞交申請當日向受理點提交以上網站有效的驗證查詢碼)。
2.職業資格。申請人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3.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4.就業居住時間。
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由社保部門直接核實;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勞動合同(2008年前的勞動合同須辦理鑒證),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由工商部門審核;選擇以居(暫)住證核定的,提供歷年流動人口居(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四種計分方式四選一)。
5.居所情況。提供申請人本人或隨遷人員(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居所的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非住宅類房產、自有居所所在鎮街與申請入戶鎮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以隨遷人員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請加分的,須同時提供能證明申請人與隨遷人員關系的結婚證、戶口簿或出生證。
6.年齡情況。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7.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志愿者服務。參加我市志愿者服務的,提供由鎮街團委、志愿者協會開具的《東莞市積分制入戶志愿服務情況申請表》和《志愿服務記錄表》時數證明;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的,提交《社區志愿者服務積分入戶審核表》。
8.參加義務獻血。提供東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無償獻血證》。
9.慈善捐贈。提供慈善組織捐贈證明。
10.納稅情況。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并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繳稅憑證。
11.科技方面。提供發明專利或優秀科技成果相關證書。
12.納入我市計劃生育屬地管理。由本人申報《東莞市人才入戶、積分制入學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上環的,提交上環證明或現居住地計生服務所出具的半年內的查環查孕證明;已結扎的,提交結扎證明。
13.鎮街引導。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東莞積分入戶分值】相關文章:
東莞積分入戶06-08
積分入戶東莞11-13
積分入戶珠海分值表11-13
上海積分入戶分值表11-13
東莞積分入戶電話11-22
積分入戶東莞網上申請11-16
東莞市積分入戶條件11-13
東莞市積分入學分值表11-15
有關東莞積分入戶名單公示11-13
東莞積分入學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