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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辦公室職責
森林防火辦公室是主要實施森林防火監督,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具體工作職責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以下的森林防火辦公室職責吧!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森林防火政策和法規,擬訂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實施森林防火監督,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2.檢查、督促、協調全縣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森林防火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的實施;
3.指導全縣各鄉鎮森林防火工作;
4.籌備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例會;
5.提出年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獎懲意見,推薦全區、全市、全縣森林防火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6.擬訂森林防火基礎設施設備建設規劃和計劃,組織督促有關單位建設、維護、管理森林防火設施設備;
7.儲備、調撥森林防火各種物資裝備;
8.確定重點火險區,制訂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方案,并組織實話;制定森林防火撲救預案和森林防火措施,協調、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9.處理有關森林火災案件來信來訪;
10.參與界定森林火災事故責任;
11.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長短期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測預報和發布森林火險信息;
12.組織森林防火宣傳和林區野外火源管理,提出有關違反森林防火管理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的行政處罰建議;
13.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匯報,重點防火期內堅持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監視林區火情動態;
14.進行森林防火統計,建立森林防火檔案;
15.培訓森林防火人員;
16.組織、指導縣際邊界森林防火聯防,協調指揮航空護林;
17.組織調查森林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18.承擔縣人民政府、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能【2】
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及國務院、國家林業局及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文件、法規、決定。
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實施;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出森林防火措施,經指揮部審定后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實施森林防火監督,辦理入山人員手續,檢查落實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制定森林防火科研計劃,組織培訓森林防火人員;組織起草并實施本地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
檢查落實有關單位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及設備的維護管理情況;堅持24小時防火值班,及時掌握火情動態,擬定撲火預案,根據指揮部的部署組織撲救森林火災;配合有關部門檢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負責森林火災的統計。
按規定上報火災報表,管理森林火災檔案;負責為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草擬有關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籌辦森林防火工作會議;辦理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上級森林防火辦公室交辦的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職責【3】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監督《森林防火條例》和《山西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的實施。
二、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三、不定期進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開展評比表彰活動。
四、起草制定處理森林火災事故預案,協助指揮撲救森林火災,掌握火情,當好領導的參謀。
五、制定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檢查森林防火經費使用效果,制止森林防火經費挪為它用。
六、配合有關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查清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及時報告。
七、掌握火情動態,認真進行火災統計及時上報,建立檔案。
八、開展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活動,推廣先進技術,加強森林防火隊伍的自身建設,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提高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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