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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員工守則與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場員工守則與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商場員工守則與規章制度 1
一、聘用
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錄用。
所有員工者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一旦有所變化(住址、聯系電話等)應及時至人事部更改。
二、試用期
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有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時間與考勤
工作時間
按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定為每周40小時。
總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
商店按營業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并實行綜合工時制。
考勤制度
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商場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后換工作服。
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時,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十五分鐘至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至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資外,按曠工半日論。
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并講述遲到的原因。
遇有惡劣天氣或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早退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 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并扣除半日工資。
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
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換班
商場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以上級批準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需換班要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另外
商場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范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 沒有上級主管的批準,員工不可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商場員工須填"出門申請單",經上級主管、(副)經理或商場經理簽字后并經人事部批準后,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總部員工則必須口頭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申請后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
若員工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主管說明,經部門經理或商場經理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并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商場員工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口頭警告處分。
商場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時須正確穿著制服并佩戴胸卡。
四、年度考評
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發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五、合同續簽
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簽合同并簡述理由。公司將根據員工在合同期間的工作業績的態度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六、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七、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復并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若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利不辦理相關的手續。
八、親屬的雇用
一般情況下公司不雇用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名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
九、公司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與步驟
辭職程序
1、辭職書(員工)
2、接收辭職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上)
3、審批
4、清辦離職事項(員工/相關部門)
5、準備資料/結賬(人力資源部)
6、簽發離職證明(總經理或店長)
7、離職(員工)
解聘程序
1、解聘報告(部門負責人)
2、商討/審批
3、簽發解雇書(總經理或店長)
4、清辦解聘事項(員工/相關部門)
5、準備資料/結賬(人力資源部)
6、解雇(員工)
十、工資
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這是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定期參加行業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我們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另外,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露,否則后果自負。
業績評估后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我們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它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它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并做相應的調整。
公司將采取銀行自動轉賬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發放工資。
津貼
商場輪班的員工或享受輪班津貼。
津貼費為:xx元人民幣/班。
連續工作12小時以上者: xx元人民幣/班。
納稅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社會保險金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各項基金或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須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也將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繳。總部現暫時委托上海市對外服務有限公司為總部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員工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好二金的轉移,否則,公司有權停發其工資。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并得到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的商店店長的書面批準,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小時的員工(不包括樓層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將獲得加班工資,或給予與加班時間性等同的補休,補休必須通過上級主管、經理或商場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準。
總部員工的加班費用另行規定。
十一、假期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則,得到部門主管、人事主管和總經理或店長核準后方可請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年假
工作期滿一年的商場員工每年或獲得五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服務每滿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個工作日為止。(管理人員另行規定,具體可參照勞動合同。)申請年假必須提前一個星期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并應根據公司情況來安排。除非總經理或店長批準,員工不能將年假累積至下一年度,并不得以現金補償。年假應于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或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員工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農歷新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 事假
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準。事假作為無薪假。
病假
員工因疾病或是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時,必須持病歷卡和正規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后,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先申請,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門主和或經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發生的三天內將病歷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并作書面警告。
員工在病假期間的薪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試用期內:3天無薪病假(扣除當日所得工資)
試用期后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員工若連續病假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按公司關于員工享受醫療期的有關規定辦理(詳情見勞動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結婚時可享受連續三天有薪假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如屬國家規定之晚婚年齡時結婚,則可獲得連續十天晚婚假期(包括節假日、休息日)。申請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半年內,假期必須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將保留結婚證復印件。
產假
凡女員工懷孕后應及時至人事部登記,試用期滿后,可享受90天帶薪分娩假期。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發獎金及其他津貼。其他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按病假處理。
護理假
在公司服務滿十二個月的男性員工,如屬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時,可享受全薪護理假三天(連續工作日)。(男女雙方必須符合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
喪假
凡試用期滿后,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連續工作日)全薪喪假,如果是旁系親屬過世,可享受一天全薪喪假。
十二、門診與醫療
公司為每位符合條件的員工向國家繳納占工資總數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在享受國家規定之門診報銷待遇之外,商場將給予每位符合條件的商場員工一定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作為補貼,具體規定由各商場自行制訂。
另外,每們員工應按公司要求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被處罰甚至終止勞動合同。 總部員工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制度將另行制訂。
十三、培訓與發展
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展的培訓。培訓的范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國內培訓和海地培訓。與此同時,在不影響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
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并非立行等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著眼已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十四、評估與獎勵
您將定期對您的工作進行回顧,同時您的負責人也會定期對您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目的是讓您了解自己的工作業績和需要改進地方。若您對評估結果待不同看法。對您的最終評估將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并以此作為您加薪、調職的'提升的直接依據。
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展。由于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 您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十五、勞動保護
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待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器、設備及運輸工具。
2、一旦發現所使用的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他人辦公室、倉庫、服務總臺、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場所,例如:信息處理中心、水房、電房,煤氣缸儲藏室等。
十六、工傷事故
工作期間產生的任何事故者應立即得到處理。在場員工應及時通知醫生和安保人到現場處理事故。嚴重情況下,應由當事人及事故現場目擊員工到安保部作詳細的事故記錄。對受傷員工應及時救治,必要時送往醫院治療。
工傷事故的處理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地方有關部門的法規和條例執行。
十七、防火
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道,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生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并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十八、工作紀律
1、 嚴禁未經許可將公司的物品或設備帶出公司,包括贈品。
2、 嚴禁不尊重公司員工、顧客及所有與公司有關的人員的行為。
3、 嚴禁在公司內爭吵。
4、 嚴禁在工作時間內購物。
5、 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志或書籍,吃零食或打瞌睡。
6、 嚴禁破壞工作場所或不按操作規定使用商場設備。
7、 嚴禁接收供應商任何形式的傭金、禮物。
8、 嚴禁因用途攜帶、消耗公司的商品、設備、工具。
9、 嚴禁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修改銷售商品的價格。
10、 嚴禁偽造或以欺騙的形式使用優惠卡。
11、 嚴禁未經許可證集募捐或傳遞募捐名單。
12、 嚴禁在工作場所聚眾鬧事。
13、 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4、 嚴禁探聽、傳說、討論他人工資。
15、 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在酒影響下工作。
16、 嚴禁商場員工在指定場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 嚴禁在商場內吸煙。
18、 嚴禁將盜版的程序和游戲等安裝到電腦上,若由于違反規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19、 嚴禁在分公司贈券,損害公司利益。
十九、勞動關系的解除
根據勞動法,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員工將被無通知,無補償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并不僅限于以下情況:
1、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2、泄露公司機密資料,以至損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職守,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失。
4、偷竊或盜用公司或同事財物。
5、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6、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7、泄露公司機密,尤其是采購條件及供應商情況。
8、違反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或有圖利他人情節,并導致公司利益損失。
9、觸犯國家刑律,被公安機害拘留或逮捕。
10、辱罵顧客,上級。
11、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2、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3、在商場內吸煙。
14、工作時間酗酒。
15、未經授權使用公司的器材的設備。
16、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7、損壞公司貴重物品。
18、欺騙上級,偽造成果。
19、未經上級領導準許接受供應宴請。
20、代人打卡或讓人打卡。
21、偽造考勤記錄。
22、未經許可改商品價格。
23、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銀員故意放行行未經結賬商品。
25、其他嚴重過失行為。
26、偷竊或參與偷竊公司的商品或財物。
27、書面警告累計至三次。
二十、賣場紀律:
1、員工上崗時必須遵守逅街潮館的制度,在沒有顧客時,所有員工應該定崗定位(統一站在店鋪門右邊位置),不得坐在收銀臺、不得在店鋪內用餐、不得在店鋪內玩游戲、手機,不得串崗與其他專柜人員扎堆聊天,違反規定者逅街潮館給予每人每次20元處罰。
2、員工每天交接班時,每班必須交流所遇到的事宜,確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無最新信息并負責跟進各種事項,交接內容請填寫在交接本上,違反規定者逅街潮館給予每人每次20元處罰。
3、員工不得擅自更換上班時間,員工請假、換班須經賣場主管同意。請假、換班兩天以上必須書面申請,經賣場主管同意后方可執行,違反規定者逅街潮館給予每人每次20元的處罰。
4、員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賣場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如果是病假必須在上班前2小時通知賣場主管,并在事后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單,無病假單的作為普通事假處理。
5、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逅街潮館批準后方可離職,員工辭職前須做好交接等辦理相關手續。
6、員工弄虛作假、虛報銷售、盜竊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立即予以除名處理,并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十一、店鋪銷售:
1、員工需保持專柜柜內(道具、貨品、柜臺、燈箱、pop等)及專柜周邊通道的清潔,柜內無灰塵,玻璃上無指紋,周邊通道無垃圾。柜臺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損壞應及時向公司有關人員聯系,以便及時進行維修。
2、員工上崗時每日詳細開具交款單,清楚記錄每一筆銷售,將產品型號、數量、金額登記在日報表上。
3、員工沒有執行公司及逅街潮館下達的促銷方案及產品價格要求,出現的差額,員工必須補足差額,并罰款100元,發生2次者,給予罰款300元,逅街潮館并給予除名。
4、員工上崗時做好VIP客戶資料登記工作,盡可能留下客人正確詳細的聯系資料,以便日后的客戶服務工作。
5、員工上貨、調貨、下架時必須按照公司規范操作、正確陳列道具及貨品,并加強專柜易耗物品、贈品、禮品的管理。
6、員工在營業過程中遇到某些顧客有過激行為,無論何種情況均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必須先聽顧客陳述再進行解釋。不能處理的問題及時與賣場主管聯系。
注明:值班主管做好監督執行責任,如未執行到位,發現一次扣1——2分(在月度考核內體現),營運總監負連帶責任。
商場員工守則與規章制度 2
一、商場服務承諾
1、維持商場經營秩序,保證商場正常活動的順利開展。
2、維護商戶合法正當利益,及時處理商戶的投訴。
3、急商戶所需,幫商戶所需,解商戶所難,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4、及時公正解決商戶之間的爭議或糾紛。
5、保持商場內公共區域及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6、定期征詢商戶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服務工作質量。
7、對商戶開展的正常經營活動給予大力的支持和幫助。
二、商場交易須知
1、遵守國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規和商場各項管理規定,依法經營,服從管理。
2、本著“顧客為上、信譽第一”的經營宗旨,文明經營,禮貌待客。
3、本著“公平競爭”的經營原則,不搞惡性競爭,嚴禁強買強賣,嚴禁欺行霸市。
4、自覺維護商場的經營秩序,不進行與經營無關的活動。
5、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消防法規,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覺維護本商鋪及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
三、評選“文明商鋪”條件
1、經營者符合法定經營資格,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亮證經營,經營人員、范圍與證照相符,懸掛證照規范。
2、經營者沒有制造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和禁品。明碼標價率100。
3、經營者按時照章交費、納稅,服從工商人員管理,維護和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商場各項設施,在商場內起模范帶頭作用,沒有違法經營行為。主動協助商場管理人員維護商場秩序。
4、經營者能遵守商場道德,公平交易,禮貌服務,守法經營,無價格欺詐和哄抬物價,不強買強賣,不欺行霸市。
5、經營者無打架斗毆、賭博、吸毒等行為。
6、經營者熱情接待消費者,該評選年度沒有客商投訴發生及該年度沒有受到商場內部的書面警告處分或者累計200元以上的罰款處罰。
四、商場管理條例為樹立商場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經營秩序,保護各商戶及廣大消費者的正當權益,特制定本管理條例,望廣大商戶嚴格遵照執行。
1、依法經營、文明經商的規定
⑴、商戶必須遵守國家及市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商場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時理相關證照,亮證經營,服從商場管理人員的管理,維護商場信譽。如有違反,本商場有權采取相應措施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戶須按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要求,自覺繳納相關費用。
⑶、商戶須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項費用,逾期,本商場有權依照合同約定,采取相應的措施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為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本商場商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關于不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各項規定。凡發現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者,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本商場有權解除其合同。
⑸、根據國家專利法有關條款規定,對已申請專利的產品,不得仿冒,仿制。嚴禁在商場內經營規定不能上市的商品,違者,本商場將給予相應處罰。
⑹、嚴禁商戶違法經營,一經查實,無論其情節輕重,本商場都將立即終止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并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⑺、為維護商場的經營秩序,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及商戶的利益,商場銷售的商品一律實行明碼標價,各商戶必須服從商場統一協調管理。凡有不服從商場統一協調,強買強賣、惡性壓價、欺行霸市、擾亂商場經營秩序者,本商場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⑻、為了保護廣大廠商的共同利益,對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戶之間應互相協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價。如果商戶認為有必要,可以將有關達成的協議遞交給本商場,本商場作為公證人為商戶公正。一旦出現互相競價的現象,本商場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干預。
⑼、商場內各商戶必須自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確保銷售商品的品質優良。如確屬商品質量不良而出現顧客退貨的情況,商戶有責任退換或賠償,嚴禁因顧客退換而辱罵、毆打顧客,如有發生,本商場除責令當事人賠償道歉、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直至解除合同等處分。
⑽、商戶應在貴重易損產品上或商鋪內顯眼處貼出警示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⑾、商戶之間或商戶與顧客間如遇問題或糾紛,應積極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告知商場管理員協助解決,不可采取積怨報復等傷害手段。
⑿、為營造良好的經營秩序,商場禁止吵鬧、嬉戲、及其它與經營無關的活動,如打牌、下棋等等。違者,商場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相關物品、罰款、停業整頓等處分。
⒀、商場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文明商鋪”的評比活動。
2、商場安全管理規定
⑴、商場的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19:00,在保證營業時間為9小時的前提下,商場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營業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商戶須按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統一開門,統一關門。
⑵、非營業時間,因特殊情況,有商戶需進入商場的,必須詳細登記其姓名、鋪位號、原因、時間,并由管理人員陪同進場。
⑶、對于情場后仍需留在商場內加班的人員,須提前向商場管理部提出申請,管理部將予以登記,并派發“臨時出入證”。值崗人員憑“臨時出入證”予以放行。
⑷、正常營業時間內,商戶售出的貨物超過三箱(件)的須開具“出貨放行單” 。商戶應事先填寫“出貨放行單”,貨物出門前,須由當值管理員憑單逐一核查,經核查無誤后放行。
⑸、非營業時間,因特殊情況,商戶需要進出貨的,須在商場下班前兩個小時向商場管理部提出申請,否則,商場有權拒絕放行和提供相關服務。非營業時間出貨的,無論出貨多少均須開具“出貨放行單”,值崗管理員憑單前往商戶鋪位確認后再予放行。
⑹、經管理員憑單核查后發現有誤的貨物,需重辦手續,確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⑺、商場內不準停放任何車輛。需停放機動車和自行車的商戶,需自行配好車鎖,在商場規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費用。如有丟失、損壞,車主自負其責。
⑻、各商戶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擺設過程中對貨物造成損壞,其損失由商戶自行負擔。
⑼、在營業時間內,商戶個人的財物由商戶自行負責、妥善保管。在非營業時間若商鋪發現有被破壞或被盜跡象,應及時向商場管理人員及商場有關部門報告,商場將盡快協助處理。如需報警的,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⑽、各商戶進出商場必須配合商場管理人員的工作,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例行檢查,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其責任。
3、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⑴、商鋪的防火責任人為商戶。各商戶必須遵守國家、省、市關于安全防火的各項規定,須與商場簽訂并嚴格履行《防火責任書》,保證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 ⑵、嚴禁在商鋪內亂拉、亂接電線及插座,電源插座旁禁止亂放紙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鋪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等電熱器具,如有違反,將予以沒收,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⑷、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商場。
⑸、商鋪內不得加建閣樓,嚴禁留人住宿,各商戶嚴禁擅自搭建臨時建筑,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⑹、各通道嚴禁堆放貨物、紙箱、等,保證商場各通道暢通無阻。
⑺、商場為禁煙區,經營人員不得抽煙,并且有責任勸阻自己的客戶不要吸煙,如有違反,本商場將對經營者予以相應的處罰。
⑻、各商戶及從業人員必須愛護商場內的消防設施,如花灑頭、滅火器等,必須掌握消防知識及防護措施,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械,杜絕火災隱患。
⑼、商鋪內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具(ABC干粉滅火器)。
⑽、各商戶必須遵守各項消防安全規定,如有違反,商場有權要求商戶限期整改,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停業整頓、解除合同等處分。
4、衛生管理規定
⑴、商場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清潔公司負責,商鋪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商戶自行負責。本商場管理人員有責任監督管理。
⑵、各商戶有義務保持其鋪位內和鋪位附近公共區域的衛生整潔,遵守商場的衛生管理規定,服從商場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配合清潔人員共同搞好商場衛生,做到不亂吐痰、亂扔雜物等,自覺把垃圾放到指定地點,以便統一清掃。
⑶、各商戶必須負責本商場及前面區域的衛生,保持整潔干凈。須在每天關鋪前清掃衛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點,以便統一清掃。嚴禁在正常營業時間內把鋪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內或其他公共場地上。
⑷、商戶因進貨或裝修形成的包裝物等垃圾應及時自行清理,若需清潔部門幫忙的,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⑸、各商戶有責任提醒自己的客戶在商場內不亂吐亂扔,遵守商場的衛生規定。
⑹、對于違反衛生規定的行為,商場管理人員、商場清潔人員有權制止、指正。
⑺、商戶若發現衛生不合要求,應及時向本商場反映,有權要求清潔部門改正。
⑻、各商戶應自覺遵守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商場管理人員有權采取責令清潔、書面警告、罰款等措施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商場將解除合同。
5、裝修管理規定
1.需要裝的商戶必須先向商場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裝修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動工。未經批準擅自裝修的,商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2.裝修所需要材料及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上崗證書,方可進行施工操作。
3.裝修期間商戶須采取各種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證不影響商場和其他商鋪的正常營業,必須及時自行清理因裝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損壞商場或其他商鋪的有關設施。違者,除賠償所有經濟損失外,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裝修完畢,必須經商場管理部、工程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裝修工程開始前,商戶應繳納裝修保證金,待裝修驗查合格后,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商戶。
6.違反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商場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罰款。
6、廣告招牌、商品標識的管理規定
1.需要張貼宣傳廣告、商品標識、懸掛招牌的商戶,必須事先向商場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商場要求完成,相關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未經批準自行張貼宣傳廣告、商品標識或懸掛招牌的,商場有權制止并根據情況予以警告、拆除沒收相關物品等處罰,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均由商戶自行承擔。
2.為維護商場形象,未經商場書面許可,不得在商場外墻及玻璃上張貼任何宣傳廣告、商品標識以及堆放箱、柜、椅、臺、商品等雜物,如有違反,商場有權制止并根據情況予以相應處罰。
3.為維護商場形象,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未經商場許可,嚴禁在商鋪內外張貼任何有損商場和其他商戶利益,影響商場正常經營的標識,如鋪位轉讓等。
4.為維護商場形象,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未經商場許可,嚴禁在商鋪內外張貼商品促銷廣告標識。如需進行促銷活動的,必須提前向商場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張貼,張貼不得影響商場的整體美觀。如有違反,商場有權給予警告、清除、罰款等處罰。
5.為維護商場的整體形象,商場有權對需要制作燈箱廣告(商鋪招牌)的商戶進行統一規劃指導,商戶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商場要求制作安裝,相關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如有違反,商場有權根據情況予以相應處罰。
6.商戶在商場內外張貼、懸掛的招牌、廣告和標識,其制作內容和形式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商場管理規定。如有違反,商場有權進行監督整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責任均由商戶自行承擔。
7、商品擺放及通道、公共區域的管理規定
1.各商戶要將貨品擺放整齊,不得妨礙商場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電梯出口,不得亂堆亂放,以免影響商場的整體美觀及購物環境。如有違反,商場有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權清理、沒收、封存違章擺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商戶自行承擔。屢勸不改者,商場將給予罰解除合同等處分。
2.商戶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場地。如情況,需臨時利用其鋪位周邊場地的,需事先向商場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需注明使用面積、時間),經批準后,商場將根據情況收取一定的費用。擅自占用公共場地的,商場有權開具“公共場地占用罰款通知書”,按占用面積及天數處以租近三倍的處罰。
3.正大門、大廳嚴禁批量裝卸貨物,商戶在其他出入口進出貨時應保持通道的暢通、不得在通道內整理貨物。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從正大門裝卸貨時,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須事先向商場管理部提出申請,原則上只能安排在非營業時間進行。
4.商場通道嚴禁擺放紙箱、雜物、桌椅,嚴禁在消防通道擺放任何物品。
8、營業員的管理規定1商場的銷售人員,必須是有深圳特區合法居留的有效證件。非深圳市常住戶口人員,應按深圳是暫住人員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合法居留的有關手續,必須嚴格執行《深圳市外來人員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2各商鋪必須委派負責人,由負責人負責配合商場的各項管理工作,商場銷售人員必須由簽約人填寫《銷售人員委托書》,方能入駐商場進行銷售工作。3為了維護商場經營秩序,確保商業信譽,提高服務質量,商場內各從業人員應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營業時間,如商場要求統一著裝(服裝有商場統一訂做,各商戶根據商鋪的大小購置26套工作服,相關費用由商戶統一繳納)。不準在商場內穿背心、短褲、拖鞋。對衣冠不整,行為不雅者,商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勸說、指正、罰款,直至停止其營業。4導致商戶被停業整頓的營業員,一律取消其在本商場的從業資格,其他商戶不得聘用。
9、商戶經營品牌更換的有關規定1商戶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換品牌名稱,須到商場管理部,領取并填寫《商戶品牌更換申請表》 。2在商場原則范圍內部允許私自更換經營人和經營品牌,如有特殊情況應向商場管理部門申請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如商戶私自更換經營人和經營品牌,一經發現,商場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該鋪位,合同押金不退回。
10、重大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為保護商場經營人員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場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顧客都應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增強安全消防意識,防患于未然。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定期進行建廠,保持消防設施齊全、正常。
3.電器不用時應及時關掉電源或拔掉插頭;發現電源線破皮、接口脫線或電源板破裂等情況,應立即通知工程部檢修。
4.緊急情況或突發事故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在現場積極組織搶救。經營人員和顧客要沉著冷靜,不要微觀,聽從商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從最近的出口離開商場。五.商場管理獎懲條例為維護商場的品牌形象,擴大商場的影響力,保障商戶的合法經營利益,減少和杜絕不良經營行為,以及為建立安全、整潔、文明的購物場所,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特制定商場管理獎懲條例,望廣大商戶遵照執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頭勸說警告、罰款人民幣50200元、停業整頓直至解除合同等處罰。
(1)、不按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國家相關營業手續。
(2)、擅自更改經營品種,不符合合同約定及商場要求的,經提醒警告、仍不糾正者,商場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違反消防規定,破壞消防設施者。除商場處罰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并賠償一切損失。
(4)、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損害消費者利益,被消費者投訴至相關部門,嚴重破壞商場形象者。除商場處罰外,還應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5)、在商場沒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或從事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他違法行為。除商場處罰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未經允許,私自裝修商鋪活在商鋪內加裝其他設施者。
(7)、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服務態度差,辱罵顧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語,使顧客自尊心受到傷害,被顧客投訴者。
(8)、違反商場有關規定,不服從商場管理,甚至侮辱、打罵工作人員及圍觀起哄、擴大事態者。
(9)、采用強賣、欺行霸市、惡性壓價等不正當手段,嚴重擾亂商場經營秩序,引起顧客或周邊商戶共憤的。
(10)、所售商品有質量問題,被顧客投訴,且態度惡劣,拒不聽從工作人員調解的。
(11)、未經批準,連續3天或三個月累積9天不開門營業的,商場有權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場內張貼有損商場和其他商戶利益的標識,影響商場正常經營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的處理。
(1)、在商場規定營業時間內,營業人員未按照規定著裝,穿背心、短褲、拖鞋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2)、在商場內大聲喧嘩,追客叫賣,制造噪音,影響他人營業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3)、在商場內亂扔垃圾,妨礙公共清潔衛生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予以書面警告,責令其打掃衛生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4)、未經允許或未按照要求張貼廣告、商品標識或懸掛招牌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5)、在商場內吸煙,打牌,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
(6)、在商場內占道經營,越線擺賣,堆放雜物,堵塞通道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私自占用公共場地的,將按商場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7)、在商場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等電熱器具的,在商場內留宿,違反消防規定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沒收相關物品外,每次罰款人民幣100元。注:凡被處以罰款、停業整頓的商戶,本公司將記錄在案,被處以罰款年度累計達三次者或被處以停業整頓者,將取消其續簽合同的資格,被處以罰款年度累計達五次者或被處以停業整頓年度累計三次者,商場將解除合同商戶收到商場的“罰款通知書”時,須在下一個月度繳納費用時一并繳納。每年罰款所得額,商場將向商戶公布,這些款項用于下一年度的宣傳推廣活動經費。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經常關心商場的發展,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公司采納并產生較好的效果的。
2、自覺維護商場形象,積極協助商場管理人員維護商場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經營行為的。
3、見義勇為,敢于同打架斗毆、偷盜等不法行為作斗爭,或主動向商場管理部揭發不法行為的。
4、樂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顧客表揚,或為商場帶來良好影響的。
5、熱情對待顧客的投訴,并認真處理有關問題,使顧客得到滿意答復的。
五、商戶手冊的解釋與修訂
1、本商場要求商戶都能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本商場及廣大商戶、顧客的利益。
2、各商戶如對商場的管理及發展有什么意見、要求及建議的,歡迎向商場管理部提出。凡屬合理要求、意見、建議,商場都將及時改正和采納。
3、 《商戶手冊》在執行過程中,商場有權限根據情況修訂和變更有關內容并通知商戶及員工。
4、商場營運過程中,新定制和補充的相關規章制度作為本手冊的補充。
5、本公司保留修訂權和最終的解釋權。
商場員工守則與規章制度 3
為規范商場美化管理標準,并根據本店的需要和企劃部的實際工作能力,經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場管理條例:
一、美工巡場管理職責:
1、巡場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協同商場客服部管理人員共同負責商場巡場任務;
2、巡場美工必須依照《商場美化管理標準》進行巡場;
3、巡場美工在巡場工作中遇到可以現場處理的問題,應與共同巡場的客服部管理人員協商解決;
4、巡場美工在巡場工作中遇到不能現場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匯報商場執行總值班經理或是店長室。尋求解決途徑;
5、巡場美工在巡場完畢后,須將在當天巡場中遇到的所有問題,以書面形式向部門管理人及店長室匯報情況;
6、巡場美工在得到部門管理人或店長室批示后,需對問題的處理工作進行跟蹤和進度匯報。
二、商場美化管理標準:
1、商場POP要求:a、文字清晰b、排版美觀c、無錯漏字d、無涂抹更改e、無污漬f、無補貼g、紙張平整商場內POP的使用期限為1個月。其間若不符合以上a~g規定的.將一律沒收,并由賣場部門重新申請制作。
2、POP擺放要求:a、POP應放置于專柜前顯眼處,不能擋住通道和消防栓;b、扶梯口的POP擺放應朝著顧客迎面方向,商場促銷活動POP必須置于專柜促銷活動POP之前的位子;c、大門POP擺放必須征得企劃部同意方可擺放;專柜租用商場大門POP水牌費用為50元(含制作一張A0POP),擺放時間為一周(7天)。逾時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類推);d、商場POP水牌由企劃部管理,專柜租用須向企劃部提出申請,方可使用;當商場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企劃部有權將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場促銷活動的宣傳。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將在商場促銷活動結束后繼續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結束;e、由廠家提供的任何宣傳用品,包括POP、傳單、噴繪等,需經過企劃部檢查核實內容后方可擺放。(其中宣傳內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語、廠家地址、供應商名字、聯系電話、文字錯漏等內容)否則一律沒收。
3、商場宣傳用品擺放要求:a、在商場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各專柜必須擺放由企劃部統一制作的宣傳用品,并按規定擺在專柜顯眼處;b、不參加商場促銷活動的專柜應擺放印有“本專柜不參加此活動”字樣的提示牌;商場促銷活動結束時,各專柜應及時將促銷活動宣傳印刷品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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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提高超市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購物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個人衛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工裝。
2、保持口腔衛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崗,不準飲酒上崗。
3、工作服干凈整潔。
4、定期參加衛生培訓,掌握相關的衛生知識,新員工需經崗前培訓后方可崗。
5、堅持參加每年的健康體檢,一線員工上崗應具備健康證。
(二)賣場衛生
1、維護、保持商場的環境衛生、商品衛生,做到不亂扔紙屑、果皮、廢包裝等雜物,不隨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潔。
1、營業現場的衛生清理,要在營業前清理完畢,做到地潔、柜凈、玻璃亮,貨架、商品無塵土,過道無雜物,暢通無阻。
2、賣場內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貨架上,柜臺內不得堆碼整件商品及包裝物料,保持柜臺整潔。
3、機器設備、日用器具整潔衛生定位管理,保證賣場正常運轉。
4、場內貨架及柜臺不存放與商品無關的雜物、私人物品。
5、場內貨架及柜臺按超市統一指定位置存放飲水杯、暖瓶、餐具、衛生用具(掃把、抹布、臉盆、墩布等)。
6、場內具備防蠅防鼠措施,鼠盒、蠅拍實行定位存放管理。
7、場內設有封閉式垃圾箱,由專人進行定時整理;燈具、玻璃墻體、塑料門簾保持干凈整潔。
8、地面干凈無污跡、雜物,隨臟隨掃,每日營業終了后認真墩擦;墻壁、窗臺、門窗、立柱無塔灰。
9、價簽、物價簽、POP廣告宣傳的懸掛、填寫、張貼要有條理,達到規范,杜絕現場價簽殘損的'現象,保持良好的現場容貌。
(三)環境衛生
1、人人有責維護殿堂清潔,上貨“箱隨人走,人走地面凈”。
2、衛生清潔要在營業前完畢,保證通道暢通及安全。
3、超市柜臺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衛生工具不得裸露現場;
1)門前衛生
(1)門前地面干凈整潔,無雜物、污物、積水。
(2)內外部車輛碼放排列整齊,秩序井然。
(3)垃圾桶每天定時擦拭,保持清潔。
(4)門窗、墻面整潔,無灰塵、污跡及張貼廣告。
2)通道衛生
(1)通道內門窗、玻璃、地面、墻壁干凈整潔,無塵土塔灰、無雜物、污物。
(2)通道內無異味,垃圾及時清運。
(3)通道內商品應碼放整齊、隔墻離地。
(4)通道內的消防器材應妥善保存,定位管理,定時清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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