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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通報
案例,就是人們在生產生活當中所經歷的典型的富有多種意義的事件陳述。它是人們所經歷的故事當中的有意截取。案例一般包括三大要素。案例對于人們的學習,研究,生活借鑒等具有重要意義。基于案例的教學是通過案例向人們傳遞有針對性的教育意義的有效載體。
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通報一:
12月29日,省環保廳、住建廳、海洋與漁業廳、海警總隊、公安廳、省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我省打擊海上違法傾倒垃圾行動情況,并通報了一批典型案例。
筆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下半年以來,我省珠江口海域海上違法傾倒垃圾問題多發,性質惡劣。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省政府9月專門召開防治海漂垃圾和打擊海上違法傾倒垃圾緊急會議,并對各地、相關部門作出“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從嚴罰”的整治部署。
會上通報指出,專項行動以來,全省住建系統在此次專項行動期間出動執法檢查15978人次,處置垃圾違法傾倒254宗,立案122宗,清理處置各類垃圾2223。1噸。全省海洋與漁業系統在聯合執法行動中共出動執法船、艇350艘(次),并安排千噸級海警船駐守珠江口和安排執法快艇增加執法巡查頻率,共查獲涉嫌違法運輸和傾倒垃圾船舶8艘,其中涉嫌犯罪的7宗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門偵辦。
此外,今年以來我省各級海監隊伍在珠江口海域共查獲違法傾廢案件37宗。全省公安機關以污染環境罪立刑事案件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0多名,刑事拘留28人,查獲涉案船只11艘,涉及生活垃圾、工業垃圾高達8300噸,
“經過嚴厲打擊,目前海上違法傾倒垃圾高發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珠江口海域已未發現裝載生活垃圾的船只航行,監測海域未發現大面積海漂垃圾。”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海上傾倒危害大 調查取證耗時長
據省海洋與漁業廳的工作人員介紹,海上垃圾除了對海洋生態造成直接影響之外,也會讓漁業蒙受損失。在查獲的案例中,傾倒垃圾由各種垃圾所混合,其中各類生產生活塑料制品,在自然條件下降解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在降解過程中,塑料垃圾將不斷釋放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周圍土壤、地下水和附近海域。
目前已查獲的部分涉案垃圾還包含重金屬等多種有毒物質,垃圾露天堆置時,受雨水淋溶會產生垃圾滲濾液,部分滲濾液抽樣超標達數百到數十倍,若外流將會對海洋造成嚴重污染。
“前期專項整治行動雖然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根源性問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指出。行動中,相關部門發現,一些地方政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本地生活垃圾違法外流問題比較突出。
“此外,在查處海上非法傾倒垃圾時,行政處罰力度不足,刑事取證耗時長費用高。”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海上違法傾倒垃圾行為處罰過輕,不足以震懾違法行為,如《海洋環境保護法》對向海洋傾廢行為,僅規定“由有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進行刑事立案,則需進行船載垃圾成分鑒定、海洋生態損害評估、致使公私財產損失等取證工作,取證專業性強,過程復雜,耗時較長,往往需要一個多月,這也是當前刑事立案進展較慢的主要原因。另外,費用也較高,每件案件的刑事取證費用平均約30萬。
整治海上傾倒垃圾涉及部門眾多,包括海洋、海事、漁政、住建、環保、公安等,彼此之間需做好協調配合。
加強立法與追責 建長效管理機制
為了使海上違法傾倒垃圾不再死灰復燃,我省將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強化督察追責。
據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關于預防和打擊海上違法傾倒垃圾長效機制的相關文件已經草擬完畢并上報省政府。該文件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壓實地方政府主體的責任,地方政府要負責牽頭組織地方各部門加大違法傾倒行為的查處,并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此外,按照《廣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對違法傾倒的`垃圾輸出地政府及其有關監管部門倒查追責。
“在個別地方,海上違法傾倒垃圾已呈現組織化趨勢,除及時打擊涉案船舶、人員外,必須對涉嫌有組織犯罪的,要組織力量深挖幕后組織者、雇傭者,切斷垃圾違法收運、傾倒黑色利益鏈。”通報會上指出,相關執法部門將加強與檢察機關溝通,通過加強“兩法銜接”,形成全鏈條打擊態勢,冰積極開展海洋環境公益訴訟,追索民事賠償責任,加大違法成本。
此外,我省還將加快修訂《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落實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積極開展海洋環境保護相關地方性立法工作,制定海洋傾倒廢棄物監管和海洋污染事故處置的具體規定,探索引入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為預防與打擊違法處理垃圾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通報二:
市環保局日前公布11月環境執法情況。全市環保系統共檢查企業點位3622家次,立案281起,共處罰款1282。52萬元;按日連續處罰2起,實施查封扣押9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3件,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5件,有效地打擊和震懾了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本市對10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寧河區肖俊明(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經營的小電鍍廠非法排放含重金屬廢水,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天津市富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環評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拒不執行責令停止建設決定,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春智裝飾板業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興野工貿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案;李桂喜(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粉煤灰料廠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按日連續處罰案;天津冶金集團軋三鋼鐵有限公司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案;東方編織(天津)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案;天津市大洋飼料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查封案;天津鑫奧鼎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未驗先投案;天津晶浣紗洗衣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標,按日計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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