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委托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代銷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銷下列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上列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托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后,即給甲方結算并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方: (身份證號
碼: )
住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托事項:
委托受托方實施 項目,委托期限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委托方責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托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 不得委托受托方從事違法的委托事項。
6. 其他受托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托方責任:
1.在委托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
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 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
責任。
7.其他應由受托方承擔的義務。
四、項目內容:
五、項目完成標準、時間與質量考核
六、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 服務費: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元;
2. 付款方式:雙方約定以下第款執行:
2.1 服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之前支付 元;
2.2 服務費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屆滿后 日內,委托
方一次性支付給受托方。
3. 受托方每次領取服務費用時須向委托方提供真實、有效、足額的服務費發票。
五、違約責任:
1.委托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負責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托方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托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 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協議屬于項目委托合同關系,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簡稱甲方)
加工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加工的產品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商標系列XX酒。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按計劃委托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XX酒,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各種合法手續,包括所使用的商標證。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裝物,原材料及包裝物的運輸、保管、入庫均由甲方負責。
3、負責成品的驗收、保管和發貨。
4、每批訂單要提前一個月把計劃報給乙方。
5、有權對生產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6、負責解決銷售過程中引起的經濟糾紛,要依法經營,合理銷售。
7、合同到期終止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的,甲方要在一個月內把剩余的產品和原料、包裝、辦公用品及設備搬走,否則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三、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進行加工生產。
2、產品配方按巴馬大力神酒產品的配方,酒度按35%vol生產,產品質量執行QB/T1981標準。
3、免費提供給甲方30平方米的辦公室一間和60平方米的倉庫一間。
4、接到甲方訂單后,要在五個工作日內和甲方簽訂生產通知單。
5、負責酒基和中藥的質量把關,不合格不能驗收入庫,因產品自身的質量問題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6、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控制損耗,人為損耗部分要按進貨價賠付給甲方。
7、乙方承諾一年內不接受貴州省范圍內及甲方所有客戶的加工,若甲方年銷量在(125ml×24)計18000件以上,乙方在合同期不能接受貴州范圍及甲方所有客戶的加工。
四、加工費及付款方式
1、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后,甲乙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在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70%的預付款,乙方生產出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入庫后付清余下的30%加工費。
2、加工費(包括酒、藥材和人工包裝等費用)分兩個檔次,每年加工量低于(125ml×24)計18000件,按每噸壹萬貳仟元結算,每年加工量超過(125ml×24)計18000件,乙方給予甲方每噸壹仟元的`返利,該返利在該年度結束后一周內付清。
3、包裝規格小于250ml/瓶(不含250ml)的,加工費每噸多加壹仟元。
4、加工的產品所需的稅費由甲方負責繳納。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后按照生產通知單約定的日期交貨,乙方未按時、按量、按質交貨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2、甲方未按時交清加工費的,應該銀行利息的三倍交納滯納金。
3、任何一方沒有正當理由單獨終止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方20萬元的違約金,如乙方產權變動或甲方不再經營類似產品本合同將自動終止,但雙方都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六、合同期限為叁年,即從20xx年5月1日起到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愿意續約的雙方重新簽編印。
七、本合同如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
受托方:
年月 日
企業歌曲委托制作協議書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企業文化建設、品牌推廣歌曲的創作要求,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則
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企業歌曲委托制作
二、項目內容
1、作詞;
2、作曲、配器(編曲);
3、演唱、錄音;
4、混音、合成;
三、費用
以上全部費用共計:元大寫: 整(含稅)
四、付款方式:
1、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30%,即¥ 元作為委托制作首期預付金。
2、乙方完成歌詞創作和修改并經甲方確認后,屆時,乙方開始進入旋律創作、配器、編曲、演唱錄音程序的壹拾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40%,即¥ 元。
3、全部錄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到公司來試聽)在交付成品后叁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總金額30%的余款,即¥ 元給乙方。
4、全部款收到后乙方將成品交付給甲方并須開具發票。
5、以上金額的付款均以貨幣形式支付(電匯、現金或其他雙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責權:
1、甲方提供企業精神、背景資料、經營理念、宣傳口號及以往的廣告用語和本項目所需的相關等材料 (涉及商業秘密的乙方必須做好保密),作為乙方創作的參考依據。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協議簽訂之后,甲方協助乙方創作企業歌詞,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對乙方各階段的工作計劃安排,應給與支持和配合,對乙方的各類報告甲方應在叁個工作日給予反饋,如:歌詞創作的意見回復等等,以確保創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九條:驗收與標準界定的'條款,具有最終審核驗收權。
5、甲方應按本協議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六、乙方責權:
1、乙方負責歌曲創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企業文化調研、綜合定位企劃、作(填、改)詞、作曲、編曲、配器、演唱、錄音、整體合成、 制成標準CD格式光碟。
2、乙方應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為甲方創作企業歌曲的工作中,確保高質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4、乙方提供歌曲版權使用證明給甲方。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階段:企業調研、歌詞創作、審閱歌詞、修改歌詞、定稿
2、第二階段:旋律創作、編曲、配器、演唱錄音、審聽、定稿。
3、第三階段: 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詞創作: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包括修改)
2、旋律創作、編曲配器: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3、演唱錄制:年月日前。
4、終審聽:年 月 日前。
備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內,根據創作、溝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間的日
程可靈活掌握,乙方不負違約責任。如其間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
年月 日前。
十、 驗收與標準界定
1、總則
企業歌曲的創作是一項專業而獨特藝術創作過程,是邏輯與形象的藝術思維和技術構建的綜合創作工程。其價值與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量化性和感受多樣性。因此,甲、乙雙方應遵循歌曲創作的藝術規律和技術規范要求,同時投入最大的熱誠、信任、理解和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合作,力求創作出較好表現企業精神風貌,符合歌詞所表達的情感的優秀作品。
2、歌曲旋律及演唱、配器等,應符合歌詞所表達的情感表現需求。
3、乙方應熱誠傾聽和盡力滿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和意見,同時,甲方應尊重和理解乙方的藝術創作和相關音樂技術范疇的處理意見,給乙方創作以較大的空間和自由度。
4、最后驗收:乙方提供標準CD格式母版光碟。
十一、知識產權問題
1、乙方保證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協議任何一部分作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如發生此類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提供該協議所有歌曲(音樂)作品的版權證明給甲方。
3、乙方享有該協議所有歌曲(音樂)作品署名權、修改權。
4、甲方享有該協議所有歌曲(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使用權。
5、該協議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給第三方商業使用,但可以作為乙方非盈利性質的作品介紹、展示,交流以及參加各類藝術評審活動之公益性使用。
十二、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
1、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違約事實,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3、藝術創作有著其特有的規律和特點,合作中出現問題雙方本著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態度協商。若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簽字: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便函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委托合同 篇7
因業務需要,茲由___________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司前往貴處辦理以下提貨事宜,請予以接洽。
提貨單號為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委托負責人(簽名):
公司全稱: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甲方自愿購買以上房產并向乙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甲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全款當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書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款。
第三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延遲交付價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還。
第四條、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房屋產權立契過戶及產權轉移手續中所發生相關費用及該房屋買賣代理費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借款服務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委托培訓合同 ·審計鑒定合同 ·委托投資合同 ·委托書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移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資質證號: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經紀人: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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