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委托合同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現就甲方所委托的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設計事項, 乙方接受設計委托, 就委托設計事項, 雙方經協商一致, 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簽訂本合同, 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 委托事項 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總平方案規劃及各單體設計
二、 設計費用
1.規劃方案: 先預付 萬(不含稅), 結算時在研發大樓單體設計總價中扣還給甲方。
3.研發大樓價格: (三期開發前雙方再行確定)
三、 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預支費用的 付給乙方, 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 設計完成后, 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 確認后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四、 設計的時間: 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 遵照甲方對委托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審定, 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 乙方應在 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 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 知識產權約定
1. 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甲方在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后, 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 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追究其法律責任。
3. 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 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 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 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即紅線圖 1 份, 立項批文 1 份;
甲方權利:
1. 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 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 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后、 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托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 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 如甲方的要求合理, 規范, 乙方應配合進行設計。
2. 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 乙方的設計成果需滿足建設主管部門對該成果的審核并達到通過。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 違約責任
1. 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托設計、 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 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甲方在乙方委托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后單方面終止合同的, 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 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合同時, 由雙方協商解決, 確實無法調節, 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 合同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 合同未盡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 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2】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規劃項目批準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委托方給設計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0220-95)
□《武漢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武漢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 委托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為_________萬元。
7.2 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后,按批準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
規劃設計間如遇規;騼热菡{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后,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_________。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委托方責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
委托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委托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委托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托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托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托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托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托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志。
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委托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委托方。
委托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托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委托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 委托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范、部門及地方規范由委托方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方責任
9.2.1 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托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
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 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 由于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
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采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相關的合同范本
·英文建筑合同 ·房屋建筑裝修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建筑安裝施工合同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標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2.2 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相關文章: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09-18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12-23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范文10-26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3篇03-27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3篇)03-29
建筑設計中節能建筑設計的應用探索論文10-08
《建筑設計》論文10-08
商業建筑設計中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應用論文10-08
建筑設計實習報告10-05
建筑設計專業簡歷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