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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企業工會維權現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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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會是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而生的,維權同時也是工會的法定職責,參加工會是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在現代社會中,工會是一種重要的經濟和政治力量,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組織,任何一個現代國家都必須重視這個組織的存在,充分發揮它的職能,否則就會產生嚴重的問題和后果。本文對我國現階段企業工會維權的現狀進行了分析,歸納總結出工會履行維權職責時出現的問題。
【關鍵詞】工會;工會維權;現狀
一、引言
在商品經濟時代,勞動交換關系是社會最為基本的關系。在這一關系中,勞動者明顯處于弱勢:單個的勞動者不具備與企業討價還價的能力,在決定勞動者的工資方面,企業方占絕對主動的地位;在生產過程中,勞動者處于被管理的地位,受雇主的控制,其權利容易受到侵權。要保障自身的權益不受侵犯,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團結就是力量,工人在長期的被壓迫過程中最終走到了一起,形成工會以對抗強勢地位的企業。工會是為維權而存在的職工組織,經過長期的抗爭,工人的工會權利在法律上得到了確認,并且成為了最為基本的人權之一。
二、工會與工會維權
有關工會的代表性的定義,有如下幾種:
工聯主義代表人物韋伯夫婦認為:“工會者,乃工人一種繼續存在之團體,為維持或改善其勞動生活狀況而設者也。”
馬克思在《雇傭勞動與資本》中提到:“工人們應當排斥所謂‘公道的工作日獲得公道的工資’這句保守性的格言,而要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革命的口號:‘消滅雇傭勞動制度’。工會不但必須在經濟上采取行動,在政治上也要采取行動從而維護階級利益。”
當代中國學者的典型定義是:“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1.維權是工會的天然職責
首先,工會是為維權而存在,因維權而產生的。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利用團體的力量來對付共同的危險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工會的成因也在于此。
其次,工會維權是工會作為工人群眾組織的天然職責。工會的組織成份是職工,工會的領導是從工人中選舉產生的;職工的會費是工會經濟的基本來源;職工的參與是工會采取行動的最大支持。因此,工會的一切來源于工人,工人是工會的生存之本。正是工會與工人的這種血肉相連的關系,工會在維權過程中比其它組織維權更為切實,維護工人的權利實際上就是維護自己的利益。
2.維權是工會的法定職責
英國廢除《結社法》之前,工會組織是非法組織,工會活動遭到嚴厲的鎮壓。由于勞資矛盾不斷激化,工人力量不斷壯大,統治者最終不得不承認工會的合法地位。工會組織在全世界各個國家都得到了廣泛的支持,法律地位得到了提高和鞏固。
在現代,工會維權在立法中更顯重要。許多國家在憲法中規定了工會的地位。在我國,2001年修改后的《工會法》第六條規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因此,工人的工會權利已經上升為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工會維權成為了工人維護自身權益最重要的方式。
三、我國企業工會維權不力的現狀
(一)工會無力維護職工權益
盡管《工會法》將維權規定為工會的基本職責,盡管從上述的論述中可知工會應該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但是我國工會在對職工權益維護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卻不容樂觀。
1.國有企業中工會維權職能發揮的現狀
隨著我國市場化的深入,單純的國有企業的數量已經越來越少了。全國大多數省市的中小型國有企業已經完成了“國退民進”,但在新形勢下,現存的國有企業工會的維權工作,既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又面臨嚴峻的困難挑戰。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工會患有不同程度的“軟骨病”,就是不能旗幟鮮明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1)《勞動法》未能貫徹到底。目前,有些國有企業違反《勞動法》,強令工人加班加點,又不按規定付給工人相應的報酬。工人若不服從,就以下崗相威脅,影響極壞。工人找到工會時,有的推諉不管,有的敷衍了事,有的甚至站在職工的對立面,對職工的正當權益和合理要求橫加批評職能、壓制,致使矛盾激化,嚴重影響到企業的穩定。
(2)“行政附屬”的半獨立地位。當前,國企工會在理論上和形式上是一級群眾組織,但實際上一些工會干部依附于行政領導,失去工會的獨立性,工會沒有從行政序列中分離出來,只是一個半獨立性質的“行政化”組織。
(3)“重活動”的傳統工會活動思想。改革的形勢,迫使工會加大維權力度,但有些企業工會組織“唱歌跳舞,體育比賽,布置會場,帶頭鼓掌”的現象仍較普遍。由于主要精力被大量的文體活動所牽累,工會干部難以把工作重點放在參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
(4)工會組織建設削弱。有些工會干部由于盡心盡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使一些領導心中不快而受到打擊,或下崗,或調離,或免職,使工會干部心有余悸,工會組織建設有所削弱。
2.國企改制中工會維權職能發揮的現狀
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經歷了20多年的艱難歷程,從開始的“擴權讓利”到后來的“兩權分離”再到后來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呈現出漸進式的推進過程。現在,國企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有待解決,所以必須進行國有企業的產權改革。
在國有企業改制的新形勢下,各級工會如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是當務之急,也是一個重大的理論研究課題。目前有待解決的重要問題有:
(1)經濟補償金和社保經費欠債等問題。為了國有企業的順利改制,在尊重歷史貢獻的基礎上,改制中實行經濟補償。但在政策執行中極不統一,資金不到位,出現差別極大,極不合理的現象。有企業每年工齡達到4300元,而多數企業,每年工齡只有1000元,甚至幾百元。有的企業根本得不到經濟補償金。還有的企業拒不支付拖欠職工的集資款、工資、醫藥費和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使職工的處境極為艱難。
(2)個別地方隨意裁員。有的地方和企業把改制看成甩包袱的機會,隨意裁員,沒有妥善解決人員安置問題,簡單地把職工推向社會,使職工難以接受,引起相當多的突發事件,從而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3)勞動關系協調出現了一系列新問題。在企業改制中,職工有償解除勞動合同,或自謀職業,或重新與企業簽訂合同,在這種比較復雜動態的勞動關系調整中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另外,勞動安全衛生、工資待遇,以及養老、醫療保險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不斷出現。在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現實背景下,勞動者只能忍氣吞聲。
(4)國有資產的流失,損害了職工的利益。有的國有企業在改制中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產權轉讓中,不讓職工知情,逃避職代會的監督,存在國有資產的流失問題。有的企業在改制中產權交易暗箱操作;有的企業一賣了之,不問經營能力和今后的發展。這樣,國有資產被低價賤賣后快速走向衰亡,職工的就業更加困難。
(5)各級工會對改制中維權問題沒有做出明確規定。近幾年來,從全國范圍講,國企改制的工作推進的很快,但在快速推進的國企改制中,政策指導和規范明顯滯后。各級工會對改制中的維權問題,如身份轉換、人員安置、勞動關系協調、預警辦法、幫扶政策等至今未做出明確規定。同時,如何對各級工會干部提出明確要求等等,都顯得不足,各級工會的力量沒有從源頭參與,形成合力,也沒有制定出規范的文件、辦法去解決問題。
3.非公有制企業中工會維權職能發揮的現狀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的數量,職工的人數實現的產值,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非公有制企業正在成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當前情況看,部分非公有制企業勞動用工不規范,職工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職工與企業的矛盾頻頻發生,有時甚至相當激烈。
首先,勞動合同制度不健全,不規范。部分企業沒有按照規定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即使簽訂合同,合同條款也不合理,不全面,甚至是不合法。在企業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沒有約束企業的內容。合同條款不能完全履行,隨意拖延扣發職工工資,任意延長試用期,拖欠職工各項保險金,合同成為一紙空文。多數企業沒有工會參加簽訂集體合同。
其次,社會保險覆蓋面不全,企業欠繳保險金問題突出。許多企業沒有參加社會保險或參保險種不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數額不斷增加,問題較為突出。
第三,勞動工資水平下降,違法違規現象嚴重。一是工資水平未能隨著經濟的發展而逐步提高,反而隨著改制大幅減少。二是一些企業工資不能按月發放,拖欠現象甚為嚴重。三是工作時間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工時,加班加點不支付加班報酬。四是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存在諸多問題。
最后,職工民主權利不落實。突出表現在:一是無視工會及職代會的地位和職能,職工沒有表達意愿的渠道。二是企業重大決策特別是涉及職工利益的方案、辦法不公開,不交流,職工沒有說話、管理的權力。三是職工文化生活單調貧乏,缺乏學習培訓的機會,制約了自身素質的提高。
(二)工會無力維護自身權益
工會作為一個因維權而生、為維權而存的維權組織,但有時基層企業工會連自身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有效的維護,遑論保護職工權益了。主要表現在:
1.工會組織及工作機構得不到有效維護
盡管我國《工會法》和相關的政策法規明文規定,不得在機構改革中隨意撤銷、合并工會組織。但事實上,在相當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中,特別是部分國有企業的改組、改制、重組過程中,工會往往是首當其沖的“改革”對象。在這些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比較普遍的做法是將工會并到黨群工作部,工會專職干部大幅減員;凡改制為民營的企業,工會組織名存實亡,幾乎成了無人員、無辦公地方、無經費、無活動的“四無工會”;更有甚者,索性將工會組織徹底撤銷。
2.工會經費和財產得不到有效維護
工會經費和財產是工會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盡管我國《工會法》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對工會經費和財產予以法律保護,但現實中工會面臨的情況是:工會資產流失嚴重、工會經費收繳阻力大。
3.工會干部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
盡管我國《工會法》和《工會章程》對工會及其工會干部維權有保護的規定,但現實中工會干部合法權益常常受到侵害。近年來,“我維護職工的權益,誰來維護我的權益”,成了許多工會干部難解的悲情心結。由于工會干部在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時,難免與用人單位或經營者發生矛盾,于是工會干部合法權益受侵害幾乎成為“必然”。
四、結論
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在當代中國,維權不僅是對工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勞動者對工會的期望所在。工會維權的地位與作用,在逐步市場化的勞動關系中、在和諧社會的建設進程中顯得愈來愈重要。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帶來了利益主體多元化和利益差別的擴大,其中最為嚴重的是社會勞動領域,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受侵害相當嚴重,這有違社會主義本質,已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健康發展;工會對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目前工會維權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在現代社會中,工會是一種重要的經濟和政治力量,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組織,任何一個現代國家都必須重視這個組織的存在,充分發揮它的職能,否則就會產生嚴重的問題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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