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協議書7篇
在現在社會,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征地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征地協議書 篇1
甲方: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
乙方: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 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 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 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 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 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雷屯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雷屯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
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征地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加快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甲方采取委托大包干的方式,將配置用地所需的土地征收、房屋拆遷、遷墳補償、桿線遷移、構造物補償、工作經費、獎勵經費等一切與征地拆遷安置相關的費用包干方式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達成以下包干協議:
一、 征地范圍及面積
此次委托的總面積:畝
位于市 (具體見征地地塊紅線圖)
二、 征地及交地時間
乙方須于年月日完成本協議確定的全部征地騰地任務。
三、 包干方式、經費總額及付款方式
1.包干方式:以甲方調查認定的實物量為基礎,計算補償費用
及工作經費,加一定數量的不可預見費和特別獎勵費實行包干使用,乙方在總包干費用中可自行調劑使用,甲方不再追加任何費用。
2.經費總額:(詳見明細表)
3.付款方式:本協議書簽訂后10天內甲方預付給乙方元,然后按乙方征地拆遷進度付款。甲方不承擔稅金,稅金由乙方負責。結算經費前,乙方必須報征地地塊匯總圖(附電子文檔)及房屋拆遷協議資料匯總表(附分戶協議)各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查。
四、 工作職責
1、甲方的工作職責
(1)根據市需要,及時提供征地地塊藍線圖以及征地工作所需材料。
(2)按乙方完成征地拆遷任務的工作進度及比例及時撥付征地拆遷補償款和工作經費,確保乙方工作正常開展所需經費。
2、乙方的.工作職責
(1)根據工程建設征地的實際情況和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征用土地紅線范圍和甲方明確的征地騰地范圍、時間要求、實施土地征用征收及征地范圍內的附著物和遷墳工作,確保按工程項目建設和合同兌現的時間要求完成征地騰地任務。
(2)受甲方委托,依法選擇房地產評估公司,及時委托專業測量隊使用甲方制定的統一表格,按程序開展實物量調查、丈量、登記工作,對調查情況進行公布,對公布后出現的問題進行復核,確保實物量調查公平、公正。
(3)嚴格按征地拆遷政策和評估測算結果及有關政策確定,依法依規實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安置工作。
(4)作為工作責任主體負責與村組和拆遷戶簽訂土地征用補償協議和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實行一戶一檔),做好征地拆遷安置協議和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以及拆遷對象的安置工作。所有資料按城建檔案收集、分類、歸檔,要求移交城建檔案部門,備審計部門審計。
(5)加強征地拆遷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6)做好群眾工作,全權負責協調處理好土地使用過程中因征地騰地和拆遷安置的一切矛盾糾紛,確保正常使用土地。
五、其他
1、如征地拆遷政策調整,明確調整的項目按標準將作相應的調整。
2、乙方須在規定時間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房屋拆遷補償政策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征地拆遷及交地工作。如果不能按規定的時間交地,則按每延遲一天扣減工作經費 元作為處罰。
3、甲方按乙方征地拆遷工作進度撥付征地拆遷款及工作經費,保證乙方工作正常開展。如不能及時撥付工作經費,由此造成的延遲交地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征地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為發展村莊經濟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償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以南, 。
二、用地面積:該宗地塊面積 畝,屬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補償費用:經雙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單價17.3萬元/畝,共計補償甲方費、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等所有的補償項目),本協議簽訂后5日內支付。協議簽訂后該地塊的收益、補償等一切權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諾,以后如遇該地塊地價調整,補償款差額部分給甲方補齊。
五、甲方承諾:簽訂本協議后,甲方不得將該宗地塊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宗地塊相關手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
20xx年10月日 20xx年10月日
征地協議書 篇4
甲方: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
乙方: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 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 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 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 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 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雷屯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雷屯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
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征地協議書 篇5
甲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撫州市廖坊水庫灌區工程需要,金溪縣人民政府委托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積畝。現就征地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征用土地座落、面積及四周界限。
被征用土地座落在 ,面積 畝,四周界限詳見征地紅線圖(雙方蓋章為準)。
二、征用土地的人、地類及征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
征地補償費按撫府辦發(20xx)56號文件標準補償,詳見表。
土地類型面積(畝)征地補償費元/畝金額小計 (元)備 注
征遷工作經費60000
合計 60000元
三、土地征用補償費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明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第三章征地補償規定。
四、支付土地補償費方式。
征地協議簽訂后一周內,由琉璃鄉廖坊水庫灌區工程移民征地安置領導小組一次性付清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等共計人民幣陸萬元整( 60000元)。乙方必須在開工前無條件遷出甲方所征用的'土地,如因土地權屬或補償費處置引起爭議,由乙方負責承擔。
五、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面議。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有關部門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甲方代表:
乙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乙方代表:
征地協議書 篇6
甲方:自然村自然村
乙方
因國家建設需要,現需征用位于蝦塘范圍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土地,但該地上是乙方擁有長期無償使用經營權的蝦塘。為了盡快、順利、和諧地推進征地工作,努力支持國家建設,甲乙雙方就所征收地塊的安置等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雙方確認所征用面積是畝(以國家征地協議面積為準),由甲方辦理被征地的協議簽訂、征地土地費和安置費的`領取事宜。
二:甲方與政府簽訂征地協議后,要負責對乙方進行安置。安置途徑有兩種,一是在附近按相同面積無償安排一幅土地給乙方建設蝦塘的,則所征用土地的土地費和安置費都歸甲方所有。二是甲方無法按時再安排相同面積土地無償給乙方使用的,甲方要在該地的征地安置補償費總額中支付給乙方作為對乙方的安置,由乙方另行自尋地遷建蝦塘或自謀生計。其余征地安置補償費和征地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三:甲方與政府簽訂征地協議后,要開設一專用賬戶領取征地土地費和安置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監管該賬戶,在未完成對乙方安置前該征地款任何人不準動用。
四:如國家征地兩費到賬日甲方還沒能找到安置土地給乙方無償使用,則按第二種途徑安置,在三天內由甲方將國家所賠付該地的征地安置補償費總額中的萬元轉付給乙方,其余征地安置補償費和土地補償費則由甲方處置。
五: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征地中斷的,甲方確認乙方對該蝦塘土地的無償長期使用權。并不得提出收取租地等等妨礙乙方經營的要求。
六:該蝦塘范圍的青苗等地上附著物都屬于乙方所有,由乙方按規定向政府申領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村委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
日期:20xx年1月18日
征地協議書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規劃與發展建設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體土地共畝(其中水田 畝)作為項目建設用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體祥見征地紅線圖)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城市規劃區范圍外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20xx]45號)有關規定,征收上述畝土地由甲方按實際地類補償標準支付給乙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具體計算辦法、標準及補償金額如下:
1、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合計標準為:水田35000元/畝;旱地28000元/畝;林地17640元/畝;魚塘35000元/畝;曬場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標準為:水稻等谷類作物:1150元/畝;甘蔗1800元/畝;玉米、黃豆、紅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畝;蔬菜1800元/畝;魚類4825元/畝;桑樹4150元/畝;林地:成熟林地800元/畝;未成熟林地1200元/畝。
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實際地表現狀為依據,對土地進行登記丈量,青苗補償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費用兌現給耕作農戶。
3、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費用:
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水田: 畝× 元/畝= 元
旱地: 畝× 元/畝= 元
魚塘: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②青苗補償費:
水田: 畝× 元/畝= 元
旱地: 畝× 元/畝= 元
魚類: 畝× 元/畝= 元
桑樹: 畝× 元/畝= 元
小計: 元
③地上建筑物補償費:0元;
④其他相關補償費用:0元;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乙方自本協議之日起不得再搶修(建、種)各種地上附著物。甲方應在開始清理場地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著物,該期限內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處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把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時移交被征收的土地給甲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于 年月日在×××××簽訂。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一份,×××和 社區居委會、××國土所、××司法所各執一份。
2 以上各項合計總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經辦人(簽章):
村(居)委會簽署意見蓋章:
×××政府簽署意見蓋章:
×××國土所簽署意見蓋章:
3 群眾代表(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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