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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銷售授權協議書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網上銷售授權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網上銷售授權協議書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本著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為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份額,就甲方 品牌特許專賣經營,授權乙方成為甲方網絡經銷商,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授權乙方經銷產品名稱
品牌;乙方在協議期內無權將經銷權轉給第三方,如特殊情況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為使雙方相互平等,乙方在續簽次年經銷協議時,必須在經銷期滿前 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簽定網絡經銷協議權。
二、乙方資質要求
從事網絡銷售相關經驗、擁有正規網絡店鋪的商家或個人。
三、信譽保證金
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信譽保證金人民幣 元,作為乙方正當銷售行為的認可,乙方須確保此保證金在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該保證金在協議期限內不得抵充進貨款,協議期滿或解除,乙方確全部履約,且雙方帳目核實無誤,并立即交還甲方提供或授權的任何帶有“甲方”品牌或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后,甲方無計息返還給乙方。
四、經營目標
乙方承諾本協議期限內完成進貨總額達人民幣 萬元作為銷售目標。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由乙方交齊信譽保證金后正式生效。
六、供貨價格
1、甲方以吊牌零售價折扣率供給乙方商品。
2、允調換貨規定:調換貨品不能影響甲方二次等值銷售,未補過貨的可進行調換,調換貨比例不超過總進貨的 %,且執行當季產品調換當季產品(同面料換同面料)。特價品、贈品不予退貨。
3、為維護品牌形象及統一價格的合理維護,當季新品,終端商價位允許下浮 %,如乙方超出以上范圍,須以書面形式與甲方申請,反之以違約行為處理,扣除其保證金,情節嚴重者立即取消經銷權。
七、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以先款后貨方式合作交易,甲方按乙方訂單進行核算后,將確認款額告之乙方,乙方必須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可選擇支付定形式)。如以其它方式付款,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產品的交付及驗收
1、為方便網絡經銷商,甲方推廣:一件代發服務,零庫存零成本,快遞費及代發貨服務費乙方承擔,支持七天退換,因質量問題、發錯貨品等甲方過失引起的退換貨,甲方承擔往返郵費。
2、甲方按照乙方有效書面傳真訂單或分銷系統訂單,及時發貨,產品交付地為 倉庫。如乙方需甲方承運,所需托運費、貨品 費用、退換貨而產生的運費及有關手續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落實政策、跨區調貨責任及保密責任
1、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所訂立的營銷政策經營甲方產品,并有責任貫徹實施甲方的政策,以確保甲方政策得到落實。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嚴禁跨區域調貨、換貨、串貨。經發現存在以上調、換、串貨情況的,扣除保證金,取消經營授權合作。
3、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與乙方簽定的相關協議內容、甲方所發放的任何文件及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扣除保證金。給甲方造成品牌負面影響及其它間接影響甲方公司形象造成其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絡經銷權,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十、品牌返利政策
1、年實際進貨回款達協議定量總額100%(含),返利 %。
2、年實際進貨回款達協議定量總額130%(含)以上,超出100%以上部分給予返利 %。
3、返利說明
(1)返利金額將做為乙方待提貨預付款,在下一年使用;
(2)特價品、促銷品、贈品、輔料不計返利;
(3)未經書面審批程序,拖欠貨款的,不計返利;
(4)惡意提高價格、降價、跨區域調貨行為,不計返利;
(5)銷售假冒甲方品牌,惡意破壞品牌形象的,不計返利;
(6)協議期未滿解約的,不計返利。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1、任何一方因合理地超出其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對本網絡經銷協議執行的延遲,減少履行或不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另一方,并盡最大努力避免、消除或減輕該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不利影響,直至消除。
3、下列事件,此處并非詳盡列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
(1)戰爭(無論宣戰與否);
(2)自然災害(洪水、臺風、地震);
(3)火災;
(4)所有其他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發生在協議生效以后的超出本網絡經銷協議簽署方合理控制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阻礙本協議執行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對本網絡經銷協議執行的延遲應被視為可諒解的延遲。
十二、協議終止條件
1、本特許經銷協議,于網絡經銷授權期限屆滿時終止,或因第十一條規定的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協議超過壹個月可提前終止。
2、此外,如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協議
(1)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事項,雖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
(2)未完成本協議所訂立的銷售目標進貨回款額的;
(3)未按要求支付預付貨款的;
(4)未按要求支付協議保證金的;
(5)乙方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偷逃稅款、 、企業主要負責人犯罪的;
(6)乙方破產、清算以及簽署了有利于債權人的轉讓協議、或者與債權人合并或被申請破產與解散;
(7)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跨區域調貨、換貨、串貨行為,及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乙雙方簽定的相關協議內容、甲方所發放的任何文件及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十三、違約責任及處理
1、乙方違約,甲方根據違約情況,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取消乙方經銷權,解除協議,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信譽保證金,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2、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乙方連續二個季度達不到完成銷售進貨回款額指標,視為乙方放棄經營,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解除協議。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進行跨區調貨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回調貨,并對乙方每一次跨區調貨給予 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 萬元罰款,直至取消乙方經銷權。
十四、協議終止后處理
1、不管任何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時:
(1)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或授權的任何帶有“甲方”品牌或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包括但不限于自負費用拆除所有特許經營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
(2)在甲方指定地點和規定期限內,處理庫存產品;
(3)結清與甲方及與甲方有關的財務往來關系;
(4)妥善處理消費者的后續服務,包括退換貨、索賠等。
2、規定的寬限期屆滿之后,乙方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將甲方 、標識從尚存貨上分離并予以銷毀,如許可 無法從尚存的存貨上分離,則乙方應當將此類存貨予以銷毀,或與甲方進行協商予以解決。同時乙方應當將載有或使用甲方 、標識的一切材料予以銷毀。
十五、變更
甲方發生以下情形變更時,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變更證明及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否則由此引發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公司名稱、帳號、開戶行、稅號、地址、電話變更
2、與甲方聯系的負責人、法人代表、結帳人員變更
十六、協議期限及生效
1、續簽協議須于協議有效期到期前 個月。若本協議期滿后雙方未簽定新協議期間,如雙方仍有交易,甲、乙雙方應遵守原協議的條款執行。
2、如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定其它補充條款,其補充條款經雙方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網上銷售授權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年度甲方產品 在 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于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于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并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 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布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
一次進貨量不低于 套。
一次進貨 套以下,代理價格 元/套;
一次進貨 套以上 套以下,代理價格 元/套;
一次進貨 套以上,代理價格 元/套。
8.市場零售價:每套 元。
9.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在 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后 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貨并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14.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前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 個工作日內簽署書面續約協議。
17.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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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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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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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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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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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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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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