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協議書范文
導語:簽訂信息安全協議書,可以明確彼此責任。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信息安全協議書,供各位閱讀和參考。
信息安全協議書(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公安部等部委關于加強在公共信息服務中傳播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精神,為了加強信息和網絡安全管理,上海點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idc用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為了保證信息安全上海點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idc用戶須遵守國家公共信息服務的有關規定:
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和傳播下列信息: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煽動顛覆國家主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犯罪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其它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在internet上播放的信息內容是經當地宣傳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不得擅自下載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國內站址上發布;
要對執行信息內容管理制度組織自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切實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并加強從事信息管理工作人員的教育檢查工作;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所有網站需先備案后接入,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用戶承諾并確認: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請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我公司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我公司應保護用戶提交資料。未經用戶充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戶的相關資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為了保證網絡安全,維護所有上海點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idc用戶的利益,保證系統運行正常,上海點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idc用戶須遵守以下規定:
有義務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提供網絡使用情況(如ip地址,域名等),填寫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資料,接受電信部門的檢查;
對于由我公司分配的ip地址,用戶只有使用權,不可轉讓他人使用,用戶退出時ip地址使用權自動取消。用戶有義務接受我公司對ip地址使用情況的調查,如果用戶提供虛假資料,我公司有權處理直至收回所分配的ip地址;嚴禁盜用他人ip地址;
虛擬主機用戶保證不泄露我公司提供的用于進入其虛擬主機的帳號,密碼等資源,如由于用戶原因造成該帳號,密碼泄露的,一切后果由用戶承擔;
除提供正常服務外,嚴禁使用一切手段從事危害網絡運行和侵犯其他用戶利益的黑客行為。
三、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用戶,將接受相關部門規定處罰;對情節嚴重者,我公司有權停止服務,解除idc業務服務協議,并追究其違約賠償責任,且我公司不構成違約責任。
四、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本協議經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我作為上海點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idc用戶互聯網接入用戶,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接入商代表人簽字: 用戶代表人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安全協議書(二)
甲方(網站主辦者):
網站負責人:
聯系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乙方:
聯系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鑒于甲方目前使用乙方提供的網絡接入資源開辦網站。甲乙雙方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甲方除應遵守乙方網站上的相關產品的說明和在線服務條款外,還應特別遵守并承諾如下內容:
1.1甲方明確: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利用乙方網絡接入資源開展網絡信息服務的,應當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并取得許可。甲方應當在網絡信息服務系統的顯著位置刊載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網絡信息服務規則,并提示上網用戶發布信息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甲方還應當按照經批準或者備案的類別和欄目提供服務,不得超出類別或者另設欄目提供服務。
1.2甲方網站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有確定的網絡信息服務類別和欄目;(2)有完善的網絡信息服務規則;(3)有網絡信息服務安全保障措施;(4)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網絡信息服務實施有效管理。
1.3甲方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并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特別的,甲方網站禁止發布含有下列任何內容的信息:(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1.4甲方應加強行業自律,接受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及省、市相關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乙方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1.5甲方應當記錄網站用戶在網絡信息服務系統中發布的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IP地址等基本信息。記錄備份必須保存60日以上,并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提供或協助乙方提供。
2、甲方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第1條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關閉其網絡信息服務,終止網絡接入并不退還任何款項,并將通知公安機關依法查辦。如因甲方違約或違法行為給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還應予以賠償。特別的,如果甲方網絡信息服務系統中出現明顯屬于本協議1.3條規定的違法內容,甲方應當立即刪除,保存并打印有關記錄,并立即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及省、市相關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本協議所稱網絡信息服務,包含但不限于網站、電子郵件、個人主頁、電子公告牌(BBS)、論壇、聊天室、留言板、FTP、搜索引擎、網絡游戲服務器等交互形式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文件上傳下載、網絡游戲、電子商務等行為。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雙方同意起訴至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核驗人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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