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協議書匯編8篇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1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通電。
2、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 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 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 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 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污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2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3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 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 電話 )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分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4、在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三、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乙方在甲方現場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現場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規范。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5
臨時用電接線位置:
一、 本協議的制定完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二、 本協議的制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三、 申請單位必須遵守XX市電業局XX科、XX科、XX科、XX科、XX科等相關用電管理部門的現行國家電業系統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
四、 申請單位必須遵守XX市市政、建設局、安全局、消防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等相關管理單位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國家標準規范。
五、申請單位必須遵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等相關國家、地方強制性規章制度
六、申請單位如有特種用電設備,必須遵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必須遵守地方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頒布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
七、申請單位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現行與臨時用電有關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
八、批準單位只負責申請單位的接線、計量、抄表工作,其它如準備電線、買電表、校驗電表、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電器元件的規格類型、制作臨時用電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工作全部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處理。
九、申請單位臨時用電設備在XX臺及XX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XX千瓦及XX千瓦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十、申請單位臨時用電設備在XX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XX千瓦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十一、申請單位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十二、申請單位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遵行第十一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十三、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申請單位電工完成,并且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十四、一旦申請單位有違、法違規操作,批準單位可隨時進行必要糾正甚至處罰,處罰的決定權在批準單位,申請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
十五、任何由于申請單位造成的批準單位的損失,批準單位有權對申請單位進行處罰,并由申請單位賠償批準單位的一切損失。
十六、申請單位的電表必須經過電業局校驗確保正常使用,電線、電纜、電器元件、配電箱、配電柜、配電盤等必須有相關合格證、檢驗報告和相關管理部門批準使用的證明,否則批準單位拒絕為其接線。
十七、用電設施應有符合當地電業局驗收的相關條件和安全措施。
十八、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用好個人防護用品。
2、使用電焊機等其他用電設備時,其接電應由專業電工完成,不得私自亂接線,亂扯亂拉。
3、臨時照明不得使用違反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燈具、線纜等,如有發現,立即沒收,嚴重者進行罰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工地施工人員不得私自使用電爐、花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器等產品設備,如有發現,立即沒收,嚴重者進行罰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5、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施工時的施工現場垃圾及時清理,作到工完料凈。
十九、電費的收取由批準單位計量收取,電價按照當地電業局的規定制定價格。
二十、本協議批準單位有隨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內容或增加條款的權利,申請單位必須無條件遵從本條。
二十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中的其它有關技術問題尚應遵守現行的國家標準、規范或規程規定。
二十二、本協議如有異議,甚至產生糾紛或觸犯法律,解決的部門必須由批準單位代表指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批準單位代表和批準人、申請單位代表和申請人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臨時用電批準單位:
批準單位代表:
批準人:
臨時用電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代表:
申請人: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6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 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 電話 )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7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篇8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孝昌孝武后購物中心后勤物業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并取得同意后,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采用安裝電表計量,添加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范。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孝昌孝武購物中心后勤物業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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