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協議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貨物運輸協議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協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滿足自備車輛運輸的前提下,將所需托運的貨物交由乙方承運。甲方托運的貨物須包裝完好,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二、貨物運輸方式:門到門,即起運地點為甲方指定倉庫,到達地點為甲方送貨單所注明的收貨單位及其地址。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對所托運的貨物保價金額的4‰收取保價費。甲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托運的同一批貨物每件之間價值不同,應分別保價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別保價的,按保價總金額平均計算出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其中每件貨物內裝有小件的,按單件貨物保價金額和內裝數量平均計算出每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對于價值較高的貨物,保價費收取標準可以另行協商。
三、乙方應安排專人并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與甲方儲運部門銜接工作。
四、乙方應保證在接到貨運通知后及時提供安全適載的車輛到指定地點裝貨,要求車況良好、手續齊全、無漏濕現象,車廂干凈衛生、無毒無污染。
五、乙方在裝載貨物時,必須輕拿輕放,按規定裝載,并按要求辦理交接手續:
1。貨物裝載高度規定:從裝載安全及保證產品質量考慮,產品裝載高度從貨廂底部算起,不超過2。2米。篷車原則上不揭蓬裝貨,若需揭蓬,其裝載高度從貨廂底部算起,不超過2。2米。
2。 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過錯導致貨物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為:若甲方選擇保價運輸,乙方最高賠償限額為甲方對該損毀、滅失貨物的保價金額;若甲方選擇非保價運輸,乙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毀損、滅失貨物運費的兩倍。乙方的賠償范圍僅限于貨物本身的損失,乙方對于甲方(或收貨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損失和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3。在貨物裝車過程中,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在現場清點貨物及隨貨同行票據,乙方確認無誤后應在甲方送貨清單上簽字,辦理貨物及票據交接手續。
4。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承運人應與收貨人在現場清點貨物,并要求收貨方按甲方的規定在送貨清單(或委托書)上簽字蓋章帶回。若發生拒收貨物,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要求客戶注明退貨原因。
5。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簽字蓋章(如為保障客戶的商業秘密,要求收貨方只能在委托書上簽字蓋章,承運人不能將帶有產品價格的送貨清單交收貨方簽字蓋章等情況),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與收貨方完善交接手續。若未按要求簽字蓋章而導致甲方商業秘密泄露,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另處以500元/次以上的違約金。
六、乙方必須保證原裝原運,承運過程中產生的貨差貨損由乙方按貨物的銷售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運輸中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道或迂回運輸等而造成的運輸成本增加,由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每次處以500元違約金,并無償送到正確的到貨地點,若因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乙方應按以下要求將貨物安全無損地運達甲方指定地點并按約定完成交接手續:
1。應及時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并按期交回送貨清單返回聯。
(1)貨物運輸時限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運輸方案第八條為準。
(2)乙方須在指定收貨人簽收相關單據后的第二天以郵政快遞寄回甲方。
(3)若發生票據遺失,按 /票處以違約金,重新打票完善票據簽章手續,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每批藥品都附有質檢報告隨貨同行,要求與送貨清單一起交收貨單位,并簽收,發生錯、漏、遺失等情況,每份處以違約金10元,每次最低處以違約金30元。
八、由不可抗力造成一方違約的,依法免除違約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如因一方過錯使損失進一步擴大,該方必須賠償擴大部分的損失。
九、對于甲方可能出現的大宗輕泡貨物,按如下辦法計算:首先核算該批貨物的重量與體積的比值,如果低于0。333噸/立方米,則按0。333噸/立方米的標準乘以貨物的實際體積來計算重量和運費;如果比值高于0。333噸/立方米,則按實際重量計算運費。
十、合同價格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國家政策調整造成原價格不能履行時,雙方可平等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如果油價(以重慶市場零號柴油零售價格為標準)波動(包括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下(含5%),則運價維持不變;如果油價波動幅度超過5%,則運價隨之調整,其調整幅度為油價波動幅度的30%計算(如油價上漲6%,則運價上漲6%×30%=1。8%,依此類推)。
十一、乙方每月按要求統計運輸費用,匯齊所有相應的報表、收貨方簽章送貨清單結費聯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等交甲方貨運部門審核,如無異議,乙方開具正規的運輸發票,按月與甲方結算運費,原則上甲方在此后三個月內分期付清賬款。在支付運費時,甲方將根據資金狀況支付一定比例的三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兌匯票,乙方不得拒收。運費應按附件所確定的價格和里程數結算。
十二、為保證運輸服務質量,乙方不得向他人整體轉包運輸項目,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乙方運輸服務不到位造成甲方形象受損(不提供門到門服務、謊報到達時間、貨物交接時造假、與客戶爭吵甚至打架等),每次處以200元以上的違約金,如影響到甲方的正常銷售,甲方有權提出警告或暫停合作,情節嚴重的,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對于運輸造假、單據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終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工商執照、法律文件及私車掛靠協議和機動車輛保險單等復印件,供甲方審核存檔備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眾透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如名譽損失、經濟損失等)。
十五、雙方若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運輸始發地人民法院申請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也可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貨物運輸協議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此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范本(20xx年版)注意事項: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貨物運輸協議3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后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后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4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此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貨物運輸合同范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年月日裝運時間:年月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承運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范本(20xx年版)注意事項:
要求運達的時間:年月日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貨物運輸協議5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本協議所指貨物運輸保險內容如下:
甲方作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國內航空運輸一切保險。
被保險人:_________
貨物價值確定方式:按當地市場發貨價確定。
保險費率:_________‰ 免賠額:_________元(鮮活內免賠額:_________%)
一、保險責任范圍
本保險為貨物運輸一切險。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的聲明價值進行全額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電、火災、爆炸或由飛機遭受惡劣氣候或其他危險事故而被拋棄,或由于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或失蹤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3.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3.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4.本保險不負責賠償由于敵對行為使用原子或熱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5.本保險不負責賠償執政者,當權者或其他武裝集團的扣押,拘留引起的運輸途徑的喪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賠。
三、責任起訖
1.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運輸工具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運抵上述倉庫或儲存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地卸離飛機后滿三十天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內被保險的貨物需轉到非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2.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卸、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賜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的貨物在卸貨地卸離飛機后滿三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保險單正本、提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出險時開始.在單證齊全的情況下,十個工作日全部賠付完畢.如涉及到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的情況下,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地卸離飛機后起計算,公安機關出據相關手續后,最多賠付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到如下協議:
1.甲方需按發貨計劃,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貨物起運前,甲方需將貨運單和發貨聲明價值及已填保單傳真給乙方,乙方以收到傳真貨運保險單作為回執,承諾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節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險公司傳真,承諾予以承保,并錄入電腦系統。
2.在貨物起運前,如發生與上述保險內容不相一致的變更時,甲方需及時傳真進行變更申請,以便乙方作相應的承保處理,以乙方接受傳真變更的批單為準。
3.協議雙方均需建立往來業務臺賬,留存每批貨物原始資料,經核對無誤后,甲方須提供貨運保單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結清保險費。
(1)貨運單要按序號填開。
(2)保險單要按序號填開。
(3)甲方預交_________元保單代管責任金。
4.乙方須對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咨詢,有關的建議及時予以答復,必要時提出上門服務。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貨物運輸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證件號: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貨單號: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
注:運輸車輛為乙方自己的運輸車輛;
車型號:___________車身長:___________米,車牌號:___________發電機號:___________。其中運輸路途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油費等全部費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貨運司機)負責把貨運到到達點
貨物起運地點溫江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收貨人聯系人電話:___________。
三、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到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共計;付款方式余額;貨到達地點托運方支付給乙方。
五、本協議生效后,已裝車的貨物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意外損失,(如火災、丟失、油污、臟爛、磨損、漏雨等人為災害)均有乙方運輸單位及個人按市場價格負責全部賠償給甲方。
六、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七、雙方義務
收貨人(甲方)的義務及責任: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承運方(乙方)的義務及責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使生效。貨、款兩清時,終止本協議。注:中途不準配貨,如發現配貨罰款50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8
承運單位: 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托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采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
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托運單,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扎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托運單”要求完成托運任務。
b)以托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采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托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托運單上注明。
b)乙方托運應按照“貨物托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 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托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于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戶行: :張號: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后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系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9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二、運輸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并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范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托方的運輸時間;
2)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托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3) 甲方負責安排托運貨物的裝卸,并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運通知后,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2)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并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3) 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信息)反饋給甲方;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為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后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為賠償;
7)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干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布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武漢鐵塔廠 乙方: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10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托運
1.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托運單》,明確托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和聯系方法。
1.2甲方托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并可運輸。
1.4甲方委托乙方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志和標簽,并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乙方。
1.5甲方不得提出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用途的要求,若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應書面形式作出說明。
1.6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并安全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系,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并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5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于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6 乙方應承擔在貨物卸貨時由于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甲方貨物損失。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核定價格表)。但不局限于運輸價格表中的價格,具體價格根據單次具體情況協商而定。
3.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后,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3乙方應當于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于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后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后的1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帳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5、交貨方式與期限
5.1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并委托乙方提供卸裝服務(在甲方指定地點裝貨及在甲方的收貨方卸貨),卸貨費一并計入運費中。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貨物運輸到達后,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收貨無故拒絕收貨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妥善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4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應于出車的前一天下午通過電話、傳真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托,通知乙方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并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并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后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后的20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
7、保險
7.1甲方應對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負責保險,所需要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7.2甲方若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應出具書面委托書,所需要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貨險,乙方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甲方進行理賠。
8、權利義務
8.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2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包括客戶信息、經營信息、費用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等。
9、免責條款
9.1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失滅、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a、不可抗力;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c、貨物的合理損耗;d、甲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9.2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法定自然災害及戰爭狀態;b、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c、政府活動引起的交通管制;d、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無法彌補的延誤;f、國家法律禁止條款的變更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于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范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故意隱瞞,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甲方報錯、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等,造成乙方錯送、車輛放空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3甲方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未以書面形式作出聲明的,乙方不承擔由于甲方未聲明而造成的損失責任。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應當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11
委托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的 運輸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運輸范圍:至 ; 元/噸到項目結束。
三、運輸事項: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次日運輸量,如運輸量超過噸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甲方通知的.數量足量運輸(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災害、甲方發貨原因、道路運輸大檢查等)。
貨物出廠后,質量(自身質量除外)數量和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運輸數量與需方過磅數差距超過千分之三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負責人聯系查明原因,經核實后確屬甲方責任的(供需雙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負責,如確因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數量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確后,由乙方按照當時的貨物出廠價格據實賠償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每月的 日至 按月憑需方的簽字單數量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結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時間:甲方應在乙方的運輸發票送到甲方后付清。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貨物運輸協議12
一、客戶發貨貨物名稱:
二、貨號編號;
起站地:到站地:
此貨屬本公司簡易包裝發貨,如出現損壞、泄漏、污染與本公司無關。
二、貨物保價(保險)只保整件丟失不保破損。
三、此協議須雙方簽字認可后生效(簽訂此協議后出現任何經濟、法律糾紛本公司不予承擔)。
特此聲明!
承運方:上海佳吉快運有限公司渭南 分公司 年 月 日
托運方蓋章):
托運方個人(簽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1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門到門公路運輸,自備箱回空事宜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貨物起運前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內容包括箱號、箱型、箱量、收貨人、聯系方式、送貨地址等內容。
2、貨物到站:長沙北、收貨人:“長沙聯運物流有限公司轉××××”。
3、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必須嚴格按鐵路、交通部門規定和許可,不得夾運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隱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費率和結算時間及時與乙方結算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后,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準確、安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集裝箱交付時以施封鎖完好為準,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承運期間,乙方對集裝箱箱體或箱內的貨物損壞、滅失負責。
4、掏箱后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經甲方的同意,發往其他車站,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運輸費率和標準
1、長沙北站—蒙牛長沙分倉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長沙北—榆次 20英尺: 元/箱長沙北—棠溪 20英尺: 元/箱
四、結算方式和日期
1、每票一結、一次性付清:
2、方式:
3、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原則。
五、其他事宜:
1、若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監證部門留檔一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14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二、運輸方式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糾紛處理方式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出現合同第七點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點的規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15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承運甲方,,從甲方運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
二、甲、乙雙方商定總運費為元,貨到目的地經收貨單位驗收無誤后,憑收貨單位簽收回單和乙方的運輸發票到甲方付運費。
三、乙方承運甲方貨物后,必須為甲方的'貨物保險,且乙方在裝運甲方的貨物后,不得再在車里配載其他貨物。
四、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如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乙方將賠償給甲方每延期一天元損失,如發現包裝損壞,產品損傷,數量少,雨淋,受潮,失竊等情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照出廠銷售合同價格賠償。
五、承運人車牌號:行駛證號碼:,駕駛證:駕駛員姓名:聯系電話:住址:。
六、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經辦:經辦:
電話: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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