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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有關標識的征集啟事
標識的本質在于它的功用性。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識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是為了實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識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
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有關標識的征集啟事
2018年8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辦,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和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共同承辦的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將在烏蘭察布市舉行。為了更好地宣傳這一內蒙古自治區最高水平的綜合性體育盛會,現面向社會公開有獎征集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會旗、會徽、會歌、吉祥物、主題口號和火炬設計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會旗、會徽、會歌、吉祥物、主題口號和火炬設計方案。
二、征集要求
1.會徽、會旗:充分體現“更高、更快、更強”的體育精神和內蒙古地區的文化底蘊;構圖新穎、簡潔大方、色彩明快,同時要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
2.會歌:內涵深刻、主題鮮明、旋律優美、通俗易唱;具有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高水平的藝術表現力、感染力;應征作品的風格、形式、體裁不限,但必須是原創。
3.吉祥物:要體現地域文化特征,構思新穎、造型簡潔;充分表達烏蘭察布人民對八方賓客的熱烈歡迎之情和良好祝愿;作者要結合創作理念為作品命名。
4.主題口號:要求主題深刻、簡潔凝練、寓意深遠。
5.火炬設計方案:要求充分體現時代特征、體育特色和“更高、更快、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充分展示內蒙古和烏蘭察布獨特文化底蘊,達到思想性、藝術性、欣賞性、時代性、傳播性的高度統一。
三、征集時間
自征集啟事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以郵戳或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四、應征作品提交要求
1.應征作品必須是應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展出,如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自負。
2.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提交,作品采取A4紙張,全色版本。同時,設計者應提供設計創意說明和標準設計圖稿,應征作品要郵寄彩色、黑白設計稿各一套,并發送原圖電子版。
3.所有來稿需提供作者資料一份,具體包括:作者的姓名(單位、團體名稱)、個人(單位、團體)簡介、詳細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和個人(單位、團體)有效證件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
4.會歌創作者應提供作品的音響資料一份(CD、VCD、DVD等形式均可)、歌譜10份(歌譜是指曲譜和歌詞的組合,曲譜應以簡譜或五線譜形式提供)和作者簡介(或單位簡介)一份。
5.應征者寄送的有關資料、文件等概不退還。一經選用,應征作品的著作權歸“十四運”籌委會(組委會)所有。籌委會(組委會)有權決定入選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作品作者均不得在作品上署名。屆時,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額外報酬和費用。
6.所有應征者寄送的作品、有關資料和文件概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評選、獎勵辦法
本次征集活動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籌備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報主辦單位同意備案后,確定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會旗、會徽、會歌、吉祥物、主題口號和火炬設計方案的最終獲選作品。評審結果在中央及內蒙古自治區有關媒體上公布。
頒發獎金:
各項作品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其中,會旗、會徽、會歌、吉祥物和火炬設計方案金獎5000元,銀獎3000元,銅獎1000元。主題口號金獎2000元,銀獎1000元,銅獎500元。
頒發證書。
獲得獎金者按相關法律規定自行納稅。
六、投稿方式
來稿郵寄地址: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新區察哈爾西街黨政大樓933室:第十四屆運動會籌委會宣傳文化組,郵編:012000;
聯 系 人:帥宇琰 張文斌
聯系電話:0474—8320065
手 機:18747498866
電子郵箱:376207302@qq.com
七、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籌備委員會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運動會籌委會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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