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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荔波微聯盟名稱及“LOGO”設計征集啟事
為更好的整合荔波宣傳力量,加快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融合發展,傳遞社會正能量,唱出荔波好聲音,形成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同頻共振,在荔波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荔波縣委宣傳部提出打造荔波微聯盟群,通過微信、微博、APP頁面制作、微電影、微視頻和本土相聲、小品、民族歌曲等創作,提升荔波旅游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同時,還能發動全縣干部群眾,人人都當宣傳員,人人都是全媒體,把荔波無處不在的美景傳播出去,全面“營銷”荔波形象。為打造一個具有影響力的傳媒品牌,特此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荔波微聯盟名稱和“LOGO"設計。
一、征集內容
荔波微聯盟名稱和“LOGO”設計。
二、設計要求
1 “LOGO”作品要求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荔波地方及文化特色,展示新時代大宣傳理念和大宣傳精神,體現智慧荔波、科技荔波理念,具有時代特征。構圖簡潔,清晰。作品需提供LOGO彩圖、墨圖、原尺寸坐標圖、矢量圖(可采用WORD、JPG或 PDF格式)。附有詳細的Logo設計創意說明(300字以內)及附注主色標、輔助色標。
2“荔波微聯盟”名稱要求有域名“荔波”,名稱要求短小精悍、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并附文字詮釋(300字以內),注明作者姓名、單位、地址、電子郵箱和聯系電話,并注明“荔波微聯盟名稱”字樣。
三、征集時間
2015年7月24日—8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郵寄地址:荔波縣新聞中心
郵箱地址:905737550@qq.com
聯系電話:3615828
五、獎項設置
征集結束后,將在來稿中評選產生等級獎:
一等獎1名,獎勵現金1000元;
二等獎2名,獎勵現金500元;
三等獎3名,獎勵現金200元
六、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應屬于未公開發表過的原創作品,應征者要自覺遵守知識產權法的有關規定,如涉及侵權問題,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應征作品一經錄用,著作權歸荔波微聯盟籌備小組所有,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作品相關權利。
3.若應征作品內容相同,以交稿時間先后為準(電子文稿以收到稿件時間為準,郵寄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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