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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哲學解釋學的角度理解“兒童的理解”
童年具有雙主體特征和原型特征,為成人和兒童提供了共享的平等的連結,同時,童年是生命的深根,是一種文化特質和精神意蘊,為成人回歸童年提供了基礎和必要性。下面小編為大家獻上一篇關于從哲學的角度理解“兒童的理解”的論文,希望可以幫到各給畢業生和各位寶媽奶爸。
摘 要:人自從呱呱落“地”以后,就不斷理解著世界,體現生命和存活的作用,那些看上去很“淺薄”的哲學和科學思想,以及“簡單”的藝術手法,無不體現兒童對世界的理解。但在現實社會中,成人無法正確地理解兒童的理解,用成人的意識強加給兒童,成人要通過尊重兒童的理解,“澄明”、“闡亮”和平等對話來轉變這種目前狀況,還兒童一片新鮮的世界。
關鍵詞:哲學解釋學;理解;兒童;成人
后現代哲學解釋學認為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這種對理解內涵的深刻揭示,其實是對人的主體地位的不斷凸顯。兒童也是人,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理解。但在現實生活中,成人處處制約兒童、壓制兒童的文化。我們應該從理解的內涵中得到啟迪,讓兒童的理解有一片新的天地。
一、哲學解釋學的基本理論
哲學解釋學認為任何理解都依賴于理解者的前理解,“人絕不會生活在真空中,在他有自我意識和反思意識之前,他已置身于他的世界。他的文化背景、傳統觀念、當時的知識水平和思想狀況等等一切,他一存在就為他所有,影響他、形成他”。海德格爾指出,“此在的作用——亦即整個世界的作用——不是說被理解后才呈現在理解者面前,而是隨著理解被展開,不是說理解發現了這些早已存在于某處的作用,而是隨著理解的展開‘生成’了作用”。伽達默爾認為,理解是一種以理由為中心的對話,一種在問和答的辯證過程中被揭示出來的東西,對話是理解和視界融合的途徑。
二、哲學解釋學的核心話語——理解
后現代哲學解釋學認為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理解是人的生活的本源性的生活方式。海德格爾認為,人文科學的真理絕不是認識與對象之間的合乎一致。作用的本質就是存在的去蔽,存在的去蔽就是作用的生成過程,作用的生成過程即為理解過程。有學者主張“理解”與“學生生命”之間是水乳交融的關系,提出作為精神作用的生命而言,精神作用的生成過程就是一種理解過程,理解是學生精神生命的存在方式。兒童作為人,也有其主體性,也有其生活的世界,也有其理解。所以,我們不能忽視甚至貶低兒童的理解。
三、成人對兒童理解的態度
1.充耳不聞
4歲至6歲兒童提的理由很多,成人很煩,所以對兒童對世界的理解充耳不聞,不予以理睬,殊不知這是一種不正確的做法,扼殺了兒童探索的興趣和創造性。
2.隨意糊弄
兒童有自己的理解,雖然并不符合成人的標準,但有它存在的價值,我們不能全盤否定,隨意糊弄。我們要站在兒童的世界,把兒童當作世界的主體,更好地理解兒童對世界的理解。
3.極力壓制
理解不是簡單地獲得“對象”的知識,它關心的不僅是真,而且還有善和美。過分的追求“客觀知識”,壓制實踐理性追求的“善”,從而把兒童對世界的理解中的善和美給抹滅掉,忽視了兒童本身存在的作用,不利于兒童以后的身心發展。
四、從哲學解釋學的角度理解兒童的理解
1.尊重兒童的理解
從兒童對周圍環境好奇、(出聲或不出聲地)發問、觀察并對現象進行解釋,這一過程被劉曉東博士稱為“兒童的科學”。童年愛因斯坦對磁石的解釋是泛靈論的。古代的科學與兒童的科學頗為相似。兒童的藝術是兒童把握世界的一種方式,是童年生命的律動。在兒童眼里,宇宙萬物都是有生命、有感情的。
2.成人要“澄明”和“闡亮”
理解的前提是成見和傳統。理解不僅是智力活動,理解還是人存在的一種歷史過程,理解是人生命的本質和表現。成人對兒童的偏見,我們要“去蔽”,要“澄明”和“闡亮”。這要求師生之間作為平等的主體相互理解。特別是教師一定要轉變“師道尊嚴”的舊觀念,放下教師的架子,多一些寬容,少一絲苛責。
3.平等對話
在哲學解釋學學者看來,人與物、人與人、人與世界之間的關系可以概括為“理解”與“對話”關系。在對話中,雙方通過溝通理解對方的作用。通過對話,理解者與被理解者雙方敞開心扉,發表自己的觀點,同時又傾聽對方的觀點,在認識自己與認識他人的基礎上達成新的理解,生成新的作用。
參考文獻:
金生鋐.理解與教育:走向哲學解釋學的教育哲學導論[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19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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