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議書(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仲裁協議書1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xxxxx糾紛一案,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因萬xxxxxxx申請仲裁一案,由乙方支付給甲方x元,雙方即達成和解了結此案。案件仲裁費由甲方承擔x元,由乙方承擔x元。支付方式:
一、乙方應于xx年x月x日前向甲方提交xxxx材料。甲方應于xx年x月x日前就乙方提供的材料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手續,乙方在甲方完善手續后立即支付給甲方x元。
如乙方未按時提供相關x材料給甲方,則乙方應于xx年x月x日前支付給甲方x元。
二、甲方同意隨時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完善應由甲方負責的`xx手續。
三、乙方于xx年x月x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x元;
三、仲裁庭以甲方為申請人、乙方為被申請人根據本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不寫明仲裁事實和 1
理由;
四、本調解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重慶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仲裁協議書2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下稱深圳分會)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以及申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下稱仲裁規則)的規定,于xx年7月18日受理了雙方當事人關于上述合同爭議的仲裁案。
申請人選定了仲裁員,被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選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代為指定了仲裁員與因雙方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共同選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員,于xx年9月11日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會秘書處原定于xx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開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請人申請延期開庭,因其不能提供相關證據,仲裁庭經研究決定,如期舉行開庭。申請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被申請人沒有出庭,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了缺席審理。庭后申請人提交補充材料,深圳分會秘書處于xx年11月20日,將該材料轉給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對申請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請求提交答辯意見及其他材料。
被申請人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辯狀、反請求申請書及有關證據。在申請人修改仲裁請求后,被申請人也未在仲裁庭規定的時間內針對該修改請求部分提交答辯意見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決書。
現將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見以及裁決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11月8日合資成立了××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300萬美元,申請人占51%股份。xx年12月1日,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申請人自愿將自己在合資公司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全部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協議書中與本案有關的條款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請人,下同)將其所占合資公司51%的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即被申請人,下同)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按以下規定的方式付清給甲方。
A、乙方應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100萬元給甲方;
b、乙方應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250萬元;
c、乙方應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00萬元;
d、乙方應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50萬元;
e、乙方應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500萬元。
二、有關合資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
三、甲方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20天內甲方人員撤出合資公司。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二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申請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雙方所訂協議第五條仲裁條款的規定,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償付尚欠股權價款人民幣84萬元;
2、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94.68萬元;
3、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會議在××市召開,經雙方協商并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申請人決定將其在合資公司中所占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于xx年12月9日經××省××縣公證處公證。
申請人依照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被申請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約支付了應付價款。到xx年6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支付110萬元,按照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款C項的規定,該次被申請人應付款為150萬元,故該次被申請人少付應付款40萬元。到xx年9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按協議第一條第二款D項應付款50萬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請人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系申請人認可的收款單位)。對xx年12月份到期應付款被申請人未能依約給付。被申請人又分別于xx年4月付款11萬元,xx年1月付款5萬元,另還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萬元一直沒有給付。按照協議第四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對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權價款應償付日2‰的違約金,即94.68萬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審后,申請人變更了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償付尚欠股權價款104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如下:
關于第一項仲裁請求,申請人稱:被申請人應依雙方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于xx年12月31日前給付申請人股權轉讓款500萬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請人僅付轉讓款396萬元,尚欠104萬元未付。申請人于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給付股價款數額僅為84萬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請人為其下屬公司),稱其于xx年6月28日依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關條款委托××市F公司償還××市D公司欠款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僅還欠款20萬元,下余欠款20萬元至今未還。被申請人此間并未代申請人付××市D公司20萬元欠款。故特將原仲裁請求做了修改,償付尚欠股價款為104萬元。
1、協議書規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申請人,實際履行130萬元,該次少付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8萬元。
2、協議書規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萬元,延期付款金額為7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計,違約金數額為6.3萬元。
3、協議書規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萬元,逾期付款金額為1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0.8萬元。
4、xx年4月,被申請人付款11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9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29.43萬元。
5、xx年1月,被申請人付款5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4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31.2萬元。
以上五部分總計,被申請人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為79.53萬元。
二、仲裁庭意見
1、關于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案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訂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于轉讓股權問題
經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12月1日在××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并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按照上述規定,在合資雙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并經合資公司董事會通過后,應以合資雙方中被申請人為主會同申請人辦理報批手續,獲得批準后再履行轉讓股權付款。本案的股權轉讓雖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續,但仲裁庭考慮到,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合資雙方自愿達成的,體現合資雙方的真實意愿;且經查,合資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記資料中已經沒有申請人,證明轉讓已經完成,資產移交手續已經辦妥。該協議書內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該協議書未報批,主要責任也在被申請人。因此,該股權轉讓應繼續履行下去。
至于申請人增加請求的人民幣20萬元,申請人所提證據不足于證明被申請人未付申請人人民幣20萬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資公司函提到:“根據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有關條款,你公司應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幣150萬元給我公司下屬申請人”,并請合資公司將其中的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經營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資公司還其欠款人民幣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資公司僅還欠款人民幣20萬元,下余欠款人民幣20萬元至今未還。本案的股權轉讓是由申請人向被申請人轉讓,E公司與申請人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或委托E公司代為收取股權轉讓價款。E公司確曾通知合資公司將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G公司承認收到人民幣20萬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幣20萬元未收。但申請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變更仲裁請求申請書中卻說,其中有人民幣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請人并未向該公司代付此筆款。經查,申請人并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有此約定。仲裁庭對此無法認定。因此,僅認定被申請人應償付申請人應付而未付的股權價款為人民幣84萬元。
3、關于違約金
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第4條約定,被申請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1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2‰的逾期違約金。申請人在庭后提交的補充材料中修改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為計算違約金的依據,明確要求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79.53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仲裁庭認為,按申請人修改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仍顯然過高,應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較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違約金調整為按日萬分之五、從實際支付日起計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33.87萬元。
三、裁決
綜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決如下:
1、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尚欠股權價款84萬元人民幣。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2、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人民幣33.87萬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90%,申請人承擔10%。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仲裁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____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愿將此糾紛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仲裁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乙方于 年 月到甲方處工作,至 部門工作, 年離開工作崗位至今。
現由乙方提出,甲、方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從即日起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須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社會保險和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出甲方處,并辦理相關離
所手續。在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甲方為乙方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并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向社保局申辦失業保險金待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乙方支付 元后一個工作日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仲裁調解書的`形
式予以確認。
甲乙雙方在履行完畢上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勞動爭議仲裁委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5
甲方:___,性別:___,___歲,___年___月___日生。
乙方: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電話___。
甲方于___年11月進入乙方單位工作,于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期間擔任客戶經理工作,月薪___元并按合同款3%提成。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期間擔任演藝督導工作,月薪___元并按合同款3%提成。甲方工作期間,從未享受過年休假和法定休假日。至今乙方沒有為甲方人購買過社保、沒有支付過合同提成款、也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___年___月___日,甲方訴乙方勞動爭議一案被蜀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___)蜀勞仲案字第236號。現甲方張三與乙方___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過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___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張三補償金等合計___元,與___年___月___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2、甲方張三自愿放棄其他仲裁請求,以后不再提起與本案有關的其他仲裁請求;
3、雙方之間就本案無其他爭議;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日期:______
仲裁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到甲方處工作,至______部門工作,______年離開工作崗位至今。
現由乙方提出,甲、方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從即日起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須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社會保險和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出甲方處,并辦理相關離所手續。在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甲方為乙方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并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向社保局申辦失業保險金待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后一個工作日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仲裁調解書的形式予以確認。
甲乙雙方在履行完畢上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勞動爭議仲裁委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仲裁協議書7
甲方:贛州市南康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緩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甲方同意聘任乙方為甲方的兼職仲裁員,并向乙方發放聘書。
第二條 聘期為一年。聘期滿后根據需要和乙方的考核情況可以續聘。
第三條 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是勞務關系,并非勞動關系,故雙方間的法律關系不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甲方無需為乙方繳交工傷、醫療、生育、失業、養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也無需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等規定支付乙方津貼、補貼、獎金等勞動待遇。
第四條 聘期內,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一)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辦案所需的辦公場所(主要為仲裁庭和辦公室),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電話等);
(二)根據辦案數量和質量獲得勞務費。勞務費標準根據《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為每人每案200元,若聘期內上級通過有關規定對辦案補助標準進行調整的,乙方的辦案勞務費根據規定同步調整。
(三)依法依規進行辦案,有權拒絕聘任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及其領導發出的有違法律法規的指令。
(四)享有與甲方專職仲裁員同等的培訓、受教育的權利。
(五)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甲方指導,自行安排有關文書的送達、開庭及書寫法律文書的`時間。
(六)在聘期內,若甲方不按規定或約定支付勞務費、不按要求提供辦案所需必要條件的,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 聘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聘任期間不得在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案件中擔任代理人。
(二)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根據法定標準和甲方指定的合理標準辦結甲方交辦的案件。
(三)乙方在辦案時需獨立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結案:
1、從甲方立案人員中接受案件并簽名確認:
2、根據甲方指導安排案件開庭時間及法定期限內完成申請書副本、開庭通知書及答辯通知書等文書的送達事宜;
3、在庭審中以仲裁員身份參與審理案件;
4、書寫調解或裁決法律文書;
5、依法將調解或裁決法律文書送達至相關當事人;
6、根據上級規范性文件及甲方指定的合理標準將案卷進行歸檔。
(四)乙方在辦案過程中,應愛護和合理使用辦案場所及相關物品,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場所或物品毀壞的,應照價賠償。
(五)維護甲方名譽和榮譽,若因乙方的不當言行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應通過賠禮道歉等方式以恢復甲方名譽或榮譽等。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解除聘任合同:
(一)嚴重違反庭審紀律的;
(二)無正當理由未能在規定審理期限內完成辦案任務的;
(三)因工作失職造成仲裁案件材料被盜、丟失、損毀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參加仲裁員培訓的;
(五)其他不認真履行仲裁職責的行為。
第七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予以解聘:
(一)因個人原因不宜繼續擔任兼職仲裁員;
(二)聘期內未能完成年度辦案任務的;
(三)有《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第32條規定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四)在聘期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及有玩忽職守、濫用權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因上述第(三)、(四)項原因解聘的兼職仲裁員,甲方今后不再聘任。
第八條解聘由甲方的辦案機構仲裁院提出,報經甲方同意后予以解聘。甲方對被解聘的兼職仲裁員,給予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按月支付兼職仲裁員的辦案勞務費。以當月結案數為計算基數,當月勞務費于次月的20日前予以發放。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辦案或從事與辦案有關的事宜時以及因其他意外事故受到傷害的,保險賠付責任外的損失甲方不再負擔。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未盡事宜,適用《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管理辦法(試行)》等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有關規范性文件未作規定的,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8
申訴人:馬xx,女,49歲,住址:市xx區xx街xx號
委托代理人:xxx,男,工作單位:市xx區司法局,代理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
被申訴人:市xx區國稅局,住所地:xx區xx街xx號。
法定代表人:李xx,男,50歲,局長。
委托代理人:鄭xx,男,工作單位:市xx區國家稅務局,代理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提起反訴。
案由:工資、補償金爭議
申訴人馬xx訴被申訴人市xx區國家稅務局工資、補償金爭議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組成仲裁庭,開庭進行了審理,申訴人馬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x,被申訴方委托代理人鄭xx到庭。
經本委當庭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解除勞動關系,被申訴人支付給申訴人工資差額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共計玖仟伍佰元整(9500元),限本調解書生效后五日內付清。
二、仲裁費400元,雙方各負擔50%。
本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員:劉xx
申訴方:馬xx xxx 被申訴方:鄭xx
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9
甲方:___(注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方:___(注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雙方因___引起爭議,乙方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向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現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于簽署本協議三日后(前)向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撤回仲裁請求。
三、在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核準乙方撤回仲裁請求后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元;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協議書10
甲方:XXXXX
乙方:
(身份證號碼:)XXXXX
乙方于XXXX年XXXX月到甲方處工作,至XXXX部門工作,XXXX年離開工作崗位至今。
現由乙方提出,甲、方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從即日起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須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社會保險和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出甲方處,并辦理相關離所手續。在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甲方為乙方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并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向社保局申辦失業保險金待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乙方支付XXXXXX元后一個工作日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仲裁調解書的形式予以確認。
甲乙雙方在履行完畢上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勞動爭議仲裁委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XXXXX
乙方(簽字):XXXXX
XX年XX月日
仲裁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省________市貿易
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______職務:經理
乙方: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路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于_______________職務: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愿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于________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
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
雙方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________貿易(蓋章)
乙方:________縣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仲裁協議書12
申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當事人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糾紛,申請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經審查,該案符合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受理條件。在調解員___________________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本協議。基本案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由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本調解委員會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___(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___(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___(簽名)___(簽名)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13
仲裁協議(范本)
仲裁協議(范本)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仲裁地點在北京
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一九××年××月××日
北京仲裁委員會推薦的仲裁協議如下:
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仲裁如下爭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事項)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年××月××日于北京
仲裁協議書
我們雙方愿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 期 日 期
仲裁補充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愿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
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并適用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 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14
仲裁協議書寫作要點
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仲裁協議書”。
2、當事人的簡況。當事人是個人的,寫明個人簡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法人或組織名稱、處所、,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處所、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稱呼,各方當事人可用原合同中的稱謂,也可主要重新標注甲乙丙丁各方稱呼。
正文:
正文重點是有關仲裁條款的內容,按《仲裁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有下列三項:一是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仲裁事項;三是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尾部:
1、雙方或幾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訂立協議日期。
仲裁協議范文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王XX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于XX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愿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于xx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XX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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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的無效主要有以下五種: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仲裁協議。
2、約定的事項超出了仲裁的范圍。
3、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4、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5、簽訂仲裁協議是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采用書面方式,雙方當事人口頭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仲裁協議書15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住址:***。
甲、乙雙方就***相關糾紛事宜,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元整(大寫:***元),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費***元、***費***元。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其他款項。
第二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次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第三條 乙方***(或其代理人***)系***,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
項后,甲、乙雙方之間就***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簽訂的協議及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后的訴訟或仲裁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六條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未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不得單方修改或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100000元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八條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款項簽字表或收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的生效、修改、解除、解釋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本協議在簽署、履行等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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