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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寫字樓資產評估報告
本所接受貴公司的委托,根據(jù)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著客觀、公正、科學、獨立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XX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別購買的商住房、寫字樓進行評估,現(xiàn)摘要如下:
一、委托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二、評估目的
為XX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別購買商住房、寫字樓提供價值參考。
三、價值類型
本次評估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
四、評估基準日
本次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XX年8月10日。
五、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商住房位于上虞市曹娥街道嘉和路 111 號;上虞財富置業(y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寫字樓位于百官街道財富廣場。
六、評估方法
本次評估采用市場法。
七、評估結論
截止評估基準日, 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商住房評估值為12564828.00元;上虞財富置業(y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寫字樓評估值為
32104192.00元; 合計評估值為44669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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