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租賃合同范文九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修費)租給乙方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租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二、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以后必須每年提前兩個月即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給甲方,否則合同自動終止。余兩個月租金不退給乙方。
三、乙方無權轉租、轉讓、轉借他人。
四、租賃期間,甲方提供電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應自行安裝水分表,并承擔水、電費用。
五、租賃期內乙方應保證房屋主體結構不變,如有損壞,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損失,由機構劃定甲乙雙方責任后,按責任賠償。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防火防盜安全,如給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乙方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戰爭)和城市建設等需要甲方對其房屋進行拆遷改建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需無條件搬出所有財物,之后,甲方將剩余租金退給乙方,對改造時搬遷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租賃期間,乙方若需要對房屋進行裝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九、合同終止,乙方在不是損壞房屋的情況下無條件搬出屬于乙方自己的財物、貨架、貨物、空調(但乙方不得拆除裝潢物),若有未搬出的物品,作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置。
十、乙方在承租期間,應合法經營,并交納承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稅費。乙方自愿交納房屋出租稅人民幣5000元給甲方,甲乙雙方所簽合同不得提供給第三者。
十一、合同期滿,乙方如需再行租賃,需提前三個月與甲方續簽租賃合同并交納租金,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十二、甲方與前承租戶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十三、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賠償對方損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履行,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陳先生:我的房屋租給一外地的住客,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租期一年,他住了半年,現在已有三個月沒交房租了,前幾天去收房租,他已經搬掉了,我可否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房客賠償我的損失?
高梨琴:按照新的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計三個月未支付租金,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發生拖欠租金三個月,你須履行催告的義務,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賃合同。
關于損失部分,因房屋租賃承租人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租賃房屋閑置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當然,新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權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如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或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糾正或恢復原狀的;另外,經營用房承租人累計六個月未支付租金,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催告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支付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就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位置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于xx縣xx鎮通江路737號(原白云商店)門面1間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
二、租賃時間
本合同租賃期為叁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9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拾叁萬元整,需按年支付。合同簽訂即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需提前一個月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于20xx年7月28日將上述門面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給第 三者,或在租賃合同期內加價。
3、租賃期內,乙方因特殊原因在下一年度不繼續租用此門面,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乙方在租賃期結束以后,裝修材料不得拆除。
4、甲方負責門前臺階進行大理石裝修,卷簾門換成電動鐵卷簾門。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收取乙方租金為租賃后純收入,由于租賃房屋使用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含水,電等設施損耗品),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修復。
六、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門面。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6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住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樂山市五通橋西壩鎮民主街,商鋪面積約平方米(以產權證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房屋續租函,甲方收到乙方續租函后15日內回復是否同意續租,若超過時間未回復的,視為同意續租。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元。
2.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房屋所在地相關標準的執行。
2.租賃房屋產生的稅金和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甲方房屋交給乙方后,乙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乙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應當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拖欠租金的等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提出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若發現乙方租賃期間存在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等設施管理制度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擅自改造用途的除外。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且有權同時收取違約金萬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也可以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一、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
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租賃合同的備案。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
五、租賃合同中標的物質量與數量的約定。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六、租賃期間新增資產的歸屬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為幫助承租方而投入的資產,屬全民或集體所有。
2、個人租賃時,承租方用個人財產投資形成的資產,屬該投資者所有。
3、合伙租賃時,承租方投資形成的資產,歸承租成員共有。
4、全員租賃時,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產,產權屬全體職工。
5、企業承租企業時,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資產屬承租企業所有(集體企業)或經營管理(全民企業)。
租賃期滿時這些資產如何處理,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折價賣給出租方,并對利用承租方新增資產創造的利潤,可以從中提取適當比例的分成,歸承租方所有。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商議,現就有關門市房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為 ,其營業室面積約 平方米。
二、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計年。租賃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為 元,房租在租期內,每次繳納一年房租費用。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乙方如果不按時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產,乙方違約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裝潢問題。現有裝潢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進行裝潢,應該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后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五、設備、設施問題。屬于營業性設施、設備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帶走。屬于房產設施和水、電設備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動。
六、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氣、清潔費用,并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房屋在繳納租金后拆除,甲方須退換乙方所剩余繳納的租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給他人,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經過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簽字方可以轉讓,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賃期間除房產稅以外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 元。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水電費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十、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污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簽字) 承租方: (簽字)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尊敬的審判員:
云南南廣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為原告代理人參加原告訴被告房屋租賃糾紛一案。現根據本案事實、法律及庭審情況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原被告雙方對其于20xx年XX月所簽訂的門面租賃合同書之真實性、合法性均不持異議,故該門面租賃合同書合法有效,應對原被告產生約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電費,并交納了保證金8000元。
二、被告確認,其已經于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門面房另租給他人,以實際行為違約,應承擔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為由,徑自單方面解除合同,既與事實不符也無法律依據。
1、在20xx年3月,原告與被告商談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確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給原告,并要求原告及時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占用了門面房一定時間,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長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與被告協商承租事宜,被告稱房子已經另租給隔壁賣服裝的老板,不可能租給原告。因被告實際的不履約行為,4月6日,原告被迫搬離承租門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違約所致,不能成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說,根據《合同法》第227條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 也就是說,做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況下,也必須給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說原告未按時支付租金,在未給原告確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況下,于20xx年4月7日就把門面房另租他人,悍然違約,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納租金是因被告不收,顯然不屬“無正當理由”。并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雙方都達成了可緩繳的口頭補充協議。
3、被告稱擔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測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為其違約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被告以想當然的不安抗辯且沒有通知原告就毀約,不符合適用不安抗辯權的情形。
4、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訴訟原則,原告應舉證證明其在把門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應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義務。事實上,被告是因門面租金上漲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門面的賣服裝老板愿意出遠遠高于原租金價承租房屋,才找借口違約,有意損害原告的權益的。
5、“鼓勵交易原則”為合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嚴格限制了解除合同的條件,根據該原則,并不意味著一旦違約都可導致合同解除,解除從實質上來說是消滅一項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于保護非違約方的利益,也不能體現合同的鼓勵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規定,只有在一方根本違約時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動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義務而原告對此不聞不問,一味回避不理,其行為與合同法規定的“誠信原則”背道而馳。
三、原告訴求被告返還保證金8000元并賠償裝修折舊損失25000元,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1、因被告違約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與被告的租賃合同實際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毀原裝修裝飾,致使原告裝修全部喪失。按雙方《門面租賃合同書》第六條、第九條“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乙方門面的正常經營活動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門面另租給他(她)人。如有,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損失”的約定,被告應承擔返還及賠償責任。
2、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本案中,被告應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費32050元的殘值損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說,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過錯,因被告毀約另租房給他人是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根本原因, 據上述第(三)款“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
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定,被告也要承擔退還保證金和賠償裝修損失的責任。
綜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實際行為違約,造成了原告繼續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并采納。
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業主:(甲方):____________
租客(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業主與租客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在xx鎮xx給乙方使用,出租期20xx年xx月xx日。
二、租金定為月租xx元正,每月水電費按租客的分表實際計算。衛生費及政府有關部門向外來人員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押金xx元,住滿三個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簽訂本約后先交一個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日前繳交上個月的所用水、電費和當月的.租金,如拖欠超過5天,甲方有權要乙方遷出該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滿前遷出,不退回按金,水電按表計收。
四、乙方在租賃期,不能在屋內干任何違反國家法律及當地居住條例的行為。否則后果自負。也不能自行轉給他人居住,如有違反上述條例,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愛護屋內任何財物,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乙方進住該屋的一切裝修,間隔入墻固定物件在遷出時不能拆回搬走,全部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內,如有費用未付清及損壞財物所造成的費用,甲方有權在乙方的按金內扣除。
七、要注重衛生,不得隨意將雜物丟出屋外,如有多次違反所雇傭清潔工人費用由違者負擔。嚴禁飼養動物,寵物。樓梯屬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東西,如勸三次仍不改進,將由業主雇員強行清理,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
八、甲方交樓時給乙方的大門及房門鎖匙共條,期滿遷出時必須如數交回業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業主(甲方):__________ 租客(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甲方的房屋所有權無權利瑕疵。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安徽合肥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房屋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是合同約定由甲方修繕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否則造成財產損失或是人身傷害的甲方不負責任。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恢復原狀或承擔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中途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給乙方。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房屋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擅自調換使用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_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占用費用。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3·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4·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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