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熱門】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融資租賃合同1
1)出租或承租條款
這是租賃合同的第一項條款,表明出租人同意按承租人要求向所指定的供貨商購買租賃設備,然后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該條款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合同當事人及合同簽訂的日期和地點。這一條款主要解決合同的主體為誰,訂立人的訂約資格和訂立日期以及合同履行的地點等問題。此外,還應當說明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地點,這有利于解決合同生效日期、終止日期、履行日期、履行地點等法律問題。
第二,租賃標的物。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即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購買的設備或物品,這是合同當事人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共同指南。合同中應當明確租賃標的物的名稱、質量、數量、制造廠商、出廠日期、規格、型號、設備的技術性能等。此外,關于租賃標的物的涉及工程技術的內容說明一般只在合同正文簡要規定,另附表詳細加以說明。
第三,承租人對購貨合同的確認。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的是防范承租人中途毀約,使出租人遭受損失,從而排除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擔保責任。因為融資租賃合同中,由承租人選擇租賃設備后,出租人再與供貨商訂立購貨合同購買租賃設備,然后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這一購貨合同經過承租人確認方可生效,就能起到規范承租人行為的目的。當然,該條款應當明確以下內容:承租人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和判斷選定租賃設備和供貨商,而非經出租人說明作出的選擇;承租人知道并承認出租人與供貨商之間不存在互為代理關系;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是出租人根據自己的要求訂立的,并且經承租人確認,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的標的.物就是自己選定的租賃設備或物品。該條款是現代租賃合同與購貨合同的關聯條款,應當詳細規定,謹防遺漏。
2)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租賃合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條款。合同對租金的規定包括租金總額、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地點和次數、每期支付的金額、租金計算方法等(關于租金的內容和計算方法第21節已有詳細介紹)。
此外,租金條款中還包括了絕對責任條款,即在租賃期間不管發生任何影響租賃設備的情況,承租人都沒有扣除、抵消或反訴任何數額租金的權利,而只有絕對地無條件地支付租金義務。但是也存在例外,當下列情況發生時絕對條款將失效:租用的設備已經滅失、租賃合同是非法或無效的、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設備的完全占有權、出租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3)維修保養條款
租賃期內,承租人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出租人則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承擔責任。這一條款詳細規定承租人承擔的服務項目、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要求、費用負擔以及租期內租賃物造成損失時,出租人應承擔的責任等。其主要內容如下: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程序的要求使用該租賃設備;設備制造商所提出的維修項目均屬于承租人責任范圍;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設備的任何結構,以防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受到侵犯。但是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對小于設備使用壽命的某些零部件定期更換,所更換的零部件的價值和效用應不低于被替代的,他們也可以按目前的技術發展狀況來更換零部件,并提供設備部件的等級資料;若承租人自己不具備維修能力,可以委托具備該能力的其它公司代為修理設備。
4)保險條款
租賃業務中對租賃物進行保險是一個必備的程序。該條款對于保障租賃雙方免遭或減少意外災難和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比較有利的。保險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財產保險,即對租賃物進行投保;二是責任保險,即對因租賃物造成第三者受損的責任進行投保。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保險范圍、投保人、保險的收益人等。其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不應低于全價更換租賃物的價值。
5)擔保條款
擔保條款的設定在于保障租賃合同的順利履行,降低承租人的違約風險。租賃合同的擔保有保證金和擔保人兩種方式。保證金是承租人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的,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若租賃期內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從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付的款項。擔保人是保證承租人按合同履行義務、有保證資格和擔保能力的單位或個人。若租賃期內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擔保人必須代為支付理金或承擔連帶責任。若合同采取擔保人方式擔保合同的履行,必須明確保證的范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的承擔事項,并由擔保人在合同上作擔保簽字。
6)租賃期限和期滿處理條款
租賃期限是根據租賃物的經濟壽命、使用年限及利用設備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相當于租賃物的折舊年限。租賃物的租賃期限、租賃的起止日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可以自租賃物安裝調試完畢、承租人正式使用時開始計算,也可以從承租人驗收后向出租人開出收據之日算起。
租賃期滿后租賃物的處置有三種方式,即留購、續租和退租。在當前我國的現代租賃業務實踐中,以留購為主。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多選擇留購方式,按雙方約定、以象征性價格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租賃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概述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和委托,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并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條 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準,承租人擬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出租人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后租給承租人使用,租賃物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第四條 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于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五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承租人或規定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出租人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支付給出租人的款項。
2、承租人委托_________為本合同承租人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租賃物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雙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簽訂或委托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后果,出租人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托書副本交出租人保存。
b、租賃物甲承租人確定后,購貨合同由出租人簽訂。承租人作為出租人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并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承租人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承租人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出租人確認蓋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托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承租人自提證明單據。出租人見單后付款并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承租人負責與供貨方聯系解決,出租人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運達使用地點后,承租人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出租人則視為租賃物已在完整狀態下由承租人驗收完畢,并視同承租人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由于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承租人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并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出租人。如賣方延期交貨,由承租人直接催交。
融資租賃合同3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企業。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為了開展租賃業務,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并協助劃轉租金。受托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為取得租賃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系指委托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資金,并以委托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系指受托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系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系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并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系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除影響受托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義務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托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托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委托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托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并向受托人提交了受托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托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該資金帳戶應主要用于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并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托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審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托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托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托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審查結果作為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核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委托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并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
4.3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注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托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承租人確認委托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后附屬于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于委托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于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為。
4.6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于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達、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托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注所有權標志,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為,均不改變委托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說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說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說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后一期租金向委托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托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托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委托指令提交受托人后,如委托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托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并由委托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托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受托人按照委托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為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托人資金帳戶劃轉至委托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戶。
4.13委托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托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并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托人提交委托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托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托人在受托人處的帳戶日為準。
5.3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于其在受托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受托人為委托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托人承擔的營業稅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稅費,同時把剩余的資金劃轉至委托人在受托人處的資金帳戶。委托人承諾:基于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托人承擔。
5.4租金支付經委托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托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保證金
6.1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于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托人在受托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
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托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沖抵最后幾期租金。
6.4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托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受托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托人的資金帳戶后將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受托人的要求,立刻向受托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托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在本合同項下,受托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托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后,受托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托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10.2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托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托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托人或受托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并違反本款關于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提前終止
12.1如出現以下情況,委托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托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托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
(c)使用融資租賃的項目計劃被取消或無法實施;
(d)承租人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e)承租人出現分立、合并、清算、改組、撤銷、被宣告破產、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托人同意。
(f)承租人與其他第三人所簽訂的其他商業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執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關擔保合同的擔保人違約,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及手續含有虛假成份,擔保人被迫或主動停業等;(本款僅在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使用)
(h)委托人認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賃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
(j)承租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2委托人向承租人發出的要求提前還款的通知應當同時提交一份給受托人。承租人應當在委托人指定的時間內將融資租賃全部租金存放于承租人的資金帳戶并通知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劃轉至委托人帳戶。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13.1 承租人在此聲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并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并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賃活動;
(b)承租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承租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承租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并充分有效;
(c)承租人為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而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的下列事件:
與承租人或與承租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其他可能影響承租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承租人在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證如下:
(a)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b)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和有關費用;
(c)按委托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委托人的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d)接受委托人的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e)未經委托人的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減少注冊資本;承租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于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f)承租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于其自身凈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g)承租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立即通知委托人:
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受托人的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控股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承租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股本結
構的變動、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承租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承租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將有可能發生的清算、破產、注銷、解散等事項。
13.3承租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承租人重復作出。承租人同時承認,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4委托人在此聲明如下:
(a)委托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并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并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賃活動;
(b)委托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委托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委托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并充分有效;
(c)委托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5委托人的保證如下
(a)融資租賃資金系委托人合法所有;
(b)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委托租賃本金和租金時,自行決定對承租人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途徑追索。
13.6委托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委托人重復作出。委托人同時承認,受托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7 受托人在此聲明如下:
(a)受托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擁有良好聲譽,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b)受托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受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受托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
(c)受托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托人的保證如下:
(a)自行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受托業務,不將受托事項轉委托;
(b)按照本合同約定劃轉融資租賃的資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賃租金;
(c)保證將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托人處賬戶的租金扣稅后劃入委托人指定帳戶,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不將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挪做它用或主動代委托人清償債務;
(d)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協助委托人通過法律及其他途徑進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受托人喪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資格或條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和承租人并會同委托人和承租人妥善處理本合同項下資金,充分保護委托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f)如受托人發生組織形式的變化,包括分立、合并、重組、兼并,受托人將及時通知委托人和承租人,在變更過程中明示本合同并由變更后的主體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受托人的義務。
13.9受托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受托人重復作出。受托人同時承認,委托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四條 違約
14.1 發生以下情況時即構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申請資料及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各項文件)有虛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委托租賃租金、各種罰息、提前還款租金補償金、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d)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
(e)承租人在與受托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僅在本合同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適用);
(f)承租人喪失商業信譽,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g)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14.2出現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違約事件,委托人應當在知道后的5日內決定是否分別或合并采取如下措施,并由委托人承擔一切后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托租賃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委托租賃本息的,委托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c)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訴訟)。
14.3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委托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
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委托人未能在受托人處的資金帳戶中留存足夠的租賃資金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的;
(c)委托人的資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導致受托人無法正常執行租賃合同的;
(d)委托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e)委托人違反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約定的。
14.4 發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違約事件,承租人及受托人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托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委托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及要求委托人賠償。
14.5受托人因委托人或承租人違約而遭受損失的,其向委托人或承租人求償的范圍應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受托人已經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且不得用來折抵損失。
14.6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 受托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 委托人存在受托人的資金帳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托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托人的帳戶中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托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向委托人劃轉的;
(d) 受托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其他約定的。
14.7 發生本合同第14.6中違約事件,受托人應賠償因過錯給委托人、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 費用
15.1因承租人沒有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或其他應付費用,導致委托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種費用,或委托人作為債權人參加承租人破產、清算、重組等法律程序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或委托人預先支付的受托人因協助委托人追索或協助委托人參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達、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委托人均有權向承租人追索。
15.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繳融資租賃業務所發生的營業稅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擔保
本合同□采用擔保□不采取擔保(本條僅在各方選擇采取擔保的情形下方適用)。
在采取擔保的情形下:本合同采取如下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
16.1承租人應當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提供擔保。如采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如采取保證方式,應為連帶責任保證,由保證人向委托人另行出具擔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簽署保證合同。
16.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時,委托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更換經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或提供其他經委托人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參加
17.1如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本合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約定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17.2若承租人發生不按期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受托人在知曉該等情形后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在自行知曉該等情形或收到受托人通知后有權自行決定向承租人提起訴訟,受托人亦有義務在委托人的要求下,協助委托人提供訴訟所必要的文件。
17.3對于承租人針對委托人發生的其他違約情形,按照本條17.2的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和司法管轄
18.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依其解釋。
18.2本合同當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9.1未經委托人和受托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9.2在受托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委托人在通知承租人后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20.1本合同經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書面同意后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各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20.3如遇地震、臺風、瘟疫、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的,當事人各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系均按下列地址送達對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另外兩方。
21.3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通知可以通過電傳、傳真、電報、信函等方式發送,以電傳、傳真、電報等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以信函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
22.1本合同在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已經對本合同進行了充分的閱讀和理解,且愿意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為表達三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特進行如下簽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4
合同編號:870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____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物件。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簽收蓋章后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并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如________所約定,并以________為起租日。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數額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件_____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____________計算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托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并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并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
2.租賃期滿_____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約定_______續租。(除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外,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行使購買選擇權之前,租賃物件始終是甲方絕對的、排他的財產。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______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制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前述第1項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征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直接收回租賃物件,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采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約定______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采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于承租方破產清算的范圍。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號購買合同、________等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分送______部門備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倫敦a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上海b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兩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24萬美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1萬美元,應于每月五號前交入c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1%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一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cif上海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于裝船后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凈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兩份
b、發票四份
c、裝船單四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一份。
6、貨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委托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30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后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后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并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 制造廠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遇到相關法律問題,歡迎進行在線律師咨詢。
融資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托書的要求,買進___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 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后,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采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_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的租金的當月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并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 _____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 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戶。
美元帳號:_________;日元帳號:__________;歐元帳號:_________。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并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_____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條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于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并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后,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并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 局取得商檢證明并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
內發生質量問題屬于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 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租賃物件的保險
1.fob或c&b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經濟擔保
乙方委托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的資料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托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7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514號)規定,對經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征收營業稅,不征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稅;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營業稅。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第四條關于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因此,對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印花稅,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對經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其實質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依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稅,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一。
3、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
融資租賃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準,乙方擬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后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乙方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_____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并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第五條 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乙方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于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甲方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乙方不準時交租,則應向甲方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乙方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托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托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托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后,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并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托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后付款并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系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于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并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5.甲方應于裝船后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凈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乙方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乙方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甲方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天后,乙方要委托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者要求甲方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第八條 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a.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b.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雙方約定辦理。
第九條 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_________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并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4.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十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甲方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乙方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4.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5.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并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6.甲方應按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于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8.租賃期滿后,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并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后,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與甲方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為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_____元(人民幣)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9
當前,可能對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產生影響的,有以下幾個較為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于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準,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為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為必須經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并未以投資主體作為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準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準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發布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為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準,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并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范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法律,導致行政權限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杠桿租賃、委托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采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于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范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個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采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于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采取列舉的方式,規定租賃物包括“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設備、通信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交通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設備及其附帶技術”。比較兩個《辦法》可以看出,對租賃物的種類認識有所不同,固定資產包括了不動產,不包括無形的技術在內;而附帶技術則包含了具有知識產權的無形資產,如軟件等。
影響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因素
融資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__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并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托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擔保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為憑。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你公司與本________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件于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租賃物件
(制造廠)
(詳見第號購買合同)
賣方
租賃物件設置場所
租賃期間
個月(本租賃物件提單交付)
之日為起算日)
本欄由出租人填寫
部門
負責人
復核人
經辦人
融資租賃合同11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于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2、其法律特征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于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二、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1、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1條和第2條,對于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應當根據《合同法》第237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進行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2、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3條,確認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時,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于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三、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賣人的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2)承租標的物的瑕疵擔保義務和損害賠償義務。
(二)出租人的義務
(1)向出賣人支付標的物的價金。
(2)在承租人向出賣人行使索賠權時,負有協助義務。
(3)不變更買賣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條款的不作為義務。
(三)承租人的義務
(1)根據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物并擔負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3)約定租賃物歸出租人的,于租賃期間屆滿時返還租賃物。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享有融資租賃合同法定解除權的情形
(1)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的。
(3)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二)僅出租人享有融資租賃合同法定解除權的情形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人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15%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五、融資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屬
1、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權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2、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3、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4條,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時,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后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可以認定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融資租賃合同12
甲方單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圓人民幣(大寫),車輛租賃抵押金圓人民幣(大寫)。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時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碼為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變賣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交通罰款費及乙方支付的車損維修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出售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或私自更換甲方車輛附件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乙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等操作不當行為致使發動機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還車時,必須將使用車輛清洗干凈后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將乙方使用的車輛清洗干凈,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出車前為滿油狀態,乙方在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和20元的加油費。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扣分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以及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3、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乙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保險公司免賠額和維修停駛期間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融資租賃合同13
(一)概述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設備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系。現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里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設備,然后將購入的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設備或大型成套設備時采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又可分為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外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設備,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于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租賃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國際租賃協議,而由于租賃方式不同,租賃協議的內容也不統一。即使是同一種租賃形式,只要雙方同意,也可以規定各不相同的條款,因此使用本書的人不必拘泥于本書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二)租賃設備
該條款應對租賃設備作出詳細的說明,列出租賃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說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負責交付。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還需說明此項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出資購買后租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出租人據此可規定其只承擔融資責任。
(三)租賃期
協議中應明確規定租賃期限、租賃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續合同的條件等。租賃期的長短主要是由雙方根據租賃物的情況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簽訂協議時商定。一般來說,易損性和效力多變的機器設備租期短,而耐用、性能變化不大的設備租期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雙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所在。租金條款應明確租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地點、使用貨幣、租金支付次數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時間、方式等。
在計算租金時要考慮到租金的構成要素、租期長短、結算幣種、支付方式等因素,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對于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交租金的次數、前期支付或期后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費率等,這都需要雙方在協議中協商訂明。
(五)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使用、維修、保管
在國際租賃協議中,一般都要訂明在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不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讓、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對租賃設備具有完全的使用權,如需對此種使用權加以限制,則由雙方協商訂明。至于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應由雙方根據租賃方式、租賃物的性質經協商后訂入協議。
(六)風險承擔
一般來說,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發生意外滅失損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協議中應明確由誰承擔此損失。一般情況下,租賃物正常損耗的損失風險由承租人承擔。發生意外損毀滅失時,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可選擇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有風險就必須要求有保險,協議中應約定由哪一方對租賃設備進行投保及此費用由誰承擔。
(七)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處理
這一條款隨租賃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務性租賃,協議中多是規定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將處于良好狀態下的租賃物歸還給出租人。如是融資性租賃,雙方則可選擇處理方式,其中有:將租賃物歸還出租人(即退租),續租,由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即留購),或由承租人代為出售等。在我國現行的融資租賃中,大多數承租人是在期滿時交清應交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只付名義貨價即取得設備所有權。
國際融資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融資租賃合同1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xx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
法釋〔20xx〕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2月24日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于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后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后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并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或者地區主管部門的規定在相應機構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
(四)出租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交易標的物為租賃物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歸出租人的,因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附合、混同于他物導致承租人不能返還,出租人要求其給予合理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三)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四)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
融資租賃合同15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于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后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于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融資租賃所有權
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條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二百四十一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二百四十二條 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條 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百四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第二百四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四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第二百五十條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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