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備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關于工程設備的租賃合同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二、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隨機人員(人數)機手補助租賃金額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 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設備。
2、 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厚,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 甲方機手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 為甲方機手提供食宿。
2、 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并保證設備、人員的安全。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 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 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 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開始計算租金。
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
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后,辦理退場手續。
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包月計算,首月 3.8萬 元/月,次月 3.6萬 元/月,第三月 3.4萬
元/月,第四月 3萬 元/月,第五月 2.8萬 元/月,第六月 2.6萬
元/月,乙方在甲方確認設備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3.8萬 元,并且完全支付進場和反程運費押金 5000
元后辦理提貨手續。
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
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
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本設備按月結算。
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
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設備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4、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0小時,超出部分按10小時折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5、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設備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設備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另乙方承擔攤鋪機葉片、濾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費用。
7、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3天(維修時累計12小時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征得甲方得書面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
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附表一:
機械租賃合同附表
序號合同主要事項
1租賃機械名稱
規格型號
編號
出廠日期
數量
2制造廠商
3租賃機械使用地點
4交貨地點
5損失賠償金(大寫)
6名義貨價(大寫)
租賃機械收據
根據 年 月 日,你與本單位簽訂的編號未
的機械租賃合同,合同附表所列的租賃機械于本日確定承擔無誤。
承租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二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承租垂直運輸設備:施工人貨電梯。
甲乙雙方為明確設備租賃的權利及義務,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幾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設備名稱、數量及設備租賃交接地點、使用地方。
1、 設備名稱:
2、 租賃數量:
3、 租賃設備交接地點:
租賃使用地點:
4、 設備使用高度:
二、 租賃期限及日期:
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使用完畢停用為止。
乙方若超期使用,可續簽補充協議,但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2、 租賃日期: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于 年 月 日安裝驗收,或安裝三天后開始計算租賃費至設備租賃結束停用為止。
四、租賃期設備的維修,保養與其它:
1、設備租賃期間維護保修工作由甲方承擔。
維修一般工作必須在四小時內完成,機構換件不超過8小時,特殊故障在24小時完成,未能解決的扣除相應租賃費。
2、甲方設備進入乙方現場后,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保管好設備的各種附件,并由乙方提供庫房一間用于保管。
若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2、 租賃設備的操作人員每臺三人。
(工資由乙方承擔)
4、租賃設備的操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支付,由于操作不當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由于違章指揮所發生的費用有責任方承擔。
5、甲方設備進入乙方現場后,乙方應安排好設備及各種附件保管和管理工作。
五、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設備的基礎施工,基礎必須符合設備的參數要求,滿足設備的使用性能,若因基礎問題(未按甲方提供的數據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設備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因甲方所提供的數據錯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不得對所租的甲方設備進行銷售、轉讓、改制、轉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害甲方的所有權的行為。
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租賃設備的報驗費由甲方承擔。
4、租賃設備納入乙方設備管理范圍。
5、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裝場地、電源及道路暢通工作,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垂直度、水平度的觀測,電梯附墻安裝孔由項目負責,使之符合規范要求。
6、乙方負責教育員工不要亂動設備,未經甲方許可動用設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設備損壞由責任方負責。
7、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食、宿便利條件。
8、甲方操作人員聽從乙方的正常工作安排管理,如甲方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的正常安排,乙方有權退回更換人員,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9、甲方租賃設備由乙方調度,人員24小時聽從乙方安排管理指揮。
10、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工程項目應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安裝方案,并指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甲方必須嚴格按乙方的要求,納入乙方安全體系管理及規范管理。
六、違約責任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銷除合同,違約方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款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一經簽定,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力。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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