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必備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身份證號:電話:住址: 承租人(乙方):身份證號:電話: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于 樓房以 形式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期滿后是否續租或解除租賃關系通知對方。
3.該處房屋僅作乙方經營學生托管學校使用,如果乙方要改變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貳萬元整(小寫: 元),按年支付,首年應在 支付,次年在上次所繳租金期滿前五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氣、閉路、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墻、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2.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4.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轉租、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與第三人合營合作,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
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合同終止后(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10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并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騰空并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不予退還。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含租金、保證金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為:相關費用×1%×逾期天數。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金額繳納相關費用超過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一個月后搬出,甲方將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房屋及其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一、租賃合同概述
1.租賃合同的概念及性質。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合同為有償、雙務、諾成合同。
2.租賃期限。租賃合同轉讓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權,故租賃物一般應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為如此,合同的最長期限也應有所限制。《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仍不得超過20年。
3.不定期租賃。所謂不定期租賃,是指雙方沒有約定租賃期限的租賃合同。根據《民法典》規定,不定期租賃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來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對于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學理上稱為“買賣不破租賃”,但在掌握時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權讓與均不破租賃,并非局限于買賣。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同樣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賃中才有優先購買權的適用,對于其他標的的租賃,并不適用優先購買權。
三、租賃合同的解除與延期
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租房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一套出租給乙方。
二、租期暫定為陸個月(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半年租金共計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憑合法有效票據一次付清。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計算房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及押金。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到規定期限不付租金的。
四、乙方應自覺遵守小區規定和短期公約,服從小區管理;自覺防火防盜,注意安全;愛護房內一切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物業管理(水、電、治安、設施、有線、垃圾等)費用及電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自覺繳納。其中有線電視收視費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改動室內各項生活設施及原房屋結構,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房屋內以下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可使用,但應保護好甲方房屋內的設施和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繼續租用,須提前1月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考慮乙方,但必須重新簽訂合同。在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八、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壹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不違反前第三、五款情況下,退房時退還。
九、甲方接到乙方租金,保證乙方的合法使用權不受侵犯,并協調有關物業管理事宜。
十、甲方須保證房屋產權無任何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一旦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原出租方): xxxx
乙方(原承租方): 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營口道29號大泛華國際商務中心26層F、G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終止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須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三、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四、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五、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千百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為:度。(2)電表現為:度。(3)煤氣表現為:度。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X市X區X路X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 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結構為 結構,出租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第二條 乙方承租房屋用于 使用,甲方應保證承租房屋質量完好,甲方提供房屋相關設施如下:
第三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不得延期交付房屋,應盡力協助乙方入住。
甲方不得隨意收回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收回房屋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向乙方退回剩余房租,并有義務幫助乙方另行尋找房屋。若甲方自行提前終止租賃,甲方應承擔乙方應繳納租金三倍的款項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進行拆改,如有以上行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五條 乙方負責交付從租賃日開始發生的'水費、暖氣費、電費和煤氣費。在入住前雙方應一起查驗表數登記如下:
水表數: ,電表數: ,暖氣數: ,煤氣數: 。
以便在房屋租賃期滿進行結算。
第六條 甲方負責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施的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乙方發現房屋及原有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二日內進行維修,乙方應予以協助,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維修費用及逾期維修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到期后,凡乙方添增的物品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八條 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應當提前10天同甲方協商。
第九條 付款方式
(一)月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乙方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物業費。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結當月的租賃費,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正式房租發票。
第十條 其它
(一)甲方應保證承租的房屋在租賃前無任何瑕疵,租賃期內甲方抵押該房屋,需書面通知乙方。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須嚴格遵守。
(三)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向合同簽訂地(X市X路X號)人命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
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方自愿將韶關市湞江區南郊二公里鶴沖村8號B座702號的出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一年,如果未到期退租扣押金1000元,租賃期人民幣
二、乙方每月3號交房租,如超過期限10天仍未交房租,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并收回房屋,不退押金。此情況下乙方仍不退房,甲方可單獨破鎖進屋,清理乙方戶內物資并作廢品處理,甲方不用賠償。
三、乙方在租用時要愛護甲方的`財物,不準在墻壁畫面、不得損壞墻壁、地磚、大小門、窗、鎖頭等房里的一切物件。如有損壞按價賠償,同時不準在住房內搞非法活動。
四、乙方在租用甲方樓房只能燒煤氣、電氣、不準燒煤、燒柴、同時要講究衛生,不準亂丟垃圾,廁所杜絕丟硬紙和衛生巾等雜物。預防堵塞水道,如乙方堵塞自行清理。
五、乙方在租用時要做好安全工作,在住房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同時嚴防失火,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并且賠償一切損失。
六、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要提前10天通知甲方退房,在退房時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如租期未滿要提前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且補償甲方一個月房租。租賃期滿乙方不準拆走固定物品、不損壞裝修。如要續租,甲、乙
雙方共同洽談有關續約事宜。重新簽訂租憑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七、乙方退房時要保證水、電、廁所正常使用,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并且同甲方結清賬目,退租時必須把房內衛生清潔好,如沒有清理干凈屋主扣50元請鐘點工清理,交還樓房鎖匙方可退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名后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簽名):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面積及狀況
出租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出租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的;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3、承租方擅自改變或擴大房屋原狀及結構的;
4、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的;
6、承租方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7、影響出租方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管理秩序的;
8、承租方未按時繳納水、電等費用,影響出租方利益的。
合同期滿后一個星期內,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出租方。需延續租賃的,承租方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全)。
第四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為(人民幣)萬元。
2、承租方應在合同簽定生效后日內足額繳納租金。
第五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出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提供出租房屋。
2、委托勝利實驗小學對出租房屋進行日常管理。
(二)承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2、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
3、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和附屬設施的原狀。如有違犯,承租方應負責無償恢復原狀;如確屬必須時,必
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實施。承租方經出租方批準對承租房屋改建、擴建或裝飾,其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負;改建或擴建增加的面積,產權歸出租方所有,合同終止時,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中的裝飾或擴建及新建設施,無償歸出租方;
4、對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并注意安全;
5、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承租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承租方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及人身傷害,均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不負擔連帶責任;若造成房屋損壞,由承租方負責恢復或賠償;
6、必須合法經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由于違法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負,出租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7、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外部關系均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
8、在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日常修繕和維護由承租方負責;
9、承租方應遵循出租方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要求;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必須按時提供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0。1%交納違約金。
2、承租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0。1%交納違約金。
3、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或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原狀的,除出租方終止合同外,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還,承租方還應按年租金的0。1%交納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變更或終止
1、簽訂后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終止合同,如需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須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變更或終止協議,否則,變更或終止無效,并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因政策原因必須騰讓時,出租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東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時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貳份。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商用房屋租賃合同范文三
合同編號:
出租人:簽訂地點:承租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座落在、間數、建筑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金(大寫)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下;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3、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按下列第種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GF—20xx—0602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有效期限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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