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場地租賃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樓頂場地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物權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擁有本協議項下房屋的管理權、經營使用權或處置轉租權的房屋租賃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項:乙方租用甲方商業樓樓頂戶外廣告牌,用于廣告經營。
1、租賃地點:經十路15556號。
2、廣告牌規格:面積以乙方實際審批制作面積為準。
3、租賃時間:租賃時間共5年,從相關設置手續審批完畢后,乙方將廣告牌改造建設并發布商業廣告完工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租賃時間。
4、租賃費用為10萬元/年,5年租金共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整(¥500000)。
二、付款方式:乙方應在城市管理部門獲得審批并發布商業廣告后一周內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即10萬元整。今后使用每滿一年后,乙方應在一周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乙方應按時付款,逾期支付超過2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義務,并追繳所欠款項。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依法享有上述樓房樓頂的處置租賃權,并按約租賃。
2、甲方提供電源為廣告牌提供夜間照明,所產生的電費單計量,另行向乙方收取(執行供電局標準)。
3、協助乙方辦理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手續,提供所需資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廣告牌在合同期內的經營收益和產權;
2、按時支付租賃費用;
3、乙方擁有該廣告牌的產權,如造成安全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保證廣告發布內容符合《廣告法》的要求,若因廣告內容引起的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五、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廣告牌無法發布廣告使用,或因道路規劃、政府部門管理需要拆遷樓房或廣告牌時,雙方應服從局,不視為一方違約。所產生的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平均計算,多退少補,于一周內清算完畢,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信守,如有違約,違約方需向對方賠付合同總額一倍的罰款,同時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七、合同簽定后,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行使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八、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并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續約申請。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濟南市仲裁或裁決。
十、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不受雙方人事變化影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樓頂場地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樓頂場地租賃合同05-31
樓頂場地租賃合同6篇05-31
樓頂場地租賃合同(6篇)05-31
樓頂租賃合同11-23
樓頂租賃合同13篇11-23
樓頂帶天臺房屋租賃合同12-23
樓頂廣告位租賃合同06-25
樓頂廣告牌租賃合同11-03
大樓樓頂戶外廣告租賃合同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