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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導語: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與安全,制定本辦法。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一、認真貫徹,廣泛開展有關宣傳培訓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組織學習,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精心安排所屬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轄區內不同類型放射工作單位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宣傳培訓工作。
通過宣傳培訓,一是要全面加強放射工作單位對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的管理意識,強化對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的'責任;二是要提高放射工作人員安全防護意識,強化個人防護工作;三是要明確各部門職責和任務,將《辦法》的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放射工作人員證》發放管理工作
(一)調查摸底(9月30日前)
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對照《辦法》第二條,對轄區內各類放射工作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轄區內放射工作人員情況,為《放射工作人員證》的發放管理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二)開展培訓(10月起)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組織人員制定本市放射工作人員培訓大綱、編制培訓教材、建立考核題庫,并負責培訓區縣放射衛生師資力量。
上海市預防醫學會承擔由市衛生行政部門發放《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放射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應由其發放《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放射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培訓工作的機構應當依據本市統一制定的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開展培訓工作,并對考試合格者出具培訓合格證明。
(三)審核并發放《放射工作人員證》(11月-09年3月)
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醫療機構的.《放射工作人員證》發放管理工作。
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所列活動以及非醫用加速器運行、輻照加工、射線探傷和油田測井等活動的放射工作單位《放射工作人員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發證以外的其他放射工作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2.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放射工作人員證》發放管理的具體工作。
市衛生監督所負責制定本市《放射工作人員證》發放的工作程序。《放射工作人員證》發放的工作程序應依照《辦法》和《放射工作人員證申請表》(附件1)的規定,并遵循公開、便民的原則,公布受理發證機構的名稱、地點,受理和發放《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條件和具體要求等。
3.《放射工作人員證》按衛生部制定的樣式,由市衛生局統一印制。
《放射工作人員證》編號由兩部分組成,即放射工作人員所在放射工作單位申請辦證編號+4位自然序數號。放射工作單位申請辦證編號為上海市行政區代碼(6位,附件2)。
放射工作人員證編號式樣為:XXXXXX-YYYY。
三、加強監管,切實保障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與安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本轄區內放射工作單位的監管工作,督促、指導放射工作單位做好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辦法》規定組織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職業健康檢查和個人劑量監測,切實保障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與安全。同時要加強對取得資質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指導和日常監督,提高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加強質量控制,為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管理提供優質服務。
四、及時總結,認真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和“上海市貫徹落實《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工作進程表”(附件3)的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具體工作。
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于2008年9月30日前將轄區“非醫用放射工作單位摸底調查匯總表”(附件4),2008年12月25日前將轄區內《辦法》的宣貫工作開展情況、《放射工作人員證》的'發放情況的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本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將電子文本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對全市《辦法》的宣貫工作開展情況、《放射工作人員證》的發放情況進行匯總,于2008年12月30日前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本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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